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结算部结算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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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一、账户注册与开通1. 申请人应当具备合法身份,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申请人应当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进行账户注册。

3. 申请人在完成注册后,需进行身份验证,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与证明文件。

4. 审核通过后,账户将被开通,申请人可正常使用账户。

二、账户安全与权限管理5. 申请人应对账户安全负有责任,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6. 账户密码应设置为复杂且不易被猜测的组合,且定期进行更换。

7. 不得将账户密码泄露给他人,并定期检查账户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8. 拥有账户管理权限的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且仅在正当情况下使用账户权限。

三、资金存管与管理9. 申请人在账户内存入的资金应合法来源,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0. 所有资金应存放在指定的存管机构中,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11. 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有明确的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12. 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账户管理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四、账户信息管理13. 申请人应随时保持账户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14. 对于账户信息的修改或变更,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5. 具有账户信息查询权限的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并保护用户隐私。

五、账户违规处理16. 对于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冻结账户、撤销账户等。

17. 在账户违规处理期间,申请人将无法进行与账户相关的操作。

18. 申请人对账户违规处理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六、账户注销与终止19. 申请人如需注销账户,应提前通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0. 在账户注销后,资金及相关信息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1. 账户因违规等原因被终止的,相应的资金和权益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账户管理规定的修改与通知22. 账户管理规定的修改应提前通知申请人,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23. 对于账户管理规定的修改,申请人如不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银行结算业务试题-第二章结算帐户管理试题

银行结算业务试题-第二章结算帐户管理试题

第二章支付结算概述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结算帐户: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审查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负责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

人民银行负责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审查B.银行负责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

人民银行负责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审查C.银行仅负责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民银行负责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审查D.银行仅负责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人民银行负责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合规性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审查2.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于开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A.2B.3C.5D.73.存款人遗失密码的,应向()申请重置存款人密码。

A.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地人民银行C.一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D.任一开户银行4.一个单位存款人在银行只能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A.1个B.2个C.3个D.多个5.在洛阳注册的洛阳某建筑企业在郑州承建项目的,其项目部可申请开立()。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6.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验资需要,可申请开立一个()。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7.学生张明,今年满17周岁,在向银行申领银行卡时应出具的有效证件为()。

A.居民身份证B.户口簿C.学生证D.父亲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户口簿8.下列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现金支付说法错误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B.单位银行卡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C.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付现金D.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付现金9.下列关于代理他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说法错误的是()。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 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二)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三)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 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 应查明原因, 及时处理。

(五)银行账户只供本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 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转账套现。

(六)银行账户结算票据和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 不得由一人统管使用, 财务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 支票及个人印鉴由出纳保管, 做到相互制约, 保证安全。

(七)出纳从银行购回空白支票, 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 然后启用, 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当天入保险柜, 不准放在办公室抽屉内。

(八)出纳必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九)出纳签发支票必须有会计认可的支票凭证, 支票上必须填写签发日期(为了便于结账可提前开结算期, 但不得开远期)、用途、金额。

支票签发完后, 领用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名, 然后出纳将签好的支票交会计复核, 盖上银行印鉴后, 将有效的支票交领用人 (通过银行用其它结算方法也按以上办法办理).(十)出纳要及时清理支票(汇票)登记簿, 支票领用人必须在一周内报账,或交回未用的支票。

(十一)出纳要不定期从银行要回对账单进行对账, 若我户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不符, 出纳应负责与银行业务员配合查找核对, 直到相符为止。

每月8日前, 出纳应打印出银行调节表一式三份, 随对账单一起交主管会计审核, 审核完后, 在银行调节表上盖章, 出纳将已审核盖章的银行调节表留一份备查, 两份送银行;每月10号前, 要将已经银行盖章的银行调节表回单交主管会计, 由主管会计分月放在对账单一起, 年底装订存档。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是指对金融机构和银行等相关机构以及其客户的结算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管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并在法律、法规、规章等形式上具体规定。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开立结算账户的要求:包括银行和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条件和申请流程等。

2. 结算账户使用规定:包括结算账户的用途限制、资金流入流出规定、资金转账和支付规定等。

3. 资金监管要求:包括对结算账户资金的安全监管要求,如资金的保管、核查、防范洗钱和合规监管等。

4. 结算账户注销和冻结规定:包括对结算账户注销和冻结的程序和条件等。

5. 监督管理责任:对金融机构和银行等相关机构在结算账户管理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进行规定,包括申报、备案、报告等要求。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资金安全和稳定运行。

不同国家的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各国的法律和监管环境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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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

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

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

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

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

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2)根据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要求:1. 账户开立:公司需要在经过合法注册的银行开立账户,所有账户必须使用公司的法定名称。

2. 账户使用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交易和操作。

这些授权可能包括具体的职位要求或特定的许可证,以确保账户的安全和操作的透明度。

银行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总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款人为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二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第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㈠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㈡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存款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存款人根据需要可以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存款人签章后,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㈠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㈣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它有效旅行证件。

㈤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件。

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第八条开户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应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系统核查存款人身份,并将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留存归档。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节选)
第四十二条单位结算账户及个人支票户核对程序和要求。

(一)各网点应在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数据大集中系统产生并打印在本机构开户的单位结算账户及个人支票结算账户余额对账单、分户账,并在余额对账单、分户账上加盖业务专用章,由网点会计主办向客户派发,要求客户在10个工作日内返回对账回单,并在回单上加盖客户在本机构的预留印鉴或公章。

(二)对客户返回的对账回单,应由网点会计主办逐份检查核对客户的印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对账结果是否相符;若存在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对账回单上,加盖名章确认及注明日期;对存在未达账的应逐笔跟踪勾对,待未达账到账后及时逐笔填写销账日期。

对于未能收回对账单的,应列表登记,并说明情况,报支行监督保卫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对对账率的要求。

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支票结算账户的对账单发出率要求为100%。

各支行应按要求实施对账,实行月月对账,对当前一季度未能实现有效对账的账户,在下一个对账期内必须实现有效对账,即保证账户最
少每半年有效对账一次。

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摘要:银行会计结算账户是银行重要的支付体系,也是企业资金流动的关键节点。

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银行会计结算账户为社会公众提供支付服务,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银行会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压力加大,需要进一步提高银行会计计算账户管理力度,才能保障金融稳定性,实现经济行为的规范性开展。

本文主要对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优化策略进行综合性分析,旨在进一步提高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质量,推动社会经济的有序、高效性开展。

关键词: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问题解决建议加大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的管理力度,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稳定发展,优化金融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还可以合理规避社会支付结算风险。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度变革,银保监会对银行业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只有加大对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的管控力度,才能减少违规操作的行为出现,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从而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一、银行会计结算账户管理问题分析(一)基本存款账户开销户问题在基本存款账户开销户管理中,一般只需要按照银行要求进行规范性操作,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开立账户,而没有其他限制性条件,也没有工本费用。

这样一来,导致开户企业、人员等缺乏开销户成本意识。

在实际运行中,开销户方往往会因为各种因素影响,致使其在不同银行机构互相转换,其影响因素如银行业务不满足需求、贷款协议难以达成、银行卡面更换等。

尤其是随着银保监会对银行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各个银行之间的竞争形势加剧,导致开设账户、拉存款等问题频繁出现,甚至部分银行把开立账户与员工的绩效考核相挂钩,致使开立账户业务数量大量增加,这样一来不仅加大了银行会计账户管理的工作量,加大了管理难度,也极大程度上加大了账户管理行政许可成本,对正常的结算工作带来极大干扰。

[1](二)临时存款账户超有效期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当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满之后,需要结合开户方自身的业务需求,选择是否展期,且其期限要保持在两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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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结算部结算账户管理概述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概述银行结算账户: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概述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概述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且基本存款只能开立一个账户。

概述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一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注:同一证明文件仅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四)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六)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以上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属本条第二、三项情况的,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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