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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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4]8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3.24
【实施日期】2014.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综合实
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洪教普高字〔2014〕8号)
各县(区)教体局,全市各普通高(完)中:
2013年,省教育厅举行了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和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师生参加,共推荐了60篇“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9项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参加全省统一评比,其中43篇“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5项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获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师生再接再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养成,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持续深入开展。

全市普通高中广大教师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思考、不断总结、深入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同时引导广大高中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精神、实践水平和协作能力,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附件:南昌市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两项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
附件:南昌市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两项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1.“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获奖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洪教体艺字[2009]48号关于“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于2009年10月在南昌举办,为了加强中国电影与少年儿童的联系与沟通,点燃少年朋友对中国电影的关注热情,为中小学生提供电影评论的平台,丰富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

根据电影节执委会总体方案的要求,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09]21号)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在观看《买买提的2008》、《长江七号》、《梅兰芳》、《高考1977》等十一部优秀国产影片的基础上,通过撰写文章的形式,表达出自己对影片人物及电影表现手段的感悟和理解。

各中小学校密切配合,组织参赛人数近10万余人,共选送优秀影评文章1200余篇。

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特等奖9名,一等奖21名,二等奖45名,三等奖60名,优秀组织奖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影评大赛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同学们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多角度观察生活、多渠道汲取优秀文化营养,使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文化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二00主题词:教育中小学生影评活动获奖情况通报抄报: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共印5份)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特等奖(9个)小学组一等奖(7个)二等奖(15个)初中组三等奖(20个)优秀组织奖:小学组(5个)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昌北小学高新外国语学校南昌大学附属小学南昌航空大学附属学校初中组(5个)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南昌市第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二中学南昌市第十四中学高中组(5个)南昌市第一中学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八中学南昌市铁路第一中学青山湖区罗家一中。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02•【字号】赣教督字[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赣教督字〔2014〕4号)南昌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3月25-3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你市申报的西湖区珠市小学等7所第四批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组对这些学校分别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见附件),请你们督促和帮助相关学校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书面整改报告的纸质稿及电子稿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抽查。

届时,出现以下5种情况的学校,将不具有被评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的资格:1.小学平均班额超过56人或者单个班级超过60人,初中平均班额超过60人或者单个班级超过64人;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际师生比低于《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与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02]46号)计算出的该校合理师生比的90%;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际生均校园面积或校舍面积低于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计算出的该校合理生均校园面积或校舍面积的70%;4.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安防设施、餐饮卫生、交通、环境污染等突出的安全隐患;5.曾被媒体负面报道、被群众举报以及出现重大事故等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联系人:邓振。

联系方式:150****5010。

附件:西湖区珠市小学等7所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7月2日附件1西湖区珠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督字[2013]9号)和省督导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函字[2013]36号)精神,2014年3月29日,以省督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胡定南为组长,省教育厅教育教材研究所副主任刘春林为副组长的评估组一行6人,对南昌市西湖区珠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10]1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洪教体艺字[2010]16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充分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为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做好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青春唱响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中小学生。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3月-6月,各县(区)、各学校准备参赛人员、曲目;9月中旬,市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1、以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2、参赛名额:东湖区、西湖区小学组、中学组各3个名额;其他县(区)各2个名额;各市属、事业办、民办学校各1个名额。

3、每队参赛人数不低于60人。

4、比赛分必唱和选唱二个环节;必唱曲目为本校校歌;另外自选一首。

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格调高雅。

至少两个声部。

5、两首歌曲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分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3.15【实施日期】2016.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6〕5号)要求,经民主评选推荐,我局审核批准,决定分别授予南昌一中八(5)班管奕菲等846名同学、南昌县向塘二中九(3)班陈嘉龙等161名同学和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二(9)等171个班级2015-2016学年度南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现将表彰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

希望全市中小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图强、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个人成长成才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3月15日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8]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03.13【实施日期】2018.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洪教技字〔2018〕10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水平,总结和推广各校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和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教师将学科知识与信息技术有效整合,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局举办了全市第二十七届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竞赛活动。

本次论文竞赛开展以来,各校老师积极参与,认真撰写论文,南昌县利用软件对报送来论文进行网络查重,论文质量较高,湾里区、安义县、南昌市第三中学和南昌市第十二中学组织得力,参赛的论文数量较多,并对论文进行了认真的初评,将较好的论文报送到市里参加评选,论文整体水平较高。

参赛论文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多数论文研究了在新形势、新技术和新装备条件下,对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材施教、渗透情感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是能针对一线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展开研究并撰写论文,从而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

在本次评审论文过程中我们严格控制抄袭率,通过软件,对每一篇论文进行比对后发现,这次参评的论文数量及质量都有所提高,但仍有抄袭问题存在。

其中有192篇论文抄袭率达到60%以上,涉嫌抄袭或改头换面,占全部论文数量的29%。

我们对这192篇论文不予参评,同时提出批评,要求各县区和各局属学校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提交的论文要经过抄袭率审查,坚决刹住抄袭的风气,引导和教育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风范。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竞赛制度【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8]4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8.10.08【实施日期】2008.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08]46号)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推广工作成效,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校园集体舞等课外文体活动,我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14号)文件精神,于9月27日至28日举办了全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第一套)比赛。

现将比赛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自推广以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与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校园集体舞比赛全市共有61个代表队参加,民办学校中南昌五中、进贤岚湖中学、凤凰城上海外国语学校积极参加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也有一些县(区)和学校推广校园集体舞的工作力度不够,没有组织参加比赛活动。

1、未组队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县(区)为:南昌县教体局、高新区社发局;2、组队数量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县(区)为:进贤县教体局、安义县教体局、青山湖区教体局、红谷滩新区教办、经开区教办。

3、未组织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市属学校为:十八中、二十一中、二十二中、二十四中、二十六中、三十中、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铁二中、洪都中学、汽车机电学校(三职)、水电中学。

4、未按《通知》要求组织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市属学校为:十二中、十四中、二十中、铁一中、豫章中学、八一中学。

二、获奖情况此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共评出一等奖 13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上述比赛成绩经省厅认可,同时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南昌市2006年1月-3月教育大事记

南昌市2006年1月-3月教育大事记
1 日 市 检 察院 、 教 育 局 印发 《 于 在 教育 系统 开 展 预 防 职 务犯 罪 工 作 中 加强 联 系 配 合 的意 见 ' 市 教 育局 印发 ( 昌 市教 育 6 市 关 。 南
局教育督导室2 年工作要点》 伽6
l B 市 教 育局 印 发 全 市职 业 教 育 与 成 人教 育 2 O 年 工 作 计 划 . 确 “ 下工 作 目标 : 职 学校 招 生 l 50 , 比增 长 5% , 8 O6 明 中 00 人 同 O 职 普 比达 37 扶 持 3 区 职 校 建设 ; 建 2 国 家级 、个 省 级 实训 基地 ; 设 I 国家 级 重 点 职 校 、所 省级 重 点 职 校 、所 省 :; 县 创 个 1 建 所 2 2 级 示 范 职 校 ; 报2 省 级 示范 专 业 ; 善 职 教扶 贫 助 学 制 度 ; 训农 村 劳 动 力 、 岗工 人 和 在 职职 工 ; 业 技术 教 师 比例 申 个 完 培 下 专
2 月
6 市 人 事 局 沛 财 政 局 、 教 育局 印 发 通 知 . 定 将 我 市 特 教掌 投 ( ) 职 工特 教 津 贴 费 标 准 由原 1 %提 高到 2 % . O 6 日 市 决 班 教 5 5 自2O 年 1 1 月 日起 执 行 8 市教育局党委印发20 年工作要点 . 日 06 部署直属学校( 单位1 党建工作 ; 印发t 市教育局机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奖励试
2 日 市 救 育局 举 办 迎 新 春联 谊 会 , 晓 武 局 长致 辞 . 属 学 校 ( 位 ) 子 成 员 和局 机 关 离退 体 干 部 、 作 人 员 出席 。 市 发 改 3 熊 直 单 班 工 委 、 教 育 局 印 发《 于 编 报2 0 年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计划 的通 知 》 市 关 06 2 日 市 教 育局 转 发 人 事 局 、 财政 局 《 于 发放 2 0 年 度 市 直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年终 奖 金 的 通 知 》 5 市 关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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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
的通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8]2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4.02
【实施日期】2008.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的通报
(洪教体艺字[2008]23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市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改革和实践,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展示我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水平,我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1号)精神,组织了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活动。

各县(区)教体局、相关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评课活动和报送工作,特别是有一些县(区)学校在场地器材条件较差的情况下能积极参与评课活动。

其中东湖区、新建县、青云谱区、进贤县、西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都超额完成报送数
量。

但是个别县(区)和师资场地条件较好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对这次评比展示活动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组织体育教师参与全市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

本次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共收到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体育录像课65节,其中有6节课来自乡(镇)以下农村学校。

经聘请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小学组一等奖6名,初中组一等奖5名,高中组一等奖4名(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

经研究,我局将推荐各组别一等奖获得者代表我市参加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

特此通报。

附:1、各单位报送优秀体育课情况
2、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各单位报送优秀体育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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