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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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起征点
【颁布单位】四川省税务局
【文 号】川税明电﹝1993﹞56号
【发文日期】1993-12-31
【实施时间】1993-12-3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我省增值税的征点规定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9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4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元。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个体工商户税务起征点_附件

东地税二〔1997〕38号
30
关于印发《如东县邮寄纳税申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8年4月2日
东地税征〔1998〕4号
31
关于调整凌河撤乡建镇后几个地方税种征收范围及适用税率通知
1998年4月23日
东地税一〔1998〕3号
32
关于印发《如东县出租私房或场地使用权税收征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1年4月3日
东地税一〔2001〕2号
60
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1年4月27日
东地税二〔2001〕14号
61
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
关于进一步明确几个地方税种纳税地点的通知
1996年8月20日
东地税一〔1996〕6号
21
关于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恢复征收资源税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4月3日
东地税一〔1997〕1号
22
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
1997年5月8日
东地税二〔1997〕22号
23
关于明确税县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关于对饮食业厨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0年6月22日
东地税二〔2000〕21号
53
关于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0年6月22日
东地税二〔2000〕22号
54
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6月27日
注册税务师税法(Ⅰ)-100_真题-无答案

注册税务师税法(Ⅰ)-100(总分14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 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 )。
A. 按营业税税款1%预征城建税B. 按营业税税款5%预征城建税C. 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建税D. 不预征城建税2.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 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提供电信服务B. 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C. 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D. 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3. 根据营业税现行政策的规定,打井工程属于营业税税目中的( )。
A. 服务业B. 建筑业C. 转让无形资产D. 销售不动产4.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的税种是( )。
A. 营业税B. 增值税C. 消费税D. 增值税和消费税5. 下列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是( )。
A. 以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B. 以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C. 以委托加工的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乘用车D. 以委托加工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粮食白酒6. 某企业在2005年以接受抵债方式取得一幢办公用楼,作价1000万元,2006年8月又将这幢楼售出,取得收入1300万元,该企业应纳营业税( )。
A. 39万元B. 9万元C. 65万元D. 15 万元7.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
A. 中药饮片B. 古旧图书C. 教材D. 烟叶8. 对于代理进口的货物,可以抵扣税款的单位是( )。
A. 委托单位B. 代理单位C. 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D. 取得专用缴款书复印件的单位9.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在境外组织游客入境旅游B. 组织游客跨省旅游C. 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D. 在境外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10. 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我国采用的是(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标 签】调整起征点,调整娱乐业税率【颁布单位】云南省财政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云财税﹝2011﹞130号【发文日期】2011-11-21【实施时间】2011-1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营业税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增值税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由现行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现行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每次(日)500元。
二、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由现行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三、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将我省除台球和保龄球(已经执行5%)之外的娱乐项目的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按5%征收。
各级税收征收机关应抓紧组织落实上述三项税收调整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同时,加强税源和征收管理,加大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动态管理力度,切实执行好减税政策,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0.1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施行日期】201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0月13日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概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达到一定数额时,才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界限。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这一政策能够有效减轻其税收压力,特别是对于那些初创和小型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空间。
政策沿革与现状回顾近年来的政策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
从最初的每月3500元起征点,到现在的每月5000元,起征点的提高体现了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态度。
针对特定行业和地区的个体工商户,还有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如何理解起征点起征点的设定是基于公平和效率的考虑。
一方面,它确保了低收入者不会因为收入过低而承担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它也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合理征收,避免了税基过宽导致的管理成本增加。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正确理解起征点意味着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支出。
起征点的计算与申报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起征点。
具体来说,如果个体工商户的月收入在起征点以下,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起征点,则超出部分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在申报过程中,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起征点的优惠政策除了基本的起征点之外,国家还为特定群体提供了额外的税收优惠。
例如,对于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更高额度的税收减免。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这些群体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结语。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2011-8-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辽国税函[2003]452号
28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2003.10.13
辽国税发[2003]202号
2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12.17
辽国税发[2003]223号
3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03.18
辽国税函[2005]117号
42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管理的通知
2005.04.07
辽国税函[2005]163号
4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07.08
辽国税函[2005]310号
44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3.02.24
辽国税发[2003]18号
26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2003.05.23
辽国税发[2003]79号
2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具有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集团出口退(免)税方式的批复
成都餐饮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成都餐饮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成都餐饮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营业税
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对此,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从1500元调整为5000元以后,营业额在1500元至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都不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营业税,其税率没有任何变化,仍为5%。
此次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分为按期纳税起征点和按次纳税起征点。
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则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同时,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虽然免征营业税,但仍要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成都大幅上调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的新政策,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户呈减少趋势,上调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为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减负,有助于减轻目前在全球金融危机下造成的就业压力。
一个城市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餐饮、中介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上,此次调整后为这部分个体工商户减轻了负担,有助于增加整个社会的就业人数,减轻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