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金矿物流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
物流信息管理规定

物流信息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繁荣,物流行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在现代物流管理中,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准确记录是保证物流运作的核心要素。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流信息管理规定,包括信息采集、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物流信息管理中的起点,其主要目的是准确获取和记录与物流过程相关的信息。
信息采集可以通过手动输入、自动感应以及传感器等装置来实现。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应确保系统稳定、准确和及时。
其中涉及到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 安全保护规定:信息采集装置应具备防水、防尘、抗震等特性,以确保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同时,采集装置应设有密码、指纹等信息认证系统,以保护采集数据的安全性。
2. 数据完整性规定:信息采集过程中,应设定必填字段和数据格式要求,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完整、准确、规范。
对于异常数据,应设有纠错措施,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 设备维护规定:定期对信息采集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长期可靠性。
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减少因设备故障而造成的信息采集延误或中断。
三、信息传递信息传递是物流信息管理的关键环节,它确保物流信息在供应链中的高效流通和及时交互。
信息传递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1. 通信网络规定:物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通信网络,包括有线和无线通信等多种方式,以确保信息传递的顺畅。
同时,通信网络应具备高带宽、低延迟、高可靠性等特性,以满足信息传递的要求。
2. 信息安全规定:物流企业应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加密、用户身份认证、权限管理等措施,以保障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3. 实时监控规定:物流企业应采用实时监控系统,对信息传递过程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信息传递中的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四、信息处理信息处理是物流信息管理的最后一环,它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和应用。
信息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数据管理规定:物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库系统,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推动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1、明确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监督;2、促进物流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3、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质量。
三、管理范围1、物流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2、对物流信息化建设实施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和监督。
四、管理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2、以技术进步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3、按照科学规划、整体谋划、逐步推进的原则;4、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物流信息化建设。
五、组织管理1、设立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2、成立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物流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
六、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物流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2、推动物流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物流信息化技术水平;3、加强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
七、数据资源共享1、建立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2、促进各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整个物流业的信息化水平。
八、安全管理1、强化对物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建立物流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保障物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人才培养1、加强对物流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2、建立健全的物流信息化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人才发挥创新能力。
十、监督检查1、建立物流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检查;2、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宣传推广1、加强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和支持;2、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宣传成功案例,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矿山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制度

矿山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管理范围第二条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全矿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硬件设备、外部设备、网络布线系统、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工具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业务管理应用软件、监测监控软件等。
第三条矿办公室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所有信息设备和软件资源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节项目建设规划第四条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矿办公室要进行整体规划,制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和使用当中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四节信息设备的配置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需要配置设备的,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设备的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矿长批准后,交由矿办公室进行调配或提报计划购置。
第六条矿办公室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首先进行设备或软件的调配使用,确实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提报购置计划,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第七条购置计划批准后,由供应科进行市场调研和购置,需要招标或签订合同的,由供应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标或会签合同。
第八条设备购置到货后,由供应科、矿办公室、机电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进行设备设置和有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全部调试合格后,由供应科进行物资跟踪编码,矿办公室填写跟踪标识牌,并建立台帐,然后交由使用单位安装使用。
第五节设备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各使用单位要明确一名设备包机责任人,包机人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包机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包机人应对计算机和外部设备能熟练操作,对单位所用的软件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矿办公室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第十一条计算机系统及所有应用程序必需由矿办公室统一安装,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新城金矿炼金室管理规定

新城金矿炼金室管理规定新城金矿炼金室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新城金矿炼金室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炼金室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新城金矿炼金室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炼金室工人。
一、安全生产管理1. 炼金室内禁止吸烟、打火机、万能工具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2. 炼金室内必须保持干燥,杜绝积水和水气,以免碰到氧和水分,使金粉爆炸。
3. 炼金室内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炼金室工人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手套、防护服等必要的保护用品。
4. 炼金室内必须保持散热管的畅通,定期检查和清洗散热管。
5. 炼金室内必须对所有传感器、排放管道、电气设备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对于意外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二、设备管理1. 炼金室各种设备必须得到有效的维护保养,行车、电子秤、过滤机、空压机、水泵、油泵、输送带等设备的操作必须审慎,以防事故的发生。
2.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并按要求妥善保管和使用所托管的技术设备。
3. 员工必须按照使用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相关操作,特别是在使用化学试剂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以免发生意外。
4. 炼金室内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机械维护或检修,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因设备故障引起事故的可能性。
5. 对于已经达到安全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设备,必须停止使用,紧急更换或修理,确保炼金室内的安全生产。
三、原料采购与管理1. 炼金室原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严禁使用含有重金属、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的原料进入炼金室。
2. 原料必须经过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炼金室的配比比例,杜绝错误投料。
3. 炼金室内原料使用后,炼金室工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妥善存放,不得乱置原料,以免污染环境或影响生产。
4. 炼金室内必须对所有原料进行标注、分类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进出货物的登记,防止原料调用混淆和流失。
物流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物流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物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部、仓储部、运输部、客服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信息化基础设施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设备、数据库、安全设备等。
第五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由信息化部门负责。
第六条信息化基础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物流信息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第八条信息化系统应由信息化部门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开发和维护。
第九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信息化部门,提供所需数据和信息,确保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条信息化系统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四章信息化应用管理第十一条物流信息部负责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各部门员工熟悉并掌握系统操作。
第十二条仓储部、运输部、客服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信息化系统规定流程进行作业,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客服部应利用信息化系统,为客户提供实时物流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信息化部门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病毒防护等。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八条信息化部门应定期对信息安全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信息化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化素养。
第二十条信息化部门应制定信息化考核标准,对各部门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货物专用运输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货物专用运输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提高货物专用运输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货物专用运输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二、信息化管理机构及职责1. 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批重大信息化项目,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 信息化管理部门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标准;(2)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和维护;(3)组织开展信息化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员工信息化应用水平;(4)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5)收集、分析和反馈信息化建设中的问题和需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1. 信息系统规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信息系统规划。
规划应包括系统目标、功能需求、技术架构、实施计划等内容。
2. 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1)信息系统的开发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信息系统的实施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 信息系统维护与升级(1)建立信息系统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及时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功能。
四、信息资源管理1. 信息采集(1)建立信息采集渠道,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公司内部和外部的信息。
(2)明确信息采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规范信息采集的流程和方法。
2. 信息存储与管理(1)建立信息存储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2)采用先进的数据库管理技术,提高信息存储和管理的效率。
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安全管理,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确保物流活动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物流活动,包括货物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物流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确保物流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确保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设立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物流安全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内容第七条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物流安全风险识别: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物流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2. 物流安全预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3. 物流安全处置:对发生的物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置,降低事故损失。
4. 物流安全信息共享:建立物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物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
5. 物流安全培训: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员工进行物流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在物流活动前,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预防措施。
2. 及时性原则:对物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和处置,确保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
3. 完整性原则:确保物流安全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物流活动中的安全状况。
4. 可追溯性原则:对物流安全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四章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流程第九条物流安全信息化管理流程如下:1. 风险识别: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物流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2. 预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3. 处置:对发生的物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置,降低事故损失。
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业务,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运输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本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五条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组织制定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报领导小组审批;2. 监督检查各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3. 协调解决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定期对信息化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建设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 运输车辆管理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包括车辆状态、行驶轨迹、行驶速度等;2. 驾驶员管理系统:对驾驶员进行资质审核、培训、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3. 货物管理系统:对货物进行分类、编码、跟踪,确保货物安全运输;4. 应急预案系统: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系统:对安全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措施第八条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时性:确保信息实时更新,便于各部门及时掌握运输安全状况;2. 准确性: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安全事故;3. 可靠性: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降低系统故障率;4. 安全性: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九条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2. 加强信息化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提高系统性能;4. 加强员工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化意识;5. 定期开展信息化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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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号关于印发《新城金矿物流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现将《新城金矿物流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主题词:物流信息化规定通知━━━━━━━━━━━━━━━━━━━━━━━━━━━━抄送:矿领导、存档━━━━━━━━━━━━━━━━━━━━━━━━━━━━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 2007年9月18日印发新城金矿物流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物资计划、采购、库存、核算等管理工作,实现物流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流信息化管理基本原则是无计划不采购,无计划不入库,无计划不领用,一物一码,一供应商一名。
一物一码系指同一种物资,编码相同。
同一种物资系指名称、规格型号(件号、图号)、材质相同,品牌相当的材料或备件。
一供应商一名系指供应商按工商注册的名称出现在各直属单位的管理业务中,不是缩写简称。
第三条对生产急需的物资,有关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可采取先采购后补计划、先领用后开单的方法,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条编码程序与要求:(一)编码规则:按物资类别分级管理(详见附件)。
(二)编码申请时间:每月的5-15日。
(三)编码组织:1、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编码负责人为设备备件计划主管和物资计划主管。
2、各单位编码负责人为各单位物资计划提报人员。
(四)编码流程:1、各单位编码负责人在物流信息系统中提出编码申请,填写规范的物资名称(学名)、规格、图号、件号等。
2、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编码负责人对申请的物资编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按编码规则进行预编码,并向矿业股份公司物资编码库进行编码申请。
第五条物资计划提报要求:(一)计划分类:正常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份计划)、追加计划。
(二)计划类别:按物资装备公司对采购计划审批的对口方向来设置,分为:材料计划、备件计划、办公用品计划、基建技改计划、追补计划、零星自购计划(系指经矿部同意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的计划类型,如车辆外出加油等)。
(三)计划编制:为维持正常生产和管理而提报的物资填入正常计划中;为应对生产和管理急需的物资,在确认仓库中没有所需物资情况下填入追补计划。
1、正常计划:各车间部室按需求填制计划,按计划类型整理填制计划。
材料计划填制编码是‘1’类物资,备件计划里填制编码是‘2’类物资。
零星自购计划里物资和备件类在物流信息系统内可以混填。
2、追补计划:每月允许有两次追补计划,需要在计划的备注栏上填写‚追补计划‛。
3、零星自购计划:各单位在办理完采购业务后,必须尽快补上计划,标注供货商及数量、价格等。
(四)计划汇总:由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计划主管对全矿计划根据物资分类进行汇总。
(五)计划平衡: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计划主管要充分进行库存和计划平衡,最大降度地减少库存积压和资金占用,平衡完后报矿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查。
(六)计划撤消(更改):计划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计划的严肃性,保证计划的准确性,最大幅度地减少撤消(包括更改,下同)计划数量。
确实需要,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因各种原因,造成计划无法撤消,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车间部室的计划(即一级计划)还未提报或提报后未被上一级汇总,可依据计划提报过程逆向操作进行撤消和更改。
2、车间计划只上报到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的,车间、部室计划提报人员在物流信息系统中提出撤消申请,写明撤消的计划单号、撤销的物资和数量,分部计划主管审核其撤销申请,并受理撤销申请,并在物流信息系统里撤销车间计划及车间计划流经的各级计划相关物资及数量。
3、已经上报到物资装备公司的计划,分部计划主管在物流信息系统中和书面提出撤消申请,写明撤销的计划单号、撤销的物资和数量,经物资装备公司批准。
4、自主采购部分按以下程序处理:(1)对未给供应商发送《订货通知单》(《签订合同暨订货通知单》)的,直接撤销计划及该申请撤销计划流经的各级计划相关物资及数量,同时撤销相关询价比价、订单的信息。
(2)对已发送《订货通知单》(《签订合同暨订货通知单》)的计划,立即与有关供应商协商处理,并将撤消计划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如能撤消的要在物流信息系统中作相应处理:直接撤销计划及该申请撤销计划流经的各级计划相关物资及数量,同时撤销相关询价比价、订单的信息。
第六条计划审批流程:各单位物资书面计划要按《物资采购、仓储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签批,书面签批计划和物流信息系统计划要一致。
书面签批计划作为存档。
物资装备公司分部检查签批的计划后,以物流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办理采购事宜。
两级提报的审批流程设置:(一)一级计划: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
(二)二级计划:由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经理、主管矿领导、矿长依次审批。
第七条计划提报时间:按《物资采购、仓储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上级部门另有要求时,按要求办理)。
第八条物资采购管理(一)供应商管理:1、按发票上的供应商全称登记资料,保证供应商资料一致。
2、按供应商所属驻地分区管理:除烟台地区外,省内按地区划分(烟台地区分莱州、招远、烟台三个区),省外按省份划分,国外按国家划分。
3、特殊供应商系指零星自购供应商、未知供应商,这两类供应商用来处理一些特殊业务。
零星自购供应商系指那些不需要进行供应商管理,并且不挂账的供应商的总称;如外加油的加油站、市场上的小经销商。
未知供应商系指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物资需要暂估入库时,但确定不了供应商名称;此类供应商待落实后在物流信息系统里进行冲销处理。
(二)采购:对上级部门分流的物资,物资装备公司分部采购主管根据有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计划主管员接到《订货通知单》,在物流信息系统中审核《订货通知单》(即订单)。
(三)货物接收、验收:1、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计划主管根据物流信息系统中的订单,按仓库管辖范围,将订单内容形成一个或几个仓库的《收料通知单》,通知仓库保管收货。
需要自提货物时,还需将《收料通知单》打印给有关人员进行提货。
2、保管员根据《收料通知单》办理货物接收手续。
3、分部计划主管、采购员、保管员对接收的货物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四)发票流转与审批:1、供应商根据《订货通知单(合同)》开具发票交采购员。
采购员根据业务分配将发票分配给相关计划主管,计划主管依据《订货通知单(合同)》和《物资入库单》、验收情况等审核发票,采购员、计划主管在票据会签单上签字。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发票。
3、各单位发票录入人员将发票与对应的《物资入库单》核对,核对无误后,录入发票,将发票和相关的入库单钩稽,并打印物资入库单,在物资入库单上签字,将发票与对应的《物资入库单》(两份)一起返给计划主管。
4、计划主管将发票和《物资入库单》转交给采购员,由采购员将发票和入库单统一交分管矿领导审查、签批,再将发票和入库单转交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核算会计。
5、核算会计将实际发票与物流信息系统中‚发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各业务流程中的业务人员收到发票后及时审查,做好发票的登记,不得无故扣押发票。
第九条仓库管理:(一)收料:供应商或采购员送货到达仓库后,保管员依据计划主管下达的《收料通知单》收料、验收,根据实际收到的物资下推生成《物资入库单》。
(二)物资入库:1、入库单填制:保管员依据签字的《物资收料单》下推生成入库单,并在《收料通知单》上记录入库单号。
2、入库单打印:保管员核对入库单准确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并在《物资入库单》签字。
《物资入库单》一份给分部计划主管审核,一份给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一份由保管员存档。
(三)物资领用:1、每张领料单填写一种物资。
2、领料单位材料员填写领料单,填写领用部门、物资名称、申请数量、作业项目(费用列支方向)、班组等,打印后,由领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有特殊签批要求的物资按要求签批)。
3、仓库保管员收到领料单(四联单)后,在物流信息系统中填制实发数和仓库信息(保存后材料员不能再修改物资信息了),并审核领料单,在领料单据上签字。
4、领料单一式四份,领料单位自存一份、保管员一份、微机操作一份、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一份。
5、领料单位核算员在物流信息系统里填写作业项目。
6、综合计划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领料时,领料单统一到综合部打印,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核算员填写作业项目。
7、所有领料单据当月有效。
8、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在每月的20日上午8点关帐, 10点进行结算,21日上午8点开帐。
20日的收、发料办理临时手续,结算完毕后补办正式手续。
若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对系统结算另有要求时,按资金结算中心分部的要求办理。
9、保管员每月20日下午根据物流信息系统中的库存信息核对实际库存,在17点前将核对情况通知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统计员。
(四)物资调拨:1、调拨单填制:调出仓库保管员根据签字的调拨单或采购计划进行仓库间的调拨处理,填制调拨单,填写调出部门,调出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调出仓库等。
2、调拨单打印:调出仓库保管员打印调拨单,一式三份,调入、调出保管员、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各留一份。
3、调拨签字:调入、调出仓库保管员在调拨单上签字。
4、调拨单审核:调入仓库保管员在物流信息系统中审核该调拨单。
第十条有关规定(一)各单位物资计划及编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认真操作,切实做好物资计划与编码的管理工作,维护物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二)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各计划主管、采购主管、保管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计划、验收物资、签批发票、审核入出库数据,确保物流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每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三)各单位领料制单人必须认真操作,如有错误单据必须及时改正,影响月底的关帐、结算等,扣罚责任人50元。
(四)在发票流转过程中,无故扣留发票、阻碍发票流转,每次每张发票扣罚责任人50元。
(五)所有物流信息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物流业务方面必须服从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和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的统一管理。
如由于不服从管理而影响物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一条附则(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及时提出完善意见,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将根据试行情况和反馈的意见,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二)各单位要保持物资编码负责人相对稳定,如需要调整应书面向物资装备公司分部汇报。
(三)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如有与以前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编码规则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编码规则一、物流物料编码规则(一)全公司统一编码,同一种物料只有一个编码一个物料名称,不同物料编码不同,物资和备件都分级编码。
(二)物资的编码规则: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分级编码,标准件仍属物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