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手册
珠宝零售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珠宝零售店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珠宝零售店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成本控制、资产管理、税务申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2.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珠宝零售店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店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执行财务计划;2. 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3. 负责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税务申报和税务筹划;6. 负责财务分析和财务决策支持。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使用资金;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4. 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所有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进行;2. 严禁个人借款、现金支付;3.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支出款项需经过审批;4.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八条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控制原则:对各项成本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成本合理;2. 目标控制原则: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成本节约;3. 责任控制原则:明确成本控制责任,落实成本控制措施;4. 动态控制原则: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成本控制策略。
第九条成本控制措施:1. 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2.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3. 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4.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完整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2. 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效益;3. 价值最大化原则:提高资产价值,实现资产保值增值;4. 透明公开原则:资产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周大福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三、财务管理职责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和决策,监督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
2.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战略,协调各部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3.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活动。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财务活动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财务预算管理:公司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月度、季度财务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2. 资金管理:公司实行集中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筹措、运用和监督。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3. 会计核算管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内部控制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执行。
5. 财务报告管理:公司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
6. 财务审计管理:公司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珠宝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宝店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珠宝店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珠宝店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
第三条珠宝店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珠宝店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五条珠宝店应设立专用的银行账户,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第六条珠宝店资金收支必须遵守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挪用、侵占、截留资金。
第三章成本控制第七条珠宝店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对各项成本进行合理分摊和计算。
第八条珠宝店应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九条珠宝店应加强库存管理,定期盘点,防止物资丢失、损坏或过期。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条珠宝店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珠宝店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二条珠宝店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第五章财务分析第十三条珠宝店应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珠宝店应关注行业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五条珠宝店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珠宝店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七条珠宝店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珠宝店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珠宝店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06
审计与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查店内的财务状况和合规情况,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xx年xx月xx日
总则组织结构与责权财务核算与报告资金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审计与监督附则
contents
目录
01
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财务管理活动,加强财务管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财税法规和会计准则,同时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体现了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企业特色和发展战略。
03
财务核算与报告
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以权利或责任是否发生的时间作为确认标准,对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合理配比。
科目设置明确且精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设置明细科目,以便准确核算各类业务成本、费用和资产、负债。
会计政策和科目设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告的分析与应用
04
资金管理
资金筹措
为确保合营店稳定运营,需制定资金筹措策略,包括银行贷款、资本注入、商业贷款等。
资金调度
建立合理的资金调度体系,确保合营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降低详情数据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在2021财年经营现金流同比增长25.25%,达到104.76亿港元,并在2022财年进一步增长33.05%,达到139.38亿港元。然而,2023财年经营现金流同比下降27.78%,降至100.66亿港元。。
周大福珠宝店管理制度范文

周大福珠宝店管理制度范文周大福珠宝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周大福珠宝店的运营管理,保证店内的安全、秩序和顾客的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周大福珠宝店是指经营周大福珠宝产品的实体店铺,所有店员和顾客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条周大福珠宝店的经营宗旨是: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珠宝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塑造品牌形象,追求共同发展。
第四条周大福珠宝店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严谨细致、以人为本、以客为尊。
第五条周大福珠宝店的管理层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六条周大福珠宝店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营业时间第七条周大福珠宝店的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9点,法定节假日根据政府规定的放假日期而调整。
第八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按时上班并做好交接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影响店内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在营业时间内,周大福珠宝店应保持店面整洁,货品陈列有序,灯光明亮,音乐柔和,环境舒适。
第十条周大福珠宝店应配备足够的员工,保证店内服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避免长时间等待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一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穿着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牌,以示专业。
第十二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对顾客持有礼貌和友善的态度,主动为顾客提供帮助和咨询,解答顾客的疑问。
第十三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熟练掌握各类珠宝产品的知识和特点,能够向顾客介绍和推荐适合其需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主动了解顾客的购买意愿和需求,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选择和服务。
第十五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保护顾客的隐私,不得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和购买记录,严禁进行个人索要和利用。
第四章店内秩序第十六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在店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不得吃零食、抽烟和使用手机,应专心工作。
第十七条周大福珠宝店的员工应遵守店内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岗离职,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周大福珠宝合营店财务管理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并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支持决策制定和业务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周大福珠宝合营店。
1. 财务管理目标•保障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资金安全和合规性;•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支持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决策制定和业务发展。
2. 财务组织架构周大福珠宝合营店的财务管理由以下岗位组成: - CFO(首席财务官):负责整体财务管理和决策,并监督财务部门的运作。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事务的处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 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和银行款项的处理。
-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3. 财务流程3.1 财务凭证的管理•所有财务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包括日期、编号、金额和经办人等信息。
•记账凭证必须经过核实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合理保存和管理财务凭证,确保查账的完整性和方便性。
3.2 收支款项的管理•所有收支款项必须经过合规的方式进行,包括现金、银行转账和支票等。
•银行账户必须及时进行对账,确保资金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收款必须进行登记和核实,确保款项的完整和准确。
3.3 财务报表的编制•每个月底必须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表必须经过审核和核实,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上级管理部门和总部有权随时要求财务报表的提供和解释。
3.4 成本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必须详细、准确,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等。
•成本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包括控制采购成本、人力成本和费用成本等。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效益评估,及时发现并改进成本管理的问题和不足。
4. 资产管理4.1 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和编码,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账。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确保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防止损失和浪费。
4.2 存货管理•存货必须进行分类和编码,并建立相应的存货台账。
珠宝专柜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宝专柜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专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专柜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存货管理、成本核算、报表编制等。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三条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严禁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第四条资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必须清点现金,核对账目,确保现金收支相符。
第五条专柜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门,不得私自留存或挪用。
第六条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支。
第三章存货管理第七条珠宝存货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存货安全。
第八条存货入库、出库必须进行严格的登记,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第九条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条对存货进行分类管理,对易损耗、易丢失的存货加强监控。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一条成本核算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等。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编制。
第十五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专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应定期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并按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十九条财务审批权限明确,严禁越权审批。
第二十条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珠宝专柜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珠宝专柜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珠宝专柜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珠宝首饰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宝首饰行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珠宝首饰业务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珠宝首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3.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财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4.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珠宝首饰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珠宝首饰业务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分析等工作。
2. 监督、检查珠宝首饰业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参与珠宝首饰业务合同的签订,对合同中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核。
4. 协助公司领导进行珠宝首饰业务的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第六条珠宝首饰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2. 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业务数据,配合财务核算工作。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珠宝首饰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珠宝首饰业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记账时间。
2.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3. 珠宝首饰业务核算应包括采购、销售、库存、成本、费用等方面。
第五章财务报表与分析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编制珠宝首饰业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九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珠宝首饰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对珠宝首饰业务进行定期分析,包括:1. 分析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找出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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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工作手册财务管理篇适用于各合营公司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合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21A01第二章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制度---------------------21B01-03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21C01-09第四章会计核算制度-----------------------------------21D01-05第五章现金管理制度--------------------------------------21E01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21F01-02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1G01第八章财产清查制度--------------------------------------21H01第九章货款结算制度-----------------------------------21I01-04第十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21J01-03第十一章借款管理制度-----------------------------------21K01-02第十二章印章管理制度--------------------------------------21L01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1M01-02周大福珠宝金行合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公司内部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1﹑根据实际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制订各项财务计划;2﹑及时足额的筹措资金﹑合理使用资金,节约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使其合法﹑合规,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的严密性,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1﹑会计机构的设置: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部,根据公司核算要求,设置会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以上岗位可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2﹑会计部职责权限:会计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实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按公司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内部报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及时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分店的货品管理及资产管理第二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1﹑会计人员岗位责任:(1)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子目和细目入账,按月对账以保证账表﹑账账﹑账证相符;(2)按规定日期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至各管理部门;(3)按税务相关要求做好发票管理工作;(4)正确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及时足额的上交税金;(5)办理各项往来款项的结算,定期进行清理核对;(6)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以保证账实相符;(7)其它有关工作2﹑出纳人员岗位责任:(1)负责本公司的现金收支﹑银行往来结算的具体工作,并逐笔登记入账;(2)按规定日期报送相关报表并及时送至相关管理部门;(3)每日结束现金收付工作后,应盘点当日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以保证账实相符;(4)及时取得银行存款对账单交至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保证账实相符;(5)月未及时与会计对账,以保证账表﹑账账﹑账证相符,(6)其它有关工作第三条:财务人员任职要求及招聘过程:1﹑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1)财会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职称;(3)有相关的从业证,如会计证﹑办税员证等;(4)当地户口优先;(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踏实﹑沟通能力强;(6)熟练运用计算机2﹑出纳人员的任职要求:(1)财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当地户口优先;(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踏实﹑沟通能力强;(4)熟练运用计算机;3.财务人员的招聘过程:(1)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录用前需将备迁人员的有关资料交由营运中心会计部审查;(2)营运中心会计部应将已录用会计人员的履历表﹑学历证明﹑会计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存档;(3)营运中心视具体情况安排有关培训第四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本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或配偶不得担任所在单位的会计部负责人或会计﹑会计的直系亲属或配偶不得在会计部担任出纳工作;3﹑财务人员工作的交接:(1)财务人员离职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该财务人员的上一级主管会同所在单位领导监交;(2)交出人员应该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和物品;编制移交清单,列示移交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关印章等数据和物品,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3)接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要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查收移交数据或物品;(4)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5)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交接所在部门留存一份;(6)接交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相关的数据,以保持会计纪录的连续性;第五条:会计核算内部牵连制度1﹑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出纳收付款印鉴章必须指定专人分别管理(相关规定请参阅印章管理制度);2﹑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有关票据;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会计负责人﹑会计不得兼管出纳工作,钱﹑账必须分开管理;5﹑有复核或审批经费权限人员,在报销其因公发生的费用时应当回避;6﹑票据的接受﹑贴现和换新须经保管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7﹑银行存款余额的核对应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进行,该人员应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明未达账项的内容并进行追踪;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8﹑公司的所有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各类凭证在各传递环节时都应有交收双方的签字以明确保管责任;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有: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相关财会法规制度。
2.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
3.公司坏账核算方法采用直接核销法核算。
4.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分类:公司存货分为受托代销商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计价:黄金类(除R类以外)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余商品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
5.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的标准为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
折旧年限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6. 低值易耗品核算方法:采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法核算。
7. 开办费及其摊销:开办费指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的借款费用等采用在公司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中。
8.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需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4)相应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条:主要会计科目的核算1.现金﹑银行存款:核算企业的货币资金,公司提取的备用金和收到分店缴来的现金收入反映在借方,支付各项费用﹑货款及其它现金支出反映在贷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货币资金。
2.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3.其它应收款核算公司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员收取的各种垫付款﹑职员的借款﹑存出保证金等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用于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本科目核算。
4.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收到受托代销商品并验收入库时,按进价(不含税价)借记本科目,结转成本时,按商品进价贷记本科目,借方余额表示接受委托方受托代销商品进价。
5.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饰物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公司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
6.低值易耗品核算公司购进价值较大,但未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工具﹑器材等。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低直易耗品应按存放地点和项目名称设备查簿进行日常管理。
7.固定资产是指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公司对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按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采用按固定资产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其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公司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1)购置的不需要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2)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8.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费用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无形资产﹑机械设备10年,办公设备及其它资产5年,残值率为了避免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金额,我们根据税法的要求内资企业5.2%,外资企业不低于10%(一般按照1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