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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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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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检查、评价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保持相对独立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审计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重大事项;(五)协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职责:(一)起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三)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五)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六)对公司及子公司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七)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八)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审计;(九)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十)完成公司领导和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2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2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和内部管控,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经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审计机构第二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的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该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受其指导。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账目、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发现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还要协助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员工组成,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和专业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独立公正、保密严格以及专业执业的素质和意识。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要与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密切配合,及时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对于内部审计部门的调查和审计要求,其他部门和岗位应予以积极合作。

第三章审计范围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的财务账目、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2. 公司的资金使用和使用效果;3. 公司的业务流程和运营管理;4.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5. 公司的合规性和合规风险;6. 公司的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估;7. 公司的督导检查和内部调查等。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七条审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审计策划阶段: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编制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

2. 审计准备阶段:准备工作文件、相关数据和信息,制定审计程序和工作规范。

3. 审计实施阶段:根据审计计划和程序,开展实际的审计工作,收集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4. 审计报告阶段: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和岗位提出整改要求。

5. 审计跟踪阶段: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改进的落实。

第五章审计责任和义务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密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和信息,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活动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内部审计服务。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所辖审计人员,以及被审计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内部审计职责1. 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风险评估和财务报告等,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重点、目标和时间安排。

2. 履行审计职责: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合规等方面的审计。

3. 表达审计结论:根据内部审计结果,表达审计结论及建议,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受审部门提供审计报告。

4. 监督整改情况: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起到改进作用。

5. 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经营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

四、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 审计计划编制: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制定的年度计划,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2. 审计前准备:审计人员要了解被审计部门的情况,包括业务特点、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等。

3. 现场审计:按照审计计划,到被审计部门进行实地审计工作,包括取证、查账、复核、核算等。

4. 内部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表达审计结论和建议,报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受审部门。

5. 整改跟踪和监督:跟踪被审计部门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起到改进作用。

五、内部审计质量控制1. 审计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审计程序和方法,保证审计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2. 资源配置:将适当的人员、技术和财务资源投入到审计工作中,确保审计质量和效率。

3.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对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进行质量评估,提高内部审计能力和水平。

六、内部审计机构管理1.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聘请专业审计师和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公司高管委员:部门负责人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设在风险控制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公司内部审计体系,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内部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并按年度、季度分解实施。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各类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其他类型审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收支业务、资产及负债管理与核算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估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真实、完整;成本费用是否配比,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惯性;应收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呆账、坏账;应付往来款是否及时清偿、合理结转等其他财务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均纳入工程审计范围。

按其管理职能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对报送预结算的全面审核,包括工程项目计划控制、完成工作量的认证、主材单价确认。

复审由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承担。

第八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工程预算的编制等是否经过有效审批及是否规范、合理、准确;开工是否经过开工批准程序、有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计量与验收是否及时、真实、完整和合规等;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价格是否合理、合规、计价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是否准确、合规等。

第九条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内外合规,提升效能,提高干部素养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XX市内部审计规定》,遵照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审计监察组织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效能审计、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融资审计、进出口业务合规审计、医院合规审计和IT审计,对公司经营活动实施事中事后评价,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按公司章程,集团设立审计监察组织,设首席审计官,负责组织集团审计监察工作。

(一)审计监察组织在董事长、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监察业务,不受集团内部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审计监察组织按垂直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下设运营审计监察中心及其区域审计办公室、投资审计监察中心及其建设项目审计组。

根据轻重资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审计模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三)审计监察组织坚守“保密、独立、客观、公正和公司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四)集团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XX 内部调查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审慎开展内部审计业务,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五条审计监察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督促业务组效能审计:本制度所称效能审计是指以客户导向,驱动业务成功,基于全流程的系统性审计,旨在提升业务效能。

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三)负责对集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董事长、集团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流程、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

第三条财务内部审计的目的:1.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评估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4. 提高公司财务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财务内部审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财务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 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流程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

4. 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5. 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6. 对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三章财务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财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审计目标。

2. 制定审计计划。

3. 实施审计程序。

4. 编制审计报告。

5. 审计报告的审批与实施。

第七条审计目标:1. 评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评估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

4. 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审计计划:1. 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2. 确定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

3. 确定审计人员及分工。

第九条审计程序:1. 收集审计证据。

2. 分析审计证据。

3. 评估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流程和财务内部控制。

4. 编制审计报告。

第四章财务内部审计报告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审计目的、范围和程序。

2.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 改进建议。

4. 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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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 2

和完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2人。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为专职,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掌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审计、会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职称。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合理的结构,配置多个领域专业人员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 根据审计具体项目需要,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临时性聘任一定数

量的兼职审计人员,包括审计专业以外的专家和专业人员,作为特邀审计员参加 3

特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四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等; (三)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 4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进出口业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公开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当遵守有关档 5

案管理规定。 第五章 具体实施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进出口业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6

(四)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五)涉及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存在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进行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的情形,独立董事是否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四)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三)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四)独立董事是否发表意见; (五)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二)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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