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技术规范2020
2020输血规范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
第二条血液来源于他人的自愿无偿捐献,应当加以保护,合理应用。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动员和鼓励其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实施患者血液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将临床用血作为医疗质量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不可替代、最小剂量和个体化输注原则,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当遵循生命权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患者血液管理第六条患者血液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多学科联合,制订并不断优化输血患者诊方案,避免或减少异体输血,以改善患者预后。
第七条患者血液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治疗贫血、改善出凝血功能、避免或减少失血、自体输血、提高机体对贫血和失血的代偿能力及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等。
患者血液管理由临床医师具体实施并负主要责任,医务和质控等部门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
第八条应当加强高龄、贫血、低体重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患者的围术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发生大出血的风险。
非手术患者应当在输血前积极治疗贫血和纠正出凝血功能障碍。
第九条输血方式包括自体输血和异体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采用自体输血并制订自体输血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
自体输血包括储存式、稀释式和回收式三种方法。
异体输血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输血,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相容性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相容性输血的操作规程。
第三章输血前评估与告知第十条输血前,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表现、既往史、失血情况与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和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前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00版 )》自实施以来,对促进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和输血医学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患者输血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不断适应输血医学的发展要求,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规范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保留现有体系框架、追踪临床输血前沿技术发展趋势、逐歩提高标准要求、持续提升患者输血安全的思路,对上一版本的规范进行修改完善,制订了《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版)》(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正文包括总则、患者血液管理、输血前评估与告知、输血申请、输血相容性检测、血液出入库和库存管理、输血、输血后评价、附则共9章以及3个附件, 对临床输血的关键环节做出规定。
其中以“宜”表述的内容为鼓励做法。
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订本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技术操作规范。
本《规范》XXXX年X月X日起实施。
2000年发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
第二条血液来源于他人的自愿无偿捐献,应当加以保护,合理应用。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动员和鼓励其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实施患者血液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将临床用血作为医疗质量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不可替代、最小剂量和个体化输注原则,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当遵循生命权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患者血液管理第六条患者血液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多学科联合,制订并不断优化输血患者诊方案,避免或减少异体输血,以改善患者预后。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020最新医院临床输血制度规范ppt【29页】

心脏代偿功能减退的患者,输血过量或速度太快,可因循环超负荷而 造成心力衰 竭和急性肺水肿☆表现为剧烈头部胀痛、呼吸困难、发绀、 咳嗽、大量血性泡沫 痰以及颈静脉怒张、肺部湿罗音、静脉压升高, 胸部拍片显示肺水肿征象,严重 者可致死☆
6&出血倾向
大量快速输血可因凝血因子过度稀释或缺乏,导致创面渗血不止或术 后持续出血 等凝血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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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审核☆
(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 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 准签名☆
(三)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1&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2&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3&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4&具体流程如下:输血传染病处理流程☆(见附表一) 5&传染病的上报: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规范执行☆ (四)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理措施 1&选用单一供者血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与多个供血者抗原接触☆ 2&采用自体输血☆ 3&输洗涤红细胞☆
WS T203-2020 输血医学术语 输血技术学

WS/T203-2020《输血医学术语》5 输血技术学有关术语5.1 血液采集 5.1.1 献血者知情同意donor (informed) consent在献血前应书面告知献血者并解释相关信息,包括献血动机、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实名制献血、献血者献血后回告、献血反应、健康征询与检查、血液检测疫情报告等,并获得献血者认可并签名。
5.1.2 献血者确认 donor identification通过核查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问询等方式,确认献血者身份的过程。
5.1.3 献血者延期 donor deferral对不符合献血要求的献血者采取暂缓或永久性延迟献血的措施。
被采取延期措施的献血者中,某些献血者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只需延期原因消失后就可以再次献血(如间隔期未到和体重不合格等);而某些献血者需要经过一定的医学程序后才能判断是否能够再次献血。
5.1.4 献血者屏蔽 donor quarantine需要经过一定的医学程序后才能判断延期献血者是否能够再次献血的延迟措施。
5.1.5 风险行为 risk behavior可能致献血者增加感染经输血传播疾病几率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5.1.6 全血 whole blood采用特定的方法将献血者体内一定量外周静脉血采集至血袋内,与一定量的血液保养液混合而成。
5.1.7 单采血液成分 apheresis blood component单采成分血使用血细胞分离机在全封闭的条件下将献血者血液中一种或多种血液成分分离出而制成的血液组分。
5.1.8 血液成分 blood component成分血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特定的方法将全血中一种或多种血液成分分离出而制成的血液组分及单采血液成分的统称。
5.1.9 旁路转移袋 diversion pouch血液及血液成分采集时,为预防细菌污染,将穿刺后最先收集的一部分血液流入旁路系统,在旁路系统上有一个较小的血液收集袋,此袋称为旁路转移袋,待旁路转移袋注满后,再将血液导入正式采集袋。
2020年5月静脉输血技术操作流程

密闭式静脉输血技术一、目的1、补充血容量。
2、纠正贫血。
3、补充血浆蛋白。
4、补充各种凝血因子和血小板。
5、补充抗体、补体等血液成分。
6、排除有害物质。
二、注意事项1、输血前应了解患者血型、输血史及不良反应史。
在取血和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
2、输血前和床旁输血时应分别双人核对输血信息,无误后方可输注。
3、血液制品不应加热,不应随意加入其他药物,如钙剂、酸性及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体。
勿剧烈震荡,避免血液成分破坏引起不良反应。
4、全血、成分血和其他血液制品应从血库取出后30分钟内输注,1袋全血或成分血常温下应在4小时内输完。
5、严格掌握输血速度,对年老体弱、严重贫血、心衰患者应谨慎,滴速宜慢。
6、输血前后及两袋血之间需要滴注少量生理盐水,以防发生不良反应。
7、输血过程中应对患者进行监测。
观察有无输血反应的征象,并询问患者有无任何不良反应。
一旦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并按输血反应进行处理。
8、对急症输血或大量输血患者可行加压输血,输血时可挤压血袋、卷压血袋输血或应用加压输血器等。
加压输血时,护士须在床旁守护,输血完毕时及时拔针,避免发生空气栓塞反应。
9、输血完毕应记录,空血袋应低温保存24小时,以备患者在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时检查分析原因。
三、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及处理规范1、发热反应:(1)预防:严格管理血库保养液和输血用具,有效预防致热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处理:①反应轻者减慢输血速度,症状可自行缓解;②反应重者立即停止输血,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时给予对症处理,并及时通知医生;③必要时遵医嘱给予解热镇痛药和抗过敏药,如异丙嗪或肾上腺皮质激素等;④将输血器、剩余血连同贮血袋一并送检。
2、过敏反应:(1)预防:①正确管理血液和血制品;②选用无过敏史的供血者;③供血者在采血前4 小时内不宜吃高蛋白和高脂肪的食物,宜用清淡饮食或饮糖水,以免血中含有过敏物质;④对有过敏史的患者,输血前根据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
2020输血规范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
第二条血液来源于他人的自愿无偿捐献,应当加以保护,合理应用。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动员和鼓励其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实施患者血液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将临床用血作为医疗质量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不可替代、最小剂量和个体化输注原则,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当遵循生命权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患者血液管理第六条患者血液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多学科联合,制订并不断优化输血患者诊方案,避免或减少异体输血,以改善患者预后。
第七条患者血液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治疗贫血、改善出凝血功能、避免或减少失血、自体输血、提高机体对贫血和失血的代偿能力及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等。
患者血液管理由临床医师具体实施并负主要责任,医务和质控等部门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
第八条应当加强高龄、贫血、低体重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患者的围术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发生大出血的风险。
非手术患者应当在输血前积极治疗贫血和纠正出凝血功能障碍。
第九条输血方式包括自体输血和异体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采用自体输血并制订自体输血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
自体输血包括储存式、稀释式和回收式三种方法。
异体输血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输血,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相容性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相容性输血的操作规程。
第三章输血前评估与告知第十条输血前,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表现、既往史、失血情况与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和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
医院安全输血操作细则范本

医院安全输血操作细则范本一、引言输血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医疗技术,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有效进行输血操作对于治疗效果和患者康复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院输血工作,制定本操作细则范本,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二、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 确保医疗设备的功能完好,如输血泵、输液管路等应定期检查并标识合格。
2. 配备充足的输血用血液制品,确保血库库存充足并符合质量要求。
3. 所有参与输血操作的医务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4. 注册或登记输血相关信息,包括输血血液制品信息、输血医务人员信息、受血者信息等。
三、输血操作流程1. 核对患者身份a. 与患者或其家属核对患者的姓名、年龄、住院号等必要信息,确保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b. 与体检科核对患者的体检报告,确保患者的血型和体检结果符合输血要求。
2. 核对输血用血液制品a. 核对输血用血液制品的标签信息,包括受血者姓名、受血者血型、血袋编号、血制品名称、血制品批号等。
b. 与受血者本人核对血袋标签信息,确认核对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c. 核对输血用血液制品的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3. 准备输血设备a. 打开输血设备包装,检查输血管路是否完好无损。
b. 严禁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输血设备,确保输血设备的洁净和安全。
4. 建立静脉通路a. 选择合适的输血静脉通路,如静脉输液针、导管等。
b. 采用无菌技术建立静脉通路,并固定好输液针或导管,避免滑脱和感染。
5. 输血操作a. 进行滴速试验,根据患者耐受状况确定输血速度。
b. 连接输血管路和输血泵,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输血管路。
c.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生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d. 输血过程中记录输血的时间、速度以及患者的生命体征等重要信息。
6. 输血结束a. 输血结束后,及时停止输血泵,并关闭输血管路,避免血液外溢和感染。
b. 停止输血泵后,给予患者适当的液体补充,维持患者的循环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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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交叉配血报告单)贴
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
回输血科(血库)至少
保存一天。
38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谢谢观看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前言
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 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 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 量和安全,卫生部于2000年6月1 日发布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制 定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 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录
总则
血液采集与送检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做以
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输血
试验记入;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
(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
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
(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
相和非盐水相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
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 8 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
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输血申请
第九条 第十条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 9 (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 追查原因。
28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 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
输血
输血
第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
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 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
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 29
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 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 可输血。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
应尽快输用,不得自 行贮血。输用前将血
31
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
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
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
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
输注。
输血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 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 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 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 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
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33
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
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 贴好标签的试管,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 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 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 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
交叉配血
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
14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23
第二十三条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 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 菌生长或培养皿(90㎜)细菌生长菌落 <8CFU/10分钟或<200CFU/M3合格。
第六章
发血
发血
24
26
第二十六条 凡血袋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 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 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 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 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 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 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 况。
34
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 血清胆红素含量。
输血
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
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
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 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
35
血科(血库)保存。输
血科(血库)每月统计
上报医务处(科)。
37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
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
输血
1
3
5
7
2
4
6
输血申请
交叉配血
发血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 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 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
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 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
避免剧烈震荡。血液
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
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条 输血时,由两
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 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病案
30 号、门急诊/病室、床号、
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 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 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 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
32
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 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
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
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
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
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
中血液做细菌中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
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10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 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
11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 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 共同实施。
第三章
血样采集与送检
血样采集与送检
19
第十九条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 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 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 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0
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
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 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 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 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 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 的执行。
第二章
输血申请
输血申请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 5 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
格后,由医护人员 到输血科(血库) 取血。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
25
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 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
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
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
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七条 血液发
27 出后,受血者和供血
者的血样保存于2~ 6℃冰箱,至少7天,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 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 6 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 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 案,并记入病历。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 7 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
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
15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 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 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 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 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
16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
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 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 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 注。
第二十条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 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21
第二十一条 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 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 明显的标识。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血浆 血小板
红细胞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 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交叉配血
第十七条
17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
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 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 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18 第十八条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 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