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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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教师在科研项目中所获得的经费而设立的。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教育科研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激励教师投入科研活动。

二、管理体系构建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管理体系应由学校、院系、教师及相关部门组成。

学校作为管理的核心,负责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审批和监督流程。

各院系应设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预算编制、经费支出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教师作为经费的使用者,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经费申请与审批教师在申请科研项目经费前,应向学校提交详细的科研计划,并说明经费的用途和预算。

学校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资金状况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经费将拨付到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账户中。

四、经费使用和管理教师获得科研项目经费后,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经费的使用,不能超出预算范围,也不能违规使用。

同时,教师应及时报销相关费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对教师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五、经费追踪和绩效评估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统计,并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绩效评估,可以评判教师的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从而调整下一阶段的科研项目经费分配。

六、经费监督机制建立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加强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滥用,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

七、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经费的电子化申请、审批和报销,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度。

同时,教师应及时上传相关的经费使用证明和项目进展情况,方便学校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和评估。

八、经费管理制度的培训与宣传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培训,向教师宣传相关的经费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教学副校长)教研室统一管理。

二、教师可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教科研项目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

三、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立项,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四、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

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学期工作总结、理论学习资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

五、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组每月____活动一次,由课题组负责人____开展,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六、课题组成员平时备课上课要体现课题精神,每位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七、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八、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研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研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教研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十、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鉴定,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

吴中区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邀请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

结题的课题组学校按规定发放结题奖。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项目的管理。

三、工作组织1. 设立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及科研骨干组成,每年选举一次。

3. 主持人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应决议。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1. 概述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是为了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本文将从项目立项流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教师科研项目的相关内容。

2.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申报立项、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

在申报立项阶段,教师需准备项目申请书、研究方案和预算等材料,并向学校提交申请。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

项目实施阶段,教师需按照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定期向学校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结题验收阶段,教师需编写结题报告,并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成果管理等方面。

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学校需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在项目成果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成果鉴定机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式。

学校可以通过对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来评判项目的绩效。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外部评估,以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5.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意义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对于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科研项目,教师可以拓宽学术视野,增强科研能力,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水平。

6.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难点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存在一些难点。

首先,教师在科研项目立项中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到教学工作的开展。

其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竞争激烈,项目立项难度较大。

再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有限,难以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对于教师们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以及推动学校的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教师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1. 经费来源与申请学校设立了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开展科研项目。

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研究需求,按照学校的申请程序,向学校申请科研项目经费。

在申请时,教师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书以及经费预算表等相关材料。

学校通过评审后,决定是否拨付经费,并在拨付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2. 经费使用与预算经费管理规定要求教师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的用途进行使用,严禁挪用、私吞或超额支出。

教师在项目预算中应详细列明经费的用途和金额,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同时,还要求教师对每笔经费使用进行记录和明细报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经费审批与报销教师在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批才能拨款,如发现经费使用违规或与项目计划不符,学校有权停止拨付经费并要求教师返还。

同时,学校还要求教师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报销,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费用清单。

学校会根据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4. 经费管理与监督学校设立了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该部门会定期对教师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同时,学校还要求教师在项目结束后,提交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接受学校的评估和考核。

5. 经费管理规范与培训学校在出台经费管理规定的同时,还会举行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提高教师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理解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经费申请、使用与审批的流程和规定,经费报销的要求以及经费管理的注意事项等。

通过培训,提升教师对经费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6. 经费管理与学术自由经费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但也要充分尊重学术自由原则。

教科研管理制度(六篇)

教科研管理制度(六篇)

教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教科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第四条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第七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郑州市新郑计算机学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处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教科处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第十二条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

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第十五条每学年初,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

每学年末,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实行产学研结合,加强教研、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科研水平,特制定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研、科研工作必须面向教学实践和实用技术推广。

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应当符合所在专业发展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为争取更高级别的项目奠定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第三条学院教研、科研工作实行两级管理1.教务处科研部门负责学院整体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2.各系、XX中心、处室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3.教研、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由教务处管理,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条每年3月,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教研、科研经费和学院自筹经费情况确定院级项目立项总量,并由教务处发布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

第五条每个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照学院有关要求,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负责项目研究的整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和日常管理,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高质量地按时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院在职教学、教辅和管理人员。

申请人必须是实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及两项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第七条院级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报院级基金项目。

第八条申请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的方法科学、可行。

3.项目组成人员构成合理,申请人及组成人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4.申请经费要实事求是,预算较为合理。

第九条院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根据学院颁布的教研、科研立项文件,填写《教研、科研项目申请书》,经系、XX中心、处室主管负责人初审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定后,择优并分级(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后列入计划项目。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节:引言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是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教师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主要围绕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展开回答写作。

第二节:经费申请与审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经费申请与审批是重要的环节。

教师在进行科研项目申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和研究计划,并由科研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审批时应该注重科研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第三节: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计划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教师应根据申请批准的经费金额,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并报经费管理机构备案。

使用计划应包括具体的研究内容、预算、时间节点等,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节:经费管理责任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责任应该明确。

教师是项目经费的使用责任人,应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同时,科研管理机构也需要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节:经费使用范围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应明确。

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设备、材料、参加学术会议、科研差旅等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经费使用需要符合项目目标和需求,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节:经费预算与控制在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预算与控制是重要的环节。

经费预算应基于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同时,经费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控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七节:经费使用报销教师在经费使用完成后,需要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应遵循相关规定,如提供购买凭证、费用明细等,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审批和付款。

经费报销的过程应透明公正,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第八节:经费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经费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与检查应注重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效果等,为科研项目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

第九节:经费使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在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如经费使用不合理、经费违规使用等。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档案科学技术讨论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档案科技创新、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报经市档案局立项、审核、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推广使用的档案科技项目。

第三条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讨论选题指南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批准、项目合同的鉴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鉴定验收、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四条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案科技项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档案局科技处负责。

各项目担当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帮助做好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次章项目讨论范围第五条档案科技项目的讨论范围包括:1、档案学基础理论讨论及其应用和档案工作讨论。

2、档案工作标准化讨论,包括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有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地方标准、业务规范、工作制度。

3、档案载体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专用设备讨论。

4、档案修复技术、保管环境(条件)及爱护技术的讨论。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讨论,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讨论、情报服务及技术处理等讨论。

6、国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阅历的讨论和推广。

7、档案科学领域中具有肯定新奇性、先进性的理论和技术。

8、对本市档案事业宏观进展有指导意义并带有讨论性质的示范工程。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第六条档案科研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

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技术难题。

重大项目是为满意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而开展的讨论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及条件:1、市档案局每年第三季度末制定和下一年度科研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档案局依据市档案局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主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重大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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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保证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建立教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服务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项目按其任务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院级项目、学院专项研究项目和各级学会(协会)项目五类。

1.纵向项目: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按计划下达的教科研项目,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以国家名义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国家级的项目。

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省级厅、委、局以省上名义下达,或国家部、委、局直接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省、部级的项目。

市、厅级项目:指市科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以市上名义下达,或省上厅、委、局直接下达,或国家部、委、局所属的司级部门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地市、厅级的项目。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之合作研究的教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3.院级项目:指由学院科研基金资助的院内自选科研项目。

自选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

自然科学专项项目:指对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规律属性及运动形式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调查与决策研究的项目。

4.学院专项研究项目:指为了增强学院发展实力、增强专业发展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以上级下拨专款或有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为载体、经过学院统筹考虑确定的研究项目。

专项研究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项目组;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实施、验收等具体研究工作;项目在科研处备案,按院级项目立项、管理并给予积分;项目经费由学院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财务处设立专项资金,不提取劳务费。

研究成果注重研究报告。

5.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指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国家二级学会(协会)、省一级学会(协会)(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

第三条学院设立科研基金,用于资助院级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已立项的各级纵向教科研项目、配套资助或资助各级学会(协会)项目。

有关科研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条学院科研处负责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立项
第五条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路线切实可行。

2.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研究成果应当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4.项目研究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试验条件。

5.项目组人员应为学院在职正式职工,成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充足;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参与同类同级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同类同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在申
请书中签名。

同一项目的成员之间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6.项目时间安排、经费预算合理。

第六条纵向项目的申报
1.纵向项目由科研处负责,按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2.项目组成员由项目主持人确定,实行主持人申报制。

3.项目主持人应负责填写《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

4.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5.科研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

6.纵向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下发立项文件后,由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责任书》,列入学院教科研项目计划。

第七条横向项目的备案
1.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项目,由项目主持人与委托单位洽谈,签订合同,在科研处、财务处备案。

2.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条款完整,意思表达准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具体。

3.合同草本经科研处审核后由项目主持人签订。

项目主持人承担履行合同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承担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督促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合同组织完成研究任务;科研处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项目组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4.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项目主持人应与委
托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科研处备案。

5.对于项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项目主持人应积极与委托方根据合同书相关条款协商解决。

凡项目主持人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外),并给学院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于违约而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主持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
1.科研处引导教师结合学院发展现状和专业特色开展研究。

2.每年立项2次。

项目主持人为副高职称及以下人员。

3.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4.科研处负责对院内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形式审查,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由项目主持人填报《项目责任书》,列入学院科研项目计划。

第九条各级学会(协会)项目的申报
各级学会(协会)项目的申报由科研处根据通知(文件)精神下发申报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学会(协会)立项文件下达后,列入学院科研项目计划。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条所有教科研项目管理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主持人按项目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开题、中期总结、结题验收、经费使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对已承担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再次申报同一类别的研究项目。

横向
科研项目的管理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或委托协议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其研究周期一般按已签订的项目责任书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其主持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案(最长延期1年),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备案。

延期后仍未完成者,学院将终止经费资助,并在2年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主持人提出的各类教科研项目立项申请。

第十三条已获准立项的项目,无正当理由,半年内未启动者,立项项目自行终止。

对于无正当理由,经中期检查未完成研究计划进度者,将暂停后续研究经费支持,且1年内不再受理项目主持人申报各类教科研项目。

第十四条教职工自行通过其它渠道获取立项的院外教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向科研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科研处备案,否则学院不予登记。

第十五条获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不能随意变更课题名称、内容、课题组成员及次序。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确实不能继续进行课题研究的,须经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报科研处审批并备案。

第四章结题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研究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等。

第十七条纵向项目由科研处根据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组织
验收。

横向项目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验收,科研处备案。

各级学会(协会)项目由科研处根据学会(协会)要求组织验收。

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每年安排2次,项目研究必须完成“项目责任书”的预期成果和研究总结报告,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由科研处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学院下发结题文件并颁发结题证书。

第五章成果应用与推广
第十八条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以及对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成果,项目组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项目成果在生产、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并对成果内容和应用情况加以大力宣传,使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十九条科研处将不定期对已结题的项目成果进行汇编、召开项目成果报告会、择优报送有关部门,促进优秀教科研成果的传播与应用。

第二十条纵向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由主管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转让),按委托合同执行;自选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和转让权均属学院,向外单位转让时必须经学院同意,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否则学院保留追究转让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凡受到学院经费资助的项目,鼓励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上发表文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原有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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