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 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由于金融风险和民间借贷等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一系列的金融风险事件,给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机制,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1.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金融风险问题。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民个人信用体系,推行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经营水平。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
4.深化金融:加大金融体制力度,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重点措施1.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预警金融风险,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
2.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强对金融产品的评估和监管,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大对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处罚机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4.完善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提高执法和司法的效率,保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四、组织实施1.成立专项工作组:由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计划,并协调各方合作。
2.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3.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模板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施
方案-总结报告模板
一、背景
本报告总结了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有效应对金融市场中的风险,保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二、主要内容
1. 风险评估和监测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人民法院能够及时发现
和应对金融风险。
该机制包括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持续监测金融市
场的变化,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人民法院将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共同完善金融领域的
法律法规。
通过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法
律框架,提高风险防范的法律效力。
3. 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机制是保障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进行的
关键。
人民法院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风险控
制要求,并加强对风险事件的跟踪和处理。
4.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
人民法院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同机制,及时掌握金融风险的情况,并通过联合行动,协同应对金
融风险的挑战。
5. 完善风险处置机制
在面临金融风险事件时,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三、结论
人民法院通过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有效应对金融风险,保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人民法院还需持续加强监管和处置能力,以应对新的风险挑战。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一、引言金融风险是经济运行中的一种重要的制约因素,它来源于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金融风险得到了进一步的放大和复杂化。
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与监管风险等多种形态。
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方案。
二、监管与管理1.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
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监管部门的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测和监控。
2. 增强风险评估和监测能力加强对金融市场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
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
3.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严格监管和惩治金融违法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并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加强合规审慎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风险管理与控制1.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健全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能够被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
要加强风险的全面覆盖和集中监控,引入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金融机构要制定科学的风险防控策略和措施,包括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等。
要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准入和审查,确保产品的风险可控。
同时,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3. 加强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金融机构要建立科学的流动性管理框架,确保流动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
要增加流动性的缓冲储备,建立流动性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流动性管理规定。
四、风险分散与投资策略1. 加强风险分散投资金融机构要通过加强资产配置和分散化投资,降低金融风险。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一、引言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财务损失的潜在威胁。
在当今全球经济高度发展的环境下,金融风险已成为金融机构和经济体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为了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些措施来实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案。
二、金融风险的类型在实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案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
主要的金融风险类型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理解这些风险类型可以帮助我们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建立风险管理框架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至关重要。
这个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评估和监测风险,识别潜在的风险热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
2.风险政策和程序: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所有员工遵守,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来提高风险意识。
3.风险报告和沟通:建立有效的风险报告和沟通机制,确保风险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并及时作出决策。
4.风险治理结构:确保良好的风险治理结构,包括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关系,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加强风险监管和监察金融监管和监察机构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以下措施可以加强监管和监察的效果:1.加强监管框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2.合理设置监管标准:建立合理的监管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设置相应的监管要求。
3.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金融机构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不确定性,降低金融风险。
4.加强监察力量:加强金融监察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应对金融风险。
五、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除了监管和监察之外,金融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内部控制,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1.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监测和管理风险。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方案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方案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金融风险正日益成为全球范围内面临的挑战。
金融风险的波及面广、传染性强,一旦发生,将对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意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目标是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产生严重影响,保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实施这一方案的意义在于提高金融风险防控的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金融市场的各种风险挑战,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三、核心内容1.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起科学完善的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金融机构和市场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准确识别金融风险的种类、来源和潜在影响,为风险防范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强化金融监管和监察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察,强化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管理,确保金融机构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3. 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优化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风险。
4. 增强金融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稳定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金融市场的交易、清算、结算和支付系统,提升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金融风险的传播和蔓延。
5. 加强跨国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促进金融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加强对跨境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共同维护全球金融稳定。
四、实施步骤1.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关金融风险防范政策和法规,为金融机构和市场提供明确指导,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
3. 加强金融机构合规性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管理,确保金融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减少违规风险。
4. 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起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方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方案引言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交易或金融机构面临的可能损失的潜在危险。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风险不可避免地存在。
然而,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措施,我们可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一些重要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方案。
1.加强监管和监督有效的监管和监督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并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督,确保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活动的监管,并要求金融机构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2.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于准确识别和量化金融风险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并引入专业的风险评估工具和模型。
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风险评估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信息的透明度是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保障。
金融机构应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频率,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
4.加强资本充足性监管资本充足性是金融机构承担风险的重要指标。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性监管,要求金融机构保持足够的资本储备,以应对潜在的损失。
同时,金融机构也应自觉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并通过稳健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风险。
5.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的运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创新。
金融机构应积极引入新的技术和工具,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创新和应用。
6.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金融风险也呈现出跨境化和连锁化的特点。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风险信息和经验教训。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跨境金融风险,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巡视整改方案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巡视整改方案一、背景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日益增大,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提出一套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巡视整改方案。
二、巡视目标巡视整改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提高监管要求:巡视组将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2. 加强风险评估:巡视组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强化内部审计:巡视组将对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审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合规性保障。
4. 审查企业治理:巡视组将审查金融机构的企业治理结构,推动高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建设,防范风险隐患。
三、巡视方法1. 调研与分析:巡视组将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营状况、风险点和隐患。
2. 现场检查:巡视组将实地走访金融机构的各个部门,与内部人员交流,观察运营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 文件审查:巡视组将对金融机构的内外部文件进行审查,核查合规性,排查存在的违规行为。
四、整改要求1. 加强内部控制: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流程规范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 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能力,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3.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等方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4. 推动企业治理改革:金融机构应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职能,提高决策效率和风险识别能力。
五、巡视整改的意义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巡视整改,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金融机构的问题和不足,为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2•【文号】银监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2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为把严守风险底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有效地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逐步有序缓释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促进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加快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加强集团全面风险管理。
督促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履职评价,严格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规范。
推进子公司制、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制改革,完善业务治理体系,完善风险隔离机制。
(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非信贷、表外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表内业务一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包括各类资产在内的资产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风险。
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兴表外业务风险自查,自查报告及时报送监管机构。
(三)健全联防联控风险化解机制。
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绘制辖区风险地图,确定风险监管重点地区,成立风险防控小组,定期分析监测区域风险变化及趋势,及早预警提示。
积极推动由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联扶、联防、联控的风险化解机制。
(四)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相关监管机构要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督促其切实计提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
强化对银行集团的并表监管,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建立危机管理工作组,加强跨境危机管理和处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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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X 政发〔2016〕10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达到金融市场秩序良好,金融风险可防可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一)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做到“五严禁”,即:严禁通过虚假承诺续贷方式让企业从民间借贷偿还贷款;严禁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其他服务;严禁采取先贷款再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或开具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存贷款,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与企业串通逃避资金监管,造成社会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东及高管个人情况,督促企业规范使用信贷资金,防止企业利用信贷资金高息转贷(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二)规范担保公司经营行为。
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风险排查。
严禁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受托理财、合伙骗贷、暴力催债;严禁抽逃资本、虚假注资;严禁向客户直接发放贷款;严禁随意扣留客户保证金;严禁通过代客户理财、截留客户贷款等形式在账外变相收取客户保证金。
对于有违规记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银行合作禁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公司名称和宣传使用“融资担保”、“贷款担保”、“信贷担保”等字样(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
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
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公司评级和外部审计,建立惩戒与退出机制。
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超规定利率放贷、抽逃注册资本金、账外经营、超范围超比例发放贷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工商局)。
(四)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
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规范监管。
严格典当行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严禁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严禁发放信用贷款;严禁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严禁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严禁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严禁对外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规范投资公司和寄卖行经营行为。
加强对无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寄卖行的日常监管。
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对寄卖行的清理整顿和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经营或变相经营典当行业务和寄售、旧货交易的企业(门店)(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
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兼业机构等的行业管理,严禁保险机构销售误导;严禁以假冒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严禁伪造或者变造保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驻市保险机构)。
(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全面加强民间借贷监管,对居民之间、居民与非金融企业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制度,鼓励引导民间借贷到金融管理部门登记。
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对各重点行业民间借贷风险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严禁民间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恶意转移资产。
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中介机构等应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要求,对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进行彻查,严禁从业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参与民间借贷,违者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商务局)。
(八)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
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严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建立资金池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财政局)。
(九)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投融资广告发布行为。
引导企业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和投资,做好资金管理,避免短贷长用、挪用贷款资金,避免高息借款。
严禁企业通过各类关联交易和不合理支出行为逃废金融机构债务;严禁将银行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转贷;严禁销售承诺理财收益的预付消费卡或理财卡;严禁以旅游或养老等项目名义通过理财收益、定期返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银监办)。
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络等媒体涉及投融资类非法广告的清理整顿,严禁发布非法投融资广告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加强对直接邮递广告、短信等媒体和其他广告平台涉及投融资类非法广告的清理整顿,严禁发布非法投融资广告信息(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
鼓励民间资本成立民间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合法规范的平台为本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领域,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模式参与国企改革。
鼓励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委托专门管理机构,为组织内各成员单位在银行贷款提供短期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推进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风险监测和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抽调精干人员,系统深入排查金融活动的薄弱环节和民间借贷风险隐患,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已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要引导借贷双方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和解,或通过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途径依法处理。
对资金链发生断裂的企业,要采取措施引导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降低债务成本,增强企业自主造血能力。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于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强制退出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度高、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支持和信贷政策的企业,在续贷方面适当简化还旧借新手续,提高资金周转率。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对民间借贷信用信息和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推动非银行信用信息和银行信用信息整合与共享,防范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风险。
(六)加强金融风险知识宣传。
宣传部门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慎用民间借贷,远离非法集资。
要加强舆论引导,审慎报道金融风险事件,对不实传闻和报道,要及时回应澄清,防止恶意炒作。
(七)建立金融风险监管问责制度。
市政府将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纳入对行业主管部门及领导干部履责挂钩考核,对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
四、相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骨干,依据监管职责,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报告。
排查报告应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方法、存在问题、问题处理与建议,有详细事例和数据,于201x 年x 月xx 日前报送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邮箱:***************。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
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
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
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
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
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