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2张(15版)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3.06.16•【字号】沪劳保就发[2003]28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2003年6月16日沪劳保就发[2003]28号)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沪委(2003)5号]精神,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市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后,其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提出如下改进意见:一、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含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并盖章(样张附后:第一联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用人单位凭此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用人单位留存)。
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受理职业介绍所收到该名册后,应及时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二、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含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在7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四联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样张附后: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最新上海社保操作流程

目录一、社会保险。
3二、综合保险。
4三、养老保险。
5四、医疗保险。
6五、失业保险。
7六、工伤保险。
8七、生育保险。
10一、社会保险缴费方案上海社保操作各时间表:序号项目收单时间备注1 劳动用工资料收集每月20-25日客服人员提交下月资料2 社保增减员导入公司系统每月15日前客服人员提交下月资料3 社保费用申报每月25日前申报专员操作4 社保费用表核对差异每月1-4日客服人员核对5 社保补缴资料收集每月13-15日客服人员提交资料6 工伤备案工伤案发24小时内报备客服人员提交资料7 失业申报每月10日、20日客服人员提交资料8 打印社保清单每周一客服人员提交资料第一节 上海社保用工、增减员一、 用工申报 (一)流程(二)用工提供资料(客服部提供) 社保:1、上海城镇户口: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2、上海农村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劳动手册复印件(红色封面)、《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3、外地城镇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1寸照片一张4、外地农村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外地非城镇户口参保申请、1寸照片一张综保:1、新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1寸照片一张2、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三)退工提供资料(客服部提供)社保:1、上海户口: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2、外地户口:《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综保:退工(综合保险注销)名册二、社保增减员申报流程1、客服专员于每月15日之前提供当月需增减的人员名单给到社保专员。
2、每月5日至20日由社保专员统一到社保局申报人员新进,转入,补缴,转出等变更。
3、当月未办理的人员及时向客服专员反馈。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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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1]12号)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现就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凡属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统一实行《劳动手册》制度。
《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
二、《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
《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劳动者从事全工时制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
三、《劳动手册》的发给:1、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在学生毕业前3个月内,由学校携带学生名册到学校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城镇初高中毕(肄)业生还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2、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
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原单位出具的退工通知单(原单位应注明原固定制职工)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发给。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相关知识

1.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2011年7月1日起,从业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规定追偿2.2011年7月起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医疗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今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14%,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年薪制员工月报酬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根据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本市从2011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调整为1280元4.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根据本市工伤有关政策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合同范文 上海市退工登记表

上海市退工登记表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男□女自年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单位(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篇二:《外来人员退工证明(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男□女自年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单位(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中心监制篇三:《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单位(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人力资源管理操作流程之社保缴纳

关于:小城镇保险开户、转入及缴纳流程编号: HR01-01 审批人:页数:第1 页共4 页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当地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员工的小城镇保险缴纳,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
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3.0引用文件和标准
3.1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小城镇保险开户、转入及缴纳流程编号: HR01-01 审批人:页数:第2 页共4 页
关于:小城镇保险开户、转入及缴纳流程编号: HR01-01 审批人:页数:第3 页共4 页
关于:小城镇保险开户、转入及缴纳流程编号: HR01-01 审批人:页数:第4 页共4 页
5.1《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
5.2《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5.3《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2)》
5。
4《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
6。
0流程图(暂未附)。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201(总9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Onel-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补充资料:(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一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⑵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指标解释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的参军人员。
(4)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3、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仍保留外省市户籍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4、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上海招退工社保资料大全

前言:网上办理招退工和社保新近转入转出等手续只是针对上海本地人员,其中上海本地第一次缴纳社保需要持相关材料至柜台办理.上海本地员工退工后,单位还需要将退工单交至柜台.(柜台网络受理时间:每月5—25日,最好25日之前办理)对于外来从业人员,招工备案与社保个人账户建立都需要至外管所办理,外来务工人员退工后,单位应到柜台给他办理退工登记与退保手续。
(柜台网络受理时间:每月5—26号,最好25号之前办理)单位办理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登记及退工登记须知(一)用工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1、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表1)。
(2)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3)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表6)。
(4)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已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应携带:1.区县外管部门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2.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二)退工登记用人单位与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表3)(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在办妥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及时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 (1)区县外管部门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表3)(2)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单位办理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登记及退工登记须知(一)用工登记用人单位招用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1、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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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本次备案登记人数共计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区县外管部门经办人(区县外管部门业务专用章确认)受理时间:年月日说明:一、“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按编号填写:1、初签 2、续签 3、未签
二、用工形式按编号填写:1、全日制 2、非全日制
三、如本表中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有位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请同时填写《个人基础信息采集(变更)表》,随本表一起送交区县外管部门。
四、本表一式二份,区县外管部门、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2013年11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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