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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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项目施工中的材料采购行为,加强材料采购的监管力度,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充分的降低采购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各单位在材料采购及材料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及本办法规定。

1、组织机构

1.1公司成立材料集中采购中心,公司采购中心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的领导及物管部、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实施。

1.2各项目部相应的成立材料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材料负责人、财务、计划等人员组成。

2、职责

2.1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2.1.1对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认证及评审。

2.1.2对供应商材料报价进行比值比价评标。

2.1.3确定中标供应商,委托公司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

2.2物资管理部职责:

2.2.1物资管理部是大宗材料采购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2.2.2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符合《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中规定的质量、价格、交货期要求的监督工作。

2.2.3负责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具体工作,收集招标报价及供方资质上报采购中心领导小组进行比价评标。

2.2.4负责组织大宗材料集中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采购合同及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及时传递项目部建立顺畅的沟通。

2.2.5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的结算付款工作。

2.3项目物管部门职责:

2.3.1负责所提交《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中数量、质量、规格的准确性。

2.3.2负责执行集中采购合同过程中需用计划变更的及时提交《材料需用计划变更表》。

2.3.3负责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包括集中采购材料的验收(质量、数量、资料)。

2.3.4负责对采购中心委托采购的材料进行比质比价招(议)标采购,并做好纪录。

3、合格供方评审

3.1物资管理部根据各项目部上报的供方资料,选定合格供方进行评审。

3.2根据新开项目的项目物管部,在施工前对当地的大宗材料供方进行考查、评价的供方资料,进行合格供方评审,提交物资管理部。

3.3项目部向物资管理部提交的、经过评价的合格供方资料,应包括企业资质、资信、价格、服务、安全、环保、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

3.4项目物管部门每月将“集中采购供方的供应数量、质量、供应及时性、服务情况”以《集中采购材料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形式报送到物资管理部,便于物资管理部对供方重新评审,并填写《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

3.5合格供方评审小组由物资管理部与项目部人员组成,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部提供的反馈信息每季进行评审。

4、合格供方评审的准则:

4.1有具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质;

4.2应具有营业执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3应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4供方的产品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验收

5.1项目物管部门负责集中采购材料进场的接货与验收工作,必要时采购中心经办人参与接货验收。

5.2验收依据:采购合同、合同过程记录资料。

5.3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4验收记录:由施工部门保管员或材料员登记并存档。

6、集中采购范围

6.1公司所属B类项目(包括A类项目委托采购的)大宗材料采购由公司采购中心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项目部不得擅自进行,集中采购具体事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操作。

具体品种如下:

6.2有部分大宗材料如:各类钢材、铸铁管及管件、砼给水、排水管、焊接材料、木材、水泥、地材等考虑到施工项目地区资源丰富有价格优势的,公司采购中心可委托项目部在本地采购,初评结果及招标报价单、供应商资料上报采购中心进行评审评标,评审结果在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6.3公司所属各B类项目(包括A类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上报大宗材料采购计划到公司物资管理部,及时反馈当地材料价格信息给公司采购中心提供比价招标参考依据。

6.4公司统一建立合格供应商客户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各单位在材料招投标过程中新建立的合格供应商资料要及时上报公司采购中心增加客户资源信息量。

6.5公司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的材料由公司物资管理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反馈

所属项目部,材料付款形式,公司集中支付,项目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可向公司办理资金垫付手续,公司从项目拨款中逐步扣回。委托项目部采购的合同签订由项目部进行,采购合同上报采购中心审批备案,同时填写加盖公司采购合同章审批表由物管部长、公司总会计师签字后到公司办公室统一加盖公司采购合同公章。

本办法2010年5月1日执行

附件:

《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

《物资供方评价表》

《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

《购销合同》

《集中采购材料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供方:

需方:

二、安全环保要求: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方法: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运输方式及地点:

五、费用负担:

六、结算方式:

七、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

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经济合同法》承担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供需双方各执份。料款两清后,此

合同自行废止。

供方:需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盖公章)年月日(盖公章)年月日

物资采购合同补充条款

合同编号:

一、目的

为了使物资采购的合同双方及第三方的环境不受污染、人身安全健康不受侵害,供货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二、各类物资的要求

1、大型、笨重的物资如机械设备、钢材、砼预制件等要求

a此类物资的运输要求供方配备足重车型,不得超载超宽超高;捆扎严紧、货物重心配置合理,防止脱落和倾翻。

b此类物资的装卸要求供方必须用具有起重工种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不受伤害。

2、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如油漆涂料、油料、油脂、塑料制品、橡胶、化工原料、防水材料、沥青、各种气体等要求

a 此类物资的运输要求供方必须选择有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资质的运输单位和持证的司机进行运输;能引起化学反应的两种危险品,不得同时运输;对怕热、怕潮产品要采取隔热防潮;必须密封运输,严禁遗洒和泄漏,并在明显的位置或交通部门规定部位印有警示标识,防止环境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

b 此类物资的装卸供方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滚动,以防包装物(容器)破损,并保护好商标,防止使用过程中造成混乱。

3、散货类物资如砖、瓦、砂、石、石灰、商砼、耐火材料等要求

此类物资的运输供方必须封闭运输,避免扬尘和散落,造成环境污染;卸车时要巡视场地环境,防止卸车时对人身造成伤害;需要码放的物资要错落有致,防止倾倒造成人身伤害。

三、合同双方签字

采购方:供货方:

采购方代表:供货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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