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公章) -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教育信息网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颁发对象1.在我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市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已颁发教育部、人社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此次不再颁发。
3.在我市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含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三、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10日。
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2.在核发城区学校从教30年证书时,教师曾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可与城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时间合并计算教龄;核发乡村学校从教20年或30年证书时,教师曾在城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时间不纳入计算。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3]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3.25【实施日期】2013.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3〕6号)相关县(区)教体局,全市普通高(完)中:根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函〔2013〕8号),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与网上录入工作通知如下:1.全市各普通高(完)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1〕18号)要求,按照内容全面、程序规范、结果客观的原则做好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于3月31日前完成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学生终身发展、个性发展打好基础。
2.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继续按照2012年工作方式,将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数据通过网络录入数据库,以电子方式提供给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供高等学校招生时参考。
各高中学校要在4月15日前完成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网上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11.75.211.136,登录户名及密码请与我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联系。
3.市属、事业单位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审核工作定于4月23日-25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请各学校准备好材料,指定专人参加审核工作。
《评价手册》要填写规范、完整,字迹清楚、签章完备,并填写《南昌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汇总表》(附表二)。
非应届在籍学生不予审核,各评价维度A等比例原则上仍控制在30%以内,被评定为D等的学生须附上原始评价材料。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昌市优秀县区教育网和十佳校园网站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昌市优秀县区教育网和十佳校园网站评比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08]38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11.04【实施日期】2016.1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昌市优秀县区教育网和十佳校园网站评比的通知(洪教技字[2008]38号)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县区教育网及校园网站建设,实施政务公开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昌市优秀县区教育网和十佳校园网站评选,评选办法如下:一、评比宗旨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站建设,有效利用教育网站为宣传南昌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实施政务公开,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达到以评促建,提高全市教育系统网站建设水平。
二、评比对象所有县区、市直学校和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必须参赛,其它学校自愿报名。
未建立网站的县区教体局、中小学校请尽快建立网站,已建立网站的单位需按评比要求进一步完善。
评比共分三组:(1)县区教体局组(2)中学组(3)小学组三、报名方式参赛单位请下载“网站评比登记表”(见附件一),并于12月19日前发送邮件至huj_zx@,联系人:胡桔联系电话:6780157四、评比时间2009年1月至2009年8月对各单位网站进行评比,2009年9月发文公布评比结果,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评比方式: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各网站进行逐项评分。
根据专家组评分结果,对全市教育系统的网站分三个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六、评比标准:详见附件二七、评比要求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园网站都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南昌市教育局网站--“南昌教育信息网”的友情链接,同时做好“访问量统计”链接,以便评比时可以方便、客观地统计出各单位网站的访问量情况。
友情链接代码和“访问量统计”代码由市教育局统一设计制作,各单位可于12月15日至19日到南昌教育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操作文档。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自评与年度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自评与年度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函[2016]1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1.05【实施日期】2016.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自评与年度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洪教体艺函〔2016〕1号)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15年7月,市教育局下发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15〕21号),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5年南昌市各中小学校全面实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三个办法。
为落实此项工作,现要求各局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上报《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上报《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1.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教育部《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细则》开展自评工作,并填写《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2.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要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辖区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形成一份有数据和事实支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总结材料。
3.报送时间: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芳,电话83986479附件1: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附件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1月5日附件1: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省(区、市)市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专任教师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培训教育机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教职工资格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4]2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11.03【实施日期】2014.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教职工资格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4〕24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市直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市直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教职工进行资格备案审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时间安排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二、地点市直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市直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到南昌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办理(红谷大厦B座21层,联系电话:83986480,联系人:段作海)。
三、备案审查对象1. 2013-2014年度市直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市直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新增(减)专兼职教师;2. 2013-2014年度市直民办普通学历教育学校和市直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新增(减)行政管理人员;四、办理方式由各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携备案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报备申请。
五、备案审查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一)新增专兼职教师备案审查所需材料:1.教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教师本人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3.教师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教师本人与民办教育机构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5.教师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刑事犯罪纪录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新增行政管理人员备案审查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3.本人与民办教育机构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4.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刑事犯罪纪录的证明(原件、复印件);5. 行政管理人员中担任校长(园长)的需提供:个人简历、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曾参加的任职培训等相关材料。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课后在线辅导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课后在线辅导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课后在线辅导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南昌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高课后教学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南昌市教育局将开展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课后在线辅导试点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开展中学课后在线辅导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个性化教育服务模式的创新,为学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在线教育服务供给,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实际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一)免费在线服务免费为在校学生搭建南昌市中学课后在线辅导平台,实现在线辅导和答疑,在线学习和学情分析。
(二)共性与个性结合采取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学生的作业共性问题采取名师难题精讲,针对学生的个性化作业问题实现微课推送和实时答疑,将共性辅导和个性化答疑相结合。
三、辅导类型(一)个性化作业辅导:根据学生常态化作业学情,由“智慧作业”系统根据学生错题分析自动推送解析微课和举一反三的练习,实现个性化辅导。
(二)共性化难点辅导:通过全市“智慧作业”系统大数据分析,针对学生共性错题,进行重难点精讲,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
(三)在线答疑中心:针对学生关注的学习问题,提供线上答疑服务,答疑服务包含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类型。
学生也可系统中在已有题库中进行智能检索,匹配成功后推荐相似问题的解析及相关知识点学习资源。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8]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03.13【实施日期】2018.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洪教技字〔2018〕10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水平,总结和推广各校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和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教师将学科知识与信息技术有效整合,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局举办了全市第二十七届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竞赛活动。
本次论文竞赛开展以来,各校老师积极参与,认真撰写论文,南昌县利用软件对报送来论文进行网络查重,论文质量较高,湾里区、安义县、南昌市第三中学和南昌市第十二中学组织得力,参赛的论文数量较多,并对论文进行了认真的初评,将较好的论文报送到市里参加评选,论文整体水平较高。
参赛论文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多数论文研究了在新形势、新技术和新装备条件下,对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材施教、渗透情感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是能针对一线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展开研究并撰写论文,从而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
在本次评审论文过程中我们严格控制抄袭率,通过软件,对每一篇论文进行比对后发现,这次参评的论文数量及质量都有所提高,但仍有抄袭问题存在。
其中有192篇论文抄袭率达到60%以上,涉嫌抄袭或改头换面,占全部论文数量的29%。
我们对这192篇论文不予参评,同时提出批评,要求各县区和各局属学校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提交的论文要经过抄袭率审查,坚决刹住抄袭的风气,引导和教育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风范。
江西省学籍信息数据采集常见问答

学籍信息数据采集常见问答一、核对学校(机构)信息1. 下发给大家的是核心信息,也是大家需要核对的。
如果核心信息没有错误,不需要做其他事情,也不要添加其他信息。
只有学校标识码、名称信息有误,或漏掉了学校,才需要提供通知要求的这个学校的六个相关信息。
2.学校标识码在年报中的基础信息表内可查对,学校名称为公章。
3.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代码在事业统计里可以查找,就是这个表里的所属行政区划代码。
4. 核对学校名称第一原则以公章为准,第二原则以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为准5.我县今年秋季新成立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横峰县兴安学校”,但今年只招收小学一年级,那学校办学类型是填?---按县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复的学校类型填写。
6. 老师好,我们有一个学校,吉安市神岗山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有两个学校代码。
那要用哪一个呢?----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是哪个就填哪个,可咨询教育事业统计的老师填写。
7.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tjbz/cxfldm/2012/二、学校、校区和班级基本信息采集1. 学校基本信息表、校区基本信息表、班级信息表是否要上交到上级教育部门,还是我们区教育局留底?——这些由学校填好,到时再根据填好的表格录入系统,不需上交学生基本信息表呢?——发给学生填写,依据此表将信息录入至学生信息模板,也不需上交2.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学校的地址归哪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学校是由哪一级教育部门直管,比如:省直管、市直管、非主管地管理(学校在A县,却归B县管,此时填B县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省直管、市直管填直管教育行政部门名称3. ---《学校基本信息表》是每个村完小\村教学点都要填的吗---是的---学校基本信息表中,很多学校没有土地证啊,怎么填土地证号呢?---没有可填写无4. ----《学校基本信息》中5“学校地址代码”在哪有?---学校地址代码/tjbz/cxfldm/2012/36.html---农村学校的“学校地址代码”网上搜索不到,怎么办?---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tjbz/cxfldm/2012/您让学校先查询试试5. 在学校基本信息表里的23、24、25三列中分别是小学学制、初中学制、高中学制,那九年一贯制是不是23、24列都要填?---嗯,23、24填,25空着6. 校园土地使用产权属于学校,但都没有土地证,是填1,还是填2?----关于填1还是2,由你们学校定夺,因为我不知道你们学校具体的土地产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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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号(已抵押的注明终止时间)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合计
历史沿革(自学校批准设立之日起)
名称
审批机关
批准文件号
批复时间
主管部门审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办学许可证号(审批机关填写)
类型:
专任教师人,
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人
规划规模人
其中学历教育人
形式:
在校生总数人,
其中: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人
南昌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登记表
校园占地总面积亩,其中:学校土地使用证号(已抵押的注明抵押终止时间)
面积(平方米)
合计
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万平方米,
其中:学校名下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学校名称(公章)
学校详细地址
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六位数)
学校类型
代码
校长
董事长
举办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代码
举办者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多个举办者时,按出资额自多至少,逐一填写)
举办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合计
财务负责人
职称及职务
办学内容
总资产(万元)
总负债(万元)
层次: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图书(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