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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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防治水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稳定生产至关重要。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水文安全,防止矿井涌水事故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二、矿井防治水组织指导体系1. 矿井防治水部门(1)确定矿井防治水的总体规划和目标;(2)指导和协调各岗位防治水工作;(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计划、指导、控制及评价;(2)制定防治水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治水职责。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流程1. 防治水计划制定(1)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2)明确防治水的目标和任务;(3)确定防治水的措施和方法。

2. 防治水设施建设和维护(1)完善矿井防治水设施;(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3)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监测预警控制(1)建立水文监测系统,对矿井水文进行实时监测;(2)建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涌水事故进行预警;(3)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涌水事故的损失。

4. 人员培训和演练(1)对防治水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水知识和技能培训;(2)定期进行水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矿井防治水措施1. 积极开展地下排水工程(1)对矿井进行地下排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2)确保排水系统的完备性和可靠性。

2. 健全巡查制度(1)建立巡查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建立巡查记录档案,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料归档。

3. 加强矿井密封(1)对矿井进行密封工作,防止地下水的涌入;(2)定期检查密封效果,采取措施修复破损部分。

4. 矿井水质监测和处理(1)建立矿井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质进行检测;(2)对水质不合格的区域进行矿井水处理,确保水质达到要求。

五、矿井防治水责任制1.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2)制定矿井防治水的责任制;(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二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能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包括绞车窝、耳巷、采后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设计要求放线并下达开工通知单,没有开工通知单,未放线而私自开工的。

对施工单位进行____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地测部门。

以便地测部门及时收尺上图。

没有通知书不予放线并且不验收进尺,并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地管理水资源,预防水灾和减轻其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分配和治理,旨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管理。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在文章的开头可以阐述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

指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灾害等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制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如保护水资源、预防水灾等。

二、水资源保护与监控水资源的保护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资源监测: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施水质和水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资源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2.水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标准和措施,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和设备,鼓励节约用水行为。

3.水源保护区划:根据水资源保护的需求,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破坏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水源地。

4.水资源补给和保护:通过人工补给、水资源再生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资源量,采用水田化、农田复盖等措施保护水资源。

三、治理水污染水污染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划定污染源和水质目标。

2.污染治理措施:制定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广污水处理和水体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抑制非点源污染:加强农业、城市和工业等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河道污染等非点源污染的防治。

4.水环境修复:对受到重度污染的水体进行修复,修复受损湿地和河流的生态系统,恢复受损的水功能区。

四、防治水灾害防治水灾害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灾危险性评估:对各类水灾进行评估,确定受灾风险区域和灾害等级。

2.水灾预警系统:建立水灾预警系统,及时预警和提醒可能发生的水灾,包括洪水、地质灾害和干旱等。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遵循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原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防治和管理矿井水害。

第三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注重前瞻性预防,加强技术研究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水害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按照事先谋划、防范先行、处置及时、不断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水害应对体系。

第七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加强技术力量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与时俱进。

第八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水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煤矿地质勘查与设计第九条煤矿地质勘查应当充分考虑地下水的分布、运移规律,对煤层水、孔隙水、裂隙水进行详细勘查。

第十条煤矿地质勘查应当对矿井地质构造、岩层变化、断裂、节理、风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第十一条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于煤矿地质勘查,采用先进的勘查技术,确保矿井地质信息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煤矿设计应当结合地质勘查结果,科学设计采煤工艺,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减轻地压压力,降低水害风险。

第十三条煤矿设计应当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制定合理的矿井排水方案,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基础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立井、立岗、立场、立调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制定合理建设方案。

第十五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基础设施质量和运行稳定。

第十六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建设,确保各项设施的顺利建设和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确保水安全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要求,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推进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生态修复。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注重工作标准化,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由地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地测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地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设立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

第十条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水安全技术与监测、水安全规划与预警、水安全救援与应急等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处(室)。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应按照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综合防治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调查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监测评估。

第十二条调查评估阶段应开展水资源调查、水环境评估、水灾风险评估等工作,确定工程建设需求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阶段应编制水资源规划、水环境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阶段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监测评估阶段应对工程建设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效果。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等。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防治水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地测防治水是指借助地质和地球物理手段,对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水环境进行监测和防治规划设计等一系列工作。

为了保障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文将对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总结。

二、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责任明确地测防治水工作是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工作,需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具体而言,可以制定各类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水质监测人员、水资源调查评价人员、防治规划设计人员等,明确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内容,并且制定相应的报告和汇报制度,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2. 人员培训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因此必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方面,可以组织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相关知识和技术,并进行实地操作和模拟演练;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应的知识库和经验库,将各类技术资料和实践经验进行整理和归纳,供全体人员参考和学习。

3. 监督考核为了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可以设置监督员或督察组,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日常巡视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此外,还可以定期召开绩效评价会议,对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和表彰,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制度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稳定性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可以制定各类检查表和检测标准,明确工作的合格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还可以建立质量档案,对各类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供后续调查和评价使用。

2. 安全管理制度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水安全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质量第一,保障工程质量;3. 管理规范,确保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4. 反馈改进,促进持续提高。

第二章质量控制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各个环节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并记录相关操作、测量和检验数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满足工程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八条验收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确保质量控制的落实。

第十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质量验收,不得延误。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安全保障措施和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遵循相关规定,对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的安全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

第十五条验收单位应对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的安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持续改进第十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程应建立质量和安全反馈机制,定期组织评估和复查,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水资源安全,规范部门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部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水资源管理的部门。

本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部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部的工作原则有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便民性、公开性。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评估与规划、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调配与利用等。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部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年度目标、政策规定等事项。

第六条地测防治水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关机构,具体职责由各机构书面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部工作人员应遵守《政务行为规范》、《保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违纪。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地测防治水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地测防治水部的领导小组负责部门的总体规划和决策,监督各机构的工作情况。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预报、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

第十一条水资源评估与规划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水资源规划,开展水资源调查研究。

第十二条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定水资源管理标准和监测标准,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监督。

第十三条水资源调配与利用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调配和利用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水资源利用政策和方案。

第十四条各工作机构应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合理组织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工作机构内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地测防治水部根据不同工作任务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包括任务接收、任务分派、任务执行、任务报告等环节,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都应明确。

第十八条任务接收环节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对来自上级部门或其他机构的工作任务进行接收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反馈。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是指一套规范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范本:1. 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和执行,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适用于所有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测等各个环节。

2. 职责和权限2.1 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文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监督工程的执行情况。

2.2 工程设计人员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设计方案,并确保设计可行性和合理性。

2.3 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4 监测人员应根据设计方案,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5 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 文件管理3.1 该制度的相关文件应及时发布,并明确文件编号、生效日期、修订日期等信息。

3.2 文件应包括:管理章程、规范和标准、工程管理指南、工程设计手册等。

3.3 文件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发展。

4. 设计与施工管理4.1 设计阶段,应按照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设计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勘察工作。

4.2 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4.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监测与质量控制5.1 施工工程应进行监测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2 监测包括现场巡视、测量、实验室检测等,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进行。

5.3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6.1 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对于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7. 安全管理和意外处置7.1 进行地质勘察和防治水工程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7.2 对于发生的意外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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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六月前言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

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制定了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三.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四、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五、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六、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七、探放水管理制度7—1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7—2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7—3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7—4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7—5防治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八、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九、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十、煤矿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十一、煤矿地测防治水业务联系规定十二、煤矿中腰线管理规定十三、煤矿激光指向仪管理规定十四、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

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一)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管理,加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2、建立隐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整改、销案制度。

4、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则按照事故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掌握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重大隐患的现场管理;6、制定隐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7、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地质及水害月度预报。

8、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改。

9、下列情况之一为矿重大事故隐患:(1) 对矿井水文地质、老空、老巷开采情况不清或重要保护煤柱被破坏的。

(2) 未按规定权限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煤(岩)柱的;煤矿擅自超层越界或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安全生产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的作业方法的;(3) 有水害威胁而无探放水措施的;10、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外,还必须及时制定防范、监控措施。

1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积整改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每年初由防治水办公室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采掘过程中存在的水灾隐患,编制年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于元月上旬报公司;每月5日前及每季度末编制月度、季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并下发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科室领导。

同时,对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1、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较清楚时,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过断层、构造带5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2、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3、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巷道、采空区、老钻孔等水害隐患时,要提前60m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4、井下采煤工作面及煤(岩)巷掘进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要立即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5、井下揭煤巷道、井筒在距被揭突出煤层距2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通知书,距10m前根据钻探资料发现地质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下发揭煤预报。

距小于10m时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边探边掘。

6、井下需要进行探、放水的采掘头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设计编制后,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距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位置60m前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7、地测防治水临时预测预报要具有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并由矿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相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下发至矿各相关单位。

8、地测防治水临时预测预报内容完整,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地质问题描述准确,具有可执行性。

各单位在接到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地测防治水事故的发生。

9、每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害分析预测年度报表。

10、根据采、掘工程的月度计划,编制月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表,同时对已编制的年度报表进行修改、补充和修订。

11、根据采、掘施工进度,每周提前编制矿井水害周分析,对本周内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并配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12、各采掘工作面每年的全部水害预测资料要装订成册,并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所有水文预测预报资料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

13、每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煤(岩)巷掘进地质、采煤地质综合地测资料,分析在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质异常情况,编制地测回采及掘进年度报表。

14、根据采、掘工程的月度计划,编制掘进及回采地质月度预报表,分析采、掘前方存在的地质异常情况,同时对已编制的年度报表进行修改、补充和修订。

(三)水害防治隐患排查跟踪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治理水害隐患,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范培金副组长:杨德广、郭明利、刘春生、付忠桥成员:刘跃军、赵彬田、陈建宾、李公民、蒲洪业、孟冲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办公室主任由刘跃军担任,赵彬田、陈建宾为成员,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治理制度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排查地点:地面工业广场、井下所有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

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治理小组根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安排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须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

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

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安排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四)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防治水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特制订考核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与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相结合,作为防治水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2、安监科负责对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分片安监员必须熟知被检查单位的防治水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督查到位。

把防排水设备及其完好情况视同其它安全设施一样进行监督管理。

3、由防治水办公室组织,每月18日定为防治水检查日,职能科室人员及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机电队长等参加。

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监科进行通报,并联系相关单位落实。

4、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责任人一次罚款50-200元处理,单位罚款200-2000元处理。

措施落实整改不力的,应挂牌停止作业。

造成水害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对防治水措施落实好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一定奖励,每季度评比一次,评比前三名给予队长500元,付队长200元,技术员200元奖励,奖励在季度安全奖中兑现,由驻安监部和防治水办负责考评。

三、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审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胁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通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保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四、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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