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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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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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二点 二十九 分。
●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 特点; (2) 监理工作的 流程;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4) 监理工作的 方法及措施。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体现出 针对性强、可
操作性强、便于实施 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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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及其审核
(一)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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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1) 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 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 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格式化、标准化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5)
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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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7) 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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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是根据监理规划由 专业监理
工程师 针对建设工程中 某一专业或某一方 面监理工作 编写 ,并经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实施的 操作性文件 ,其作用是指导本专业
或本子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的开展。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
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章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章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目录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8 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9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10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1 总则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2.3 审核程序2.4 审核的主要内容2.5 其他第3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 总则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3.3 工程验收的程序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3.5 分部工程验收3.6 阶段(中间)验收3.7 单位工程验收3.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3.9 其他第4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4.1 总则4.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4.3 信息流通程序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4.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第5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5.3 控制测量5.4 施工放样5.5 施工期变形监测5.6 机电及消防测量5.7 竣工测量及其他第6章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6.1 总则6.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6.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6.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第7章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1 总则7.2 基础验收准备7.3 基础验收程序7.4 基础验收资料7.5 其他第8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 总则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8.3 施工过程监理8.4 施工质量控制8.5 工程验收8.6 其他第9章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 总则9.2 料场复查与规划9.3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9.4 施工过程监理9.5 施工质量控制9.6 其他第10章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总则10.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0.3施工过程监理10.4施工质量控制10.5质量检查与验收10.6其他第11章粘土心墙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1.3施工过程监理11.4施工质量控制11.5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2章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2.1总则12.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2.3施工过程控制12.4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3章土石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1总则13.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3.3施工过程控制13.4质量检验与评定13.5其他第14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1 总则1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4.3 施工过程监理14.4 施工质量控制1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5章混凝土防渗墙监理实施细则15.1 总则15.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5.3 施工过程控制15.4 质量检验与评定15.5 其他第16章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6.1 总则16.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6.3 施工过程监理16.4 施工质量控制16.5 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16.6 其他第17章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17.1 总则17.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7.3 施工过程监理17.4 施工质量控制17.5 质量检验与评定17.6 其他第18章预应力锚索加固监理实施细则18.1 总则1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8.3 施工过程监理18.4 施工质量控制18.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19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1 总则19.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9.3 施工过程监理19.4 施工质量控制19.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20章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20.1总则20.2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20.3仪器埋设准备20.4仪器埋设安装20.5观测与维护20.6质量检验与验收20.7其他第21章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21.1总则2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1.3 施工过程监理21.4 施工质量控制21.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22章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1 总则22.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2.3 施工过程控制22.4 质量检查评定22.5 其他第23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3.1 总则23.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3.3 施工过程监理23.4 施工质量控制23.5 质量检验与评定23.6 其他第24章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4.1 总则2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4.3 施工过程监理24.4 施工质量控制2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作为建筑工程监理的指导文件,对于施工设备的验收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施工设备验收规范展开论述,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一、验收标准施工设备验收标准是监理工程师判断设备质量的依据。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要求,施工设备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的施工设备,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外观质量: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表面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起砂、无剥落等问题。

2. 功能性能:设备应能满足设计、工艺及使用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3. 安全性能: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4. 规格参数:设备的规格参数应与设计图纸或合同要求相符合。

5. 附属设备和配件:设备的附属设备和配件应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

以上是一般的验收标准,具体的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确定。

二、验收程序施工设备的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现场验收检查和验收报告编写等环节。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规定了以下的验收程序流程: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验收的书面申请,附上设备齐全的明细表。

2. 现场验收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性能、规格参数以及附属设备和配件的齐全性等。

3.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检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需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规格、质量状况等相关信息,同时应注明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4. 验收记录归档:验收报告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并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以上验收程序的执行,可以保证施工设备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报告的编写验收报告是对施工设备验收情况的书面记录,也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重要依据。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 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公正、合理地处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人必须勤业廉洁,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它发包人。

第九条: 监理人必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 监理人员必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能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业务情报。

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一、引言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监理实施细则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项目质量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1 结构质量验收标准(1)主体结构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各构件连接牢固、无开裂、无渗漏。

(2)混凝土施工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空鼓、麻面、裂缝等缺陷。

(3)钢筋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锈蚀、断股、未埋设等问题。

(4)基础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无沉降、下沉等违规问题。

1.2 建筑质量验收标准(1)外墙装饰材料应完好无缺、无渗漏、无开裂。

(2)窗户安装合理,开闭灵活,无漏风、漏水等现象。

(3)室内装修与设计方案一致,材料无明显破损、脱落等问题。

(4)楼梯、扶手等设施牢固可靠,无松动、变形等现象。

1.3 机电设备质量验收标准(1)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范,线路牢固、接地良好。

(2)照明设备正常运行,无闪烁、漏电等问题。

(3)通风设备正常工作,无噪音、堵塞等现象。

(4)给排水设备安装符合规范,无泄漏、堵塞等问题。

2. 材料质量验收标准2.1 建筑材料质量验收标准(1)砖、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无明显缺陷。

(2)防水材料质量达到防水性能要求,无渗漏、开裂等问题。

(3)保温材料密实,无明显空鼓、鼓泡等现象。

(4)金属构件表面处理合格,无生锈、锌层脱落等问题。

2.2 机电材料质量验收标准(1)电线电缆符合国家标准,无损伤、绝缘破损等情况。

(2)开关插座和电气元件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无异常现象。

(3)管道材料质量好,无锈蚀、裂纹等问题。

(4)机电设备紧固件应完好无损,无锈蚀、变形等情况。

三、质量验收程序1. 规划和设计阶段在工程规划和设计阶段,监理需参与讨论和审核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施工阶段监理需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

3. 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前,需根据工程质量审核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评估。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项目监理机构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行为的目的。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应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①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监理实施细则可按工程进展情况编写,尤其是当施工图未出齐就开工的情况。

但是当某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按专业划分构成一个整体的局部工程开工前,该部分的监理实施细则应编制完成,并在开工前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②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③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3、监理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专业工程的特点:
②监理工作的流程
③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④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
充、修改和完善。

当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管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二、验收监理的目的1.确认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2.保证工程的安全性;3.合理评估工程的投资效益。

三、验收监理的职责1.审核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符合设计要求;2.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施工的质量;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标准;4.检查工程的质量和成果,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5.商品材料的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6.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四、验收监理的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1)评审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确保设计和合同的一致性;(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能力;(3)明确验收监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验收监理计划。

2.施工阶段:(1)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合法性;(2)检验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3)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3.完工阶段:(1)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2)编制技术性的验收报告,评估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效益;(3)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五、验收监理的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监理;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4.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5.制定和执行监理计划,确保工程进度和验收的顺利进行。

六、验收监理的评估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2.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工程的安全措施和设施齐全、有效;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估;5.工程的投资效益符合预期。

七、总结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细则的实施,可以规范验收监理的行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是监理实施细则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通过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满足客户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以及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一、工程验收1.1 验收的定义工程验收是指通过检查、测量、测试等手段,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功能的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过程。

1.2 验收的程序1.2.1 材料验收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原产地、规格、数量、质量等。

只有通过材料验收,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2.2 施工验收施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对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1.2.3 安全验收安全验收是工程验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只有确保工程的安全性,才能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

1.2.4 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对工程的功能性能进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物的功能区域、设备的使用效果等进行检查,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只有保证工程的功能性能,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1.3 验收的标准工程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以及设计文件。

监理人员需要对这些标准进行熟悉,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竣工规定2.1 竣工的定义竣工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使用、交付、支付等相关手续的状态。

2.2 竣工文件的编制在竣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编制相关的竣工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等。

竣工文件的编制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需要保持准确、完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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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赤道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

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械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3.3 工程验收的程序(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

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

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

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

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

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地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度、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

对于施工过程相对乘客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

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

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考验进行单元工程验收。

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

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

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

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3.5 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民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3.6 阶段(中间)验收(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处,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右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3.7 单位工程验收(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交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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