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安全距离

合集下载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

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二)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三)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距离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距离表

目录1、附录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 (1)2、附录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内周边安全距离表 (7)3、附录3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174、附录4 危险化学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24)5、附录5 氯气操作现场常备抢修器材与防护用品表 (26)6、附录6 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节选) (28)7、附录7 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32)8、附录8 特种设备目录 (40)9、附录9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52)10、附录10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57)11、附件1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65)12、附录12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70)13、附录13 高毒物品目录 (76)14、附录14 特种作人业人员目录 (83)15、附录1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87)16、附录16 安全法规、标准 (105)附录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第3.1.7条。

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1注:①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GB50074-2002第4.0.7条表4.0.7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表23、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表(m)表3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罐外壁算起。

危险化学品安全距离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距离表

目录1、附录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 (1)2、附录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内周边安全距离表 (7)3、附录3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174、附录4 危险化学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24)5、附录5 氯气操作现场常备抢修器材与防护用品表 (26)6、附录6 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节选) (28)7、附录7 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32)8、附录8 特种设备目录 (40)9、附录9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52)10、附录10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57)11、附件1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65)12、附录12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70)13、附录13 高毒物品目录 (77)14、附录14 特种作人业人员目录 (84)15、附录1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88)16、附录16 安全法规、标准 (106)附录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第3.1.7条。

注:①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GB50074-2002第4.0.7条表4.0.7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表23、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3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表(m)表34、氢站与厂外铁路、道路及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2.1.2条供氢站与厂外铁路、道路及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表表45、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5性适当减少。

各类安全距离标准与依据(36项图文详解)

各类安全距离标准与依据(36项图文详解)

各类安全距离标准与依据(36项)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距离是安全最有效的保障1、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各类安全距离

各类安全距离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 —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施工现场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

施工现场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

施工现场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
架空线路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输电方式,当施工现场及周边存在架空线路时,应保证施工机械、外脚手架和人员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在实际执行中,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动态诸多因素,如钢管、钢筋等施工操作时与外电线路的间距,如果由于受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这时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一)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人与带电体、带电体与带电体、带电体与地面(水面)、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需保持的最小距离,又称安全净距、安全间距。

安全距离应保证在各种可能的最大工作电压或
过电压的作用下,不发生闪络放电,还应保证工作人员对电气设备巡视、操作、维护和检修时的绝对安全。

各类安全距离在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中均有规定。

当实际距离大于安全距离时,人体及设备才安全。

安全距离既用于防止人体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而发生触电,也用于防止车辆等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以及带电体之间发生放电和短路而引起
火灾和电气事故。

在施工现场中,安全距离问题主要是指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和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6
6.1.1 本章适用于压力不大于4.0MPa(表压)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燃气)室外输配工程的设计。
6.1.6 城镇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P)分为7级,并应符合表6.1.6 的要求。
表6.1.6 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P≤4.0
B
1.6<P≤2.5
4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5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中心线与国家铁路干线、支线(单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分别不应小于25m
6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4. 1. 9埋地输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和维修的需要确定,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7.1.5 集输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7.1.5埋地集输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安全距离
8.1.6在外管架(廊)上敷设管道时,管架边缘至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水平距离除按以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管架边缘与以下设施的水平距离:
(1)至铁路轨外册≥3.0m;
(2)至道路边缘 ≥1.0m;
7.2.220℃时饱和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管径小于或等于DN200的埋地天然气凝液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中的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确定强度设计系数。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类安全距离知识汇编

各类安全距离知识汇编

各类安全距离知识汇编各类安全距离知识汇编汇总安全距离是指防止发生意外所需的与热源或危险源之间的距离。

以下是一些常见安全距离的汇编汇总:1.电气安全距离:根据电压等级,电气安全距离有所不同。

对于高压设备,通常建议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对于低压设备,通常建议保持至少0.7米的安全距离。

2.燃气安全距离:燃气管道上的阀门应该距离地面至少0.3米,距离燃气表至少0.4米。

3.消防安全距离: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员和车辆应该与火源保持至少5米的距离。

对于易燃液体火灾,应该保持至少30米的距离。

4.道路安全距离:在道路上,驾驶员应该与前车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反应。

5.工业安全距离:在工厂和仓库中,各种设备之间应该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

6.农业安全距离:在农业领域,作物和建筑物之间应该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确保作物不受损害。

7.军事安全距离:在军事领域,安全距离因情况而异,通常需要经过详细评估来确定。

以上是常见安全距离的一些汇编汇总,但并不是详尽无遗的。

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安全标准来确定适当的安全距离。

各类安全距离知识汇编归纳安全距离是指防止发生事故的必要距离,这个距离取决于特定情况下的加速度、速度和物体大小等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安全距离汇编归纳:1.车辆安全距离:在道路上行驶时,车辆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称为安全距离。

根据车辆的大小和速度,安全距离可以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至少为5米。

2.骑行安全距离:在道路上骑行时,骑行者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称为安全距离。

骑行者应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反应。

一般来说,骑行者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至少为5米。

3.行人安全距离:在道路上步行时,行人应该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称为安全距离。

行人应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反应。

一般来说,行人应该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至少为5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35kV—,l10KV一,220kV一,500kV一。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至)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至);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为60、80、40、35、30米。

15、施工现场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距离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

16、根据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间距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一)各种线路的安全间距。

(二)变、配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三)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四)检修、维护时的安全间距。

500kV:5m ;220kV:3m;110kV:;35kV:1m ;10kV:。

17、10千伏高压线路距离建筑最小的水平安全距离为米,垂直距离为米。

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安全,供电部门将电杆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了12米或者15米。

1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接地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室内应大于 4 m ,室外应大于 8 m 。

19、正常干燥场所的室内照明,垂直距离不应小于米,否则采用安全电压。

20、该铁路线,双方必须建立铁路线的安全保护。

该铁路线的安全保护的范围,从铁路线脚趾的填补,削减斜坡的顶部或侧翼的铁路桥的距离外向分别是:(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住社区,不少于10米;(三)村庄和小城镇居民社会,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21、安装临时线路时安装高度室内不得低于米,室外不得低于米。

22、石油管道与其它管道不可避免交叉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米。

23、高处:(一)高处作业定义:离坠落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的作业;(二)三层(6米)以上的脚手架应该拉设安全网。

24、钢直梯下端高于基准面米以上的必须增加护笼梯。

25、电建安规:道路施工道路,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栈桥、架空线路下方通行空间不小于5m,材料、废弃物堆放点距排水沟大于。

26、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之连墙件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对高度在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

27、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

载重汽车弯道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m,并有良好的了望条件。

28、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两侧有可靠栏杆的便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m,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马车、汽车便桥应经设计,其宽度不得小于。

桥的两侧应有可靠的栏杆。

29、建安规:道路现场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

30、电建安规: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保管(一)器材不得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有以上的间距,两端应封闭。

(二)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各材料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

31、煤气场所工作的时间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32、人体(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米;20~35kV 米;44kV 米;60~110kV 米;220kV3米;330kV 4米;500kV 5米。

33、二级加油站与普通民用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12米,三级加油站为10米,加油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达到50米,重要公共建筑物包括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省级以上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办公楼;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物。

一般营业场所、办公楼、商住两用楼、高层民用建筑物等则归类为仅次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一类保护物。

其与二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20米,与三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16米。

34、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高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建筑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35、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的距离。

35、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交通干线,工矿企业至少保持1000m距离。

36、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

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37、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38、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二)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

(三)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mm。

(四)为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

(五)为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应小于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50mm。

39、一般油气井作业时,放喷管线安装在当地季节风的下风向,接出井口25米以外,通径不小于62mm,放喷阀门距井口3m以外,压力表接在内控管线与放喷阀门之间。

大修侧钻油气井时,放喷管线出口应接至井口75米以上的安全地带,距各种设施不小于50m。

40、临时线路跨过路时必须高于4米.41、露天采石开采阶段高度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42、仓库安全距离(一)甲类危化品库房之间至少保持20m的防火间距,当仓库储存量较少时,可减至12m;(二)甲类危化品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3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至少为25m。

(三)甲类危化品仓库库区围墙与区内建筑的距离至少为25m 。

(四)大型仓库与邻近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与邻近工矿企业、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与公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五)大型仓库一般分区设置,其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应设在库区之外,并用不低于2m的围墙将其与库区隔开。

43、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44、工业企业带煤气作业周围40米内禁止明火。

45、安全出口距离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开布置,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6、(一)多层建筑内商店的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

(1)超过5层的商店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2)地下商店,当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商店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用乙级防火门。

(3)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

(二)高层建筑内商店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1)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2)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3)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

47、石油化工企业中,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一)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二)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三)任何储罐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四)当仅一侧有消防车道时,车道至任何储罐的中心,不应大于80m;(五)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股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六)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200m时,其间尚应增设消防车道;(七)当液化烃、可燃液体或甲、乙类固体的铁路装卸线为尽头线时,其车档至最后车位的距离,不应小于20m;(八)在甲、乙、丙类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但装卸丙类液体的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