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今年将试点处理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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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近日,国土资源部重申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表示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不会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发证。

一般认为,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房,从而封堵上小产权房的法律通路。

但由于现实情况复杂,尤其是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飙涨,不少中低收入群体将实现买房梦寄托于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带,选择购买农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后出售的房屋。

由于乡镇村基层政府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乏力等原因,小产权房近年来在全国不断蔓延。

小产权房的发展现状目前在北京、天津、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郑州、珠三角等地,均已建起大量的小产权房。

北京市小产权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陆续出现,由于当时购买的人比较少,所以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然而,从2003年开始,小产权房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很多人开始购买小产权房,作为第一居所使用。

2003年之后,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也开始变为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的大规模开发行为。

据中国房地产协会测算,到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前后,北京小产权房大约占到北京在售楼盘总量的两成左右,其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这仅为四环内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

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总面积将超过1000万平方米。

从价格看,一般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城市低收入群体买不起高价房,小产权房就是他们心目中的经济适用房。

从购买对象看,以北京为例,主要有少数手里有土地、旅游等资源的政府官员;选择第二居所的高收入群体;用房屋做投资生意的人;外地来京初期获利的务工人员;普通工薪阶层等。

从买卖手续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契税,没有在国土房管部门备案,买卖双方一般只签订一份“购房协议书”,换言之,这样的小产权房买卖是国家所不认可的,购买此类房屋的权益也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

试论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

试论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

试论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作者:席典玉陶思惠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1期【关键词】小产权房;所有权归属201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了对“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工作。

这就让小产权房再一次的走到风口浪尖。

一、“小产权房”的现状及产生原因(一)“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

它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或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

因用地性质,乡镇政府自制颁发“房产证”,区别于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因这种房屋的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或村委员会盖章以证明权属,故称为乡产权或“小产权房”。

有些村集体以“农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立项,获得规划审批,再虚报户口数骗取宅基地用地指标,建成房屋后入市交易;有的什么手续都没办,直接与开发商合作兴建商品房后公开销售。

“小产权房”就这样出现了。

(二)“小产权房”的产生“小产权房”的出现并非近一两年的事,而是已经十载有余。

或许没有多少人能准确说出“小产权房”的兴起时间,但从卖房者的视角看,“其前身是一些村民自建房出租或少量出售,以此维持生计”。

但实际情况慢慢地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就北京的情况而言,“早在1994年,香堂村就已经开始出售200平方米大小的村建别墅,售价仅为5万元一套”。

应当说从这时起,村民部分自建房的性质开始改变,村集体在土地增值开发上的自利意识已经萌芽。

当时主要是一些明星、艺术家等为了休闲或养老到郊区买地盖别墅,或直接购买农家院。

当时购买的人比较少,而且不是作为第一居所使用,所以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然而,从2003年开始,由于城市商品房的价格骤升,而农村的“小产权房”以其低价吸引了许多城市购房者。

高压态势下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高压态势下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高压态势下小产权房何去何从【摘要】小产权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国务院已责成国土部、住建部等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

今年将在部分省份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

在国家这种高压态势下,小产权房该何去何从,不应该“一刀切”,应该让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转正。

【关键词】小产权;违法建筑;合法化小产权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国务院已责成国土部、住建部等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

今年将在部分省份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目的是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日后启动全面清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国家这种“小产权房系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压态势下,小产权房不应该“一刀切”,应该让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转正。

一、小产权房的法律性分析(一)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二)小产权房不合法的具体表现第一,土地使用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必须先由国家征地,并转为建设用地,然后再由国家出让给开发单位,由开发单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开发单位建成商品房后出卖给购房者,由国家法定机关给购房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这时候购房者便享有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

而小产权房由建设单位直接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后出售给购房者,没有国家征地并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亦没有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所建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其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非法用地。

第二,建设程序违法。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开发单位预售商品房必须“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背景、现状和出路探讨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背景、现状和出路探讨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背景、现状和出路探讨摘要“小产权房”问题是在我国土地城乡二元化的历史环境下产生的,随着日益繁盛的房地产市场问题与矛盾而日益加剧的现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是由于土地所有制的极大区别,外国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小产权房”问题,这使得我们也无借鉴可用。

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矛盾,是当前我国政府和法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和挑战。

我国的“小产权房”问题错综复杂,本文从背景,现状,存在问题,现有政策和我们对于这一矛盾的个人建议几个方面对我国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小产权房相关政策解决方法。

一、我国小产权房存在的背景和诱因。

(一)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被动性。

在我国城乡土地二元化的体制下,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之间权利是完全不对等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 条、第 44 条明确规定,不论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工程建设并且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才能合法使用国有土地;将农用土地变性为建设用地的,或者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办理变性转用手续。

由此可见,对于农村集体而言,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集体土地产权,至少在完全意义上的土地产权不可能拥有,因而在土地流转市场里边是不可能存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

而小产权房的出现,不仅从根本上打破了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格局,同时也是农民和农村集体参与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必然结果。

(二)城镇化快速发展加速了住房需求,进而促使城市房价迅速提高。

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虽然解决了“两化”发展中对劳动力的需求,但也加剧了城市的各种负担,对住房的需求首当其冲。

市场规律的作用下,随着需求的增加,房价也“一路高歌”。

大量的中低层次消费者只能把视线转移到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的小产权房上来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小产权房的存在对多方的利益化是其存在的现实条件。

“小产权房”扑朔迷离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扑朔迷离的小产权房
维普资讯
●加町年偻
■记者 f 吴琛琛
的模式,通过制定一定的标准对小产权房进 行收购,这样既可保证持有者的利益 ,也能 够增加政府保障性住房来源,从而增加房源
的供 给量。
20 年 1 # 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 出, 07 2 1
“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农民住 宅或小产权房。”这是继20 年6 07 月建设部 发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提示后, 小产权房再次被叫停。
因 I 4I 2
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因此可以通过缴纳土
地出让金等税费的方式 ,使这部分小产权房 合法化。另外,也可以借鉴经济适用房 回购
大多数小老百姓 “ 居者有其屋, ’的梦想。■
在 D 年的媒体观点擂台上 ,小产权房唱了 7

出大戏,参演的人、看戏的人热络不绝。
高。对于 占用村民宅基地 、耕地的小产权 房,或者在农村集体用地上建成的别墅 ,应 该予以还原。对于普通住宅,由于本身就是 面向普通的消费者 ,相当于对商品房供给起
而在台下 ,是无数买不起房 的人在殷殷期 盼,或许,很多人真正在乎的,并不是小产
1# 1 ] 2 4E,有媒体报道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 1
表示 “ 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但 20 年, “ 07 小产权房”已成为一个摆在政府 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 ,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 登记 , 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俩 护”。 在房价与风险的博弈中,无数背负着高房价 “ 大山”的人,选择 了赌一赌,毕竟它圆了 多年的 “ 买房”梦想。很多购房,4望政府 - - 一1  ̄ .J
成 为—种风潮。
1 月 1 日,倍受关注的宋庄 “ 2 8 画家村”农民 讨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 ,法院维持 原判 ,认定购房买卖合同无效。画家李玉兰 必须在9 天内腾房。判决同时指出合同无效 D 的主要责任在于农民反悔,画家李玉兰可另 行追偿。此案的判决结果也表 明,小产权房 的买卖并不受法律支持 ,房主可以随时要求 收回小产权房 ,其示范意义远大于案件本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及解读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及解读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及解读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小产权房落户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

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依照国家规定建造的,购买此类房屋的人的利益也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或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签定的合同无效,卖房方可随时收回房子,买房方可以退房。

单位集资房只能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转让,不能对外转让。

“小产权”、“乡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工业、商业、教育建设,但是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购买的小产权房无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1、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2、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职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2008年7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

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小产权房在我国的处境及解决路径思考

小产权房在我国的处境及解决路径思考

小产权房在我国的处境及解决路径思考张雪雪【摘要】从近几年小产权房政策演变出发,总结我国小产权房政策的调整情况与最新动向,结合司法实践分析小产权房面临的处境,进而提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路径.【期刊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25)002【总页数】3页(P27-29)【关键词】小产权房;国家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解决路径【作者】张雪雪【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29对“小产权”涵义的理解似乎从来不存在争议,尽管有些人不承认这一概念,毕竟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但这丝毫不影响其所指。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明或者根本没有任何产权证明而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第三人的房产。

小产权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由村集体和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协议共同开发的、建造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上的房屋;第二,没有国家合法颁发的产权证明;第三,购买者系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第三人;第四,从开发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因此相比商品房小产权房价格比较低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见绝大多数“小产权房”都不符合法律的除外规定(破产、兼并、乡镇企业、村民住宅、公益事业等)情形,小产权房的存在可谓是对法律、政策规定和政府权威的挑战。

2012年10月考研管理类联考真题

2012年10月考研管理类联考真题

2012年10月考研管理类联考真题一、问题求解:第1~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A)、(B)、(C)、(D)、(E)五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将3700元奖金按112::235的比例分给甲、乙、丙三人,则乙应得奖金( )元. (A)1000(B)1050 (C)1200 (D)1500 (E)17002. 设实数,x y 满足23x y +=,则222x y y ++的最小值为( ).(A)43. (A)4. ,乙公司(A)965. (A)166. ( ).(A)16 (D)127. 设{n a (A)8. 退赛,(A)249. 甲、乙、丙三人同时在起点出发进行1000米自行车比赛(假设他们各自的速度保持不变),甲到终点时,乙距终点还有40米,丙距终点还有64米.那么乙到达终点时,丙距终点( )米. (A)21 (B)25 (C)30 (D)35 (E)39 10. 如图,AB 是半圆O 的直径,AC 是弦.若6,6AB ACO π=∠=,则弧BC 的长度为( ). (A)3π(B)π(C)2π(D)1(E)211. 在一次数学考试中,某班前6名同学的成绩恰好成等差数列.若前6名同学的平均成绩为95分,前4名同学的成绩之和为388分,则第6名同学的成绩为( )分.(A)92 (B)91 (C)90 (D)89 (E)8812. 一满桶纯酒精倒出10升后,加满水搅匀,再倒出4升后,再加满水.此时,桶中的纯酒精与水的体积之比是2:3.则该桶的容积是( )升. (A)17 (B)18 (C)20 (D)22 (E)2513. 设,A B 分别是圆周22(3)(3x y -+=上使得yx取到最大值和最小值的点,O 是坐标原点,则∠(A)2π14. (A)((D)(-(1,)+∞15. 一次购物不超过100元时没有优惠按该次200元按9折优惠197元,则两人购买的物品在举办活动前需要的付费总额是( )(A)(D).请(A)(B)(C)(D)(E)16. 乙两种(1)a =(2)3a17. 一项工作,甲、乙、丙三人各自独立完成需要的天数分别为3,4,6,则丁独立完成该工作需要4天时间.(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完成该项工作需要1天时间. (2)甲、乙、丙三人各做1天,剩余部分由丁独立完成.18. 设,a b 为实数,则2216a b +=.(1),a b 是方程22810x x --=的两个根.(2)3a b -+与23a b +-互为相反数.19. 直线l 与直线231x y +=关于x 轴对称.(1):231l x y -=. (2):321l x y +=. 20. 直线y kx b =+经过第三象限的概率是59. (1){1,0,1}k ∈-,{1,1,2}b ∈-. (2){2,1,2}k ∈--,{1,0,2}b ∈-.21. 设,a b 为实数,则1,4a b ==.(1)(2)22. (1)(2)23. 20%(1)m (2)m24. 如图,的(1)a =(2)∆25. 2x x -(1)x >(2)x <(D)、26. 20(A)(B)有些政界领袖年薪不足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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