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被免职如同带薪休假

合集下载

“问题官员”凭什么“东山再起”厘清“官员复出”机制是关键

“问题官员”凭什么“东山再起”厘清“官员复出”机制是关键
务 院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国法处理 是 两 回事 。 南 开 大 学 博 士 生 导 师 齐 善 鸿 ”
让 20 0 5年通 过 的公 务员 法对 引咎辞 教 授 接 受 记 者 采 访 时认 为 , “ 德 才 表 现 突 出 却 因 突 发 事 故 引 咎 辞 职 的 任, 后 任 山 西省 省 长 。 国家 环 保总 局 职 有 明确 规 定 。但 对 这 些 被 问 责 去 原 局长 解振 华 因 2 0 0 5年 1 1月松 花 江 职 的 官 员 , 在 什 么 样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官 员适 时 、以适 当方 式复 出, 用人 之
“ 部 任 用 条 例 第 六 十 二 条 有 规 科 学 性 , 而 让 有 能 力 的被 问责 官 员 干 合 理 复 出 , 也 是 一 种 政 治 理 念 与 制 了 2 3条人命 ;2 0 4 0 4年 4月, 中石油 定 , 引 咎辞 职 、责令 辞 职 、降 职 的干 。 老 总 马 富 才 提 出 引 咎 辞 职 , 后 复 出 部 , 在新 的 岗位 工作 一 年 以上 , 实 绩 度 的 理 性 ”
第 一 个 两 次 请 辞 的省 部 级 官 员 。
2O 0 3年 “ 非典 ” 时期,包括孟 学
央 看 到 他 的 政 治 素 质过 硬 、工 作 能
力 突 出 , 这 个 人 还 是 可 能 被 重 新 任
用 ” 。
农 、张 文 康 在 内 的 干 余 名 各 级 官 员 , 因隐瞒疫情或 防治不 力而被 “ 问
关注/0u Fcs
, ’
官 员 仅 是 道 义 上 负 有 责 任 , 那 么 引
问题官 员”悄然复 出
9月 1 日上午 , “ 出”刚满 一 4 复 年 的 山 西 省 省 长 孟 学 农 因 为 襄 汾 溃

官员免职成带薪休假?

官员免职成带薪休假?

新 疆喀什 地委 副书 记。另据 媒体报 道 ,
“ 不 能上 面打 招呼就 重 新上 岗”
2 0 1 2 年, 务 院召开 的第 五次廉 政 r 作会议 , 首次提 要 “ 进一 步规 范问责 方式 , 完 善 被 问 责 干 部 复 出 的 程 序 规
定” 。
同被免 职的静安区原副 区 长徐孙 庆 H前 出任上海 申江 两岸 开发建设 投 资( 集 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 。2 0 1 0 年l 1 月1 5日, 上 海静安 区一栋 居 民楼 发生大 火 , 造成 5 8
升。
是一个处分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 , 免
职 后 没有 另行 任 用 的话 , 就成 了处 分 。
2 0 0 8 年5 月, 山东省滨州市T商局党 组 书记 、 局长 邵立 勇赴福建考察 , 在地震 全 国哀 悼 日期 间 , 该局 人员 仍在武 夷 山 等 地 游 玩 。 事情 曝 光后 , 邵 立 勇 被 免 职 。一 年之后 , 邵立 勇以威海 市 一 1 : 商局 局长的身份再度 露面。 山东省一 r 商局 相 关负责人表示 , 任命 未违规 。 2 0 0 8 年, 河 北省 委根据 对 三鹿奶 粉 重大 安全事 故调查 , 免去冀 纯 堂石家庄
人 死亡 。 ’ S 2
( 本 文 图 片 由 本刊 资 料 室 提 供 )
官员“ 带薪 休假” 的代名词。梳理过去几
年一些 问责 免职官 员 的经 历发现 , 事
— —
与其原任 职务相 当的领 导职 务” , 而《 党
政领 导干部选 拔任用 作条例》 则规定 :
市市 长职 务。根据 媒体 报道 , 冀 纯堂 于
2 0 1 1 年 已正式 复 卅, 担任 河北 省 _ r 信 厅

6年来2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官员起复后获相同待遇

6年来2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官员起复后获相同待遇

6年来2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官员起复后获相同待遇2014年08月12日02:26来源:新京报原标题:6年来85名免职官员逾三成复出连降数级等“降级”处分对官场有更大的震慑效果,也堵住了“官复原职”的漏洞。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降级‟处分有个两年时限,两年后解除处分,但即便是解除了处分,两人的仕途、晋升,也要按照职级一步步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许耀桐“三鹿毒奶粉”事件已过去6年。

本月初,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从无期徒刑减刑至17年3个月。

当年被免职的3名石家庄市领导,时任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已悉数复出。

此前,媒体已相继曝出冀纯堂于2011年出任河北省工信厅副厅长、吴显国于2013年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但一直没有张发旺的消息。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张发旺已于2012年12月被委任为中国制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任石家庄市政协副主席。

山东职业学院官网去年5月的一则报道称,“石家庄市原政协副主席、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公司)党委书记张发旺一行来我院考察调研”。

此外,年过六旬的冀纯堂的职务继出任河北省工信厅副厅长后也有变化。

河北新闻网今年7月18日发布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成立》报道,刊载了一张冀纯堂的图片,标注的职务为“河北省机械协会会长、河北省工信厅原副厅长冀纯堂”。

可见,卸任副厅长后,冀纯堂现在社会团体任职。

在备受关注的舆论风暴中被免职,随后悄然起复,“三鹿奶粉”事件并非孤案。

梳理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的官员中,半数也获相同“待遇”。

在免职与起复背后,透露了怎样的问题?突发事件被免者50%起复52起案例中,突发事件被免职的达20起,40名官员被免。

截至目前,半数官员均已起复,相隔一段时间走上了其他领导岗位。

例如,2008年致277人死亡的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跟“三鹿奶粉”一样引发官场震荡:时任山西省长的孟学农、副省长张建民,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市长刘志杰均被免职。

免职官员复出,不只是给个理由

免职官员复出,不只是给个理由

免职官员复出,不只是给个理由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的官员中,半数复出。

例如“三鹿毒奶粉”中被免职的3名石家庄市领导,时任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均已复出。

在公众的记忆中,“三鹿奶粉事件”所留下的印迹是难以抹去的,而对于在此事件中因被问责而免职的官员陆续复出,当下又成为网络媒体关注的话题。

对“高调免职、低调复出”的官员重回官场的理由、过程、条件等等关键性的问题,公众需要知情,但复出的理由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于公司的期冀相聚遥远,也不免让公众猜测不已。

“免职”不能代替“问责”,绝不能成为问题官员“以退为进”、“带薪休假”的度假旅行。

被免职官员复出的条件是什么?标准是什么?目前还没有从制度上对此作出细致的规定,很多规定都比较模糊,让人很难信服,这无疑就会为一些违规操作提供了腾挪空间。

官员问责必须完善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考核问责追究制度和规矩的刚性约束,用“问责”来决定一个“问题官员”的仕途,确立一种因被问责而免职的官员五年或十年不得入“仕”的规则。

虽然这样的制度对于具体的“问题官员”个人来说的确是残酷了一点,但是对于党的事业、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权利监管的“重典”,特别是一种建立法治、责任、服务、廉洁、效能政府的长远而有力之举呢?事实上,当下,对“问题官员”免职,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慰藉公众情绪,而不是行政问责重惩责任官员,是否启动行政问责是体制中的“内部问题”,还缺少阳光和透明度,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还很脆弱。

对于这样的“免职”不可能产生预防性效应,对于整肃公务员队伍的风纪功效不可能显著。

如若“免职”只是一种“过度”的手段,行政问责制的刚性制度不可能发挥威慑效应,那么也许就会变为体制内部惹祸官员的“避风港”,甚至成为“互保”的藉口。

当下,中央各项改革正逐步推进,迫切需要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无乱事的干部,而随着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实施,“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将形成常态。

论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失范及规制

论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失范及规制

目前 ,我 国也 有涉及行政 问责官员 复出 规定 》 第二 十九条规定 : “ 对引咎辞职 、责令 辞职 以及 自愿辞去领导 职务的干部 ,根据辞职原 因、个人条件 、 工作需要 等情况予 以适 当安排 。” 《 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 》第六十二条指 出 : “ 引咎辞 职 、 责令辞职 、 降职 的干部 , 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 实绩 突出 , 符合提拔任用条件 的, 可以按 照有关 规定 , 重新担任或 者提拔担任领导 职务 。”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 九条也规定 : “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
犯错 干部改正 的机会 ,一定程度 上是对资源 的浪 费 ,是 制度 缺乏理性 的体现 。问责 官员 复出是官员选任 的修 复机制 ,根据具体情况 ,将 符合条件 的被问责官员重新选 拔任用 ,让其在合适 的职位 上发挥 有益的
作用 ,体现 的是一种 民主的政治理性 和大度 的政治胸怀 。『 】
处分 。解 除处分后 ,晋升工资档次 、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 的影 响。” 问责官 员复出在情理上是可 以被接受 的,在制度上 、法律上是有依据 的。公众 质疑的并 不是 官员复 出这一政策本身 ,而是复 出的制度缺失 以及 目前的失 范现象 。
二 、问责官员复 出的失 范现象及 消极 影响
论我 国 问责 官员复 出的失范及规制 ①
王 静 刘邦凡 王 娟 詹 国辉 ②
摘 要 :伴随着我 国问责制的常 态化 ,问责 官员的复 出成为一个不 可回避 的问题 。 目前 我 国问责官 员
复 出实践的无序 、随意、隐秘 等失 范现 象严 重损 害 了问责制的权威性 以及政 府的公 信力 ,并与现代法治
精神 相悖。 官员复 出逐 步制度化、规 范化 与透 明化是规 制 问责 官员复 出失范现 象的唯一途径 ,主要措施

问责官员免职被指成“带薪休假”

问责官员免职被指成“带薪休假”

问责官员免职被指成“带薪休假”作者:暂无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3年第18期从2009年开始,舆论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关注焦点从“下台”转为“上台”。

许多落马官员悄然复出,甚至官级得到提升。

多官员问责被免后“合规”复出近几年来,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

梳理过去几年一些问责免职官员的经历发现,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成为他们的轨迹。

制度为复出留下较大操作空间记者了解到,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用免职“处理”违纪干部,很容易为他们的“复出”打下伏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过去,免职基本上是一个职务变动,并不是一个处分。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免职后没有另行任用的话,就成了处分。

云南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尹向阳也认为,现在免职有时全凭领导意志,也不经过任何程序,随意性很强。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则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除了“一年时间”的硬性规定外,“实绩突出”等规定为相关部门和人员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不能上面打招呼就重新上岗”不少网民表示,并不反对问责官员复出,而是质疑复出程序是否合法。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问题官员终身禁止复出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不能出了问题就不用了,而且有些问责官员本来就是代人受过。

“官员复出要经过人大讨论和说明,而不能仅仅是‘上面打招呼’就重新上岗。

至于谁提议其复出,也要一并进行公示。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犯了错误的官员要重新上岗需要先取得民众的谅解。

可以有一个仪式,在这个仪式上进行诚恳的道歉和检讨。

行政问责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行政问责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行政问责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摘要:我国行政问责制是我国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从目前我国行政问责法律制度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本文结合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对行政问责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作出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问责法律制度;明显缺陷;完善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多名政府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而引咎辞职或被免职,从而标志着行政问责制在我国正式施行。

各项重大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网络和各大新闻媒体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不断提出质疑,不得不说我国行政问责法律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缺陷亟待完善。

一、目前我国行政问责法律度尚存在的明显缺陷(一)行政问责风暴化2003年非典疫情的爆发,相关领导和行政人员引咎辞职或被免职,引起了我国的第一场“问责风暴”。

随后国家出台了一些法规,一些地方政府也通过了关于行政问责的办法,为我国行政问责法律制度开辟了道路。

但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还是层出不穷,2011年动车追尾事件现在还引起热议,今年校车事故的频发又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官员因此被问责。

然而,只要不贪不腐,发生任何其他重大事故和事件,似乎都与官员本人无关,少数官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象难以扭转。

[1]行政问责,应重在预防。

如果行政问责仅仅是停留在“杀鸡儆猴”的阶段,只是一种为了平息民愤的“止痛剂”被作为一项应急制度,而没有确定的规范来加以规制,无疑会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阻滞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

(二)行政问责复出法律机制不健全官员被高调问责,随后又被不经意地发现低调复出,几乎成了现实操作手法的铁律,沿着出事→问责→冷却一段时间→悄然复出→被发现→舆论哗然→解释复出符合规定→不了了之(个别新的任命被撤销)的不算完美但有惊无险的轨迹一路狂奔。

[2]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沈岿认为:“没有完整规范,正当复出与不正当复出鱼龙混杂,公众既然难分青红皂白,也就容易触发一律质疑的怀疑,这是问责制信用危机的根源所在。

从问责官员复出现象看我国行政问责制度

从问责官员复出现象看我国行政问责制度

从问责官员复出现象看我国行政问责制度 [摘要]:行政问责制度是强化政府职责、改善政府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官员问责制”成为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亮点,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问责官员复出现象研究当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并希望通过制度建设来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

[关键词]:行政问责,官员复出监督机制一、我国行政问责制度。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由特定的问责主体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一般认为,形式意义上我国行政问责制是从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后开始的,实际意义上问责开始于2003年的“非典”时期。

2003年为应对“非典”危机,中央掀起了一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问责风暴”,包括时任卫生部部长的张文康、北京市市长的孟学农在内的千名官员被问责,官员问责开始走入了公众的视野。

此后几年中,问责制逐渐趋于制度化、规范化。

从密云踩踏事故、到开县井喷,再到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每次突发事件的背后,都会有相关的政府官员被问责。

在我国目前政府和党内问责的方式主要是公开道歉、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诫勉,引咎辞职、撤职、免职、责令辞职,行政处分,刑事追究等;问责范围不但包括对重大事故、滥用职权行为的问责,而且还包括对行政决策失误、对行政效率低、推诿扯皮、个人行为不当等行为的问责。

二、问责官员复出现象。

一次次的铁腕问责,一批乱作为、作为不力、不作为、无作为的政府官员因此丢掉“乌纱帽”,《中国新闻周刊》对“问责风暴”的评价时:这场风暴有可能导致一场影响深远的体制革命,也有可能只是另一次过眼云烟式的“运动”。

部分问责官员甚至绝大多数问责官员往往在被问责一段时间后重新复出,或官复原职,或异地任职,甚至提拔重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问题官员被免职如同带薪休假法制日报| 来源日期:2011年12月14日原题:学者称问题官员几乎100%复出免职如同带薪休假目前关于官员问责复出的规则尚无法律规定,正当复出与不正当复出鱼龙混杂,公众难分青红皂白,导致了问责制度出现信用危机拆迁问责第一案,在一年之后,给了当时为舆论的胜利、正义的伸张以热烈掌声的民众一记意外的耳光———两“建国”复出了。

去年10月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宜黄县原县长苏建国,被证实最近分别出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抚州市公路局局长。

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导致现实中官员复出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呼吁完善相关程序的声音由来已久。

经过多年探讨和争论,许多意见也基本达成一致,只待立法予以吸纳。

问责制度出现信用危机许多被问责官员的复出,都曾引起民意哗然。

例如宜黄拆迁事件中的两名官员,又如三鹿奶粉事件中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后复出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再如瓮安事件中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在悄悄复出之后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还有黑砖窑事件中被处分的山西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进京抓记者被撤职的辽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官员被高调问责,随后又被不经意地发现低调复出,几乎成了现实操作手法的铁律,沿着出事→问责→冷却一段时间→悄然复出→被发现→舆论哗然→解释复出符合规定→不了了之(个别新的任命被撤销)的不算完美但有惊无险的轨迹一路狂奔。

民众对蛰伏一年即复出的官员虽然颇多微辞,无奈被一句“复出符合相关规定”回应给噎得无话可说,因为这些纷繁复杂的种种规定,没有几个人能摸得着头脑。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沈岿做过一个统计,目前关于官员问责复出的规则,尚无法律法规,散见于若干规范性文件中,包括2004年《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2008年《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9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通过对上述文件中零散的问责复出规则进行梳理,沈岿发现,问责官员复出问题尚未在制度上有系统的应对,既有规则不仅短缺,相互之间还存在冲突,而且,这些规则丝毫没有体现对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

“没有完整规范,正当复出与不正当复出鱼龙混杂,公众既然难分青红皂白,也就容易触发一律质疑的怀疑,这是问责制信用危机的根源所在。

”沈岿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官员复出规定的模糊与笼统,一直以来也屡受诟病。

例如被引述得最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除了官员复出的时限要求是一个硬性规定之外,其他条件都非常模糊。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直指,上述规定未就“说明复出理由”有任何精细规定,而“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等似是而非的表述,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给人留下较大的想象空间。

他表示:“笼统模糊的规定,是出于政治考量上的刻意安排,还是立法技术的失当,我们不得而知。

但这种规定的不足显而易见。

”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也极具争议,即官员问责后的复出,到底是一种原则还是一种例外?问责依据不清2008年2月20日下午,昆明市市委礼堂,昆明市招商引资的专题讲座刚刚进行了不到一个小时,坐在主讲人旁边、时任昆明市委书记的仇和发话:"第一排第二个,睡觉的那个起来!"一位干部随即躬着身子站了起来,神情疑惑。

"你是哪个单位的?""呈贡县投资促进局。

""你是来睡觉还是来听讲座的?!"很快,这位蒋姓副局长被勒令辞职,局长也被要求作深刻检查。

由于是《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后官员受到处理的首例,当地媒体大肆报道。

"官员开会睡觉问什么责?有纪律处分条例,该怎么处分怎么处分,与问责无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摇了摇头,"现在的问责有点乱。

"这种乱,不仅体现在该纪律处分的人问了责,也体现在违法应负法律责任的最终也问责了事。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竹立家坦言,现在有种不好的倾向,即凡是官员犯了错,都以问责开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一些明明背后涉及贪污腐败的,最终却只是问责事了。

"问责与违法之间的界限弄得很混乱,其实法律规定是很清楚的,哪些情况要追究法律责任,可是没人追究,也就了了。

"竹立家认为,制度的漏洞和监督的缺失是造成这种混乱的直接原因。

与普通老百姓朴素的正义感不同,一般将严格的官员问责依据责任的分类有所不同,即政治问责、道德问责、行政问责和法律问责各有不同,由此导致的官员问责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例如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一般认为对应于官员的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理论上讲,各种问责的依据应有所不同,各依其法,但在我国,这几种类型的问责法律依据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往往相互混淆,层位不清。

"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鄯爱红指出。

竹立家认为,目前我国的问责不仅比较乱,而且用得也过于宽泛。

他介绍说,根据国际惯例,问责一般属于政治层面的安排,那些负有决策及政治责任的官员才是问责的主要对象,如果随意扩大问责的范围,就可能造成问责混乱和不严肃的后果。

因此,这些官员对自己的行为负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行政责任时,必须引咎辞职或勒令辞职,至于那些胡作非为而触犯党纪国法的官员,则应该按照相关的纪律处罚和法律法规处理,承担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干部定责仍有许多难题,例如不同层级之间责任划分、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等。

但竹立家也承认,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问责被滥用,但其实中国的问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现在往往是干部出了事才来问责,像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人称"许三多"---钱多、房多、情妇多,道德早就败坏了,却迟迟没有被问责。

而据报载,德国某市有规定要求乘坐公交车必须为60岁以上的老人让座,但该市市长某次乘车时由于专心看报,没有注意到身边站的一位老妇人,结果被一位市民拍照送到电视台曝光,引起市民不满,最后引咎辞职。

市民认为这样没有爱心、没有道德的人当市长,不能指望他照顾好公众利益,因此他必须为自己身为市长的行为负起"道德责任"。

被免职如同带薪休假被问责的官员是否还可以复出,虽然实践已经用无数的事例征服了学者喋喋不休的辩论,但出于对未来制度设计"取乎其上,得乎其中"的负责任,这仍然是目前讨论热火朝天的一大话题。

学习时报社副编审邓聿文就认为问题官员终身禁止复出可能性非常小,他撰文分析了其中的几个原因,一是目前的情况下,要官员自缚手脚并不现实;二是培养一个干部耗费了大量的资源,不能出了问题就弃之不用;三是一些问责官员本来就是代人受过,被问责时,是被允诺了一定回报的,这就包括未来复出和升迁,不让复出,就是政治失信,违反了官场的潜规则。

即便有上述种种现实的考量,竹立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仍然重申了他的观点:"在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下,(被问责的官员)政治生命基本到此为止,复出的可能微乎其微,要重新取得公众的信任很难了。

"他指出,现在问责的官员大面积、几乎100%的复出,伤了民心。

许多人也认为问责官员极其轻易、闪电般的复出,使得问责本身没有足够的威慑力。

毛昭晖就批评说,现在一年期满还可以提拔任用的规定有可能成为压垮问责制有效性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样的规定下,问责制可能成为平息公众不满情绪的"避风港",而官员免职则成了"带薪休假"。

让官员复出"晒太阳"如果不是网友曝光,宜黄的两名官员复出至今不会进入公众视野;如果不是在某些官方宣传报道中出现的官员名字令心细记性好的人偶然得以发现,许多官员的复出就会毫无波折,官员复出也不会成为今天的一大公共话题。

去年9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被拆迁的钟家三人烧成重伤,其中一人入院后医治无效死亡。

此事因钟家姐妹使用微博求救,并直播维权过程,受到全国关注。

其间,邱建国率人阻拦钟家姐妹赴京接受媒体采访,上演"女厕攻防大战";苏建国则率人到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夺受害人尸体,并打伤家属。

宜黄拆迁事件中,在引起举国关注成为公共事件之后,抚州市委决定对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立案调查。

随后抚州市委、市政府发布情况说明,坚称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全程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再之后就是江西省委宣传部对外发布消息称两"建国"已被免职。

两"建国"后来成为因拆迁事件被问责的首批官员。

直到现在两人复出任新职,公众也不得而知当初对两人调查的结论是什么,两人到底犯了什么错,根据什么规范被问责,现在又得以复出原因何在?"拆迁出了人命,县长带人抢尸,这样的官员问责后还能复出,而且是担任公路局局长这样的肥缺,征求了意见没有?人大批准没有?"竹立家质疑。

对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由于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现实中官员复出形式五花八门,对立法完善相关程序的呼声也由来已久。

经过多年探讨和争论,许多意见也基本达成一致,只待立法或政策予以吸纳。

例如,对于官员复出的条件,学者就提出,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对待,经问责调查确定有重大过错并造成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原则上不予重新任用;复出的时机选择也不应当是现在采用机械性的一年标准,而要综合去职的期限、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个人能力和职位的空缺情况等考虑。

还有目前政策文件中提到的各项标准,例如何为"实绩突出",什么叫"符合提拔任用条件",都应该进一步有精细化的规定,便于操作,官员的复出也容易令公众释然。

接受采访的学者都呼吁,官员复出的程序设置也非常重要,须审慎设计。

例如复出提名、复出的考察、复出的讨论决定、复出的公示等等,都应当予以明确,官员复出得正大光明,民众也看得清楚明白。

同时多名学者还提到,必须加强人大在官员问责和复出中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的官员问责,绝大多数是上级问责下级,党委问责政府,而真正对官员的选举任命有决定权的人大并没有能够发出应有的声音。

本世纪刚刚开始起步的中国官员问责,随着一轮又一轮问责风暴的展开,已渐入正轨,而与此相伴的官员复出也正跟在后面蹒跚学步,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