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公司产品管理办法
公司的物品管理制度

公司的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本公司物品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和责任制为基本原则,旨在通过标准化流程,达到物资管理的高效和有序。
二、物品分类及采购公司物品根据用途和性质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类别。
各类物品的采购需经过需求部门申请、财务审核、管理层批准的流程。
采购过程中应注重性价比,优先选择性价比高、服务好的供应商。
三、物品验收与入库物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验收,核对物品数量、规格型号与采购订单是否一致,检查物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录入库存管理系统,并妥善保管。
四、存储与保管所有物品应按照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易燃易爆等特殊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
仓库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领用与发放物品领用需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领用人员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
对于高价值或特殊物品,领用人员还需提供详细的使用计划和归还期限。
六、维护与报废对于需要定期维护的物品,使用部门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时执行。
损坏或无法修复的物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专业评估后按程序处理。
七、盘点与报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物品的数量、状态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向财务部门和管理层提供库存报表,以便及时掌握物品管理情况。
八、责任与考核明确物品管理的责任人,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定期对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进行追责。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修订。
结语:。
小型公司产品库存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产品库存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制度目标与适用范围库存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满足销售需求的同时,最小化库存成本。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的收发存管理活动。
第二部分:组织架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库存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库存管理工作。
部门内设置库存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库存盘点、记录和分析工作。
同时,采购部、销售部需与库存管理部门保持紧密协作,确保信息流通畅通无阻。
第三部分:库存分类管理根据产品的特性和销售情况,将库存商品划分为AC三类。
A类为销售量大、周转快的商品;类为销售量适中的商品;C类为销量小、周转慢的商品。
对于不同类别的商品,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和补货频率。
第四部分:库存量控制制定科学的库存量控制标准,如经济订购量、安全库存量等,避免过度库存或缺货现象的发生。
定期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及时调整库存量标准。
第五部分:入库与出库管理明确商品入库和出库的操作流程。
所有商品入库前需经过检查和验收,确保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出库时,需有相关销售单据或调拨单作为依据,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六部分:库存盘点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对于发现的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盘点周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商品类别灵活设定。
第七部分:信息化管理利用库存管理软件或ER系统,实现库存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库存管理的精准性和效率。
第八部分:风险管理与持续改进建立库存风险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可能影响库存安全的因素,如市场波动、供应链中断等。
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库存策略。
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库存管理流程。
总结:。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制度的核心在于对物品的分类、采购、存储、使用、报废和盘点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物品分类要明确,将物品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并给予相应的编号,便于管理和追踪。
在采购环节,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所有采购需求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申请,由专门负责的采购部门或人员执行。
同时,为保证采购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引入竞标机制或询价比价程序是必要的。
物品的存储管理同样重要。
仓库应设立专人管理,对入库的物品进行登记,并按照类别、型号有序存放。
定期检查库存状态,对于损坏或过期的物品要及时处理,避免占用空间资源。
物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也不容忽视。
员工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用单,并明确归还时间或使用期限。
对于高价值或特殊用途的物品,还应建立专门的使用记录档案,跟踪其使用情况,确保物品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
当物品到达报废标准时,应有明确的报废流程,包括技术鉴定、财务评估和最终处置。
这一过程需要有详细的记录,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定期的盘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盘点可以及时发现物品的遗失、损坏等情况,并对账务进行核对。
盘点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管理层审阅。
以上内容构成了公司物品管理的框架性制度,但具体实施还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例如,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不需要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而是由行政人员兼任;对于科技型企业,可能还需要增加对电子产品的特殊管理规定等。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二篇)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所有的物品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公司物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财产登记:公司应对所有的财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和易失物品。
对于固定资产,要登记物品的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价值等信息。
易失物品如电脑、手机等,要登记物品名称、序列号等信息。
2. 资产保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产保管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物品。
资产保管人员要对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和数量准确。
3. 使用规定:公司应制定使用物品的规定,明确物品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员工在使用公司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妥善保管物品,避免损坏或丢失。
4. 借用程序:如果员工需要借用公司物品,公司应规定借用程序,并要求员工填写借用申请表,包括借用物品的名称、借用期限等信息。
借用物品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5. 报废处理:对于已经过期或损坏无法修复的物品,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报废处理程序。
报废物品应进行清理并销毁,确保不会被他人误用。
6. 盗窃和遗失:如果公司物品发生盗窃或遗失,员工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物品的保护和监控。
7.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公司物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停职等,以维护公司物品的正常管理秩序。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公司物品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二)为保证本公司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用品包括:公司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可移动磁盘、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器材、摄影摄像器材、车辆、部门专用器材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耗材及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等。
办公用品的管理: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维护(办公室协管办公耗材)。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1、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须至综合管理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公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物品管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公司物品管理规定,各部门和员工须遵守并执行:一、仓库管理1. 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自己所辖物品的数量、质量、完好情况并上报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分类、管理物品、做好记录。
2. 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分类摆放,并用牢靠、安全的方式固定好。
3. 每件物品必须做好标识,包括物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信息,并标注所在位置。
4. 仓库管理员必须对来访者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取货后方可放行。
5. 物品借用管理:① 任何员工向仓库管理员借用物品前,必须填写《物品借用申请单》(可向仓库管理员索取),填写完毕后,由仓库管理员审核并在《物品借用申请单》上签字。
② 物品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并且借用人必须在物品借用期限内归还。
③ 物品借用后若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借用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二、办公室家具管理1. 办公室家具(包括桌子、椅子、柜子等)所有部门必须按规定分类管理。
2. 家具的规范摆放如下:① 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放置自己的办公桌、椅子和柜子。
② 所有桌面必须保证清洁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③ 办公室家具需按规定使用,不得自行拆卸、更换。
3. 办公室家具的维修保养:① 家具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仓库管理员反映。
② 家具需保持清洁和定期保养,如发现家具损坏、渗水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③ 所有员工应注意保护办公室家具,禁止擅自移动或将家具搬离办公室。
三、电脑及周边设备管理1. 所有部门必须按规定分类管理自己所使用的电脑及周边设备。
2. 电脑及周边设备需按规定存放,需要密钥锁定。
3. 所有电脑及周边设备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相关安全措施。
4. 电脑及周边设备的使用:① 所有员工必须使用自己的电脑和账号上网,并及时清理垃圾。
② 禁止未经授权的设备连接公司电脑。
③ 禁止在公司电脑上安装非授权软件或运行非法程序。
产品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产品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明确公司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从高层管理到基层员工,每个人的工作职责、权限和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要界定清晰。
二、目标设定与绩效管理公司需要制定清晰的年度和季度目标,并将这些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
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监控目标实现情况,并根据实际表现进行奖励或提出改进措施。
三、工作流程标准化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应制定标准操作流程(SO),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调研、销售策略、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
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循这些流程开展工作。
四、信息沟通与会议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是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比如定期召开部门会议、项目进度汇报会等。
同时,鼓励开放式沟通,让员工能够自由地表达意见和建议。
五、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的基础。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从设计、生产到出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把关。
同时,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
六、培训与发展员工的个人成长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应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和知识水平,激发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七、环境与设施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设施支持,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公司应确保办公环境的整洁、安全,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源配备。
八、合规性与道德规范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一套道德规范,引导员工在工作中坚持诚信和责任感。
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九、激励与福利制度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公司应建立公平的薪酬体系,并提供多样化的福利计划,如健康保险、年假、团建活动等。
十、持续改进与创新公司应鼓励持续改进和创新的文化。
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寻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方法,并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产品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产品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安全和供应链畅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仓库管理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严格管理,保质保量,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章纪律进行处理。
第二章仓库运营管理第五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仓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收货、入库、存储、出库等工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保证仓库的清洁和整洁,确保仓库内货物安全、无异味、无污染。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仓库正常运行。
第八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货物入库、库存管理、出库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
第九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做好货物入库、存放、出库的记录工作,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制定库存预警机制,确保及时调整库存,避免积压和滞销。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十一条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入库时间先后,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货物。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因素,合理划分存放位置,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货物进行分类管理,避免混淆和混杂。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保证货物的质量安全,做好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运营安全。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对仓库进行定期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对仓库进行日常巡查,确保仓库内没有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加强货物防盗、防损工作,确保货物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做好员工考勤和考核工作。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版》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汇总、分析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八条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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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有关商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应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存货计划与控制第一条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第二条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10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三条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进货第一条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
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出货第一条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第二条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第三条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业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向仓管人员出货。
第四条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须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第五条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的预测,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
第六条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
第七条各单位人员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得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第八条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予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九条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予客户。
第十条库存商品经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开立发票交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予客户试用者,则应按规定办理。
□试用第一条为推广市场及服务顾客起见,本公司部分商品可应顾客的要求,作短期的试用。
第二条为保持商品的流通,各型商品均应依试用规定期限归还,营业单位主管的试用期限核准权限最高为7日,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过此期限者,则应事先以书面表明理由及希望延长天数,报请所属副总经理核准,书面报告即日转交仓管单位作为延长试用的凭证。
第三条试用的规定:营业人员在外试用的商品最多不得超过3件,如超过3件,而欲再行出货时,则“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须经仓库单位主管加签核准后始得出货(分公司由单位主管加签核准)。
第四条各单位主管应负随时审查在外试用的商品有无未经核准而超越期限之责,若经仓库部发觉各单位的试用商品有超越期限者,则该单位主管应即追回试用商品并缴还仓库部。
第五条申请试用时,应取得经客户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商品试用签收单”并应填明客户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约定的试用天数,俾由仓管单位主管负责查证,若因特殊情形无法取得正式签收单时,则应于试用当天将商品试用签收单呈报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仓管单位收存,仓管单位主管应根据该签收单上所列资料派员予以查证。
第六条“试用签收单”应于出货的当日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七条试用签收单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所有要项均应确实详填,营业人员不得假借理由伪造“商品试用签收单”。
□调货第一条为调节各地的需要,仓库部应保有各分公司库存情形的动态记录,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调货通知。
第二条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各营业部间的调货,应由仓库部以“商品(供应品)调拨单”统筹办理,严禁各单位间擅自调拨。
第三条仓库部的紧急调货单应视为调货命令,各单位对仓库部所发出的“紧急调货单”,除非该项商品将于三天内交货,否则均不得对该项调货的要求予以拒绝,并应依通知的内容,尽速于二日内(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办理完毕。
第四条若分公司以将在三天内开立发票销货为由,拒绝调货,则仓库部应得根据销货报告与存货帐表查核该单位对调货通知的答复是否确实。
第五条仓库部的调货通知以及各分公司对调货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办理,但紧急时得由主管以电话联络,唯应随即补行书面通知并应在备注栏内加注电话联络的日期、时间等。
□保管第一条仓库部及各分公司可就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陈列各项商品并予保管。
第二条各仓的仓管人员应负责综理该仓商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第三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商品的排形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第四条商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五条库存商品如有呆废或损毁非仓管人员可自行克服,仓管人员应即填具“商品送修单”连同商品送交服务单位修护。
第六条各仓除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七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八条每年年终,仓库部应会同财务部、服务部等共同办理总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商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第十条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单位主管呈现董事长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部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直接保管商品的仓管人员异动时,应由其所属的单位主管查列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第一条凡商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于抵库前三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等交仓管单位,才由仓管单位凭以验收登帐;抵库之商品如系商品类,则仓管人员应将其型号等详列于“型号登记簿”上,如系供应品,则应将其规格、数量等详细登入“存货日记簿”上,仓管单位并应于进货的怠日,根据实际进货之规格、数量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余第一、二、三联应即转送财务部入帐。
第二条各分公司的进货应凭“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向仓库部订货。
第三条仓库部对各分公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的当日答复并出货,出货时应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除第四联自存外,第一、二、三联应连同商品寄送进货单位签收进货之。
第四条各分公司于收到仓库部寄下的商品时,应即根据“货品交运明细表”及“商品(供应品)调拨单”上所载的进货内容办理验收进货后,于“商品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入帐,“商品(供应品)调拨单”应于验收无误时签收后,将其第二联寄还仓库部,第三联连同“货品交运明细表”第二联寄送财务部,第一联自行留存。
第五条仓管人员应就所保管的商品按型号或规格分别列记于“型号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
第六条库存任何商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业经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营业单位人员并应另填“商品(附件)领货卡”等作为出货的凭单。
第七条“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管单位存查。
“商品(附件)领货卡”由仓管单位于每月月底当天将营业单位各月内所领出商品尚未还仓部分逐一依人员别过入新卡后,发文至各单位并由各单位会计员统一代为保管。
第八条库存商品经出货后,仓管人员应即于当日凭“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型号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商品去向的追踪,“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则应于出货时,由仓管人员签注后,即交还原出货人。
第九条领货人除于出货的当日即行开立发票交货外,否则统限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领出的商品归还仓管单位。
如经持往客户处试用致无法还仓时,亦应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业经客户正式盖章签收或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试用签收单”,持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十条领出的商品如系已洽妥欲交货者,则领货人应于出货后,根据“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上的型号、号码等有关的资料,另填“交货通知请示单”,请示核准后,交单位会计员开立发票。
第十一条各营业单位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先核对“交货通知请示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号码等的记载是否与“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所载相符,同时并应根据卡上所载内容详细记载于发票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第十二条领出的商品如系供客户试用、表演或更换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商品及“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一并持至仓库部,由仓管人员负责验收后在“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签收并将原领货人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加注商品还仓日期后作废。
还仓的商品若经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缺情形时,则仓管人员应依据实际验收情形,另行填制“商品(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领货人签认后,第一联由领货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扣款,第三联由仓管人员留存。
第十三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应客户要求必须估回旧货时,应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事先请示核准后,始得办理估回旧货手续。
旧货估回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旧货估回”等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商品进仓。
第十四条仓管人员于收到估回旧货的商品时,应依“商品(供应品)进库单”上所载的内容,办理签收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交单位会计员附于当日的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由仓库部留存。
第十五条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遇有销货退回情形发生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销货退回”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货物进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