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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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科迪乳业股票质押案例

公司应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
内部监督机制需要加强
中原证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报 告,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发现和应对。
对中原证券未来发展的启示
加强风险管控
中原证券应将风险管控放在首位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升风险 防范能力,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健
02
股票质押业务分析
股票质押业务概述
定义
股票质押业务是一种融资方式 ,其中股东将其持有的可转让 股票作为担保质押给金融机构
,以获得贷款或流动性。
目的
主要是为了帮助股东获得短期融资 ,用于弥补流动性不足或进行其他 投资。
风险
然而,股票质押业务也带来了相应 的风险,如市场波动、流动性风险 等。
股票质押业务操作流程
作为质押物的提供者
中原证券作为科迪乳业股票的质 押物提供者,为投资者提供了获
取融资的途径。
在此过程中,中原证券评估和筛 选了科迪乳业的股票,确保其具
有足够的价值作为质押物。
中原证券还制定了相关规定和程 序,以确保股票质押的合法性和
规范性。
作为投资者和监管者
中原证券作为投资者,参与了 科迪乳业股票的交易市场。
中原证券科迪乳业 股票质押案例
2023-11-12
目录
• 案例概述 • 股票质押业务分析 • 中原证券在科迪乳业股票质押中的角色 • 案例中涉及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 案例对中原证券的影响及反思 • 结论与建议
01
案例概述
基本情况介绍
• 中原证券科迪乳业股票质押案例涉及一家上市公司科迪乳业, 以及中原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该案例发生于2019年,科迪乳 业将其部分股票作为质押物,向中原证券申请融资。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股东及有关方面: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今日开会讨论并审议了股东股权解除质押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质押人信息根据公司监管要求,经核实确认,本次股权质押解除涉及的质押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共涉及公司股权XX%,具体情况如下:质押主体:王先生质押比例:XX%质押数量:XXX 股二、质押解除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考虑到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解除王先生对公司股权的质押。
质押解除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运营稳定,盈利情况良好,无需再对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协议期限届满且未续签等。
三、解除后影响根据董事会讨论,解除质押后,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权将不再受到任何质押约束,属于自由流通股份,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由买卖,不受任何限制。
四、风险提示尽管现阶段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但市场环境变幻无常,股票交易风险仍然存在。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慎重决策。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公告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司将于xx年xx月xx日解除部分股东的股权质押。
现将解除质押的股东名单公告如下:姓名:XX 股份:XX,解除质押日期:xx年xx月xx日解除股权质押后,股东们可自行处置其所持股份,但需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并在操作过程中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希望广大股东们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xx公司xx年xx月xx日第三篇示例:各位股东、投资者及相关各界人士:根据公司法规定和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公司是一家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的上市公司。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做好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现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股东所进行的股权质押进行了清查和审计。
在此次清查和审计中,公司发现部分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存在质押情况,并且由于复杂的市场变化和风险变化,股权质押的情况存在一定风险。
庞大集团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17日,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盛诚”)的通知,唐山盛诚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的本公司股份155,342,2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3%)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时,唐山盛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5,342,251股再质押给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3年6 月1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
科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公告编号:2020-038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的通知,获悉王安京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二)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2、本次质押融资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659.285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51.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83%,对应融资余额4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981.2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0%,对应融资余额46,700万元。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
二、备查文件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文章属性•【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号】(2022)最高法民终50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2.05.12正文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5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7号创新创业大厦12楼1202-8。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晓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徐元元,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佳楠,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琳,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智慧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公司)、原审被告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荣恩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海高院)(2021)青民撤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
远东智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宇、汤晓勤、三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夏佳楠、西藏荣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远东智慧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法院(2021)青民撤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依法改判驳回三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三普公司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立案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程序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并非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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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3 _ 马应龙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证券简称:马应龙公告编号:临2013-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事宜。
2013年6月8日,公司接中国宝安函告,中国宝安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新贷款合同,期限为一年。
2013年6月7日,中国宝安办理了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97,048,700股重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手续。
截至2013年6月7日,中国宝安持有本公司股份97,048,7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
中国宝安本次质押了97,04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累计质押了97,048,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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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铭大共持有公司股份5558.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3%。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铭大持有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形。
2020年5月25日,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大”)来函,其于2019年10月29日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7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按期解除质押。
1、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上海铭大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不存在延期情形。
上海铭大表示: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其经营情况而定。
2、上市公司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铭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0%,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0%。
上海铭大非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