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转诊单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1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以省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5、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医保业务--门诊统筹

双向转诊应注意的问题
5、由于部分医院分两个院区,因此请注意在上传信息时正确选择。其中: (1)市立医院东院、西院,均按照市立医院编码上传; (2)青医附院、青医附院东院区,均按照青医附院编码上传; (3)401医院、401医院北院区(409医院),均按401医院编码上传; (4)海慈医院、海慈医疗集团中医院,均按照海慈医院编码上传; (5)青岛医学院心血管医院和青医附院不同,分别按两个医院代码上传; (6)市中心医院和肿瘤医院不同,分别按两个医院代码上传。 6、病种:按ICD-10病种目录上传。查询网址http:\\172.16.21.8 7、参保身份为少年儿童、大学生的,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不要为该类人员
签约的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其门 诊统筹缴费同时暂停,暂停缴费期间不享受门 诊统筹待遇,过后亦不补缴补报。
结算管理
2、普通门诊费用须即时报销,不得定期 集中报销。因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 即时结算的,应尽快解决、尽快结算, 并定点社区在季度上报的费用审核材料 中应附具体的情况说明。
2000人,其中退休职工、老年居民、重 度残疾人不得超过500人。
就医管理与双向转诊
(一)就医管理 1、签约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应携带本人医
保卡和居民身份证。
2、定点社区通过联网刷卡确认就诊者是否已缴纳 医疗保险费,是否在本社区定点。通过审核身份 证照片确认是否为本人就诊,定点社区应认真做 好身份确认,避免冒名就医的现象发生。
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本 人定点的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 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 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使用基本药物的 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对于己参保的老年、成年居民,居民只需携带《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前去缴费即可。但对于2008年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居民以及新迁入人员或新生儿等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1周岁以下的可不提供) ,集体户口的可携带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一般由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符合参保条件未缴费或中断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参保时,应一次性补缴以往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不建个人账户。我市在重点保障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的基础上,对未成年居民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对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医疗。
一是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
二是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是成年居民,指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是驻本市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
需急诊抢救的参保居民可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科室、床位号、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15日内,需持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参保居民外出、探亲、旅游等期间,非急症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关于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暂行办法

北京市关于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8•【字号】京政办发[2008]56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关于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暂行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制定北京市政府2008年12月18日以京政办发[2008]56号发布)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减轻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应坚持低水平起步,在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逐步解决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的原则;坚持以政府补助为主,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基金合理支出的原则;坚持依托社区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参加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城镇居民老年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调整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500元。
第五条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报销起付标准为200元。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500元。
第六条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施行。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为了规范我院的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内转科(一)病人转科、转院制度,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为前提。
(二)病员转科须经接收科室会诊同意,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转科前应告知病人家属相关诊疗情况,征得同意后转科治疗。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危重病人应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一般病人由护士护送。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及时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二、转院转院原则:转院一般依次遵循以下权重原则:即“患者安全、患者及家属意愿、逐级就近、转入医院特色”原则。
(一)Ⅰ级权重:患者安全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如考虑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病区转出病人由我院急救车送往转诊医疗机构的,陪护的医护人员由转出科室负责(急诊除外)。
转出我院前应事先书面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转院的理由和注意事项、转院途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一、适应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把握“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 医疗”的医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凭借集团科学的管理与经营理念、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 技术及优良的就医环境等优势,挖掘潜在的医疗市场。 三、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人才培养、仪器设备等需求,以“低收 费、广覆盖”惠利于民。
服务优势
“双向转诊”制度的好处:小病分流到社区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社区 医院医疗资源闲置现象将得到改善;大医院由于康复期病人“压床” 造成的医 疗资源紧缺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大病到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看不上 病。社区群众遇到疑难重病以及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可以通过“双向 转诊”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避免延误诊疗时机;大医院的住院病人在急性治疗 稳定后,可以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后继康复治疗,既节省了医疗费用,又为其他 急需住院的疑难危重病人创造了救治机会。大医院解决了人满为患的问题,就可 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致力解决疑难重病。 双向转诊实质上是由政府牵头对城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一种医改方法。因 而,对此深受患者欢迎的举措。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目录
简介 指导思想 制度简介 服务优势 面对困难 改革方向 转诊流程
简介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及危重的 病人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 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患
双向转诊资料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及危重的病人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患双向转诊者返回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机构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
其目标是为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双向转诊“双向转诊”,简而言之就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积极发挥大中型医院在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充分利用各社区医院的服务功能和网点资源,促使基本医疗逐步下沉社区,社区群众危重病、疑难病的救治到大中型医院。
指导思想一、适应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把握“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医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凭借集团科学的管理与经营理念、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技术及优良的就医环境等优势,挖掘潜在的医疗市场。
三、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人才培养、仪器设备等需求,以“低收费、广覆盖”惠利于民。
制度简介“双向转诊”制度的关键:规范化的管理,同时要做到区域卫生资源的合理规划。
合理地利用资源,按照社区人口密度,根据当地发病率,并根据当地的医疗资源条件来定,要保证社区医院有相当数量的病人转给对口医院。
如果病人只对一个医生和医院,就用不着重复检查,自然而然地形成有效的运转。
一、对社区医疗站设备技术不足的、不能处理的病例,由全科医生负责会诊、转诊。
二、为专科医院医生提供病人的健康资料,包括病史、临床检查资料等。
三、对转诊病人进行随访,随时与专科医生联系,掌握病人在转诊治疗期间的治疗情况以及病情的发展变化。
四、病人结束在专科医院的治疗后,要求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期间治疗及用药情况,并把病人转回到社区医疗站,作到双向转诊。
服务优势“双向转诊”制度的好处:小病分流到社区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社区医院医疗资源闲置现象将得到改善;大医院由于康复期病人“压床” 造成的医疗资源紧缺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大病到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看不上病。
医疗机构双向转诊

• 职责分工:
• 双向转诊服务部:医院负责设立专线电话,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认真核对基层上转病人的电子或纸质双向转诊单,及时答复并登 记,优先安排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和住院。对医院需要下转的 病人,填写电子或纸质双向转诊单,联系基层医疗机构,安排转诊 事宜。基层医疗机构由全科医师负责联系上级医院,填写电子或纸 质双向转诊单,安排转诊事宜。
• 职责分工:
• 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接收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未明确诊断首诊患 者,以及基层上转的疑、复杂、急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诊治或抢 救。对可以下转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制定康复护理方案,指导基层 后续治疗。
• 医院医务科:负责建立各专科或各类疾病的专家库,向基层医疗机 构提供专家出诊时间、检验检查项目、医院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等 信息,并根据合作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安排专家门诊、专家咨询 、健康课堂或专家带教等,为基层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 下转病人(基层转入):基层医疗机构接到医院双向转诊通知后, 由全科医生负责接诊,安排患者后续的康复、护理治疗,做好信息 登记和反馈,建立患者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连 续性。
• 预约转诊: 二级及以上医院要根据合作或协议基层医疗机构的业
务开展情况,预留部分门诊预约挂号号源在基层医疗机构,由基层 全科医师掌握和使用。医院对经基层预约转诊的病人实行优先安排 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和住院。
双向转诊标准
• 二、医院向基层机构转诊标准(下转)
•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 • 5.老年护理病人; • 6.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人; •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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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转诊原因:
区 卫
转诊期限(最多三日):
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 务
医生签字:
机
构
骑
缝
章
本联由转出社区服务机构留存
本联由参保人员留存,如需手工报销费用时 同医疗费用一同申报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 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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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转诊单
城镇居民老年人
城镇居民老年人Leabharlann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转诊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转诊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姓名: 性别: 年龄:
公民身份证号: 转往医院名称: 转诊原因:
转诊期限(最多三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医生签字:
公民身份证号:
定 点
转往医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