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矿大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学业奖学金制度。
第一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在研究生复试时确定。
二、三学年的奖学金评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期综合评定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更好地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条成立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主管副院长、教授委员主任、各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条例的制定、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名额的分配、奖学金名单的审定等工作。
各学科建立本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科带头人负责,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素质评价第五条研究生素质评价按照学校校历规定的学年时间点计算,评价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和社会工作业绩等四项内容。
第六条测评内容、权重、分值计算方法如下:总分=课程成绩(分值)×比例a+科研素质(分值)×比例b+创新能力(分值)×比例c+社会工作(分值)×比例d第七条课程成绩1. 课程成绩采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博士按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及土地资源管理三个学科排名,硕士按二级学科排名(下同)。
学位课程成绩加分标准:说明:遇小数点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下同。
第八条科研素质(应用型硕士为专业实践能力)科研素质考核包括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部分。
1. 学术活动加分(1)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各类学术会议等。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硕士研究生积极研究学习,提高学业水平,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所有经过正常学籍注册、处于在读状态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选拔优秀、奖励潜质的原则,并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工作应当由学校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分为定向资助和竞争评定。
第七条定向资助是指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向具备一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金。
第八条竞争评定是指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奖助学金获得者。
第九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学风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条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成绩表现的重要因素,应采用等级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科研能力是评定学生研究能力的重要因素,应结合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发表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学风纪律是评定学生表现和品德的重要因素,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学术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三条社会实践是评定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因素,应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评定。
第三章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第十四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如学业成绩单、科研项目申请书、论文成果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组织专家、导师和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评定结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为不同等级,以确定奖助学金的数量和金额。
第十八条评定结果应向学生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保障学生权益。
第四章奖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及时发放奖助学金,并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奖助学金,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科研项目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学化工学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研究生课程阶段,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不得申请当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影响后续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截止至奖学金评选程序启动之日,没有完费注册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一)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名额比例按学校当年规定。
(1)对于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公共基础课加权成绩。
对于存在英语免修的年级,该年级所有同学在计算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不将英语成绩计算在内。
(2)对于研究生三年级学生主要参考其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
(二)评选流程(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委员;(2)学生自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后上报奖学金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审查相关材料,给各项成果赋分,研究生秘书统计得分,并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各申请者最终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5)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学业奖学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表现考评细则

硕士奖助学金综合体现考核细则一、思想方面:(5分)⒈与否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与否热爱学校和医院,与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与否诚实守信,崇尚文明。
(2分) 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积极制止与稳定大局相悖旳活动。
⒉党员同学与否严格规定自己,非党员同学与否积极靠近党组织。
(3分)党员同学体现由党支部予以鉴定,根据党员同学参与校院组织旳各类活动体现,与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体现实状况况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3分旳量化值;非党员由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性予以鉴定:积极分子、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并有思想汇报旳,根据体现实状况况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3分旳量化值;一般同学由组长根据平时体现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2.5分旳量化值。
在波及安全稳定重大事件中,各类活动中推卸责任,未能发挥党员责任者,按0分计。
二、工作方面(10分)㈠学生干部(5分)⒈工作与否热情、积极、努力(1分)⒉工作效率(1分)布置旳工作,传达和提交材料及时精确旳,予以1分;工作怠慢,没有准时传达导致不良影响1次旳,予以0.5分;导致不良影响1次以上者,或导致重大负面影响者,为0分。
⒊与否积极参与并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各类活动(2分)国家级(国际)活动:2分;省级活动:1.5分;校级活动:1分;院级活动:0.5分。
4.管理工作(1分)可以合理旳组织活动,管理班级,在突发事件时可以理智旳处理问题,并获得很好效果旳予以:年级长(含硕士会主席、志愿者队长):1分;班长(含支部书记、硕士会部长):0.9分;其他干部(含助管):0.8分。
在突发事件时不能积极积极处理者,予以0分。
㈡一般同学(4.5分)⒈与否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以参与活动签字名单为准。
(2分)是指由党支部或班级告知并实行旳活动直接参与人(不含如拉拉队等)。
国家级(国际)活动:2分;省级活动:1.5分;校级活动:1分;院级活动:0.5分。
⒉与否积极积极配合学生干部工作(1分)是指由党支部或班级告知并实行旳活动直接或间接参与人(含拉拉队等)。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二年级)考核项目内容各项分值科研能力(论文、科研进展)(分)科研主要环节(分)开题报告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为分(不具备评审资格);以班级或更大团体为单位做次以上学术报告为分,没有在规定规模以上团体做学术报告为分~发表论文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情况(分)发表篇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以下可得分。
~发表篇及以上(含)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在以上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下可得分。
~发表文章被()和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可得分;发表一级学报论文可得分,发表权威期刊论文(学校学报除外)可得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得分。
~未发表论文者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导师组织全体导师,在听取毕业论文科研进展汇报后,给予分的评分。
学生成绩(分)所有课程全部及格条件下,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同年级组学位课最高学分绩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三年级) 综合素质(分)综合表现(分) 由班导师组织班级所有导师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参与课题组工作、积极参与班级与学生会建设以及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班级不分培养层次按着表现优秀的程度,划分\\\四档,其中档不超过,分;挡不低于,分;挡和挡不低于,其中挡分,挡一票否决(凡当年受过处分者或导师认为难以指导者为)。
获得各项奖励(分) 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者得分,校级荣誉者得分,院级荣誉者得分;参加国家、省、市各项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得分,获校一等奖得分、获校二等奖得分、获校三等奖得分、获校优秀奖得分,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得分、优秀奖得分;同一项活动计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模板】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
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
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
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激励研究生学习科研,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的目的在于奖励学术成绩优秀和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面向全国性选拔,奖励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
院系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风品德及科研能力等条件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资金情况进行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面向校级科研项目参与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作为奖学金的评审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奖学金评定分为年度评定和学期评定两种形式。
年度评定是针对全年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学期评定是根据上学期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情况进行的评价和奖励。
第六条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条件如下:1.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无不良学术记录和道德行为问题;3.学术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排名;4.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5.积极参与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等活动;6.无相关学业、奖学金受罚等问题;7.其他评审要求。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是由各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定,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和学风品德等进行初步筛选。
终评是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委会负责评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以学校为中介,由国家教育部发放。
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发放。
第九条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后,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用于学业支持、科研项目支持、学术交流、学术出版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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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坛
10分
1、参加研究生论坛者,每次加0.5分;
2、投稿者加1分,投稿并录用者加2分;
3、张贴报告者加2分;
4、宣讲报告者加3分;
5、在研究生论坛中获奖者加2分。
获得最佳论文、最佳提问、最佳宣讲者本项直接为10分。
科
技
创
新
1、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3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5分;
1.违反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二、1.如果两次被评为不文明宿舍者,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2.如果旷课两次,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
开题报告
15分
将开题报告的成绩乘以0.15即为开题报告最终成绩。
对不能按期完成开题者只能得0分。
中期
考核
25分
将中期考核的成绩乘以0.25即为中期考核最终成绩。
4、违犯纪律者,每次扣1分;
5、旷课一次扣1分;
6、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奖励0.3分,最高奖励1分;被评为不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
7、积极参加学校(院)特定的活动,每次加0.5分;
8、使用违规电器者,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此项为0分;
9、欠缴学校学费、住宿费或其他费用者扣3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本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8、授权发明专利: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
9、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5分,第3名加3分;
10、科研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
①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00分;②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0,二等奖40,三等奖30;③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社会来自活动10分
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3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
1、参加国家、省级、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如研究生篮球比赛、排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运动会、歌手比赛、英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每项0.3分;参加校级及以上运动会团体项目的替补每人0.2分。
获得名次加分如下:
2、在SCI期刊上的论文(4.0≤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2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0分;
3、在SCI期刊上的论文(3.0≤影响因子<4.0),第1作者加2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5分;
4、在SCI期刊上的论文(2.0≤影响因子<3.0),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2分;
3、担任院校研究生干部(工作合格,态度积极)加0-3分,具体规定如下: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或同时担任院、校干部者加3分;
助管、校、院研究生干部者加2分;
研究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加1分;
不在学校超过半年的班委不加分。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或学院要求的学术活动者,每次扣1分。
1、获奖时替补队员的加分为主力队员加分的一半。
5、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2.0),第1作者加1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8分;
6、EI收录情况如下:正式发表论文第1作者加8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6分;会议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分;
7、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4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3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校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四名及优秀奖1分。
1、要求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2、SCI、EI收录必须有检索证明或DOi号;
3、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证明;
4、同一个项目获不同奖按最高计算;
5、本项不设上限,多个成果可以累加。
0.1分;
团体项目获得名得名次不分等级均0.1分,最高1分。
2、获得荣誉加分如下:
国家级奖励者: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级奖励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2分;
校级奖励者: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1分;
院级奖励者: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0.1分。
硕士研究生第3学年奖学金评分细则
评选
内容
分值
主要内容
备注
思
想
品
德
10分
主要包含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6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不低于0分。
1、见义勇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2、拾金不昧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者或封建迷信活动者,此项为0分;
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加2分;
校级:单项: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1分;
团体比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到四名1.5分;第
五到六名1分;第七到八名及优秀奖0.5分;
院级:单项: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分;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
11、校研究生科技论文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12、获得学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加8分,2,3名加4分;获得学校研究生研究基金一般项主持人加5分,2,3名加2分;
13、获得河南省优秀论文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14、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或科技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