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ROHS管理规范

ROHS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制定的一项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环保指令,旨在限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ROHS管理规范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电子电气产品时,需遵守ROHS指令的相关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二、适合范围ROHS管理规范适合于所有生产和销售电子电气产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创造商、电子零部件供应商等。
三、要求和措施1. 禁用物质清单根据ROHS指令,企业需要禁止使用以下物质或者元素: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企业应建立并维护禁用物质清单,并确保产品中不含禁用物质。
2. 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明确ROHS指令的要求,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和零部件。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企业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与其解除合作关系或者要求其改进。
3. 材料管理企业应建立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对于涉及到禁用物质的材料,企业应进行严格的抽样检测,并保留相关检测报告和记录。
4.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浮现禁用物质的污染。
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培训员工的环保意识等。
5. 产品检测企业应建立产品检测制度,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ROHS检测。
检测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第三方认证等方式进行。
对于不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企业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住手生产、召回产品等。
6. 认证和标识企业应积极申请ROHS认证,并在产品上标识ROHS认证标志,以便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识别和监督。
四、监督和处罚ROHS管理规范的实施需要受到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抽样检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
rohs的管理制度

rohs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有害物质限制指令(ROHS)的执行管理,促进企业环保意识的提升,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采购、销售及相关部门,所有从事ROHS相关工作的员工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ROHS指的是欧盟的有害物质限制指令,其目的是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ROHS管理小组,负责监督ROHS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ROHS管理小组包括主管领导、质量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负责制定公司ROHS管理制度,监督其执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确保ROHS相关工作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 ROHS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司应建立ROHS产品台账,记录所有使用ROHS有害物质的产品名称、型号、供应商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应对所有电子电气产品进行ROHS检测,确保产品中不含有ROHS禁用物质,必要时应及时关闭造成问题的生产线。
第九条公司应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与供应商签订ROHS合规协议,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相关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ROHS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ROHS问题。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员工ROHS意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ROHS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员工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责任感。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ROHS应急预案,一旦发生ROHS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排查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ROHS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协调合作,共同推动ROHS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ROHS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ROHS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ROHS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第三章 ROHS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ROHS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惩处措施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禁用物品与行为管理制度

禁用物品与行为管理制度1. 前言本禁用物品与行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办公环境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的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而且公司将会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2. 禁用物品管理2.1 禁止携带或使用的物品以下物品在公司内禁止携带或使用:•1)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2)毒品、管制药品、仿制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药品;•3)非法武器、刀具、枪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工具;•4)含有攻击性、羞辱性言论的物品(包含书籍、文件、文字、音视频资料等);•5)没有防盗标签或购物凭证的个人物品。
2.2 禁止私自携出的物品禁止员工私自将公司资产、文件、资料等带出公司。
对于需要带出的公司资产、文件、资料等,必需经过上级审批,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登记。
2.3 禁止存放的物品以下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区域:•1)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2)违反环保标准的物品;•3)无关的私人物品;•4)污损、异味较大的物品。
3. 禁用行为管理3.1 禁止违反法律的行为公司员工禁止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1)偷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2)传播淫秽、暴力、恐怖或者其他违法信息;•3)参加赌博、色情、赌球等非法活动;•4)有意损坏他人财物或企业财务利益。
3.2 禁止干扰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司员工禁止从事任何干扰工作秩序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1)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2)私自使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3)滋扰其他员工的工作或休息;•4)擅自更改、删除或窜改他人工作记录。
3.3 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公司员工禁止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1)泄露公司商业机密;•2)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非法经营;•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参加竞争对手的非法活动。
4. 违规处理4.1 违规认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进行以下程序进行违规认定:•1)排出不符合事实、不属于违规行为的情况;•2)收集相关证据,包含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等;•3)召集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听证;•4)由专责小组综合评定认定违规程度。
做好rohs禁用物质管理的十个步骤

做好ROHS禁用物质管理的十个步骤在当今的产品制造和供应链管理中,ROHS(Restricitons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指令对于确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至关重要。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等元素的使用。
因此,对于进行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公司来说,ROHS禁用物质管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做好ROHS禁用物质管理的十个步骤:1.明确ROHS指令要求:首先,了解ROHS指令中对禁用物质的具体规定,包括限制的元素种类、含量限制等内容。
2.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供应商保持密切合作,确保他们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ROHS指令的规定。
3.开展物质分析:对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物质分析,确保不含有ROHS禁用物质。
4.建立管理流程:制定ROHS禁用物质管理的标准流程和程序,包括审查、审批、监控和记录等环节。
5.员工培训:对相关员工进行ROHS指令和禁用物质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能力。
6.建立合规检测体系:建立相应的检测和监测机制,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规定。
7.产品测试和认证: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ROHS指令相关的测试,并获得合格的认证。
8.持续改进:定期评估ROHS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
9.应急预案:制定ROHS相关问题的应急预案,保障产品合规性和公司声誉。
10.公共关系管理:建立与政府、机构和消费者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相关问题,保障合规和企业形象。
总之,做好ROHS禁用物质管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通过以上十个步骤的执行,公司可以有效遵守ROHS 指令要求,确保产品环保安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禁用物质报告

禁用物质报告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禁用物质逐渐成为重要的话题。
禁用物质指的是在产品或生产过程中使用被认为有害的物质,如铅、汞等。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环境友好,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禁用物质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披露产品中是否存在被禁用物质。
本文将探讨禁用物质报告的重要性、国际标准以及企业应对措施等方面。
一、禁用物质报告的重要性禁用物质报告的意义在于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
被禁用的物质往往是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例如,铅与汞会积聚在人体内,长期存在会导致各种疾病,而地球的生态环境也因为这些物质的排放而受到破坏。
禁用物质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这些有害物质的监管,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禁用物质报告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国际标准禁用物质报告遵循的国际标准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REACH Annex XVII)》。
该《清单》列举了一系列被禁用和限制的物质和用途,如铅、汞、巴豆酸等。
企业需要将自己产品中存在的这些物质披露出来,确保产品和生产过程符合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应对措施针对禁用物质报告,企业除了遵守国际标准,还要实施以下措施:1.完善物质数据管理体系。
建立物质报告数据库,将含有禁用物质的产品和生产材料及时记录在案,方便日后披露。
2.加强供应链管理。
企业不仅要把自己的物质控制好,还需要对供应链进行管理,确保不会有禁用物质流入到企业产品中。
3.定期检测产品中禁用物质的含量。
定期对产品中的物质含量进行检测,寻找潜在的问题。
4.引入环保材料和替代技术。
为了避免使用禁用物质,企业应该考虑引入更环保的材料和替代技术,例如可降解塑料材料、替代卤素材料等。
四、结语禁用物质报告可以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表达和履行。
在执行时,企业应该从源头控制材料使用,完善物质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引入环保技术,建立健全的物质数据库,确保物质披露符合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体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形象。
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及要求

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及要求以下是一些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及要求的主要内容:1.禁用物质清单:制定一个包含相关禁用物质的清单,明确指出不允许使用的物质、原材料或产品。
2.入库核查:对进入工作场所的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核查,确保没有包含禁用物质。
3.使用替代物质:鼓励使用无毒或对人体无害的替代物质,例如使用环保型清洁剂代替有毒清洁剂。
4.标识和警示:对潜在的禁用物质进行标识和警示,明确告知员工相关危险性和注意事项。
5.培训和教育:定期向员工提供禁用物质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相关危害和预防措施,提高其安全意识。
6.监测和检测:定期对工作环境中的空气、水源等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禁用物质的排放和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7.废物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正确的处理,确保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或危害员工健康。
8.紧急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对禁用物质意外泄漏、事故等情况的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9.外部合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禁用物质管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符合外部合规要求。
10.审查和改进:定期审查和评估禁用物质管控程序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同时,为了有效执行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及要求,组织和管理层需要:1.为禁用物质管控制定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包括财力、物力和人力,确保禁用物质管控程序的实施。
3.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检查禁用物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和解决问题。
4.对禁用物质管控制度进行审查和改进,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总之,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及要求是企业保护员工健康和保持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措施,有效执行禁用物质管控程序,可以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加强有害物质管理,提升电子产品的环境友好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利用电力、磁力、电磁波、光线等形式,经过一定工艺而制成,用于生产、生活、办公、通讯、交通等领域的设备和用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有害物质,是指在电器电子产品中存在并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物质,包括汞、铅、镉、六价铬、多溴联苯醚(PBDEs)等。
第五条本办法的管理目标是促进电器电子产品的绿色生产和消费,降低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实现循环经济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六条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超出标准的有害物质。
第二章生产企业的责任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有害物质使用的范围、限制和控制要求。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工艺和设备,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质。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供应链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含禁用的有害物质。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原材料的检测和筛查,确认原材料是否含有禁用的有害物质,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有害物质的使用计量和控制标准,确保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标记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含量和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退换货机制,对于使用了禁用的有害物质的产品,应当及时召回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处理电器电子产品的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销售企业的责任第十五条销售企业应当核实经销的电器电子产品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禁止销售超出标准的产品。
ROHS管理规范

ROHS管理规范【背景介绍】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指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限制的一项法规。
该法规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电子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的危害。
ROHS管理规范是指企业在生产电子电气设备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法规的要求。
【ROHS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ROHS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禁用物质清单:ROHS法规明确禁止使用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控制使用这些禁用物质的情况,并确保产品不含禁用物质。
2. 材料声明:企业需要提供产品所使用材料的明确声明,包括材料的成份、含量和供应商信息等。
这有助于监督机构对产品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和验证。
3. 产品测试:ROHS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法规的要求。
测试内容包括禁用物质的含量检测、材料成份分析等。
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测试方法和流程,并保留测试结果的记录。
4. 供应链管理:ROHS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对供应链进行管理,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ROHS法规的要求。
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合规证明。
5. 标识和文档:ROHS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对符合ROHS法规的产品进行标识,以便用户和监管部门能够识别。
标识内容包括ROHS符合性标志、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
此外,企业还需编制ROHS合规文件,包括材料声明、测试报告、供应商合规证明等。
【ROHS管理规范的实施步骤】为了确保ROHS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制定ROHS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符合ROHS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制度内容包括禁用物质清单的更新、材料声明的要求、产品测试的流程和标准等。
2. 培训和意识提升:企业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ROHS法规和管理规范的培训,提高其对ROHS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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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
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
料,包含有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报告;
5.1.3 技术部制作完样件后,要求将样件所用的物料记录下来,具体内容包括物料的规格、型号、日期和批次等信息,以便于物料追溯。
5.2 对供应商的管控
5.2.1 对物料供应商的评估以该供应商定期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该物料供应商符合禁用物质要求评估之最重要的依据;
5.2.2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第三方试验室相应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报告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供应商在原检测报告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内,必须提交新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3当供应商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提交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4 如果供应商有投机取巧、不负责任地以修改过期检测报告,造假检测报告等方法企图蒙混过关的现象,一经发现,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供应商的所有物料,停止支付货款并责令该供应商对已交付的所有物料重新进行检测,同时对该供应商处以5万-10万的罚款,待整改完毕后再恢复物料供应,本公司保留对该供应商进行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进货检验的管控
5.3.1在接到送检单时,品质部按要求核实供应商提供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若无效或过期则该供应商物料作退货处理,同时采购部要求该供应商重新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同时启动第5.6条应急处理条款实施控制;
5.3.2 供应商在包装物料时,必须在每最小包装单位(如橡胶件、弹簧等以袋为单位)贴上《禁用物质管控标签》,标签上要明确标注“采购单号”、“批次号”和“检测报告编号”等信息;
5.3.3 进货检验时,依照检验作业指导书所指定的常规检验项目(如尺寸、外观等)进行检验,同时将检验结果和《禁用物质管控标签》上的物料信息记录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中;
5.3.4 在进货检验期间,采购部和品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的禁用物质管理进行复核,采取随机抽检方式,取样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作禁用物质相关测试,检测合格则费用由我司承担;若测试未获通过,则启动第5.
6.2条款,对相关物料进行追溯,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检测费用、客户退货、法律诉讼、产
品召回和因耗费时间造成空运、物流等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3.5 对于采购量小且很少使用的物料,由于一时之间无法取得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可以先行将物料使用在样件上,但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上需注明“未经检测”。
仓库对该物料和样件进行警示标识(贴黄牌提示)和隔离,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若禁用物质超标则该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检测费用、客户退货、法律诉讼、产品召回和因耗费时间造成空运、物流等所有损失);
5.3.6 若有客供物料或配件时,由销售部与客人联系取得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或客人相关书面声明送达品质部存档,品质部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上注明客供物料或配件有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或客人书面声明;
5.3.7 仓库管理人员将进货检验合格的物料放入相应的库房储存,同时建立禁用物质物料管控台帐。
5.4 制造过程的管控
5.4.1 制造部在领用禁用物质管控物料时,必须在《领料单》或《注塑生产记录表》等对应表格中注明生产订单号及物料批次号,以便追溯。
5.5 成品入库的管控
5.5.1 若客户有明确测试要求的新产品,技术部取样送交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做禁用物质检测。
若检测合格,则将检测报告交品质部存档,同时通知仓库将检测报告(复印件)随货送达客户处;若测试不合格,则启动第5.6条应急处理条款;
5.5.2 品质部保存合格的第三方试验室禁用物质检测报告以备客户进行二方审核;
5.5.3 当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本公司需重新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报告。
根据客户需要,相应的成品每个系列(相同物料不同型号)至少保证每年送第三方试验室检测一次,结合检测报告有效期,品质部提前一个月知会销售部取样测试。
5.6 应急处理
5.6.1 进货检验过程
5.6.1.1 供应商在进货检验前未提供检测报告或不能确定来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使用此物料。
若因生产紧急需要的,采购部立即通知供应商送样到第三方试验室测试同时寻找其它检测合格的可替代物料,仓库对此物料进行警示标识(贴黄牌提示)和隔离;若第三方试验室检测结果表明物料合格则予以使用,否则,不予使用同时将物料退回供应商,报废已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所有损失及所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在前述第5.3.4条款随机抽检过程中发现有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应立即通
知制造部停产并隔离涉及到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在采用合格替代物料恢复生产的同时要求供应商或由我司送样到第三方试验室作检测,以验明是何种物料或何种原因造成禁用物质超标,若属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供应商,并将所涉成品及半成品全部报废,所有损失及所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属生产过程交叉污染造成禁用物质超标的,对不能证明其未受污染的物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等全部报废,并立即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以杜绝物料交叉污染的再次发生。
5.6.3 在已交付客户的产品中发现禁用物质含量超标
5.6.3.1 若客户或第三方试验室检测发现的,我司将隔离相关库存物料积极配合客户的调查取证直至解除隔离或将物料报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问题及整改措施由客户和本司协商解决,同时启动第5.6.4.4条款;
5.6.3.2 对已交付客户的产品,若我司抽检发现其有禁用物质超标的,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客户,并隔离该批次产品的未交付部分,同时启动第5.6.4.4条款。
5.6.4 发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对物料问题发生环节的追溯方法
5.6.4.1 销售部要求客户寄回不合格样件和检测报告,我司进行复核;
5.6.4.2 由技术部将客户所寄不合格样件送至第三方试验室做相应检测,找出是哪个部件出现问题(如:塑料件、金属件和橡胶件等);
5.6.4.3 根据此样件的送货单号追查到生产订单号,调查生产记录(如:注塑生产记录表等),追查出是哪批次物料出现问题,同时立即将本公司库存的该批次物料或用该批次物料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全部隔离;
5.6.4.4 查找物料领用记录,清点出该批次物料还用在哪些产品上面,尚留存在本司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立即隔离;
5.6.4.5 采购部将检测结果通知供应商,追讨供应商责任,并要求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因分析报告和采取的整改措施。
5.7 检测标准适用范围:根据《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8 该程序正常运作之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具体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实施,对不符合程序的项次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必要时将结果知会客户。
5.9 对于禁用物质管控知识的培训,具体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10 建议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禁用物质管控培训,更新相关的标准或要求。
6.档案保存
所有与禁用物质有关的检测报告及检验记录等资料必须保存2年以上。
7.记录表单
7.1 《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7.2 《进货检验报告单》
7.3 《领料单》
7.4 《注塑生产记录表》
7.5 《送货单》
7.6 《过程审核报告》
编制:年月日受控状态: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分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