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清单法在水环境风险源分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_曾咺
德国水管理和水体保护制度概览_上_德国水法和水管理理念_沈百鑫

国际瞭望德国水管理和水体保护制度概览(上)———德国水法和水管理理念沈百鑫,沃尔夫冈·科克(Wolfang K ck )(德国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德国莱比锡D -04103)摘要: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德国水资源管理明显受到欧盟法规的影响。
德国水资源相对丰沛,能源业是用水主要领域,传统水管理上最重要的两个机制是水体使用的许可机制和对废水处理技术标准的规范。
受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影响,水体环境目标管理也日益起着重要作用。
水管理中的协调问题是现代水法的难点,德国水法从联邦与州的职责分工、流域管理、协调机制以及管理过程中多方参与等方面来促进有效协调。
在有效控制工业点源污染的前提下,农业领域的面源污染成为欧盟和德国水管理中又一难点,在欧盟相关法律的框架下德国进行了许多创新。
另外,德国水体保护也有着多层体制性的不足,在运用税费机制上还十分谨慎。
关键词:水管理;水体保护;德国水平衡管理法;欧盟水框架指令;协调机制;农业水管理中图分类号:TV213(5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408(2012)08-0073-06收稿日期:2012-03-22作者简介:沈百鑫(1975—),男,浙江绍兴人,客座研究员。
0引言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方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成为水资源管理的指导理念。
水是社会生产中的重要物质与环节,水体更是生态环境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当置于环境保护的整体考量之中。
对“水资源”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的理解是从经济资源、宝藏的角度出发,将水资源视为经济领域的生产资料;而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启蒙,水体更被广义地强调作为社会与生态的一部分,水管理中突出了收支平衡、公平与正义理念的资源意义。
本文中水资源即涵盖水环境与水生态的意义。
德国水治理理念及其成就在国际比较中都是值得称道的,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和地下水保护方面。
ICI蒙德法

(1)低压 (2)高压 (3)低温 (4)高温
(5)腐蚀和侵蚀的危险性 (6)接头和填料的危险性 (7)振动及循环负荷疲劳危险性以及基础 或支持吊架的破损 (8)难控制的工艺反应 (9)在燃烧、爆炸极限附近的操作 (10)比平均爆炸危险性大的情况 (11)粉尘或雾滴爆炸的危险性
(12)使用强气相氧化剂的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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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物质隔离
(1)阀门系统 (2)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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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灭火活动
(1)火灾警报
(2)手动灭火器
(3)水的供给
(4)设置喷水设备、 洒水机及水枪系统
(5)发泡及惰性化设备
(6)消防队 (7)消防活动的地区协作
(8)排烟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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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单元补 偿评价 的计算
将各项所取的补偿系数汇总列 入表15中,并算出各项补偿系 数之积,即K1~K6,
(13)工艺过程着火灵敏度
(14)静电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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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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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高温危险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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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表4 腐蚀和侵蚀的危险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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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对大部分接头焊接结构,已知没有问题的十 字法兰盘接头、泵及伸缩管或带双重机械密封的 密封性良好的阀门填料盖,系数为O。
② 有微量泄漏的法兰接头,系数为30。
③ 可能有微量泄漏的泵及填料密封,系数为20。
(这类危险性 与单元内进 行的工艺及 其操作的类
型有关)
(1)只使用单纯物理变化
(2)单一连续反应
(3)单一间歇反应
(4)反应的多重性或在同一装 置里进行不同的工艺操作
(5)物质输送
(6)可搬动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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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系统推进水科学研究与水产业发展--德国启动《可持续水管理》研究计划

集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系统推进水科学研究与水产业发展--德国启动《可持续水管理》研究计划王志强;李丹颖;赵隆华【期刊名称】《全球科技经济瞭望》【年(卷),期】2013(000)009【摘要】The German Federal Government has been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ermany and incessantly drew up related polices and measures on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economy, as well as the balance between its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demand-side driven, in 2012 the German Feder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Research launched the “Sustainable Wate r Management Programme”, aiming to find an interdisciplinary systemic solution on the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background, innovation concept and typical characteristic of this programme and also make a summary review on its main content, priority and implementation measures.%德国联邦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并为实现德国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持续不断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德国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体系以及启示

所谓生态环境损害的实,从广泛意义来说,包 含了各种各样的环境破坏情形,主要是指因人为 活 动 对 环 境 要 素 本 身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从 对“ 环 境”造成的不利变化视角来界定,环境损害可以 定义为,因人类行为对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 造成了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的负面影响,使其功 能受到永久性干扰,且不能通过生态自我修复恢 复原状的事实。⑤所谓“环境要素”主要是指土壤、 水、空气三类主要环境媒介,以及与这三类环境资 源紧密关联的物种及其自然栖息地,气候也包含 在内。⑥
二、民事责任法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可能性
与“生态环境损害”特指对环境要素本身造 成的损害不同,因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还可 能 会 对 人 类 身 体、健 康 以 及 财 产 造 成 损 害。后 者 仍 然 在 民 事 权 益 的 概 念 范 围 之 内。是 以,以 人 为 原 因 对 侵境 不 利 影 响 带 来 的 损 害 可 以 分 为:(1)因 人 为 原 因 对 环 境 要 素 本 身 造 成 的 损 害(所 谓 的“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 Umweltgüterschaden);(2)通过环境影响对人类身 体、健康以及财产造成的损害(所谓的“环境影响 损 害 ”,Umwelteinwirkungsschaden)。这 两 类 损 害 并不是孤立的,通常是因为某一环境不利行为同 时造成这两类损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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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体系以及启示
要求行为人采取治理措施的态度上,是十分保守 的。②最为明显的例证是在 2005 年的松花江水污染 事故中,行政机关仅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却并未 要求责任人修复环境。③侵权责任编二审稿的这一 规定,是否意味着在责任层面我国生态环境损害 的救济体系将全面转向民事体系之中?民事法律 责任体系又是否能承担起这一重任,以及应如何 承担这一重任?面对以上问题,本文从比较法中 德国法上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体系入手,探讨以公 法为主要救济体系的德国法中有何经验与启示可 资借鉴。
德国水管理和水体保护制度概览(上)——德国水法和水管理理念

德国水管理和水体保护制度概览(上)——德国水法和水管理理念沈百鑫;沃尔夫冈·科克【期刊名称】《水利发展研究》【年(卷),期】2012(012)008【摘要】在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德国水资源管理明显受到欧盟法规的影响.德国水资源相对丰沛,能源业是用水主要领域,传统水管理上最重要的两个机制是水体使用的许可机制和对废水处理技术标准的规范.受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影响,水体环境目标管理也日益起着重要作用.水管理中的协调问题是现代水法的难点,德国水法从联邦与州的职责分工、流域管理、协调机制以及管理过程中多方参与等方面来促进有效协调.在有效控制工业点源污染的前提下,农业领域的面源污染成为欧盟和德国水管理中又一难点,在欧盟相关法律的框架下德国进行了许多创新.另外,德国水体保护也有着多层体制性的不足,在运用税费机制上还十分谨慎.【总页数】6页(P73-78)【作者】沈百鑫;沃尔夫冈·科克【作者单位】德国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德国莱比锡 D-04103;德国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德国莱比锡 D-041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516)【相关文献】1.德国和欧盟水法概念考察及对中国国水法之意义(上) [J], 沈百鑫2.德国水管理和水体保护制度概览(下)——协调制度和农业中的水体保护 [J], 沈百鑫;沃尔夫冈·科克3.集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系统推进水科学研究与水产业发展--德国启动《可持续水管理》研究计划 [J], 王志强;李丹颖;赵隆华4.我国农业节水管理的制度转型:以美国和德国为鉴 [J], 张也5.德国《少年法院法》刑事处分制度评介(上) [J], 徐久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德国清单法在水环境风险源分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_曾咺

2012.No19摘 要 本文将德国清单法和中国水环境风险源监督管理实际相结合,建立了工业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指标进行量化和风险分级,并通过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源分级管理的现场验证,表明该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水环境风险评价 德国清单法 风险分级管理水环境风险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
用风险值R 表征,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 P 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后果 C 的乘积,即 R=P×C。
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很难确定的,突发性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后果同样难以事先确定,难以采用技术方法进行定量分析。
本文从风险源强、受体敏感性和管控措施有效性等因素,结合德国清单法作定量分析,对相关工业企业评估划分出高风险、较高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并进行分级管理。
通过环境风险评估确定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避免搞“一刀切”,促使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企业则由有关部门做重点监控,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对保护长江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体系作为环保部门在监管中使用的一种工具,应力求全面、简单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德国“清单法”以安全生产和风险预防为基本理念,针对企业的物质、溢出安全保护、转运环节、设备监测、废水分流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可以帮助环境监察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环境风险现场排查,不仅简便易行、而且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指导性。
该方法在德国及欧洲地区得到了很好的推广应用,成果显著。
由于该方法的检查内容涉及到安监、公安、质监、交通、消防和环保等多部门的共同职责,与我国监管体制特点不相符合,难以推广应用。
本课题根据环境风险系统的组成特点,结合环保部门监管重点,借鉴德国“清单法”,初步建立了水环境风险源分级评价体系。
水体污染民事责任的中德比较

作者: 沈百鑫
作者机构: 浙江绍兴人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
出版物刊名: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页码: 67-83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期
主题词: 危险责任 行为责任 设施责任 水体污染 法律比较
摘要:为促进我国环境治理与环境司法,有必要考察德国水法中的法律责任体系。
《德国水平衡管理法》第89条规定了改变水体特征应承担的私法上之责任。
改变水质引起的民事责任属于严格的危险责任,并区分为行为责任和设施责任两种法律责任构成事实。
同时,水法上的责任与《环境责任法》、《环境损害法》及《民法典》相互指引和补充,由此构成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我国在《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水法))及《水污染防治法》中同样规定了水事相关的私法责任,但体系性不足,明确和严格程度不够。
在立法技术、规则体系和法律理念上,德国水体污染责任体系值得我国水法及其他环境法借鉴。
德国水治理的基本理念和_水平衡管理法_总则规定研究_沈百鑫

德国水治理的基本理念和_水平衡管理法_总则规定研究_沈百鑫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Vol. 44 No. 12 2016法治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国家治理基本原则。
它是社会各种利益依法定程序充分协调后的力量平衡。
相应地,法律规定则是这种利益平衡后的书面确定,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智慧结晶。
尽管各国自然地理条件不同,社会发展进程先后有别,但考察先进国家,特别是德国的治水理念与经验以及《水平衡管理法》(以下简称《水法》),可以为已经明确列入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和我国水治理起到借鉴意义。
德国水治理的基本理念在水事管理上,不仅需要依据水体循环的自然属性,还需要掌握生态学、经济学以及社会伦理的知识。
水是物质资源,更是一种自然现象,会因区域和时季不同发生变化。
涉水利益包括生活、工业生产、农业、水电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利益,涉及不同部门,因此可能构成双重和多重管理。
为实现有效的水事管理,在更广泛意义上实现各种相关利益的平衡,需要超越水流本身,基于水体进行管理,还包括与水相邻的一定范围陆地以及以水体为生存空间的动植物。
水治理的实质是对涉水的具有竞争性的多重利益予以平衡和协调。
随着用水需求增长以及新型水功能的科学发现,水体污染以及经济和科技发展导致的各种风险都在增加,涉水利益冲突进一步激化。
面对日益严峻的水环境问题,水不仅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资源,而且作为整体生态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需要从生态系统保护的考虑出发,根据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和更高层次的综合理念和制度进行管理。
德国《水法》的核心思想,正是针对围绕着水体使用而存在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不同利益主体可能对水体造成的不利影响,以最大程度实现基于水体上的共同利益,而展开的理论分析与法律实践。
德国对水事和水管理的理解都是不断发展的,是需要以其发展历史的理解为基础。
如何协调这些利益方的矛盾,农业用水、防洪、水能利用、渔业以及水道航运,还有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日益重要的集中供水保障和废水处理,一如既往是水事立法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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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No19
摘 要 本文将德国清单法和中国水环境风险源监督管理实际相结合,建立了工业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指标进行量化和风险分级,并通过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源分级管理的现场验证,表明该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水环境风险评价 德国清单法 风险分级管理水环境风险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
用风险值R 表征,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 P 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后果 C 的乘积,即 R=P×C。
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很难确定的,突发性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后果同样难以事先确定,难以采用技术方法进行定量分析。
本文从风险源强、受体敏感性和管控措施有效性等因素,结合德国清单法作定量分析,对相关工业企业评估划分出高风险、较高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并进行分级管理。
通过环境风险评估确定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避免搞“一刀切”,促使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企业则由有关部门做重点监控,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对保护长江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体系作为环保部门在监管中使用的一种工具,应力求全面、简单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德国“清单法”以安全生产和风险预防为基本理念,针对企业的物质、溢出安全保护、转运环节、设备监测、废水分流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可以帮助环境监察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环境风险现场排查,不仅简便易行、而且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指导性。
该方法在德国及欧洲地区得到了很好的推广应用,成果显著。
由于该方法的检查内容涉及到安监、公安、质监、交通、消防和环保等多部门的共同职责,与我国监管体制特点不相符合,难以推广应用。
本课题根据环境风险系统的组成特点,结合环保部门监管重点,借鉴德国“清单法”,初步建立了水环境风险源分级评价体系。
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了三个一级指标,即风险源强、敏感目标和管控措施。
1.1 风险源强
风险物质主要是指企业生产、储存的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能引起水环境破坏的其他化学物质。
一旦企业发生事故型泄漏扩散,企业中储存的风险物质数量会
德国清单法在水环境风险源分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曾 咺1 郭莉萍2 刘菊梅2
(1重庆市环保信息中心401147; 2重庆科技学院401331)
直接影响受纳水体被污染的程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将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大小确定了临界量。
因此可以根据使用和储存量超出临界量的情况对企业在风险物质危险性方面进行量化,确定风险源强。
1.2 敏感目标
水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指企业污水排放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的河流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生物养殖区等。
重点考察是否为饮用水源地或鱼类保护区,并考虑水源地保护等级和与污染源之间的距离。
1.3 管控措施
管控措施是指企业为防范水环境污染事故而采取的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环保部门在监管中主要关注储存、管道、清污分流情况和风险防范措施。
因此,将这四个关注重点作为衡量企业管控措施的指标。
1.3.1 储存
储存的风险分析主要对储罐和围堰两部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储罐是储存风险物质的最基本单元。
储罐的安全性从储罐稳定性、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储罐腐蚀情况、储罐泄漏报警装置配置有效性、现场标识完整性等几个方面考虑。
围堰是防范储罐泄漏事故最直接的防范体系。
围堰的有效性从围堰容量、地面防渗处理及围堰完整性三个方面考虑。
1.3.2 管道
管道是厂区输送危险物质的有效载体。
要防止危险物质泄漏,也应当保证管道运行的安全可靠,主要从管道腐蚀情况、管道变形情况和标识完整性三个方面考虑。
1.3.3 清污分流情况
清污分流一般用于工业企业的废水和清水分流,一般情况下也指雨污分流。
在储罐区,清污分流是将高污染水(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和未污染或低污染水(雨水)分开,分质处理。
企业清污分流是否有效与清污分流阀的可靠性和初期雨水收集的有效性有关。
清污分流阀的可靠性主要查看清污分流阀标识情况、清污分流阀维护情况和清污分流阀操作记录情况。
初期雨水收集的有效性可通过询问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和查看雨水通道的方式调查。
1.3.4 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关注企业污水处理达标情况、事故应急池和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是防范水污染事故最基本的措施,检查
人员应对企业污水是否达标排放进行调查。
事故应急池是污染事故防范体系中重要一环。
事故应急池的有效性主要从容量和防渗处理两个方面衡量。
事故应急管理主要检查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更新及演习情况。
资助项目:国家水专项——流域水环境风险预警及三峡库区示范(2009ZX07528-003)
作者简介:
曾 咺 (1962- )男,重庆人,高级工程师,从事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主持国家水专项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示范平台课题研究。
2012.No19 0
2 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的量化
从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指标的意义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指标间不具有可比性、综合性,必须对定性指标量化,对定量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把性质、量纲各异的指标转化为可以综合的一个相对数——量化值。
风险物质的使用和储存数量是企业风险的重要内在因素,是等级划分的基准值之一,按超出临界值倍数,量化划分大宗、剧毒的重大风险源。
厂址环境敏感性也是反映企业风险等级的内在性因素之一,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和与敏感目标(饮用水源地)的距离量化划分企业风险等级。
风险防范措施反映了企业的外在管理水平,是指标体系中的修正值指标和动态参数,为使该项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引用德国清单法的指标量化方式,结合环保部门和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将风险防范措施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和量化(见表1)。
3 企业水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参考相关研究,将企业水环境风险分为三个等级:A(高风险),B(较高风险),C(一般风险)。
根据专家意见,制定企业水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
4 实例分析
课题组随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进行现场调查期间,选取了8家化工企业,获取了与企业水环境风险相关的详细信息,开展实例分析(见表3)。
结果表明,有1家企业属于一般风险,有5家企业属于较高风险,2家企业属于高风险。
评价结果同长寿区环保局长期对企业的监管情况基本符合。
其中长寿区环保局原将某化工企业确定为较高风险等级,根据本次评价将该企业调整为高风险等级。
通过与环保部门沟通,认同了对该企业环境风险的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了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频次,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
5 结论及建议
对水环境风险源实施分级管理,可以让环保部门合理有效地使用监管力量,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对企业监管频次进行动态调整,使环境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建立了工业企业水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借鉴德国清单法对指标进行了量化,通过实例分析的论证,评价结果与环保部门的定性判断基本一致,表明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较为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由于本课题研究所限,采用信息技术支持,在实践中推广应用该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参考文献
[1]胡二邦 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毕军,杨洁,李其亮 区域环境风险分析和管理[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3]毛小苓,刘阳生 国内外环境风险评价研究进展[J] 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2003,11(3),266-273
[4]鄢忠纯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科学与技术,2010,6(6),398-400
[5]滕静,周跃 强化环境风险等级制度推进重点行业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保护,2010,8,20-21
定较少,提到的办法是将交付使用资产与其对应的资金来源进行冲转,并设计了“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和“待冲基建支出”会计科目及相应会计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一是当前实际存在的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地方财政资金安排不足,而又在未获得足够融资的情况下形成了拖欠工程款,在资产已交付使用时仍不能清偿的情况。
如何对其在基建账中进行会计核算,在进行资产交付使用后又如何在单位行政事业账中进行反映,目前并无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是BT项目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应付回购款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目前也无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在这方面应进行专题研究,以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2
[2]财政部. 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02
[3]财政部. 财建[2003]724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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