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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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综合评分法

货物类综合评分法

货物类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29分;商务分26分。

(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满分45分(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2)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

(4)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并提交残疾人证及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分依据)(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6)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价格分 = ×45分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2、技术分……………………………………………………………满分 38 分(1)、产品性能分....................................................5分技术性能分(满分5分)(本项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主要技术参数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技术需求)1)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2分);2)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1项加0.5分,最多加3分。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后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符合性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符合性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综合评分法细则

综合评分法细则

综合评分法细则
2.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综合打分详细评分方法
2.2.1权数取值表
评标总得分=F1×K1+F2×K2+F3×K3+……+Fn×Kn
F1、F2、F3……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K1、K2、K3……Kn分别为各项因素所占的权重(K1+K2+K3+……Kn=1)
2.2.2投标报价评审部分F1(满分100分):
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确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证明并单独详细列示,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计算。

2.2.3技术评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说明:针对各项评标打分因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资料并有清晰的目录页码索引,便于评委进行评审。

招标项目评分

招标项目评分

招标项目评分标题:招标项目评分引言概述:招标项目评分是评定招标项目各方案的优劣,选择最优方案的过程。

在招标项目中,评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

因此,对招标项目评分的方法和要点进行深入了解是至关重要的。

一、评分方法1.1 定量评分:采用数字化方法对招标项目进行评分,通过设定评分标准和权重来进行评定。

1.2 定性评分:采用主观性较强的方法对招标项目进行评分,根据专家意见和经验进行评定。

1.3 综合评分:将定量评分和定性评分相结合,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评分。

二、评分要点2.1 方案可行性:评分时需考虑招标方案的可行性,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

2.2 方案创新性:评分时需考虑招标方案的创新性,是否能够带来新的价值和效益。

2.3 方案风险性:评分时需考虑招标方案的风险性,是否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评分流程3.1 制定评分标准:在评分前需要明确评分标准和权重,确保评分过程的公正和客观性。

3.2 评分小组组建:组建专业的评分小组,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3.3 评分结果公示:评分结果需公示,确保评分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四、评分注意事项4.1 避免主观评分:评分过程中需避免主观性评分,应尽量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

4.2 注意数据准确性:评分时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评分结果的不准确。

4.3 保护商业机密:在评分过程中需保护商业机密,确保评分结果的保密性。

五、评分效果5.1 选出最优方案:通过评分过程选出最优的招标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

5.2 提高项目质量:评分过程能够促进项目质量的提高,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5.3 促进项目管理:评分过程能够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结语:招标项目评分是招标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分方法和严格规范的评分流程,能够选出最优方案,提高项目质量,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希望本文对招标项目评分有所帮助。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doc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doc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所占权重建议值1、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原则上应将各部分分值权重设置在建议值范围内,总体上平衡。

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

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政务信息系统: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

不论是政务系统还是非政务系统,包括所有的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信息系统项目都应当执行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评分因素和权重建议值2.1投标报价(30分-60分,客观分)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公开招标评分表(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评分表(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评分表(综合评分法)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二、评标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评委分别对商务和技术部分二个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算术平均值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P=A+B+C+D,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当二者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须在本项目评委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C:价格部分评分满分45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综合得分:P=A+B+C+D。

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评标标准

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评标标准

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评标标准一、评标标准:评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人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评审小组根据下述各项要求进行评审,质量和服务等均完全响应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具体评议程序(评审小组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一)、资格性审查(注:资格性审查中一项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按招标邀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标准逐项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

)1、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7.3条款约定(三)、详细评审,分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评技术商务部分,第二阶段评报价部分。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并计算出各投标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部分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评标。

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并计算出各投标供应商价格部分的得分和额外加分(如有)。

汇总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并按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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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和所占权重建议值
1、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原则上应将各部分分值权重设置在建议值范围内,总体上平衡。

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

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政务信息系统: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

不论是政务系统还是非政务系统,包括所有的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信息系统项目都应当执行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评分因素和权重建议值


1 2 3 4-5 6 7 8 9-10

分因素投标
报价
节能
环保
政策
核心产
品制造
商授权

技术部
分(含样
品)
项目实
施能力
实力
业绩
信誉
售后服
务优惠
条件
综合评价
(含投标
响应文件
编制质量)
合计


30-60 2-4 2 30-60 3-6 5-15 3-7 2-4 100
2.1投标报价(30分-60分,客观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没有的得0分,0.3-1分,客观分)。

2.9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评委个人评价,1分,主观分)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没有下列情形的得1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最多扣1分。

(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
(3)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4)投标文件内容编排混乱,或多处错别字,或非实质性、非重要性内容缺失,或不必要的繁琐、重复、堆砌;
(5)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粘贴“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照抄照搬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内容的;
(6)投标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7)投标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指非实质性或非重要事项);
(8)投标文件其他编制质量问题。

2.10综合评价(2分,主观分,由评委个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2分。


3、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

所有分值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最
终得分。

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人员证书、业绩合同(及项目成果金额的证明材料)、获奖荣誉等资料,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原件和复印件的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特别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参考上述评分标准和权重建议值,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分标准(权重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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