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范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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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中石油)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中石油)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目录1 范围和应用领域 (1)1.1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应用领域 (1)2 参考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管理职责 (2)5 管理要求 (2)5.1人员目视管理 (2)5.2工器具目视管理 (3)5.3设备目视管理 (3)5.4工艺目视管理 (4)5.5生产作业现场的目视管理 (5)6 管理系统 (6)6.1资源支持 (6)6.2管理记录 (6)6.3审核要求 (6)6.4复核与更新 (6)6.5偏离管理 (6)6.6培训和沟通 (6)6.7解释 (7)附录A 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8)附录B 隔离标签 (9)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1 范围和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人员、工器具、工艺设备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采用简单、明确、易于辨别的目视化管理方法,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规范适用于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炼油化工生产、储运销售、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石油装备制造、后勤辅助生产等生产作业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GB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2893 安全色GB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Q/SY134 石油化工管道安全标志色管理规范SY6355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5743 石油企业职工劳动防护服装SY/T0043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SHS01034 设备及管道涂层检修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目视化管理通过颜色、标识、标签等方式区分或鉴别工器具、工艺设备的使用状态、特性以及生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产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人员身份及资质等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28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目视化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有效的可视化手段,将安全管理信息简洁、直观地展示出来,以便于相关人员快速识别和处理安全风险,从而达到预防事故、保障生产安全的目的。

第三条安全目视化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现场、办公区域、工作车间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场所。

第四条所有涉及安全目视化管理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员、作业人员等,都应遵守本办法的要求。

第五条安全目视化管理应当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视化管理的内容第六条安全目视化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立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

在生产现场设置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事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制定安全目视化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明确相关人员在执行安全目视化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

(三)建立安全目视化管理的信息展示系统。

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安全事故预防知识、安全技能培训等内容。

(四)开展安全目视化管理培训。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目视化管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开展安全目视化管理的检查和评价。

定期对安全目视化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目视化管理的实施第七条安全目视化管理应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在制定安全目视化管理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管理要点和目标,并明确责任人。

第九条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应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进行设置,采用醒目、明确、易于识别的方式。

第十条安全目视化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应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加以推广,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理解、掌握并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中石油目视化管理方案

中石油目视化管理方案

中石油目视化管理方案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目视化管理方案(2015年修订)为进一步做好总厂目视化管理工作,提升生产作业现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2894、 ) 、《安全色》 (GB2893)等技术规范,结合总厂现场实际,在原版目视化管理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方案由三部分组成, 其中“ 第一部分:公共标识目视化管理方案” 由党群工作科负责修订; “ 第二部分:设备设施目视化管理方案” 由设备管理科负责修订; “ 第三部分:现场安全管理目视化方案” 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修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下次修订。

第一部分公共标识目视化管理方案1、人员目视化管理机关员工佩戴工作证 , 如下图所示2、站场宣传教育牌、工段工房间、安全监督指导联系牌等目视化管理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设施标识设计规定》执行:附图所示 :入厂宣传教育牌尺寸为2400×1200mm ,高为 2100mm 。

工艺材质:不锈钢支架;不锈钢面板,金属油墨丝印。

简介牌标题字采用白色汉仪中黑体,红色底色(PANTONE:1795C; CMYK : C100Y100; RGB :R255, G0, B0) ;内文采用黑色汉仪中宋体,黄色底色(PANTONE:109C; CMYK :M10Y100; RGB :R255, G230, B0) 。

平面布臵及逃生路线牌为白底黑字,站场标题字体采用汉仪中黑体。

工段工作房标识图例工作房外门右侧墙面设臵注明房间功能、名称的标识牌,标识牌尺寸450×300mm ,中心高度为 1.7m ,距墙边 200mm ,字高 70mm ;内门标识牌设臵在门体上方居中位臵, 内门标牌尺寸300×150mm , 中心高度为 1.7m, 字高 50mm 。

中石油目视化管理方案

中石油目视化管理方案

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目视化管理方案(2015年修订)为进一步做好总厂目视化管理工作,提升生产作业现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安全色》(GB2893)等技术规范,结合总厂现场实际,在原版目视化管理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方案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公共标识目视化管理方案”由党群工作科负责修订;“第二部分:设备设施目视化管理方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修订;“第三部分:现场安全管理目视化方案”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修订,各单位在执行过程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下次修订。

第一部分公共标识目视化管理方案1、人员目视化管理机关员工佩戴工作证,如下图所示:2、站场宣传教育牌、工段工房间、安全监督指导联系牌等目视化管理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设施标识设计规定》执行:附图所示:入厂宣传教育牌尺寸为2400×1200mm,高为2100mm。

工艺材质:不锈钢支架;不锈钢面板,金属油墨丝印。

简介牌标题字采用白色汉仪中黑体,红色底色(PANTONE:1795C;CMYK:C100Y100;RGB:R255,G0,B0) ;内文采用黑色汉仪中宋体,黄色底色(PANTONE:109C;CMYK:M10Y100;RGB:R255,G230,B0) 。

平面布置及逃生路线牌为白底黑字,站场标题字体采用汉仪中黑体。

工段工作房标识图例工作房外门右侧墙面设置注明房间功能、名称的标识牌,标识牌尺寸450×300mm,中心高度为1.7m,距墙边200mm,字高70mm;内门标识牌设置在门体上方居中位置,内门标牌尺寸300×150mm,中心高度为1.7m,字高50mm。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

编号:SM-ZD-53412 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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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安全[2009]55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承包商的安全目视化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每月必须检查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必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五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常用标准名称如下:(一) GB 2893-2008 安全色(二)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三)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四) 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一部分总则(五)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二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六)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七) GB 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八)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九) Q/SY134-2005 石油化工管道安全标志色管理规范(十) Q/SY1129-2007 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十一) SY/T0043-2006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十二) 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十三) Q/SY 169-2007 劳动防护服装基本规定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六条目视化管理:通过颜色、标识、标签等方式区分或鉴别工器具、工艺设备的使用状态、特性,以及生产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人员身份及资质等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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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

第五条各企业应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八条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九条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十条企业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

外来人
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钻井、井下作业、炼化生产区域、油气集输站(场)、油气储存库区、油气净化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入厂(场)证件。

第十二条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场)证件式样应不同,区别明显,易于辨别。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并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培训合格,佩戴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

标签应简单、醒目,不影响正常作业。

第十四条压缩气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关警示标签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用标牌标明气瓶的状态(满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标牌标明脚手架是否处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状态,限制使用时应注明限制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除压缩气瓶、脚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确认其完好,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查合格的标签。

检查不合格、超期未检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规范定义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应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条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部位标注名称及编号,对误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设备设施,应在旁边设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标牌。

第十九条管线、阀门的着色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同时,还应在工艺管线上标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在控制阀门上可悬挂含有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条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

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

第二十一条对遥控和远程仪表控制系统,应在现场指示仪表上标识出实际参数控制范围,粘贴校验合格标签。

远程仪表在现场应有显示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二十二条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确定,包括化学品名称、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使用红、黄指示线划分固定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危险状况。

红色指示线警示有危险,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黄色指示线提示有危险,进入时注意。

第二十四条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生产作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隔离。

隔离分为警告性隔离、保护性隔离。

(一)警告性隔离适用于临时性施工、维修区域、安全隐患区域(如临时物品存放区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

实施警告性隔离时,应采用专用隔离带标识出隔离区域。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保护性隔离适用于容易造成人员坠落、有毒有害物质喷溅、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区域。

实施保护性隔离时,应采用围栏、盖板等隔离措施且有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六条专用隔离带和围栏应在夜间容易识别。

隔离区域应尽量减少对外界的影响,对于有喷溅、喷洒的区域,应有足够的隔离空间。

所有隔离设施应在危险消除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七条生产作业现场长期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设施等,应根据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标识(可在周围画线或以文字标识),标识应与其对应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别。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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