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货物买卖合同_0
货物销售没有合同犯法吗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签订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那么,在货物销售过程中,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是否就构成违法行为呢?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货物销售没有合同并不一定就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规定。
1. 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
2. 口头合同的效力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并且能够证明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那么该口头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交易双方能够证明交易的存在,该交易行为也是合法有效的。
3. 违法行为的表现然而,在货物销售过程中,如果没有合同,可能会出现以下违法行为:(1)欺诈:一方在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成交易。
(2)恶意串通: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
4. 法律后果如果货物销售过程中,没有签订合同,且出现上述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2)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货物销售没有合同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CIF条款是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它代表着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港口,并负担运输、保险等费用,直到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为止。
本文将围绕CIF条款展开讨论,探讨其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首先,CIF条款的特点在于卖方承担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责任。
根据CIF条款的约定,卖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港口,并负责将货物投保。
这意味着,一旦货物离开卖方的控制范围,卖方将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因此,买方在选择CIF条款时,可以更加安心地进行国际贸易,减少了自身的风险。
其次,CIF条款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距离较长,运输环节较多,因此需要一个明确的规定来约束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IF条款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产生的,它明确了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给予了买方一定的保障。
在CIF条款下,买卖双方可以更好地协商货物的价格、数量和质量,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尽管CIF条款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买方在选择CIF条款时,应该对卖方的信誉进行充分的了解。
因为在CIF条款下,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买方需要相信卖方有能力和信誉来完成这一任务。
否则,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买方将很难得到赔偿。
因此,在选择CIF条款时,买方应该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其信誉良好。
其次,CIF条款下的保险责任应该得到充分的关注。
根据CIF条款的约定,卖方必须为货物投保,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然而,买方需要注意的是,CIF条款下的保险责任通常只涵盖到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为止。
一旦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后发生问题,买方将需要自行负责。
因此,买方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CIF条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年水泥订货买卖合同范本7篇

年水泥订货买卖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水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及规格甲方订购乙方生产的水泥,品牌为______,型号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及具体规格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方式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生产水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甲方有权对每批次水泥进行质量检验,乙方应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检验资料。
如甲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
第三条订货与交货方式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明确订货型号、数量及交货时间等。
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XX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并按约定时间将水泥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方式水泥价格按照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以每次订货单为准。
甲方应按照订货单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货款,乙方应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第五条运输与风险承担运输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运输过程中风险由乙方承担。
如因运输导致水泥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数量。
第六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应按照未交货部分货款的XX%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应按照未支付货款的XX%支付违约金。
3. 若因水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8篇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8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货物质量: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承担质量责任。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1. 货物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及货物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确定货物价格为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货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清。
3.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三、交货时间与方式1. 交货时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完成货物的生产并交付给乙方。
2. 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____方承担。
3. 甲方应按时交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货延迟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告知预计的延迟时间。
四、包装及验收1. 甲方应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处理。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买卖合同模板9篇

买卖合同模板9篇买卖合同篇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卖合同篇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
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
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
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
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
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
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销售不签合同税务风险

一、发票开具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
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前提是签订销售合同。
如果企业不签订销售合同,那么在销售过程中,一旦发生税务检查,可能会面临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这不仅会导致企业承担相应的税务处罚,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二、合同纠纷风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不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
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将面临维权困难的问题。
例如,在销售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或者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因为缺乏合同依据而处于不利地位。
三、税务审计风险税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会对企业的销售合同进行核查。
如果企业未签订销售合同,那么在税务审计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等处罚。
四、税负风险销售合同中的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企业的税负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企业不签订销售合同,那么在税务处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自身判断来认定企业的税负。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承担较高的税负,甚至导致亏损。
五、合规风险企业不签订销售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不仅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导致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上述税务风险,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重视以下事项:1. 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
2.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3.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
4. 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总之,销售不签订合同虽然可能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税务风险。
企业应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情况说明范文

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在日常的业务往来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供应商未签合同便发生付款的情况。
这种情况不仅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隐患,还可能影响到供应链的稳定。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问题,本文将分析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的原因及应对措施,以期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的原因1.双方沟通不畅在业务往来中,由于沟通不畅,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
此时,企业应主动与供应商沟通,明确各自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双方在合同条款上达成一致。
2.业务繁忙导致遗漏在业务繁忙时期,企业与供应商可能会因为工作量大而遗漏合同签订环节。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企业应完善内部流程,确保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签订合同。
3.法律法规变动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调整,原有合同可能不再符合现行规定。
此时,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因此,企业应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二、未签合同付款的应对措施1.加强沟通,明确双方权益当供应商未签合同便发生付款时,企业应主动与供应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
在沟通中,要重点关注合同条款的完善,确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清晰明确。
2.完善内部流程,确保合同签订企业应审视内部流程,查找不足之处。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签订合同,避免未签合同付款情况的发生。
3.关注政策法规,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对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合同及时进行调整。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业务开展符合法律规定。
三、总结总之,供应商未签合同付款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企业应加强沟通,完善内部流程,关注政策法规,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同时,通过本文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大家能够更加重视合同签订工作,共同维护供应链的稳定。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原告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被告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争议的货物买卖合同及争议事实1.根据《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关于货物买卖的合同,具体详情如下:–合同编号:(编号)–合同日期:(日期)–货物描述:(货物名称、规格等)–货物数量:(数量)–货物价格:(价格)–发货地点:(地点)–收货地点:(地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2.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货款,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了付款凭证,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交付货物义务。
3.原告多次以书面形式催告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却未给予回应或解决该合同纠纷。
原告的主张根据上述情况,原告要求法院作出判决:1.判令被告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履行交付义务。
2.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而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付货物所产生的违约金、储存费用等。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证据清单1.货物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2.原告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文件3.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书面催告函诉讼请求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履行交付义务。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附言1.原告请求法院受理本案并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2.原告声明上述诉讼请求属实,凡违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已向被告提供书面催告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代理人及联系方式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信息)联系方式:(代理人联系方式、地质等信息)日期:(起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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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篇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一章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所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他们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a.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b.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协议c.合同是合同当事人间就设立、变更、终止他们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3.合同的种类:a《德国民典法》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信贷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旅游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保证合同b《中国合同法》包括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4.买卖合同的特点:a.买卖合同为有偿的双务合同b.买卖合同买卖的是某种具体的标的物,一般是指财产c.买卖的价款,一般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确定5.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和支付价款就成为买卖合同最基本的特征6.我国《合同法》未对买卖的“标的物”作具体解释,但从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中看出,买卖合同不包括无行权利的买卖,仅指有形的实物。
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合同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特征:a.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处在不同的国家b.订立合同的发价和接受的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完成,或者发价和接受虽在一个国家完成,但是货物的交付需在另一个国家履行c.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选择,或适用国际贸易条约或惯例所规定的规则9.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⑴契约自由原则:a合同当事人或交易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b.合同当事人有权自由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c.合同的解释应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意图⑵诚实信用原则:a.当事人在交易中的行为,不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应当在事实上诚实,应当遵守同行中的商业交易准则b.当事人在发生合同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力求正确解释合同,不得隐瞒事实,故意曲解合同条款⑶公平交易原则:a.当事人应当依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b.当事人承担的合同责任或者是履约过程中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都应当是合理的⑷遵守法律强制性规则原则第2章自然人:是指某一个个人。
自然人要订立合同,必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这是合同有效订立的要件之一。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指个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指个人以自己的行为为依法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和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取得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解散、撤销或财产终了。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代表本人实施某种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点:1至少要有三个关系人参加2代理人要取得代理权3代理人在本人(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某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对本人(委托人)具有约束力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而实施法律行为是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代理: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通常是以本人(委托人)的名义进行。
间接代理:代理人自己作为买方或卖方与对方(第三人)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1要了解订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其所属国关于自然人或法人缔约能力的规定。
2要相互通告签约代表的授权情况,并应向对方揭示自己的授权证书3在合同转让时,同样对合同新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必须进行了解,且对合同主体的变更应当持慎重的态度。
4中国经营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或公司)应当建立分级授权的签字制度。
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好处:有利于合同的规范化,采用标准合同条款格式进行磋商交易也可加速交易的进行;同时也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顺利履行合同,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一旦产生争议,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笔交易的达成,有时要经过询价、发价、还价和接受四个环节。
但从法律上来说,一项合同有效成立,只要依法则发价和接受这两个行为完全就足够了。
发价:向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构成发价的要件:1订立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十分确定2表明如果被发价人接受,发价人就要受其约束的意旨3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发价的生效: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送达:当发价递送到被发价人的营业地或通讯地址时,为“送达”。
终止: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接受:即我国法律上所称的承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
如未在发价规定的时间内未在合理的时间内送达,接受无效,但需适当的考虑交易情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
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要件:1接受发价的人,必须由被发价人向发价人作出2接受作出的方式,必须以声明(书面的或口头的或电子记录)或其他行为作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能构成接受3接受必须在发价的有效期限内作出4接受作出的内容必须是无条件的,且必须是对发价的实质性内容的同意。
根据公约规定,凡是接受中对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提出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包装)如何计算有效期间:1如果发价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有接受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所载日期起算。
2发价人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间,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时起算。
3在计算接受期间时,接受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
但是,如果接受通知在接受期间的最后一天,正遇上发价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而未能送达时,则接受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逾期接受:1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
逾期接受通常无效,不产生订立合同的效力。
如果发价人原意接受已逾期的接受,只要他将这种意见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那么逾期接受仍具有正常接受的效力,合同仍按逾期接受的日期接受。
2因传递延误的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合同的订立必须要有订约能力的双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订立的形式与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存在欺诈、错误、威胁、胁迫等瑕疵。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a合同不违法b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 合同内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能显失公平。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能有错误、欺诈、胁迫)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效力应该注意的问题:1不应把订立合同视为单纯的一种交易行为。
2关于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限制,从各国法律规定或国际上的习惯作法,原则上是可以的。
3关于合同争议,不论是通过仲裁途径还是司法诉讼,其基础就是合同第三章贸易惯例:是指在一个地区、一种行业或一类贸易中经过长期实践逐渐形成的已被得到经常遵守的、通用的贸易作法或方法。
贸易惯例的特点:它是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而形成的,为相关贸易领域的当事人广泛知悉并惯常遵守;由于其经过反复使用,内容确定,已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认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公认性。
习惯作法:是指在特定的交易中,当事人间在贸易实践中重复采用的某种作法。
习惯作法的特点:它们是有当事人自己建立的,只自动约束当事人,除非当事人明确排除对它的适用。
所以,习惯作法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局限性。
违约金: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时,应向债务人支付的金额,以作为赔偿或履约的担保。
违约金的两种性质和作用:一种是赔偿性质,作为事先预估的损失;另一种是惩罚性质,作为履约的一种担保形式。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当事人一定的金额或其他有价代替物。
定金的性质和作用:1、定金是订立合同的证据,同时又是解除合同的一种方法2、定金作为履约的一种担保手段3、定金既作为债权的担保,又可抵作价款。
定金使用上应注意的事项:1、要明确、合理规定好合同中的定金条款2、要区分定金与预付款的性质和作用3、要区分定金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4、外贸合同中应订明国内转销合同中的定金问题。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特点和作法:1、保证是由第三人保证人提供的,是人的担保,而不是物的担保。
2、保证是依约定而提供的,不得推定3、保证是一种债,而且是一种从属的债4、保证具有补充性5、保证依约定的范围担保6、保证的方式可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
它是指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担保承担某项责任的凭证。
备用信用证的特点:1、它是类似于银行保函的一种信用证2、备用信用证较一般跟单信用证使用的范围更广、更灵活3、从银行必须支付备用信用证的付款责任来说,备用信用证与一般跟单信用证相比,又有其自己的特点。
第四章1.格式条款(格式合同)或标准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或标准条款的法律特征:(1)它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而不是由双方或有关当事人制定的,具有不变性的特征(2)在订立合同时或实际使用时未与对方协商(3)格式条款或标准条款是为通常和重复使用的目的制定的,因此它是向公众或某一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4)格式条款或标准条款具有很强的特定性和专业性3.使用格式条款应注意的事项:(1)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应注意国际交易规则或惯例(2)要严格区别格式条款(标准条款)和只为提供双方协商使用的格式合同(或标准合同)(3)我们有关公司、企业在接受国外对方客户的一般交易条件、格式条款或标准条款时一定要谨慎4.溢短装条款,即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X%的损溢或增减,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交货条款是把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运输方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起运地和目的地)等作出明确规定。
6.FoBcFRciFFcacPT和ciP等术语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在具体业务中装运即为交货。
7.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付,托收(d/P,d/a)和信用证。
8.FoB、cER、ciF合同货物的复验地点一般不是装运地而是目的地。
第五章贸易术语对货物买卖合同的作用:1.贸易术语的采用和贸易术语惯例的适用,简化了磋商的内容,加速了交易的进行,促进了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序进行2.贸易术语的采用和贸易术语惯例的适用,也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创造了条件 3.贸易术语的采用一般情况下决定了合同的性质4.贸易术语惯例是解释合同和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依据第六章1、法律适用法的产生与发展由以下条件决定:a.由于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文化技术的交流,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国际民事法律关系 b.由于各国不仅存在着不同的民事立法体系,而且各国的法律制度,尤其是一些具体规则存在着差异,因而就发生了两国间的所谓“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法律行为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c.由于各国从其自身利益或从国家间的正常交往考虑,在一定条件下承认了外国法的效力,给合同当事人创造了也可选择外国法的环境2、国际货物交易中常见的国际私法规则:a.法律行为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法律c.常设营业所(或主营业所或住所)所在地国家法3、诉讼(仲裁)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是指权利人(如买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