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反租倒包_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
农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利益博弈

◆城乡建设2016・8(中)农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利益博弈李明珠摘要随着经济与城市的发展,土地流转活跃。
地方政府与村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处于不同的角色,双方采取各自的策略以追求自身目标函数的最大化。
本文通过分析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角色行为以及双方的博弈策略,揭示土地转让过程中潜在性的问题,验证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权力的下侵。
关键词土地流转地方政府村民利益作者简介:李明珠,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DOI :10.19387/ki.1009-0592.2016.08.25420世纪以来,非农业化成为中国土地使用模式的新倾向。
农村土地的分散程度高,呈放射状向城市郊区扩张。
据国土资源部相关统计,21世纪以来,中国的农业用地面积大幅减少,到2005年,已经减少到了18.257亿亩。
与此形成对比,中国的城市人均建成用地面积,到2006年已达140平方米,与1981年的相比增长了近1.8倍。
①造成中国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过度的土地非农化要承担主要责任。
我国政府为了保护耕地,提出了以18亿亩作为农业用地的最低下限,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依靠土地的非农业转化作为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与GDP 增长的主要途径。
因此,探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行为特征,对我国城市化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土地价值的功利化城市发展与经济改革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土地问题日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政府逐步实行分权化改革,地方经济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改革的制度设计存在着缺陷,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界限模糊并缺乏相应的制约。
每一级政府都有自己的职责与财政指标需要完成,这必然引发各级政府追逐本级政府财政目标函数的最大化。
同时,作为我国行政官僚选拔与考核机制的产物,在府际间的财政分派中,中央与上级政府往往处于支配地位。
农地经营权流转中不同类型农户决策意愿博弈分析

教育年 限等 因素对其土地流转意愿有着显著 影响。
方 和转 入 方 都获 得 预期 收益 。 4 5
金 融与 经 济
2 01 30 5
转 入 方
流 转 转 出
方
( u 1 , U 2 )
则 倾 向 于 提升 预 期 价 格 , 但 现 实 中转 出农 户 在 利 动农 村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 对高 效 利
农地经营权流转 中. 农 地 转 出方 和 转 入 方 之 间 有着 各 自的 目标 与利 益 , 双 方 尽 力 实 现 自身 效 益 最 大 化 。 以此 为基 础 , 本 文 提 出两 个 基 本 假 设 并 构 建 反 映 土地 流 转 双方 利 益 的博 弈 矩 阵 。
农 户 土 地 流转 意 愿 的重 要 因素 。 何 国俊 、 徐 冲( 2 0 0 7 )
基 于北 京 城 郊 调 查 数 据 , 对 影 响 农 户 土 地 流 转 意 愿
问题 的 核 心之 一 。农 村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是对 农 村 土 地 承包 制 度 改 革 的进 一 步深 化 , 土地 经 营 权 流 转 意
【 中图分类号】 F 3 0 1 . 1 1
号: l 1 Y J C 7 9 0 2 4 9 ) 阶 段 性 成果 。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 1 0 0 6 — 1 6 9 X( 2 0 1 3 ) 0 5 - 0 0 4 5 - 0 4
基金项 目 : 本 文 系 国家 自然 科 学 基 金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编号: 7 1 2 0 3 1 4 7 )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科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编
的 因 素 进行 了 实证 分析 , 结果表 明 , 农户家庭收入 、 农村 社会 保 障体 系是 否 完 善 、 对 土地 的依 赖 程 度 等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土地返包”现象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土地返包”现象作者:李冬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2期摘要本文从细微处着手简单概括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土地返包”现象的特征,并详细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危害及解决方案。
最后得出结论:只有加强政府监管、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土地返包的出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稳健的推行,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返包流转关系政府监管作者简介:李冬,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12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3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4-223-02“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
”可见土地对于创造财富的重要性,对于中国这个典型的农业大国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用,国家推行土地流转制度,目的是为了克服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弊端,使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效率化。
2002年国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专门规定,这正式揭开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帷幕,细数一下距此不过十几年时间。
可以说农村土地流转关系正处于上升稳定的阶段,然而在实践中却普遍存在部分农户将流转过的土地再次从受让人手中流转回来的现象。
这种现象将导致土地流转关系处于不稳定中,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土地返包的概念与特征对于上面所描述的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现象,目前学界尚未对其定义。
为了表达的方便以及更好的进行集中分析,笔者姑且将其称之为“土地返包”。
所谓土地返包是指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流转的方式转与他人以后,再次将其从受让人手中转移回来的一种现象。
土地返包在性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承包方与受让方的一次利益博弈,是对既定土地流转关系的一次冲击。
返包的过程曲折、阻力大,笔者发现农户们一般通过三个途径来实现土地返包的。
农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以湖南省Z县S村集体为例

2024年4期(总第496期)湖湘论坛Huxiang ForumNo.1,2021General No.196经济•管理农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以湖南省z县S村集体为例沈素素(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中心,湖南长沙410006)摘要:“反租倒包”流转农地相比其它农地流转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科学防范“反租倒包”模式中的风险,对于促进农地健康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上来说,“反租倒包”流转模式存在着承租方经营风险、承租方破坏农地风险、侵害农民权益风险、承租人故意拖欠流转租金风险等。
从湖南省Z县S村集体“反租倒包”农地流转模式实地调查情况来看,这些风险真实存在,并可能导致农地非农化、非粮化风险,以及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在充分利用“反租倒包”这一农地流转模式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关键词:土地经济;农地流转;反租倒包;农民权益;流转租金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1-0107-08—、引言2020年全球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农产品进出口的难度加大,各地响应中央的号召,大力推进耕地抛荒治理。
推进农地流转是遏制抛荒、优化农地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农业生产存在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的风险,农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容易通过现金流传导给农地流转[1'2]o科学防范农地流转风险是落实耕地保护战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地规模化经营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加快推进,社会转型不断深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农地抛收稿日期:2020-10-28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进城落户农户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JJ3574);2021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重点项目“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风险预警防范研究”作者简介:沈素素,女,湖北武汉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中心副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土地政策、宏观经济。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研究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研究农户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或组织使用的行为。
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的收入。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行为存在一定差异。
本文将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影响因素以及相关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
研究表明,许多因素会影响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
首先是经济因素。
由于现代化生产技术和规模经营等原因,一些贫困或小规模经营者可能面临生产成本高、效益低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更倾向于将自己的土地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
其次是社会因素。
社会网络和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可以影响到个体对于土地流转意愿的形成。
如果一个人身边有很多人都在进行土地流转,那么他可能会受到他人的影响,更容易接受土地流转的观念。
此外,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也可能影响个体对于土地流转的态度和意愿。
再次是因素。
相关部门在土地流转方面的也是影响个体意愿和行为的重要因素。
一些可能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如提供补贴、减免税费等优惠措施。
而一些可能限制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如限制外来人口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
因此,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意愿和需求。
接下来,我们需要探讨农户对于土地流转行为的实际情况。
研究表明,在一些发达省份和城市周边地区,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许多贫困或小规模经营者通过将自己的土地出租或出售给他人来增加收入或改变经营模式。
然而,在一些贫困县、偏远山区等边远区域,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原因,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行为相对较低。
因此,相关部门在推动土地流转时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和措施。
最后,根据以上研究结果,我们可以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于农户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认知和理解。
以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博弈

以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博弈摘要:征地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涉及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
其中,用地单位扮演着谋利者角色,中央政府扮演着仲裁者角色,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扮演着代理者和谋利者双重角色,被征地农民扮演着诉求者角色。
这五个主体的地位分别是不平等的,在征地过程中有关征地用途、补偿物、补偿分成等方面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由此形成了一幅复杂的博弈路径关系链。
本文就是以土地流转来分析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
关键词:土地流转;利益集团;博弈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8-00-0收稿日期:2009-04-19作者简介:荣翠(1985—),女,山东济宁人,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一、案例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改变着土地上千百年来传统的生产方式,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并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
国家农地征用涉及到利益的再分配,其实质是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过程。
用地单位作为经济实体,以利润最大化获取为最终目标,因此在最大条件许可范围内寻找获利机会。
在土地实行“招、拍、挂”以后,用地单位只须通过市场利益诱导机制,虚化和村集体组织的关系,利用地方政府直接获取土地。
地方政府往往会以发展经济为由,积极主动介入土地的开发与征用,并在此过程中取代既无集体经济支撑、又无集体政治和社会控制权能的村集体组织,成为介于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卖方的真正主体。
由于被征地农民处在征地信息最弱的末梢,被征地农民就无法真正监督代理人,呈现出结构性弱势的困境,表现出策略性被动接受补偿的格局。
二、土地流转中各利益集团1.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的目标是解决农村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改革有助于这些目标的实现。
但是,中央政府担心两个问题:会不会危及粮食安全?会不会导致社会不稳定?2.地方政府。
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态势与问题分析
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态势与问题分析我国农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原则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以流转的方式交由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农地流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地流转的基本态势表现为不平衡。
在一些发达地区,农地流转比例较高,流转农地规模较大;而在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农地流转比例较低,流转农地规模较小。
这种不平衡现象导致了农地资源的集中和分散两种趋势同时存在。
农地流转存在市场交易不活跃的问题。
由于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和规范的交易机制,农地流转市场交易不活跃,流转价格难以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这种情况不利于流转方和出租方的利益均衡,也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农地流转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农户对农地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容易被流转方利用;流转方在选择流转农地时,也往往无法全面了解农地的实际质量和潜力。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农地流转交易不顺利,降低农地流转效率。
农地流转还存在土地承包关系纠纷、农户权益保护不到位、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也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农地流转管理和促进农业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制定并实施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加强农地产权和流转合同的保护,推行农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
加大对农地流转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
建立统一的农地交易市场,制定流转交易的规则和操作流程。
加强农地流转信息公示和权威评估,提高市场透明度。
加强流转方和出租方的合作和沟通,促进农地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农地流转监管和服务。
建立农地流转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农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农地流转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户和流转方的经营水平。
加强农地流转的评估和绩效考核,提高农地利用效率。
四是加强农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加强农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发展的衔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
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年月(下)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吴丹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4)[摘要]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已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也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从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的各方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影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因素,并提出了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利益主体;利益博弈在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农村土地制度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之一,它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完成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变迁,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束缚也随之加深。
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农民自己和国家都无力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所以农民不愿轻易放弃与土地的关系,而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参与到非农产业中去,从而制约着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就得不到更合理的配置,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就会受影响。
改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这个制度变迁过程,和其他一切社会制度变迁过程一样,实际上是各个利益主体在现有制度安排下追求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博弈演化过程。
我们要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改革,就必须在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基础上,权衡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双方的成本———收益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也就是说,要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就应使在这个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多方利益主体的预期收益都超过预期成本。
一、转入方的成本———收益分析对于集体而言,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经济带来了更多的收益。
同其他产业一样,农业是一个存在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
但是,在趋向行业的最佳生产规模的过程中,行业内部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都有递减的趋势。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较小,土地规模的不经济是致使我国农村经济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而土地使用权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农业的适度经营。
_反租倒包_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
“反租倒包”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3 □王颜齐 郭翔宇 内容提要:本文从“反租倒包”农地流转模式的形成机理出发,建立了“反租倒包”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利用博弈论对参与主体的关联关系和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结果发现:在“反租”环节,如果农户对掌权者的掠权行为采取容忍态度,结果必然导致农户土地权益受损,如果农户反抗,则存在三种可能的博弈结果:和解并取得和解金、上诉并可能取得赔偿金和继续容忍,博弈最终结果取决于农户采取行动的坚决性和谈判能力的高低。
在“倒包”环节,设计了一个带有激励约束性质的合同形式,博弈结果表明:固定工资条件下,由于农户劳动的部分属性由自己控制,农业企业难以度量和监督,部分劳动属性会落入共有领域而被农户以较低的成本或无成本获取,表现为偷懒和不作为,而绩效工资则能有效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降低均衡偷懒概率。
在保障农户预期收益稳定和农业企业对工资波动性需求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从而得到一个博弈结果下的契约形式。
最后以两个典型的调查案例实证了本文的分析结果。
关键词:反租倒包;农户行为;博弈;农地流转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农地使用权流转是继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诱致性农地制度变迁。
“反租倒包”是一种创新的农地流转模式,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该模式下由于有行政力量的介入,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能够较容易地租赁到集中连片的农地,并且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使用权,从而有利于农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反租倒包”涉及的主体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从博弈的角度而言,一例“反租倒包”行为成功与否以及合约的具体安排形式是参与主体博弈的结果。
由于农户是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主体,推动农地流转,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性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和把握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基本特点和规律。
本文基于这一思考出发,以农户为研究视角,以博弈论为研究方法,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考察在现有产权制度下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谈判时的行为特性,探讨农地流转利益博弈格局的形成机制,寻求提高农户博弈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从博弈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
从博弈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摘要: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九大以来,如何持续的保障农民的增收以及更好的发挥土地的活力,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从土地流转双方博弈的角度出发,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双方的关注点,以及达到双方均衡的条件;并分析机械化与未来土地流转的关系,对我国未来土地更好的流转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博弈;机械化水平1、土地流转的由来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粮食安全问题仍然是我国的焦点问题。
要想保持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的势头就必须将焦点从单纯的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转移到土地规模化经济上来,而发挥土地规模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2、土地政策的发展由于我国人均可耕地面积较小,因此要想大规模的推进机械化水平,将劳动力从第一产业中解放出来,就必须要将农村分散化的土地集中起来,将一块块碎片式的不宜进行机械化的土地通过某些政策鼓励从而达成某种关系的合作,形成集中连片的适宜大规模收播的农场。
3、博弈模型创建3.1博弈模型及相关理论1960年,美国工业心理学家麦格雷戈在他的《企业中的人性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X-Y理论,有时也称“经济人假设”;他认为人是一种经济人,做任何事情都会朝着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努力,而不会考虑别人的利益[1]。
这一理论也为我们分析土地流转中的流转双方的心理提供了依据。
然而,兴起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除了受利益的驱动之外,还要受到个性心理、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就会经常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为。
这一理论将人不在看成单纯的经济人,而是将他所处的环境等因素也考虑在内,从而变成了一个社会人。
在现实的土地流转中,参与博弈的双方分别是土地流出方和土地承租方,而博弈过程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土地。
流转双方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然而他们的期望却是相反的:土地流出方希望能尽量多的获得转租金从而提高自身的收益,而土地流入方则希望能尽量少的缴纳租金,以减少自身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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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t王颜齐郭翔宇内容提要:本文从/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模式的形成机理出发,建立了/反租倒包0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利用博弈论对参与主体的关联关系和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结果发现:在/反租0环节,如果农户对掌权者的掠权行为采取容忍态度,结果必然导致农户土地权益受损,如果农户反抗,则存在三种可能的博弈结果:和解并取得和解金、上诉并可能取得赔偿金和继续容忍,博弈最终结果取决于农户采取行动的坚决性和谈判能力的高低。
在/倒包0环节,设计了一个带有激励约束性质的合同形式,博弈结果表明:固定工资条件下,由于农户劳动的部分属性由自己控制,农业企业难以度量和监督,部分劳动属性会落入共有领域而被农户以较低的成本或无成本获取,表现为偷懒和不作为,而绩效工资则能有效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降低均衡偷懒概率。
在保障农户预期收益稳定和农业企业对工资波动性需求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从而得到一个博弈结果下的契约形式。
最后以两个典型的调查案例实证了本文的分析结果。
关键词:反租倒包;农户行为;博弈;农地流转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农地使用权流转是继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诱致性农地制度变迁。
/反租倒包0是一种创新的农地流转模式,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该模式下由于有行政力量的介入,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能够较容易地租赁到集中连片的农地,并且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使用权,从而有利于农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反租倒包0涉及的主体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从博弈的角度而言,一例/反租倒包0行为成功与否以及合约的具体安排形式是参与主体博弈的结果。
由于农户是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主体,推动农地流转,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性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和把握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基本特点和规律。
本文基于这一思考出发,以农户为研究视角,以博弈论为研究方法,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考察在现有产权制度下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谈判时的行为特性,探讨农地流转利益博弈格局的形成机制,寻求提高农户博弈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学者围绕中国农地流转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颇丰,主要集中于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领域,研究主要关注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界定(黄贤金,2002;刘甲朋,2003等)、农地流转的动因(张红宇,2002等)、流转的制约因素及流转条件(修海玉等,1994;邓大才,2003;贺振华,2003;肖文韬,2004等),农地流转的效应及效率(W ang Jirong&Ga il,l1996;Carter and Y ao,1999;Terry Van D ij k,2003;罗必良,2008等),流转模式(丁关良,2002;杨德才,2003;贾生华,2005;洪增林,2007等)和流转机制(黄宗智,2000;黄祖辉, 2001;张文秀,2002;张照新,2004;孟俊杰,2008等),以及农地流转市场(L i n,1995;Lohm ar et al1,2001;*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9BSH026)。
郭翔宇为通讯作者)34)Kung,2002;田传浩,2003;贾生华,2003;黄祖辉,2008等)等。
本文的相关研究文献总结如下:(1)关于/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的研究。
目前,对于农地流转模式的划分,学者普遍认可的是农户供给型流转(包括转包、转让、互换等)和集体供给型流转(包括反租倒包、农地信托、农地入股等)两类,但鲜见针对/反租倒包0模式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
田传浩等(2003)通过对浙江省绍兴市的实地调研,考察了/反租倒包0在农村土地市场上的实际运作方式,分析了该种土地流转模式产生的原因。
彭美玉(2007)建立了一个契约关联的新兴古典一般均衡模型,分析和解释/反租倒包0模式作为商品契约与要素契约关联结果的组织制度创新现象。
吴德胜(2008)采用关系型契约理论分析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农产品交易,解释了农产品契约不稳定的原因以及农产品契约的演进。
并将/反租倒包0视为企业内部的关系型契约,/反租倒包0之所以取代分包制是因为前者降低了农户的违约动机。
另外,也有学者鉴于/反租倒包0剥夺农户权利而提出反对和禁止此种土地流转方式的意见(段应碧,2002)。
(2)关于农地流转框架下农户行为的研究。
K laus Deininger(2003)建立了农户进入土地租赁市场的决策模型,认为土地租赁市场比国家宏观调整土地更有效率,更能增加土地的产出率。
Ja m es(2002)通过农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发现,非农就业增加了农户转出土地的可能性,但对农户土地转入的需求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钟涨宝等(2003)研究认为由于农地资源兼具生产要素等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即使在规范的农地市场条件下,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也不可能做到理性化。
钱忠好(2003)、管清友(2003)等研究了村干部在农地流转中的经营行为,探讨了农地流转过程乡村特权群体对普通农户权利的侵犯与剥夺。
钱文荣(2002)、田传浩(2003)、刘克春(2005)、叶剑平(2006)等集中利用经验数据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以上研究多侧重于从制度环境和农户属性等角度讨论农户农地流转的意愿,而缺乏对农村土地流转内部利益关系对流转主体行为选择影响的研究。
二、/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反租倒包0实现了土地产权的商品化,并使产权交易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质就是把土地的产权(即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变成商品,使其可以在农户、村集体组织和农业企业之间进行土地的使用权交易。
为便于对参与主体动态博弈关系的剖析,笔者根据农地流转的产生机理和结构特点,构建了/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见图1)。
图1/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包含两个重要部分,即/反租0环节和/倒包0环节。
/反租0环节实际是两次土地流转过程的组合:第一次是农户作为出让方与农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让渡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的第一次流转;第二次是农村集体组织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作为出让方,与农业企业(即受让方)谈判,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而完成/反租0环节,土地使用权由农户向农业企业的转移。
鉴于本文研究意图,主要考察前一次的流转。
从组织治理的角度看,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是被治理者与治理者的关系,同时,两者又存在利益关联。
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利益关系由流转合同约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关系取决于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制度安排。
农户的目标是争取获得高于或者至少不低于目前务农的各项收入,而且会考虑到失去土地的风险和未来的生活保障等。
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借由农地大规)35)模流转,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显著增长和任期内政绩最大化。
但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人具有天然的自利性趋向。
在农地流转企业博弈价格(地方政府与农业企业的最终协商价格,即租金I)一定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是试图压低农户博弈价格(地方政府与农户的最终谈判价格,即租金II)以获取差额利益¹。
/倒包0环节的参与方主要是农户与农业企业。
在完成/反租0后,农业企业掌握了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出让方,将其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并规定土地的种植品种,然后划块再倒包给农户经营,并直接配置劳动力要素,使其在统一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农业生产和加工活动。
在这一环节中,农业企业拥有完全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农民获得的收入体现为劳动工资。
另外,企业承担向农户提供种子、技术与管理服务和保证按内部保护价格收购农产品的义务,农户则按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承担把全部产品卖给企业的义务。
若农户承担生产产品的直接生产费用,例如农药、肥料及劳动力成本等,将依据卖给企业的产品数量和契约规定的价格获得收益。
/反租倒包0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契约,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要素契约(向国成,2002),而是一种/具有关系契约性质的关联契约0(彭美玉等,2007)。
此时,农户与农业企业的关系是复合的契约关系,这些契约关系包括:土地租赁契约、农民就业安排契约和产品购销契约。
在该环节中,农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企业承包农地获得稳定的生产收入,并最大限度地追求外溢性收益*。
而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如此来看,双方具有良好的利益一致性,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在这种复合关系契约下,农户尚未成为企业的职工,两者之间不存在/命令)服务0式的科层组织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利益一致性的团队合作组织形式。
在团队的合作生产过程中,由于对每个成员努力程度的监督和报酬的计量十分困难,因而团队成员就有了/偷懒或搭便车0的动机。
这在接下来的博弈分析中会有明确的体现。
三、/反租倒包0农地流转中农户的博弈行为分析(一)/反租0环节基本假设:假设1,基层政府与村集体利益目标一致,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作为共同的一方参与博弈,并表述为村集体;假设2,农户与村集体博弈时,农户了解村集体的寻租行动空间,同时村集体亦知晓农民可能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进行法律诉讼。
情形一:村集体存在掠权可能,农户不反抗。
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在不同环境下面临村集体的寻租行为会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从而推动博弈的解从一个转移到另一个。
如果/村集体存在掠权可能,农户不反抗0,即村集体的行动集为(守法,掠权),而农户的行动集为(流转,持有)。
假定农户土地流转规模为N;农地流转的边际成本为G H ,且为常数;流转前农地年均收益为V H0;农户面临的农地流转价格为P H ,实际上,该价格是村集体付出寻租成本后与农户谈判得来的价格,即地租Ò;农户失地后面临的风险损失为C n H ,风险系数为Q H 。
假定村集体为促成农地流转,实施事件的组织安排和调度而花费的成本为C M 2,该部分成本主要投在与农业企业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村集体的寻租成本为C M 2,指为完成寻租目的,村集体利用各种手段压低地租Ò而耗费的成本;农业企业给与村集体的农地流转价格P M 。
利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来考察农户与村集体的博弈关系。
根据图2的扩展式博弈描述,能得到参与双方的收益函数:F M (x 1)=-C M 1F H (x 1)=(P M -C H 0)N -V H 0-Q H C n HF M (x 2)=0)36)¹*陈锡文(2001)研究表明,无论以哪种形式反租倒包,集体收到的租金一般都高于农户反租时的租金所谓外溢性利益指因土地流转的外部性而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例如,优先和便利的工作条件、积累工作经验、增长专业技能和知识等图2 农户与村集体扩展式博弈F H (x 2)=0F M (x 3)=(P M -P H )N -C M 1-C M 2F H (x 3)=(P h -P H 0)N -V H 0-Q H C n HF M (x 4)=-C M 1-C M 2F H (x 4)=0讨论:(1)若(P H -C H0)N <V H0+Q H C n H ,此时F H (x 3)<0,即,如果村集体寻租,农户流转后的土地净收益不足以弥补流转前的土地产出和因失去土地后而产生的风险损失,所以此时理性的农户在a 3结点处会选择持有土地;由于F H (x 1)>F H (x 2),在a 2结点处农户选择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