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经济法概述1. 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
二、公司法1. 公司设立- 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 股东责任2. 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3. 公司财务- 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 资产处置4. 公司变更与解散- 公司合并与分立- 公司增资与减资- 公司解散与清算三、合同法1. 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效力2. 合同的履行- 履行义务- 履行地点与时间 - 履行方式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变更条件- 解除条件- 违约责任四、反垄断法1. 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 经营者集中- 申报制度- 审查程序3. 行政垄断- 禁止行为- 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法1. 专利法- 专利申请-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实施2. 商标法- 商标注册- 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3. 著作权法- 作品保护- 著作权的行使 - 著作权的限制六、税法1. 税种- 增值税- 所得税- 财产税2. 税收征管- 纳税人义务 - 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3. 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优惠条件- 优惠期限七、经济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返还财产2. 行政责任- 罚款- 吊销许可证3. 刑事责任- 罚金- 拘留- 刑罚八、国际经济法1. 国际贸易法- 贸易条约-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2. 国际投资法- 投资保护- 投资争端解决3. 国际金融法- 外汇管理- 国际支付九、经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体系的完善2. 法律适用的现代化3. 国际合作与协调十、结语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点广泛且不断更新。
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法也在不断地与国际接轨,学习经济法不仅是理解国内市场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运用时纳税。
〔二〕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1.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帮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托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根据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3.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托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托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托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托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径直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径直出售,需根据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为减削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留意】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状况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留意】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与稳定。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汇总,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和规则。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的基础,其核心是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
而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约束规则,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 自由交易: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和方式。
- 公平竞争:市场参与者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 契约自由:市场参与者可以依法自由约定交易内容和方式。
- 资源配置效率:市场机制能够高效配置资源。
- 政府干预:政府应适度干预并维护市场秩序。
2. 经济法的职能和作用- 规范经济行为:通过法律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公平、诚信。
- 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的公正竞争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和权利。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经济法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分支,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概述。
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自由原则:基于市场经济体制,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强调交易的自愿和公平。
- 平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 公平原则: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 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遵循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原则。
- 效率原则:追求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
2.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民法:涉及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公法:涉及国家对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 经济法规: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专门规定经济活动的法律。
- 司法解释:法院对特定经济案件的解释和裁决。
三、经济法中的重要概念和规则1. 公司法-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济法考试重点

经济法考试重点经济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涵盖了众多领域和法律规范。
对于准备经济法考试的同学来说,了解和掌握重点内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考试重点:一、市场规制法1、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的界定:包括产品市场、地域市场等。
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和典型行为。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和法律后果。
2、反不正当竞争法混淆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商业贿赂行为: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行为:表现形式和法律规制。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认定和法律保护。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等。
经营者的义务:如实告知、保证质量等。
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和赔偿金额。
二、宏观调控法1、财政法预算法: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程序和法律责任。
2、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率、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征税项目、税率和扣除标准。
3、金融法证券法: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制度。
银行法:商业银行的设立、运营和监管。
三、企业法1、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事务执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公司法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设立程序。
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运作。
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和程序。
四、合同法1、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规则。
2、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认定。
3、合同的履行:履行规则、抗辩权的行使。
4、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5、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免责事由。
五、知识产权法1、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保护期限。
2、专利法:专利的类型、授予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
大一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大一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经济法是一门以规范经济活动为目标的法律学科,它规定了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和法律关系,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济主体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经济法包括民商法、金融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子学科。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利益分配原则、效率原则、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经济活动和经济法律关系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经济法律主体经济法主体包括个体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两大类。
个体经济组织包括个人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4.经济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中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经济法通过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相关法律责任,保护知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5.经济法的劳动关系法律规范劳动关系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做出的规定。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都属于劳动关系法律规范的范围。
6.经济法与金融法经济法和金融法密切相关。
金融法是以金融活动为对象、规范金融关系的法律学科,它涉及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组织、运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7.经济法与财税法8.经济法与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指国家对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经济法通过制定反垄断法来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维护消费者权益。
9.经济法与环境保护经济法与环境保护也有密切关联。
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权益,保持生态环境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10.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与国之间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学学科。
国际经济法有着法律特性和国际特性的双重属性,它主要规范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1.经济法:是调节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和协作关系的法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公共经济管理关系,主要表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管理关系.3.经济法的本质具有两层含义: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法的社会性和阶级性等,二是经济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性质或属性4.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包括(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2)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5)经济法是”以公位为主.公私兼顾”的法5.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或专业性2政策性3政府主导性4综合性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7.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也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及公司等组织8.经济活动主体:主要是指依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设立,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经济协作的组织和个人9.经济法上的经济责任制:指在公有制主导的经营管理中,企事业机关单位及其内部机构,成员因角色设置及其实现,而相互承担义务和相应的享有权益的经济法律关系或制度10.市场准入: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则或制度11.市场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管理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管理系统12.市场规则体系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推出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竞争规则.13.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14.市场竞争:一般指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为了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15.竞争法的基本内容:116.限购排挤行为3商业贿赂行为4虚假广告行为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6降价排挤行为7搭售行为8不正当奖售行为9诋毁商誉行为10通谋投标行为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17.垄断:是指少数大公司,企业,或者若干企业的联合独占生产和市场18.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的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重点前3种)19.适用除外制度:又称例外制度,豁免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政策的法律制度20.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主要表现在:1对某些特定行业的国有经济予以保护2对一些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3对合理使用知识产权行为的保护4经营者集中控制的豁免规则21.反垄断法执行机关:1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国务院下设反垄断处3国家发改委下设价格监督检查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22.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商品服务的,由国家以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23.产品:是指人们运用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成,用于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品24.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认证制度2生产许可制度25.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社会,用户,消费者,以及企业自身等,对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所做的检查,检验,评价,措施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26.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包括:1产品抽查制度2产品召回制度27.生产者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8.产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定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材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的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29.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者,因违反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制度30.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联系:产品责任包含在广义的产品质量责任概念之中,但它又是一个在西方法律,法学中已经特定化了的法律,法学术语,即仅仅限于生产者销售的因产品缺陷导致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发生的特殊侵权责任.两者是属于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31.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1性质.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产品责任是其中的民事责任中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2责任原因:产品质量责任发生原因众多,有违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的,有违反合同的,违反产品质量法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责任则只有上述的一种发生原因,即只能由于产品缺陷致使人身,财产损害才发生3责任主体.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应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的组织或个人,有生产者,设计者,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应者,销售者,还包括承运者,仓储者,以及他们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产品责任主体则只限于生产者,销售者4责任发生阶段:产品质量责任可发生于产品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上,即可能发生于产品的生产,运输,保管,使用,消费等任一环节,而产品责任只发生于产品销售后的消费,使用过程.32.经济法产生的原因:1客观基础: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规范的总称2社会经济原因: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分工的细化,社会中新出现的传统民法无法解决,就在客观上促成了以国家干预为己任的经济法产生3政治原因:从政治角度去考虑,国家出面干预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导致了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国家对经济干预经历了3个时期(1)古代国家对经济的干预(2)近代国家对经济的干预(3)现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积极干预)通过三个不同的阶段我们发现,国家干预经济的过程也就是国家干预的法制化和民主化的过程,这与经济的初衷是相吻合的4法律原因:(1)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去考察,人们希望以法治化国家为其生存空间的心理,促进了经济的兴起(2)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以及传统民法和行政法调整对象和手段的局限性决定了经济法产生和兴起的必然性33.经济法理论兴起事物逻辑演进: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假如没有重商主义的经济理论以及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立法,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就不可能最终完成,原始积累以后,假如没有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主义作为指导,以及民法作用的充分发挥,资本主义经济就有可能窒息在国家职权的襁褓中,当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资本主义的空前危机后,假如没有凯恩斯的国家全面干预理论,资本主义制度也就可能走到尽头,当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的经济顽疾时,假如没有供给学派以及相应的既体现国家干预又体现企业自由经营的经济法出现,资本主义还可能处在极端的自由放任主义和国家干预的选择之中,假如没有制度经济学以及直读法学的推动,资本主义的各项制度法治化和完善就不可能实现,34.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而造成的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形,35.市场失灵的表现:1市场的不完全,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最终结果即垄断,垄断又扼杀了竞争,导致了市场的不完全2市场的不普遍,有些商品在交换上存在价格机制缺位3信息失灵,指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及信息不准确4外部性,当一个个体的行为给其他不相关当事人带来成本或者利益,但是该个体在作出决定时,并没有将这些外部因素考虑进去5公共产品,消费中不需要竞争的非专有物品6经济危机,经济危机是价值规律无法避免的顽疾36.政府失灵(1)政府运行效率低下(2)政府过度干预(3)公共产品供给不足(4)政府不受产权约束(5)预算分配偏离社会需要(6)权利寻租37.经济法在克服政府失灵中的作用1对经济程序进行规范2对敢于有法进行规范3对干预内容进行规范4建立行政问责制38.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及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通的经营实体39.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在投资人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没有限制他的盈利企业经营权,中国国籍)2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完全的控制权3在法律地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及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0.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2000年国务院下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只收个人所得税,不收企业所得税)4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其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是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2.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止:1投资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投资人解散企业4其他情形43.解散后财产分配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一般性债务4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没有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即不存在债权了45.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同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盈利性组织46.合伙企业特征: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企业必须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在合伙企业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要负责企业经营,执行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4合伙人可能按各自合伙企业的贡献通过协议约定收益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5合伙企业是形成组织的合伙,它只是全部合伙中的一部分,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合伙企业属于商事合伙。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一、经济法
1.什么是经济法:
对经济活动的规范性的法律规定的总称;重要的业务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总称;主要研究不同物资的生产、分配、交换及管理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2.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1)物权法:物权法是经济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它涉及到物质财产、精神财产和物质财产的保护。
(2)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
(3)票据法:票据法是为了保护票据发行人和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4)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保护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法律制度。
(5)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公司及其管理、运作及财务等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定。
(6)破产法:破产法是一种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8)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经济法知识点一、民法基础知识1.合同法合同的定义、成立、效力、变更、履行、违约与救济、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转让与承受、合同的终止等。
2.物权法物权的基本规定、不动产登记、动产的转移等。
3.法人法及公司法法人的基本规定、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的组织形式与注册、公司的内部组织与治理、公司的股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组织关系与权利、公司的监督与获得信息、公司的财务决策、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等。
二、商法基础知识1.企业法律关系企业单位的基本法律关系、企业法人的基本法律关系等。
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动报酬、职工权益与职工福利、工伤保险与社会保险等。
3.物流与合同法律关系物流合同的基本规定、物流合同的内容、物流合同的履行、物流合同的违约与救济、物流合同的变更、物流合同的解除等。
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1.商标法律关系商标的保护范围与程序、商标的权利与限制、商标的转让与许可、商标的使用与侵权等。
2.版权法律关系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与程序、著作权的权利与限制、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著作权的使用与侵权等。
3.专利法律关系专利的保护范围与程序、专利的权利与限制、专利的转让与许可、专利的使用与侵权等。
四、金融法律关系1.金融市场的法律关系金融市场的分类与规模、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金融市场的交易制度、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等。
2.证券法律关系证券的发行与上市、证券的交易、证券的法律责任与救济、证券的法律监管等。
3.保险法律关系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保险监管法律关系、保险纠纷处理法律关系等。
五、税法律关系1.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税法的性质与功能、税法的立法主体、税法的适用与解释、税法的构成与关系等。
2.基本原理与税制税法的基本原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法律地位、税务登记与管理、税务审查与纳税调整等。
3.各类税法律关系增值税法律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个人所得税法律关系、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法律关系等。
六、竞争法律关系1.反垄断法垄断行为的禁止与限制、垄断行为的合理化限制、垄断行为的处罚与赔偿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垄断法的域外使用:一国的反垄断法延伸适用于发生在国外的对本国有影响的一切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13.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和认定:(1)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市场混淆行为类似商标 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如虚假广告等) (2)利诱性市场交易行为;(如商业贿赂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3)强迫性市场交易行为。(与垄断行为有重合)(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商业诋毁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在生产、交换过程中,产品生产经营者之间以及他们和消费者之间的涉及产品质量的规制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方面的关系。
19.产品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1、产品的标准化管理
2、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检测不合格:限期改正公告 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3、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1)产品质量认证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4、产品召回制度
20.产品质量责任的制度:民事法律责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
21.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关系1责任性质不同2判定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3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
22.国有资产的概念:国有资产即以国家为所有者代表的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或认定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以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式形成的多种形态的资产总称
10.法律对垄断行为的规制:1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各国的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和独家交易等行为。2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3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企业兼并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的企业兼并。(申报制度)4对行政垄断的规制:行政垄断在现实中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竞争等。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因而我国反垄断法将之作为重点防范和规制对象。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 作者:
———————————————————————————————— 日期:
ﻩ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消费侵权的主体确定:p183
18.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1、产品的含义
(1)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14.消法的适用范围: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15.消费者的权利:1、保障安全权:保障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不受强迫。4、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5、依法求偿权:受到损害,获得赔偿。6、依法结社权:组成社团,合力维权。7、求教获知权:获取相关消费知识。8、维护尊严权:消费过程中人格尊严获得尊重。9、监督批评权:对商品和服务及维权工作的监督。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的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迥然有别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2)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本法规定。
(3)军工产品,亦不在该法所称“产品”之列,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制定。
2、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产品质量规制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产品质量监管关系:政府各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规制关系;
3.经济法的功能:保障和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4.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宪法之下的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是同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5.经济法的体系: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宏观调控法。
6.垄断的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7.垄断的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营者集中3垄断协议4行政垄断
8.垄断的控制模式:1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2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9.垄断的认定原则:1本身违法原则2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
23.国有资产的分类:、国有资产的分类
(1)按分布状况及用途特征
经营性资产(由企业公司占用)
非经营性资产(由行政事业单位占用)
资源性资产
(2)按存在形态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3)按监管主体
中央国有资产
地方国有资产
24.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制度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制度
25.国家投资范围: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资源环境自主创新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