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一站式办文(服务)制度
救助管理站制度流程

救助管理站制度流程救助管理站制度流程是指为了帮助无家可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设立并管理救助管理站的一套流程体系。
下面是一个关于救助管理站制度流程的详细说明,包括救助流程、申请条件、审核流程、救助标准、管理措施等。
一、救助流程:2.登记:救助管理站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核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5.决定:经过审核后,救助管理站向申请人发放救助决定书,明确救助形式和救助额度。
6.救助:救助管理站根据决定书的要求,提供一定的生活救助、庇护住所或其他适当的支持,帮助申请人改善生活状况。
二、申请条件:1.法定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家可归人员或流浪乞讨人员。
2.经济困难: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必须达到一定的困难程度,无力提供基本生活所需。
3.合理需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合理的救助需求,例如食物、住所、求职等方面的需求。
三、审核流程:4.决策:审核人员将审核结果提交给决策机构,由决策机构根据救助标准和资金状况做出最终决策。
四、救助标准:1.生活救助: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食物补助等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庇护住所:为无家可归人员提供临时的庇护住所,保障其安全和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3.适度给予:救助管理站需要根据不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给予适度的救助,不过度干预个体的自主权。
五、管理措施:1.记录管理:救助管理站对每位申请人的救助流程和救助结果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流转的连续性。
2.资金管理:救助管理站需要合理管理救助资金,确保救助资金的安全和公正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3.监督管理:救助管理站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救助流程和救助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协作合作:救助管理站需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志愿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效益。
总之,救助管理站制度流程是一个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综合救助体系,通过申请、审核、决策和救助等环节,为无家可归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相应的救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重新融入社会。
救助站一站式办文(服务)制度

救助站一站式办文(服务)制度
1、站对外办理的事项,内部办事程序变“串联”为“并联”,文件受理后,相关岗位同时办理,加快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
2、申请人(服务对象)只需将申请文件和应提供的资料递交给第一个受理人,该受理人就要负责在站内部的协调、报批、签章等业务。
避免来文单位多次报文和重复报资料的现象
3、确需服务对象要到其它科室办理时,应当引导其办理。
4、受理事项属于师市批准的事项,应由站内负责办理。
5、受理人应向服务对象告知自己的联系方式,并约定办结的时间,杜绝服务对象反复跑。
救助人员站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救助人员站内管理,提高救助服务质量,保障救助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有工作人员及救助对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救助站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站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救助站站长,负责站内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设立救助站办公室,负责救助对象接待、登记、信息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
第七条设立救助站生活区,负责救助对象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设立救助站医务室,负责救助对象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
第三章救助对象管理第九条救助对象进入站内,需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健康状况评估等程序。
第十条救助对象应遵守站内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救助对象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救助对象在站内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三条救助对象离站,需办理离站手续,并接受离站教育。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接待程序:接待救助对象,进行登记、核实身份、健康状况评估等。
第十五条评估程序:对救助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生活能力、健康状况等评估。
第十六条分配程序:根据评估结果,将救助对象分配至相应的生活区。
第十七条照料程序:负责救助对象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十八条医疗程序:负责救助对象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
第十九条离站程序:办理离站手续,进行离站教育。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站内安全管理:加强站内安全管理,确保救助对象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交通安全:接送救助对象出行时,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十三条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救助站管理制度救助站-救助管理条例

救助站管理制度救助站-救助管理条例概念救助管理站(简称救助站)原名为收容遣送站。
对流浪者实施救助管理的法律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内容第一条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救助站工作管理制度

救助站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救助站的工作管理,提高救助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受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1. 救助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2.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救助站的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站内各项具体工作。
三、岗位设置1. 救助站设立办公室、接待室、帮扶办公室等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接待室负责接待受救助人员,帮扶办公室负责制定帮扶方案和跟踪帮扶情况。
四、工作职责1. 站长:负责领导和管理救助站的工作,下达工作任务,决定重大事项。
2. 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站长交办的任务。
3. 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站长处理工作事务。
4. 接待员:负责接待受救助人员,登记、核实受救助人员的资料,了解其实际困难情况。
5. 帮扶员:负责制定帮扶方案,跟踪受救助人员的帮扶情况。
五、工作制度1. 救助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
2. 救助站实行值班制,确保24小时有人接待和帮扶受救助人员。
3. 救助站设立工作档案,记录受救助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帮扶情况,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六、考核评估1. 每年对救助站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选出先进个人和集体,对于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的部门,要进行督促整改。
2. 救助站领导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工作纪律1. 救助站工作人员要服从站长的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2. 工作人员要维护救助站的形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八、其他1. 对于受救助人员的个人隐私,救助站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2. 救助站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就是救助站的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受救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救助管理站入站服务规程2020版

DB5323/T84—2016救助管理站入站服务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救助管理站接收接待服务的入站接收、身体检查、安全检查、违禁物品收缴和物品寄存、入站教育、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救助管理站入站服务。
2入站接收2.1入站类型2.1.1自愿来站2.1.1.1对自行来站的求助人员,工作人员应询问求助人员基本情况,了解求助人员的需求,甄别鉴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2.1.1.2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求助登记表》(见附录A),为其建立救助情况档案。
2.1.1.3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填写《不予救助通知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站内存档一份,求助人员执一份。
2.1.1.4入站接收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求助人员应实施保护性救助。
2.1.1.5发现醉酒求助人员求助时,先询问初步甄别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安排其在接待大厅或站外,待酒醒后方办理进站手续。
2.1.1.6及时对求助人员开展身体检查、安全检查、物品寄存等相关程序性工作,根据分类救助原则开展救助。
2.1.2护送来站2.1.2.1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护送求助人员来站求助的,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对求助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后,按3.1条要求执行。
2.1.2.2由公安机关护送来站求助的,工作人员应与公安机关护送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登记表》。
2.1.2.3对护送进站,因年龄、文化、残疾等原因无法填写《求助登记表》的求助人员,由护送人员代为填写,并将填写内容逐项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按手印确认。
护送人员拒绝填写的,由接收工作人员代其填写并予以注明,当事人按手印确认。
2.1.2.4对于引导护送未成年人前来求助的,工作人员应与护送单位办理人员交接手续,送人单位应填写《求助登记表》(见附录A)。
2.1.3上街劝导来站由救助管理机构上街劝导来站救助的求助人员,按3.1条办理入站。
救助站管理制度

救助站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救助站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受助人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1. 救助站的领导机构为站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推荐。
2.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救助站的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 救助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主持,成员包括站长、部门负责人等,负责研究决定救助站的重大事项。
4. 救助站设立各职能部门,包括接待部门、审核部门、救助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服务内容1. 救助站主要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食宿、医疗等基本生活服务。
2. 救助站要为受助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服务。
3. 救助站还要为受助人提供就业培训等社会帮助服务。
第四部分:站内管理1. 救助站要建立健全的受助人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受助人的基本情况和救助情况。
2. 救助站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受助人评定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受助人的资格和救助程度。
3. 救助站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4. 救助站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受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部分:站外管理1. 救助站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为受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2. 救助站要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公众的对救助站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3. 救助站要定期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救助站的了解和认知度。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1. 救助站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2. 救助站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受助人和社会公众的投诉和意见。
3. 救助站要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结:救助站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设立的,它的管理工作关乎千千万万需要帮助的人的生活。
因此,救助站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救助站的良好运转。
救助站建立工作规章制度

救助站建立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提升救助站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救助人员和志愿者等。
第三条救助站应当遵循“人道、博爱、务实、高效”的原则,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第四条救助站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救助流浪动物、帮助失踪人口、救助受伤或遇难的人员等。
第五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做好信息报送和记录工作。
第六条救助站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提升救助工作的整体效能。
第八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和接受救助的对象的安全。
第二章救助对象的保护第九条救助站应当为接受救助的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保障其基本权益。
第十条救助站应当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救助方案,确保救助工作的实效性。
第十一条救助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第十二条救助站应当对接受救助的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拾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第十三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复查机制,定期对曾经接受救助的对象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生活状况良好。
第三章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
第十五条救助站应当定期组织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第十八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危机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救助工作的宣传推广第十九条救助站应当加强对救助工作的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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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一站式办文(服务)制度
1、站对外办理的事项,内部办事程序变“串联”为“并联”,文件受理后,相关岗位同时办理,加快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
2、申请人(服务对象)只需将申请文件和应提供的资料递交给第一个受理人,该受理人就要负责在站内部的协调、报批、签章等业务。
避免来文单位多次报文和重复报资料的现象
3、确需服务对象要到其它科室办理时,应当引导其办理。
4、受理事项属于师市批准的事项,应由站内负责办理。
5、受理人应向服务对象告知自己的联系方式,并约定办结的时间,杜绝服务对象反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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