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临床输血工作,防止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管理职责1. 医院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输血安全。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前的评估、申请、输血过程中的观察和处理,以及输血后的随访。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输血相关感染进行监测和预防。

4. 医院质量管理科负责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三、输血前的评估与申请1. 患者输血前,临床科室应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的输血需求。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输血指征,向输血科提出输血申请。

3.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输血指征后,安排血液供应。

四、血液采集与储存1. 血液采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 血液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2-6℃。

3. 血液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过期血液不得使用。

五、输血过程中的观察与处理1.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2. 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记录单,内容包括输血品种、剂量、时间、输血反应等。

六、输血后的随访1. 输血后,临床科室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后病情变化。

2. 如发现输血相关并发症,应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七、输血相关感染预防1. 加强血液质量检测,确保血液安全。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输血相关感染。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输血安全意识。

八、质量监控与考核1. 医院质量管理科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临床科室输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输血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规范,降低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患者输血安全,预防和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前的准备1. 患者知情同意:在决定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方法、风险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

2. 输血申请:经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输血申请单,护士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采血标本: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患者信息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采血。

采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管制度。

4. 送检:将采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由输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保标本和申请单信息一致。

三、输血过程中的管理1. 交叉配血:输血科工作人员对血液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型、血型抗体、不规则抗体等指标符合要求。

2. 取血:责任护士凭取血通知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

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3. 输血查对: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4. 输血过程: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或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并双签名。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四、输血后的管理1. 观察与记录: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输血反应等,详细记录输血过程和患者反应。

2. 输血反应处理:如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根据反应情况进行对症处理。

3. 输血后随访: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效果和不良反应。

五、其他1. 加强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输血安全意识。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病人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规范输血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输血治疗的临床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输血管理组织1. 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医务处、护理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3. 输血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输血管理工作。

四、输血准备工作1. 临床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申请输血,填写《输血申请单》。

2. 输血前,医生应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3. 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查,确保血型符合。

4. 输血科负责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和发放,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五、输血操作流程1. 医生向护士领取输血器材,护士进行输血前核对,包括病人身份、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等。

2. 护士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确保输血速度适宜,观察病人输血反应。

3. 输血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4. 输血结束后,护士填写《输血记录单》,医生进行输血后评估。

六、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生负责跟踪观察病人病情,评估输血效果。

2. 护士负责输血器材的回收、消毒和处理,确保医疗安全。

3. 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七、输血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输血操作技能。

3. 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科建设,提高输血服务质量。

4. 医疗机构应开展输血相关科学研究,推广输血新技术。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由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的临床输血用血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部门,负责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组织,明确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临床输血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输血用血的申请、审批、采血、储存、运输、发放、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用血质量控制制度,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临床输血用血知识和意识。

第三章临床输血用血流程第九条临床输血用血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提出输血申请;(二)输血科(血库)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三)输血科(血库)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四)输血科(血库)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运输、发放;(五)临床医生为患者进行输血;(六)输血后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七)对输血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四章临床输血用血安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管理,预防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用血的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出现的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的输血传染病进行监测和控制,防止输血传染病的传播。

第五章临床输血用血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质量。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提高临床输血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临床输血管理原则1.1 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制品。

1.2 优先使用自体输血、成分输血,严格控制异体输血。

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第二条临床输血管理组织2.1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2.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管理职责3.1 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3.2 监测、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推进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

3.3 组织临床输血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输血知识水平。

3.4 审核临床输血申请,确保输血适应症准确。

3.5 监督临床输血操作,保障输血安全。

3.6 处理临床输血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3.7 开展临床输血研究,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第四条临床输血管理程序4.1 临床输血申请: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同意后,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2 输血科配血: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后,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安全。

4.3 输血前检查:输血前,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感染筛查等,确保患者适合输血。

4.4 输血过程:医护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输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4.5 输血后评估:输血后,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记录输血效果及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考核与奖惩5.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输血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2 对在临床输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

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

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

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

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12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取血者在配血报告单(一式两份)上签字后方可发出。

病人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1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1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5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6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7 、输血科接到有关输血异常情况的通知时,输血科医技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同医护人员一起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保存好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8、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交由输血科室,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