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领导小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5•【字号】南府办[2009]211号•【施行日期】2009.09.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09〕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了加强对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的组织领导,加快项目推进,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总部基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黄方方市长副组长:刘长林常务副市长周家斌副市长肖志钢市长助理、市北部湾办(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主任(指挥长)成员:阮兆丰市政府秘书长黄善武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永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黄汉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北部湾办(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指挥长)王艳珍市监察局局长刘雄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世平市经委主任刘志烈市财政局局长谭玫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新市建委主任封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陈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周异助市商务局局长朱林玉市审计局局长范卫东市法制办主任钱健市信息办主任李伟时市招商局局长刘晓鸣市绩效考评办主任黄宁邕宁区政府区长孙志强良庆区政府区长谭良良建宁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揣小勇南宁供电局局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负责制定新区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总部基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北部湾办公室(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南府办[2006]205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06〕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迎接国家对广西“两基”工作评估验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基”巩固提高自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23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费督查组和综合督查组。
现将领导小组和各有关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任务通知如下:一、南宁市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林国强市长副组长:谢泽宇市委副书记臧国平副市长成员:封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夏建军市教育局局长秦赣江市财政局局长龚山峰市发改委纪检组长赵红明市人事局副局长黄令玲市审计局副局长汪玲市监察局副局长黄振生市编委办副主任顾安家市扶贫办副主任施日全市教育局副局长二、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成人员:主任:封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主任:夏建军市教育局局长副主任:施日全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建智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科科长工作人员:孙桂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张尚颖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谢海琼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黄勇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任务:(一)负责全市迎接国家“两基”工作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审核南宁市向国家验收团汇报的相关材料。
(三)审核南宁市向自治区报告的“两基”工作的有关材料。
(四)组织召开全市“两基”迎接国家验收动员大会。
内容为培训再动员、下达任务、明确职责等,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县县长、区长。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南府办[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0〕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南宁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0〕3号),设立南宁市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全市性体育社团业务管理的职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职责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三)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四)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练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练习笔记1、(单选题)根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决定每年九月的()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 A.第一个星期六• B.第二个星期六• C.第三个星期六• D.第四个星期六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单选题)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的学校是指()。
•• A.小学• B.初级中学• C.高级中学• D.高等学校•3、(单选题)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 A.禁止• B.允许• C.提倡• D.鼓励正确答案:用户选择:•4、(单选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列支。
•• A.财政预算中• B.本单位教育经费中• C.本单位预算经费内• D.其它预算经费中•5、(单选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防部正确答案:用户选择:•6、(单选题)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的组织是()。
•• A.各级党委• B.各级人民政府• C.国防教育基金组织• D.其他社会组织•7、(单选题)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又是全民国防教育强劲的助推剂,不仅能为全民国防教育打牢坚实的基础,还能有力地推动全民国防教育向前发展。
•• A.学校的国防教育• B.社会的国防教育• C.军队的国防教育• D.国防的教育保障正确答案:用户选择:•8、(单选题)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当设置国防教育方面的内容。
•• A.筛选• B.晋级• C.考核• D.培训正确答案:用户选择:•9、(单选题)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
•• A.提供便利• B.实行优惠• C.免费开放• D.限时优惠正确答案:用户选择:•10、(单选题)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国防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工作。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基建项目管
理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3.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
室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落实《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总体方案(2011-2015)》和《南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五年计划》,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实现我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裴力
副主任:杨毅、李昌宇、李忠、马海燕、王朝松。
成员:徐永恒、陈兴华、许钟贵。
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本级新建扩建学校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基建管理的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县区学校基建工作。
南宁市教育局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开工仪式

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开工仪式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开工仪式1. 引言近日,南宁市迎来了一场重要的盛事——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开工仪式。
这标志着南宁将建设一座现代化、高质量的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为培养具有坚定信念、忠诚国家的军民共建共治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的新时代人才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本文将从基地的建设意义、训练内容和个人感悟三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
2. 建设意义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对于南宁乃至整个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该基地的建设将加强军民融合,提升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
通过参与基地的建设和参观活动,民众将更加直观地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国家认同感和安全意识。
基地将为培养新时代的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各类训练课程的开展,学生将培养自信、自律和创新精神,为未来成为栋梁之才奠定基础。
3. 训练内容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将涵盖多个方面的训练内容,包括军事技能、体能训练、心理素质培养等。
其中,军事技能训练是基地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模拟战争环境和实战任务,学员将学习战术技能、武器装备使用和指挥能力。
体能训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严格的体能训练,学员将增强体质、锻炼意志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心理素质培养也是基地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员将接受压力训练和心理调适,提升应对复杂情境的能力。
4. 个人感悟作为一个关注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的人,对于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建设,我深感欣慰与期待。
这座基地的建设将为我国的国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通过搭建军民共建共治平台,基地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国家意识。
基地的训练内容也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军事人才。
我相信,通过这样的基地建设,我们将能培养出更多忠于国家,具备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的新时代人才。
5. 总结南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开工仪式,标志着南宁将建设一座现代化、高质量的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该基地的建设对于加强军民融合,提升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9.15•【字号】•【施行日期】1998.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三宁”公司,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现将《南宁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南宁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军队、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和公民,都必须依照本规定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本市各级政府要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机构、工作网络和服务组织,加强领导,保证拥军优属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双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划、措施;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交流情况,推广经验。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本市各级政府应将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规划。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国防观念。
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为全市的拥军优属宣传活动月,各单位要严密组织,注重实效,营造爱国拥军的良好社会风尚。
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要求

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要求
1. 位置选择:国防教育基地应选择在具备安全、便捷交通条件的地理位置,远离人
口密集区、高风险地区和敏感设施。
2. 建筑布局:基地建筑布局应符合防护要求,包括建筑物与道路、设施之间的分隔,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安全设施:基地内应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防火系统等,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教育设施:基地内应设置丰富多样的教育设施,包括展览馆、实验室、讲堂、图
书馆等,用于进行军事、国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5. 模拟训练设施:基地应配备适当的模拟训练设施,供学员进行实战演练和应急处
置训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专业指导人员:基地应配备经验丰富、具备军事专业知识的指导人员,确保教育
和训练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7. 安全管理: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培
训等,确保教育活动和训练过程的安全性。
8. 保密要求:基地训练活动涉及的教学、训练内容和设备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国家机密不被泄露。
9. 环保要求:基地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对
周边环境的影响。
10. 协调合作:基地应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完
成国防教育任务。
11. 持续改进:基地建设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不断改进设施和教育方法,以适应
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和教育需求。
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示例,实际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要求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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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防与法律教育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2
【实施日期】2015.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沈彪南宁警备区司令员
杨文件市委常委、南宁警备区政委
张文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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