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拉丁学名及品种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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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CBN,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是国际植物学家联盟(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lant Taxonomy, IAPT)制定的,用于统一植物命名的规范,卹ICBN是植物学界的“法律”,它是生物系统分类的基础。

对于被称为植物的栽培种,法规要求在拉丁学名中,双名系统(binomial nomenclature)应表达物种的属名(genus name)和种名(specific epithet);物种名由单音素,多音素和许多音素组成。

此外,它还规定物种名要有物种类型、群体直接继承来源(type of species and direct inheritance sources of population),命名者的初衷(the intension of namer)等方面的记载要求。

拉丁学名的命名者必须是单个人,因此,拉丁学名体系中的物种名只能由单个人命名。

此外,拉丁学名还有一些其他惯用程序,如固定物种归属,因此拉丁学名中有一些规定物种命名的惯用程序。

此外,根据ICBN规定,植物命名要遵守女性后缀、外后缀、外地名后缀、拉丁学名以及未来使用拉丁学名的机制等,主要用于植物描述历次研究者考虑的事物异质性。

国际植物命名也要求拉丁学名的正确运用,如不同的拉丁学名形式,两个不同拉丁学名正确地延续性等,这些惯用程序有助于正确识别物种的地位,以及为研究物种的发育提供一致的基准。

此外,国际植物命名也要求对变种(varieties)的识别、标记和命名,而对这些物种拉丁学名使用变番(informal abbreviation)时更有保留前一个命名者意图(the intention of the previous namer)的价值。

同时,两个不同变种的拉丁学名也可以有刻性大小的区别,用于精确识别物种。

百部植物拉丁文名称

百部植物拉丁文名称

百部植物拉丁文名称植物学家一般会使用拉丁文来给植物命名,这种系统的命名也被称为拉丁语命名法。

拉丁语在西方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一种极其精细的语言,能够精确地表达一个植物的特性和外观,从而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一个植物。

拉丁语命名法由威廉·约翰·康斯坦丁提出,他是一位植物学家,他在18月中发表了一篇论文,提出了拉丁语命名法,这种命名法被植物学家广泛接受。

拉丁语命名法要求每一种植物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拉丁文名称,以此来表明这种植物的唯一性。

下面是百部植物的拉丁文名称:1.李属:Prunus2.梨属:Pyrus3.桃属:Amygdalus4.樱桃属:Cerasus5.杏属:Armeniaca6.核桃属:Corylus7.苹果属:Malus8.芒果属:Mangifera9.桑属:Morus10.柑属:Citrus11.椰子属:Cocos12.香蕉属:Musa13.槟榔属:Areca14.曼哈顿属:Anacardium15.橄榄属:Olea16.杨梅属:Mespilus17.葡萄属:Vitis18.荔枝属:Litchi19.鸭梨属:Prunus20.芭乐属:Syzygium21.枣属:Ziziphus22.无花果属:Ficus23.枇杷属:Eriobotrya24.荸荠属:Eleocharis25.石榴属:Rosa26.桂圆属:Euodia27.蓝莓属:Vaccinium28.莓属:Rubus29.山楂属:Crataegus30.猕猴桃属:Actinidia31.柿属:Diospyros32.桑叶属:Morus33.杨桃属:Momordica34.南瓜属:Cucurbita35.菠萝属:Ananas36.柚属:Citrus37.木瓜属:Carica38.番茄属:Lycopersicon39.甘蔗属:Saccharum40.豌豆属:Pisum41.玉米属:Zea42.大豆属:Glycine43.芹菜属:Apium44.萝卜属:Brassica45.芥菜属:Brassica46.豆角属:Pisum47.芦荟属:Aloe48.蒜属:Allium49.大蒜属:Allium50.茴香属:Foeniculum51.莴笋属:Apium52.芹菜花属:Lepidium53.茄属:Solanum54.芥子属:Brassica55.南瓜子属:Cucurbita56.芫荽属:Apium57.绿豆属:Vigna58.芦笋属:Asparagus59.芹属:Apium60.茴香芽属:Foeniculum61.小麦属:Triticum62.玉米米属:Zea63.大麦属:Hordeum64.燕麦属:Avena65.黑麦属:Secale66.荞麦属:Fagopyrum67.豌豆苗属:Pisum68.马铃薯属:Solanum69.香菜属:Anethum70.芥末属:Brassica71.细辛属:Armoracia72.胡萝卜属:Daucus73.生菜属:Lactuca74.土豆属:Solanum75.茴香芽属:Foeniculum76.韭菜属:Allium77.芹菜茎属:Apium78.芦蒿属:Artemisia79.芥兰属:Brassica80.芦叶属:Acorus81.荠菜属:Atriplex82.芥蓝属:Brassica83.芹菜叶属:Apium84.芹菜花属:Lepidium85.芹菜根属:Apium86.芥苣属:Chenopodium87.芹菜秆属:Apium88.芹芽属:Apium89.十字花属:Brassica90.荠花属:Atriplex91.芥菜属:Brassica92.芹菜籽属:Apium93.芹菜梗属:Apium94.芥茉属:Lepidium95.芹菜叶子属:Apium96.芹菜茎属:Apium97.芹菜花梗属:Lepidium98.芹菜花蕾属:Lepidium99.芹菜果实属:Apium100.芹菜果皮属:Apium以上就是百部植物的拉丁文名称,拉丁语命名法是一种科学的命名方式,可以让科学家们更好地了解一个植物的特性和外观,从而更好地研究这些植物。

物种拉丁学名书写规范

物种拉丁学名书写规范

物种拉丁学名书写规范对于物种的属名,通常情况下,应将其写全,如菜豆Phaseolus vulgaris,Phaseolus就是菜豆属的全写形式。

但是,如果在一处有同一属名的多种物种,可将第一个物种的属名全写,后面的属名缩写。

如菜豆Phaseolus vulgaris、小豆P.angul等。

物种的种加词,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用拉丁学名,一定要写全。

1. 大小写和括号通常情况下,物种的亚属、组、亚组、系、命名人姓氏用正体,属及种加词用斜体。

即使物种的属采取缩写的形式,亦必须用斜体。

如带鱼为硬骨鱼纲鲈形目(Perciformes)带鱼科(Trichuridae)带鱼属Trichiurus,其拉丁学名为T. lepturus。

属及命名人姓氏的首字母要大写,即使缩写后的属和命名人姓氏的字母亦必须用大写字母。

中国大陆许多文献将物种汉语名后的拉丁学名用圆括号括起来的习惯用法不妥。

原因在于:第一,在国际生物学界有为物种亚属的名称加圆括号的规定;第二,有些种的原定属后被降为亚属,需要将亚属名和原命名人姓氏用圆括号括起来;第三,原命名人把某个种归入某个属,后来人们发现不妥而将该种移到另外的属,生物学界习惯将原命名人姓氏加圆括号,并将移属人的姓氏置于原命名人姓氏的后面;第四,在发现同种异名时,为了保证物种拉丁学名的稳定性,加之遵循早发表者具有优先资格的国际惯例,异名加圆括号置于原名之后;第五,有些物种原来的拉丁学名经后人研究被否定,并以一种全新的名字发表,原来的拉丁学名被废止,但在生物学专著中通常以原始文献的方式将原名置于新名之后并加圆括号。

鉴于上述五点,为了避免出现括号套括号现象发生,使志书版面清新,方便志书读者阅读,在此建议入志物种汉语名后的拉丁学名不加括号,直接置于汉语名之后。

2. 拉丁学名的省略入志物种在志书的什么地方加拉丁学名,应按以下原则处理:第一,在志书正文中首次出现的物种汉语名称后加拉丁学名,以后再次出现该物种一律只写其汉语名。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根据国际规定,生物的各级名称即学名一律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的文字。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用一个字表示,即单名法。

种用两个字表示,即双名法,物种的完整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也有人称种加名)共同构成。

亚种用根据国际规定,生物的各级名称即学名一律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的文字。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用一个字表示,即单名法。

种用两个字表示,即双名法,物种的完整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也有人称种加名)共同构成。

亚种用三个字表示,即三名法,直接在种名后加上亚种名。

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之间加上都好“,”有时候属名后还可以加上用括号括起的亚属名,而一般使用时不用写这些。

如果原来的命名有修正,则原命名人加上括号。

属名和命名人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种名和亚种名用小写,属名、种名和亚种都用斜体字,其它名称则用正体字。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后面的属名和种名可以用缩写,缩写的后面要加点“.”名称一行写不下要移行时,要按音节移行,不能将音节拆开,名且要加“-”连接。

比如:猫科:Felidae Gray, 1821豹属:Panthera Oken, 1816虎:Panthera tigris (Linnaeus, 1758) 也可以写成Panthera (tigris) tigris (Linnaeus, 1758)东北虎:Panthera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过华南虎,则东北虎的名字可简写为P. t. altaica林耐Linnaeus最初为虎命名时归入的是猫属,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Linaeus, 1758东北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现在虎则归入豹属,所以命名人加上了括号。

生物命名有一个基本原则称为优先率,即一个生物分类单位的有效名称,应以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称为准。

植物学名的书写规则

植物学名的书写规则

植物学名的书写规则
植物学名的书写规则遵从拉丁文的语法及拼写规则,具体如下:
1. 学名由属名和种加词构成,属名首字母需大写,种加词需小写,整个学名需斜体或用引号标出。

2. 种加词通常是形容词,用来描述该植物的某个特征,例如“sinensis”表示“中国的”,“alba”表示“白色的”。

3. 学名通常是用拉丁文拼写,忠实地反映植物的形态特征和分类地位,不使用中文。

4. 如果多个属或种包含相同的词根,则词根只需出现一次,例如“Crocus sativus”、“Crocus vernus”。

5. 在同一文章中出现多次的名称,可以简写为首字母加点的形式,例如“S. mellifera”。

6. 分类单位要从高到低依次书写,例如门纲目科属种。

7. 如果两个或多个植物的学名相同,则根据其分类层次中更小的名称,用来区分它们。

8. 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可以用拉丁文中的“var.”缩略词加特定
名称来表示,例如“Prunus avium var. duracina”。

9. 同一物种的不同类型形态可以用拉丁文中的“forma”或缩写
“f.”加特定名称来表示,例如“Mentha suaveolens f. citrata”。

10. 非正式名称如俗名等,一般不用斜体,而是用普通字体书写。

植物拉丁学名命名规则

植物拉丁学名命名规则

植物拉丁学名命名规则
植物的拉丁学名是按照以下规则命名的:
1.属名(Genus Name):拉丁化的属名首字母大写。

2.种名(Species Name):拉丁化的种名全小写,通常是形容词或名词,意义与该物种有关。

3.作者名(Author Name):种名之后用一个括号括起来,加上作者名,以示此物种是由哪位植物学家首先描述并命名的。

例如,常见的杉树学名是Picea abies (L.) H.Karst:
Picea:属名,表示云杉属,来自拉丁语pinus(松树)。

abies:种名,表示欧洲云杉,来自拉丁语abies(云杉)。

L.:作者名,表示卡尔·林奈,最先描述和命名这个物种。

H.Karst:表示后来确认并修订了这个物种的Hermann Karsten 的名字。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2004-8-30 21:26:00来源:大自然社区根据国际规定,生物的各级名称即学名一律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的文字。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用一个字表示,即单名法。

种用两个字表示,即双名法,物种的完整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也有人称种加名)共同构成。

亚种用三个字表示,即三名法,直接在种名后加上亚种名。

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之间加上都好“,”有时候属名后还可以加上用括号括起的亚属名,而一般使用时不用写这些。

如果原来的命名有修正,则原命名人加上括号。

属名和命名人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种名和亚种名用小写,属名、种名和亚种都用斜体字,其它名称则用正体字。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后面的属名和种名可以用缩写,缩写的后面要加点“.”名称一行写不下要移行时,要按音节移行,不能将音节拆开,名且要加“-”连接。

比如:猫科:Felidae Gray, 1821豹属:Panthera Oken, 1816虎:Panthera tigris (Linnaeus, 1758) 也可以写成Panthera (tigris) tigris (Linnaeus, 1758)东北虎:Panthera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过华南虎,则东北虎的名字可简写为P. t. altaica林耐Linnaeus最初为虎命名时归入的是猫属,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Linaeus, 1758东北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现在虎则归入豹属,所以命名人加上了括号。

生物命名有一个基本原则称为优先率,即一个生物分类单位的有效名称,应以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称为准。

如果发现同物异名或者异物同名的情况,应保留最早的名称,废除较晚的命名。

没有两个属的动物可以有相同的属名,也没有两个属的植物有相同的属名,一个属中也没有两个种有相同的种名。

医学文稿中生物拉丁学名大小写、正斜体用法规范

医学文稿中生物拉丁学名大小写、正斜体用法规范

医学文稿中生物拉丁学名大小写、正斜体用法规范随着科技的发展,医学领域中和生物学有关的术语越来越多,其中,拉丁学名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类,且在医学文稿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因此,拉丁学名的正确书写及大小写、正斜体用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科技论文写作规范》,拉丁学名以特殊字体书写,既可以用普通体书写,也可以用正斜体书写,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拉丁学名应按照特定的格式书写。

拉丁学名应采用小写,多个字母间用单词链接符“-”连接,单词开头使用大写字母,形容词及物种属之间用单词链接符“-”连接,这是拉丁学名的一般书写规范。

比如:Vulpes vulpes,Rhipicephalus-sanguineus,Cavia-porcellus,Acinonyx-jubatus 等。

此外,当记述拉丁学名所代表的实物时,除拉丁学名外,可以使用普通语言来进行表达,这些实物的名称使用首字母大写的普通文字书写,这也是正确的用法。

比如:Vulpes vulpes(狐狸),Rhipicephalus-sanguineus(苍蝇狗),Cavia-porcellus(荷兰香肠猪),Acinonyx-jubatus(獒)等。

另外,在书写拉丁学名的特殊情况下,拉丁学名的大小写和正斜体用法也应该被重视。

比如:在一个文稿只有一个物种名称时,这一物种名称可以选择普通体或者正斜体书写,但不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书体;当文稿中提到几个物种名称,拉丁学名应全部使用相同的字体书写,比如:Cavia-porcellus(荷兰香肠猪)、Apis-mellifera(蜜蜂)、Ovis-aries(绵羊)。

除此之外,在书写拉丁学名时,拼写要准确,避免拼写错误,造成误解,以保证文章的正确性。

此外,书写拉丁学名时,还应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此外,拉丁学名后面应留有表明物种和英文名称的括号。

以上就是《医学文稿中生物拉丁学名大小写、正斜体用法规范》,希望撰写医学文稿的作者们能够熟练掌握以上所讲的内容,从而让自己的文章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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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物种拉丁学名及品种名规范拉丁学名摘要为了使科技期刊所刊论文涉及到的物种及植物品种名称表述更加规范,依据已出版的动物、植物和细菌命名法规及栽培植物国际命名法规,对相关命名特别对种下分类单位表述作了说明,并对植物栽培品种名的规范和表述作了介绍,旨在引起科技论文作者和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的重视。

科技期刊中经常会涉及到物种(包括动物、植物、细菌等),按照出版要求,物种名后必须注明该物种的正确拉丁学名(Latin name)。

拉丁学名是物种国际通用的名称,使用拉丁学名可避免一物多名或同物异名现象。

吴伟根等[1]、董耿等[2]、张行勇等[3]已经阐述了中文科技期刊中拉丁学名的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使用意义,但对某些法规的介绍仍不够完整。

我国科技期刊中涉及到物种学名表述时,往往差错率很高。

为了在科技期刊中正确使用物种学名,笔者对物种学名书写规范作一些新的补充,并对新出版的《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6版)》作相应介绍。

1.属及属以上物种的表述规范根据国际命名法规,物种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元用1个拉丁或拉丁化的字表示,即单名法,首字母必须大写,除属名排斜体外,一律排正体,后面可接也可不接命名人。

如蜚蠊目Blattaria,蜚蠊科为Blattidae,大蠊属为Periplaneta。

新分类单元提出发表时,应在新名称后加适当的缩写词,如新科为“fam.nov.”,新属为“gen. nov.”。

这些缩写词通常用罗马字或黑体字印刷,以与名称相区别,引起注意。

2.种名的表述规范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创立的物种双名法被普遍采用。

它按自然系统排列,保证了全人类能够有统一标准,共同认识地球上的生物。

双名法规定,每一物种的学名由2个拉丁或拉丁化字组成:第1个是属名,取名词形式,首字母大写;第2个是种加词,通常为形容词,首字母小写,都排斜体,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定名人和命名的时间,排正体,定名人与命名时间之间用逗号隔开(如定名人缩写,有了缩写点,则不加逗号,留空格),可省略。

如蜡梅Chimonanthus praecox,白鹭Egretta garzetta。

引用细菌学名时最好书写完整,按《国际细菌命名法规》[6],要包括作者的姓和发表年代,且定名人与命名时间之间不加逗号,留空格,如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ohn 1872。

若只知属名未能确定种名,或不特指属中的某一个种,则在属名后附加species的缩写“sp.”(单数)或“spp.”(复数),如家蝇属某一种“Muscasp.”,泛指家蝇属一些种则表示为“Muscaspp.”。

新种发表时,应随后加缩写词“sp. nov.”。

种加词及种下诸分类单位或属内次级区分加词如为复合形式,且使用了连字符“-”,这时需依不同情况予以修改。

若连字符前的词可以单独存在(即此复合词为假复合词),则加词中的连字符应视为正确,予以保留,如华北落叶松Larixprincipis-rupprechtii;其他均视为错误,应予改正,如欧亚槭Acer pseudoplatanus,不应写为Acer pseudo-platanus,深紫木蓝Indigofera atropurpurea,不应写作Indigofera atro-purpurea。

此外,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加连字符:对于某一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的植物学名,当书写时在上行未能写完,必须以音节为单位移至下行续写,应在上行后面加连字符“-”,以示移行。

科技期刊编辑对种及种以上学名的正确书写比较清楚,但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存在争议的种往往有过不止1个拉丁学名,碰到这种情况时,最好查证资料,如查阅《中国动物志》《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等具有权威性的资料,掌握最新的变动情况,确定目前通用合法的学名。

如果有些种到目前仍存在争议,则采用相对应用较为普遍的拉丁学名。

如夏蜡梅隶属于哪个属引起争议,出现了2个学名:Calycanthus chinensis和Sinocalycanthus chi-nensis。

目前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观点是承认夏蜡梅属Sinocalycanthus,所以夏蜡梅的学名最好用Sinocalycan-thus chinensis。

3.种下分类单位的表述规范物种种下分类单位相对复杂,较难统一。

种下又可分变种、亚种、变型等。

3.1动物动物的亚种命名法有别于其他生物,一般在种加词后直接加亚种名,都排斜体,定名人可省略。

例如:绿鹭黑龙江亚种B utorides striatus amurensis V on Schrenck。

《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第3版)》[5]规定,动物的变种或变型的学名,如在1960年后发表,则其等级低于亚名,但在1961年前发表,则视为亚种名(发表时特意指定为亚种名以下的情况除外)。

亚种以下的名称不包括在种级内。

3.2细菌细菌种下分类单元较多,《国际细菌命名法规》[6]规定不再使用变种(variety)。

亚种的命名是在种加词后加缩写词“subsp.”再加亚种名,如唾液乳杆菌唾液亚种Lactobacillus salivarius subsp. salivarius。

亚种以下分类单元都不是正式的分类单元,而是一些习惯术语和辅助用语,如血清型变种(serovar)、噬菌型(phagovar)等。

命名时,种名后接一个用以指定这个亚种以下的细分的亚种以下术语,再接一个亚种以下的指定术语(方言、词、数字和字母等),一般排正体。

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一种噬菌型Staphylococcus aureusphagovar 81。

同种不同来源的微生物纯培养称为菌株(strain),会出现一些性状差异。

菌株可以用任何形式表示,如Bacillus subtilis BF 7.658是枯草芽孢杆菌可生产α淀粉酶的一个菌株。

3.3植物植物变种需在种加词后加缩写词“var.”,如短苞木槿Hibiscus syriacus var. brevibracteatus。

按《国际植物命名法规》[7],植物亚种缩写为“subsp.”,但在有些出版物中也出现“ssp.”或“sspp.”,建议最好统一成“subsp.”,如同齿樟味藜Camphorosma monspeliacasubsp.lessingii。

变型用缩写词“f.”表示,如小齿钻地风Schizophragma integrifoliumf.denticulatum。

杂种状态由乘号“×”或在表明该分类群等级的术语前加前缀“notho-”来表示。

2个或多个分类群之间的杂交类群可获得一个名称。

分类群的杂交性质可由在属间杂种的名称前或种间杂种的加词前加乘号“×”或在表明该分类群等级的术语前加前缀“notho-”(可简写为“n-”)来表示,如×Sinocalycalycanthus raulstonii(为夏蜡梅Sinocalycanthuschinensis和美国蜡梅Calycanthus floridus的属间杂交种),杂种桧Juniperus×media(为桧柏属内桧柏Junipe-rus chinensis和欧亚桧Juniperus sabina的种间杂交种)。

杂交类群名称中的乘号应置于名称或加词的首字母前;但是,如果不能使用数学符号(如排版软件无此符号或有特别要求)时,可用小写英文字母“x”代替,此时可在该字母和加词之间留一空格以免混淆,如美丽紫藤Wisteriaxformosa。

科技期刊中建议尽量用乘号“×”。

杂交种种下分类群可在没有指定其亲本分类群的情况下得到承认,此时,应使用相应的杂交类群的种下等级,如大花报春唐菖蒲Gladiolus×primulinusvar.grandiflora。

4.栽培植物名称的表述规范《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6版)》对品种的命名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栽培植物3个分类群———品种、品种群和嫁接嵌合体的定义、构成和使用要求,目标是促进农业、林业和园艺植物命名的一致、准确和稳定。

科技论文作者和编辑应遵循这一法规,使得出版物上的品种名符合规范要求。

4.1品种栽培品种的全名包括种的学名或普通名(普通名称必须很明确)和栽培品种名称。

严格地说,品种名称是一个加词,可以确切地称它为栽培品种加词。

从1959年1月1日起发表的新栽培品种都不用拉丁文,但是在1959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并不因用拉丁文而被废弃,如“月月红”月季Rosa chinensis‘Semperflorens仍然保留。

栽培品种名称若直接写在植物学名之后时,将品种加词置于单引号‘’之内,排正体。

在《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6版)》出台前,“cv.”和单引号允许互替,但该法规出台后,1996年1月1日起取消“cv.”作为品种等级缩写词,统一把品种加词置于单引号内。

品种加词中每一个词的首字母必须大写,除非由于语言习惯的例外情况,如连字符“-”后面的词,加词中不是第1个词的连词和介词以及在音译日本名称时的小品词“no”。

如果普通名称很明确,则品种名称能紧跟其后表示,如“刚果”洋丁香Syringa vulgaris‘Congo’和lilac‘Congo’都是正确的(因lilac是丁香的英文名),但syringa‘Congo’和‘Congo’sy-ringa都是不正确的(因syringa是山梅花的英文名,易引起混淆)。

4.2品种群是在一个属、种、杂交属、杂交种或其他命名等级内2个或多个相似的已命名的品种集合。

品种群加词的每一个词,包括“Grp.”,首字母必须大写,除非有语言上的习惯决定的例外情况。

品种群的全名由它所归属的被接受的分类单位的植物学拉丁名称后加上品种群加词构成,如Allium cepaShallot Group,Lili-umOriental Group。

品种群加词不能用单引号引起来,如在该分类单位的全名中使用时,应放在圆括号或方括号内,置于品种加词之前或之后,如Hydrangeamacrophylla(HortensiaGroup)‘Ami Pasquier’或Hydrangeamacrophylla‘Ami Pasquier’(Hortensia Group)或Hy-drangea macrophylla[Hortensia Group]‘Ami Pasquier’或Hydrangea macrophylla‘Ami Pasquier’[Hortensia Group]。

4.3嫁接嵌合体嫁接嵌合体指由2种或2种以上的不同植物嫁接得到的植物体,并非杂种。

嫁接符号用“+”表示,嫁接符号两侧各留1个空格。

不同属间一个拉丁形式的新名称可以由组成属的属名组合而成,前面加上嫁接符号“+”,如+Crataegomespilus(是山楂属Crataegus和欧楂属Mespilus2种植物的嫁接所得嵌合体的新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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