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
学生 积分管理制度

学生积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积分计算1. 学生积分制度是建立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上的,学生通过参与各项校园活动,做出积极贡献,完成各种任务,以及表现出色等方式积累积分。
2. 学生的积分将根据该项活动的贡献度而决定,具体的积分细则由学校积分管理委员会制定,包括积分的获取和扣减规则等。
3. 学生在校期间的积分将会记录在学生个人积分账户中,以积分形式反映学生的表现和贡献。
三、积分奖惩1. 学生积分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奖惩分明,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
根据学生积分情况,学校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学生做出相应惩罚。
2. 对于获得一定积分的学生,学校将发放相应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杯、奖金、学习用品等。
3. 对于积分不足或者行为不端的学生,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应扣减或惩罚,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积分、停止奖励等。
四、积分使用1. 学生积分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资源。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使用积分来选择特殊课程、特殊活动、项目参与等。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在选课、参加夏令营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优先权。
3. 学校对于使用积分的学生有权进行监督,并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正确、合理地使用积分。
五、积分管理1. 学校将设立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积分的统一管理和审核工作,该委员会由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共同制定和完善积分管理规则。
2. 积分管理委员会将对学生的积分活动进行监督,定期审核学生积分账户,并根据审核结果对学生做出奖惩决定。
3. 学校将对积分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相应考核制度,确保积分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积分公示1. 学校将定期公示学生积分排名,将首位学生公示在显著位置,并给予相应奖励。
公示形式可采用榜单、宣传栏等形式。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我校特制定积分制管理制度。
通过积分奖励和惩罚,使学生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学习成绩、参与校园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学习、作业完成、校园活动、班级纪律等方面。
三、积分制度1. 积分类型(1)基础积分:学生每天自动获得一定基础积分,用于日常学习和生活。
(2)奖励积分:学生在学习、纪律、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可获得额外奖励积分。
(3)惩罚积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将扣除相应惩罚积分。
2. 积分计算(1)基础积分:每天自动获得5分。
(2)奖励积分:a. 课堂表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可获得1-3分。
b. 作业完成:作业按时完成,字迹工整,可获得1-2分。
c. 班级纪律:遵守班级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可获得1-2分。
d. 校园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获得1-3分。
e. 个人荣誉:获得学校或班级荣誉,可获得5-10分。
(3)惩罚积分:a. 违反课堂纪律:迟到、早退、睡觉、吃东西等,每次扣除1-3分。
b. 违反班级纪律:不尊重师长、打架斗殴、抄袭作弊等,每次扣除5-10分。
c.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每次扣除10-20分。
四、积分使用1. 积分累计:学生每月累计积分,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2. 奖励措施:a. 积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b. 积分高的学生,可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c. 积分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3. 惩罚措施:a. 积分排名靠后的学生,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b. 积分低的学生,将限制参加学校组织的部分活动。
五、制度监督1. 教师负责监督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学习表现,及时记录积分。
2. 班主任负责汇总班级学生的积分情况,并向学校汇报。
学校教务积分制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制度。
二、积分制度范围
1. 所有在校学生。
2. 教师及其他教务工作人员。
三、积分发放与扣除
1. 积分发放
(1)学生积分:学生根据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获得积分。
(2)教师积分:教师根据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教学态度等获得积分。
2. 积分扣除
(1)学生积分扣除:学生迟到、早退、旷课、作业抄袭、作弊等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积分。
(2)教师积分扣除:教师出现教学事故、违规行为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积分。
四、积分奖励与惩罚
1. 积分奖励
(1)学生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2)教师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获得教学质量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2. 积分惩罚
(1)学生积分不足,将影响评优评先、奖学金等荣誉。
(2)教师积分不足,将影响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
五、积分兑换与使用
1. 学生积分可用于兑换学习用品、课外书籍等。
2. 教师积分可用于进修培训、外出交流等。
六、积分管理与监督
1. 设立教务积分管理小组,负责积分的统计、审核、公示等工作。
2. 教务积分管理小组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积分管理工作。
3. 学生、教师对积分管理工作有异议,可向教务积分管理小组提出。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

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水平,提高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制定了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念,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
2.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
四、积分规则1.积分种类(1)学习表现积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考试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
(2)品德表现积分:具有良好的品德行为表现,遵守校规校纪者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3)社会实践积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者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4)文体活动积分:积极参与学校文体活动,获得奖项者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2.积分计算根据不同的积分种类和积分规则,将学生的积分累计计算,每学期进行总结并公布排名。
3.积分奖励根据学生的积分排名,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和表现。
五、管理流程1.学校将在每个学期初公布本学期的积分制管理制度,并告知学生积分规则和奖励。
2.学生在学期内按照积分规则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及时记录和评定。
3.学期末,学校将进行积分总结,公布排名并颁发相应奖励。
4.学校对学生的积分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对于有作弊行为或违规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管理措施1.对于积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可以提供特殊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各项活动。
2.对于积分排名偏低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帮助和引导,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
3.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相应的积分和奖励,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总结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生小组积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生团队协作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参与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本小组积分管理制度。
二、积分制度概述1. 积分目的:通过积分制度,鼓励学生在小组内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学习效率,培养集体荣誉感。
2. 积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个人和小组整体表现为依据。
3. 积分范围:涵盖课堂表现、作业完成、课外活动、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积分标准1. 课堂表现积分:- 主动发言:+2分- 认真听讲:+1分- 课堂作业完成好:+2分- 积极参与讨论:+1分- 课堂纪律良好:+1分2. 作业完成积分:- 作业按时完成:+2分- 作业质量高:+3分- 作业书写工整:+1分- 作业错题纠正:+2分3. 课外活动积分:- 参加课外活动:+1分- 课外活动表现突出:+2分- 课外活动组织能力强:+3分4. 团队协作积分:- 小组内相互帮助:+2分- 小组活动积极参与:+1分- 小组活动组织有序:+2分- 小组活动成果显著:+3分四、积分计算与奖励1. 积分计算:- 每周对小组内每位学生的积分进行汇总,累计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可获得奖励。
- 积分计算以周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总结。
2. 奖励措施:- 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小组和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优秀小组奖、优秀个人奖、优秀表现奖等。
- 奖励形式包括:小红花、小奖品、荣誉证书等。
五、积分管理1. 积分记录:- 小组长负责记录每位小组成员的积分,并定期向班主任汇报。
- 班主任负责监督积分记录的准确性,并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 积分调整:- 如有特殊情况,经班主任同意,可以对积分进行调整。
- 调整积分需有明确理由,并经小组内讨论通过。
3. 积分公示:- 每周对小组积分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班主任负责解释和实施。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改,经全体学生讨论通过后,由班主任报学校批准。
通过本小组积分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学习氛围,让每个学生在小组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激发学习热情,共同进步。
学校上学积分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的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积分制度
1. 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将纳入积分考核,积分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2. 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将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迟到5分钟以上,扣2分。
(2)早退5分钟以内,扣1分;早退5分钟以上,扣2分。
(3)旷课1节课,扣3分。
3. 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表现良好者,可加1-2分。
4.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请假1节课,扣1分。
5. 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等违纪行为,每次扣2分。
四、积分考核
1. 学生每学期结束,根据积分情况进行排名,积分越高,排名越靠前。
2. 积分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称号,并在奖学金评定中优先考虑。
3. 积分排名后10%的学生,将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原因,帮助其改进。
五、积分申诉
1. 学生对积分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班主任提出申诉。
2. 班主任收到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学生。
3. 如学生对班主任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积分管理制度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热情,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积分分类1. 学业成绩积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科考试成绩进行积分,主要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活动参与积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科技创新等,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积分。
3. 社会实践积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实习实训等,根据实践内容和社会评价给予积分。
4. 综合素质积分: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出的良好品德、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积分。
四、积分标准1. 学业成绩积分标准:(1)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的科目,每提高1分加1分;满分100分以下的科目,每提高0.1分加1分。
(2)课堂表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回答问题,按时完成作业等,每学期累计加10分。
2. 活动参与积分标准:(1)体育比赛:校级比赛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0分;班级比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2)文艺演出:校级比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班级比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3)科技创新:国家级奖项加30分,省级奖项加20分,市级奖项加10分;校级奖项加5分。
3. 社会实践积分标准:(1)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间满20小时加10分,满40小时加20分,满60小时加30分。
(2)社区服务:累计服务时间满20小时加10分,满40小时加20分,满60小时加30分。
(3)实习实训:根据实习实训表现和评价,每学期加10-20分。
4. 综合素质积分标准:(1)品德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项加10分。
(2)团队合作:在团队活动中表现突出,每项加5分。
(3)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每项加10分。
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通用5)

学校积分制管理制度(通用5)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3. 学生积分制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1. 学业成绩:按照课程成绩计算,满分100分。
2. 行为表现:包括出勤、纪律、文明礼仪、团队协作等方面,满分100分。
3. 社团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团活动,根据活动级别和成果给予相应积分,满分100分。
4. 社会实践: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成果给予相应积分,满分100分。
5. 荣誉称号:获得各级荣誉称号,给予相应积分,满分100分。
三、积分计算与评定1. 学业成绩积分:以学期为单位,按照课程成绩计算,成绩越高,积分越高。
2. 行为表现积分:由班主任和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每学期末进行评定。
3. 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荣誉称号积分:由相关负责教师进行认定,报学生事务部门审核。
4. 学生积分总分为各部分积分之和,积分越高,表现越好。
四、积分奖励与惩罚1. 学期末,根据学生积分排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2. 学生的积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档案。
3. 积分低于60分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4. 学生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积分奖励。
五、积分管理1. 学生事务部门负责学生积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学生有权查阅自己的积分情况,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3. 学生事务部门应定期对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制度。
4. 积分制管理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六、积分调整与申诉1. 学生积分在每学期末进行汇总,由学生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 学生如对积分有异议,可在审核结果公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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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第四中学学生德育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把学生在校德、智、体三方面的表现化为分数,以此来衡量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让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娱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德育积分(占40%(一)指导思想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各种表现都用分数来计量。
以此来考核德育,其目的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我评价的能力。
(二)德育量化积分(占德育积分的70%德育量化积分由基础分、加分、奖分和减分四部分组成。
第一项:基础分,能够熟练地掌握学生手册中的各种制度的详细内容,可得基础分70分(一般通过考试确定)。
第二项:加分或奖分1、担任学生工作职务,完成任务,经学校和班主任鉴定后,可适当加3—7分,但不重复加。
2、被评为校、县、市、省级先进个人分别情况奖励5—16分。
3、代表班级或学校参加各类比赛、竞赛活动,获奖者分别情况奖励 2 —15 分。
4、做好事、影响大,经学校认可适当加3—10分。
第三项:减分1、出勤:不能出满勤者分别情况扣0.5 —3分。
2、学习:违犯课堂纪律,酌情扣2—5分。
3、集体活动:违反活动规定酌情扣2—5分。
4、晚就寝(包括午休):违犯宿舍纪律规定,视其情节扣2—5分。
5、卫生劳动: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卫生扫除和劳动者酌情扣2—5 分。
6、爱护公物:损坏学校公物,除照价赔偿外酌情扣2—10分。
7、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违犯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酌情扣2—10分。
8违犯《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受到处分者分别扣10—30分。
(三)德育评议积分(占德育积分的30%每学期结束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德育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对于每个学生的德育评议积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德育评议积分二(优秀数X 85+良好数X 75+及格数X 60+不及格数X 0)/参评人数X 4(四)德育积分及管理办法1、德育积分二德育量管积分X 70%德育评议积分X 30%2、德育量管积分:各班建立“学生德育量管积分册”,由班主任把关,德育量管员具体负责记录,要求记录真实细致,填清加分、减分的原因,按照标准记分,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每月各班按加分、减分、总分分别统计好,上报政教处,同时班级公布每个学生的德育量管积分。
3、德育评议积分:学期结束,由班主任主持学生评议,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德育评议积分上报政教处。
4、学生操行等级:德育积分85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之间的为良好,60—74分之间的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学期结束,记入学生档案,通知家长。
二、智育积分(占50%(一)指导思想学生学业成绩、作业,有关学习活动等用分数计量,以此来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智育积分1、智育积分由学业成绩积分,竞赛积分和作业分三部分组成。
2、学业成绩积分:举行期终考试的各科成绩之和除以考试科目数为每学期学生学业成绩积分。
(注:不及格科目按规定补考,及格后按60分记,补考仍不及格按实际分数记)。
3、竞赛积分:参加各种知识(技能)竞赛获奖者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者依次奖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县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级一等奖4 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作业分: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每少交一次扣2分,抄袭一次扣1 分。
(三)智育积分及管理办法1、智育积分=学业成绩积分+竞赛积分-作业分2、智育积分有教务处每学期汇总统计,报积分办。
3、各班级都要安排智育量管小组,随时记录学生的各项成绩,由班主任平时掌握,届时报教务处。
4、智育积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4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 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体育积分(占10%(一)指导思想:学生体育课成绩,体育活动等方面的体育锻炼情况化为分数,以此来考核学生的体育,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积分1、体育积分由体育测试成绩积分和体育竞赛活动积分及违犯体育规定扣分组成。
2、体育测试成绩积分:学期末测试项目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
(注:不及格项目按规定补考,补考及格者记60分,仍不及格按实际得分记)。
3、体育竞赛积分: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的体育比赛获第一名加20 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0分,第四、五、六名各加5分;校级比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五、六名各加4分。
4、违犯学校体育规定或不按体育要求去办的酌情扣2—5分。
5、身体受限学生的体育积分报请学校批准按及格论。
(三)体育积分及管理办法:1、体育积分计算公式:体育积分二体育测试积分+体育竞赛积分-扣分。
2、体育积分由体育量化管理小组负责汇总统计,期末报积分办。
3、各班成立体育量管小组,帮助班主任搞好体育量管,按学校时间要求规定及时上报体育量化管理小组。
4、体育积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四、学生积分及管理办法:1、学生学期积分二德育积分X 40%智育积分X 50%体育积分X 10%2、学生平均积分二各学期学生积分和/学期数3、学生平均积分是学生工作安置的主要依据,工作安置的先后和工种(兵种)的优劣,依据学生平均积分的多少为序,积分高的先安置,优等工种(兵种),积分低的后安置,劣等工种(兵种)。
4、学生积分是评先树优的主要条件,是学生入团、对口升学、安排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体育量管组组长为副组长,有关方面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学校成立积分管理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学生总积分的统计汇总和管理及德育积分统计。
3、各班成立学生积分管理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3—5人为成员,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届时上报学生积分。
4、学校班级量化管理九个量管小组的报告单中涉及到的学生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一律纳入学生积分,由班级量化管理办公室统计,并通知各有关班级。
附:德育量管积分评定细则一、加分或奖分:1.担任学生工作职务,完成任务。
经学校和班主任鉴定后,按以下标准加分:①学生会正、副主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7分,②学生会委员加5分,③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加4分,④宿舍舍长、小组长、课代表加3分,⑤其它工作视其情况酌情加分,但不重复加分。
2.被评为校、县、市、省级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按以下标准奖分:①校级优秀干部奖7分,三好学生奖6分,优秀团员、队员奖5 分,进步学生奖4分;②县级优秀干部奖10分,三好学生奖9分,优秀团员、队员奖8分;③市级优秀干部奖13分,三好学生奖12分,优秀团员、队员奖11分;3.参加校、县、市、省级各种比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分:①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②县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③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④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4.做好事,影响大,经班主任和政教处认可适当加3—10分。
二、减分:(一)出勤①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旷操一次扣3分。
②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③请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因病住院除外)每天扣0.5分。
(二)学习①课上有随便说话,下位走动,出入教室行为之一者扣2分。
②自习课上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刊扣2分。
③上课不认真听讲、打瞌睡,被任课教师提出批评一次扣2分。
(三)集体活动①班级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中途退场扣2分。
②班级或学校分给的任务不能履行职责,给班级或学校造成一定损失扣2—5分。
③买饭插队扣2分。
④集体活动中不听众指挥或不服从管理,一次扣2分。
(四)晚就寝(包括午休)①不按时入睡一次扣2分。
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而空床,一次扣5分。
③未经允许随便留外人住宿一次扣6分。
④熄灯铃响后说话、点灯、上厕所、听收音机、不关宿舍门、洗涮、随便出入等现象,每人次扣2分。
(五)卫生、劳动①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值日一次扣2分。
②卫生扫除,义务劳动无故或借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
③随地大小便,一次扣5分,乱泼污水者一次扣2分。
④劳动中不能按质量完成任务,被带队教师批评一次扣2分。
(六)爱护公物①损坏学校公物,除照价赔偿外,酌情扣2—10分。
②私拿公家东西,乱折花木,在墙壁桌凳上乱刻乱画扣2—5分。
③私自裁减或拿走阅览室报刊、杂志、书籍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5分④私自换用60W以上灯炮或不关水管一次扣5分。
(七)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①对教师的批评教育接受不诚恳,闹脾气,无理顶撞扣5分。
②有侮辱老师、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或实行报复行为者扣10分。
③说脏话、骂人、叫外号、侮辱他人行为一次扣2分。
④课余时间起哄、吹口哨或在走廊内打球,在教室内打牌、下棋等其它行为每次扣2—5分。
⑤小偷、小摸、赌博、吸烟、酗酒扣10分。
⑥谈恋爱一经查出者每人扣10分。
⑦在校内有打架、斗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⑧联络校外人员到校闹事者按所受处分扣分。
⑨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存放一次扣2分。
⑩严禁在校园、教室、宿舍内外等乱扔纸屑、墨水瓶、剩饭菜、食品袋、饮料袋等不良行为,违者每人次扣2分。
⑩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以及在墙上蹬脚印,攀登楼梯扶手等不良行为,违者每人次扣2分。
⑫在校期间,学生如有留长发、烫发、化妆、戴首饰或穿拖鞋、短裤、背心进教室、餐厅、礼堂等现象之一者每次扣2分(八)其它违犯《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受到处分者,按下列标准扣分:①警告:扣10分②严重警告:扣15分③记过:扣20分④记大过:扣25分⑤留校察看:扣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