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牛仔服装检验规程
服装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产品过程检验规程
一、裁片检验
1、边网布边检验面料的外观质量。
2、将裁好的裁片最上一层、中间一层、最下一层与样板进行对比,误差在+1/4寸。
如偏差超过须与样板进行对比确认。
3、经检验后的裁片做好标识、按规定地点堆放。
4、对于有印字和绣字(花)的要标明部位。
二、半成品检验
1、规格、针距、对称部位检验
车缝检验员按工艺要求对每组生产的半成品每款、每班抽查2-3件,检验半成品的线头、污迹、划线、扣眼对齐、缺损等外观情况。
2、缝制检验
a、各部位线路顺直,针距均匀。
无跳线、开线和断线。
b、领面平服,松紧适宜,左右对称。
c、商标、洗条标、尺码标定位准确、缝制牢固。
d、门襟不短于里襟。
e、锁眼不偏斜,扣与眼位相对,订扣收线打结需牢固。
f、商标位置端正,号型标志正确、清晰。
3、整烫检验
熨烫平服,外观平挺整洁,无烫黄、掉色。
a、翻领左右一致,折叠端正。
b、同件(套)内不得有明显色差。
4、整洁度
a、有无脏斑和油斑;
b、内部有无杂物或线头。
三.缝制检验和整烫检验为全数检验。
四.对检验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分别进行返工、返修、让步放行或报废处理。
出口服装检测项目

出口服装检测项目
美国、加拿大
......——纤维含量、甲醛、阻燃、PH值。
样品要求面料长度为面料幅宽*1米;
欧盟
..——纤维含量、甲醛、PH值、AZO检测,AZO每个颜色都需检测(白色AZO可以不检测)。
样品要求面料长度为面料幅宽*1米,再加AZO检测每色位0.5米。
(欧盟27国为: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普路斯、捷克、爱莎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其他所有国家
......——纤维含量、甲醛、PH值。
样品要求面料长度为面料幅宽*1米;
一个报检批中含有不同成份的面料,则每种成份的面料都需检测一块(AZO每色位都做)。
此外合同中有注明的指标,按照合同要求检测。
常规检测项目:
.......色牢度(包括:耐洗、耐汗、耐水、耐摩擦,每色都做)、纤维含量、顶破强度、起球,安全、卫生、环保测试参照梭织服装。
样品要求除每色0.5米*0.5米的小样外,需再送一件成衣检测。
具体参照《关于加强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安全项目检验监管的通知》(绍检纺函【2008】89号),进行儿童服装附件抗拉力测试。
一个报检批中含有不同成份的面料,则每种成份的面料都需检测一块(AZO每色位都做)。
例如:衬衫出口法国,面料为65%涤纶35%棉3个颜色,100%棉2个颜色,则检测项目为:一块65%涤纶35%棉面料和一块100%棉面料都检测-----定量分析、甲醛、PH值,5个颜色都需检测AZO。
纺织处。
出口服装检验方式和程序

出口服装的检验
检验方式二的实施:
1.抽取检验样品 a)抽样条件:抽样工作应以所抽取的样品具备 充分代表性为前提。 b)抽样方法: 抽样按SN/T0553《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执 行。抽取内在质量检测的样品,须向企业出具 《抽/采样凭证》,按要求封装标识样品,及 时交测试实验室。
出口服装的检验
2.检验项目和要求
进口国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进口国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合同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合同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混乱,近期曾发生检验不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混乱,近期曾发生检验不合格, 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存在诚信污点的企业出口产品。 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存在诚信污点的企业出口产品。 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服装, 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服装,在进口面料检验时发生不合格 情况的。 情况的。 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首次出口的服装, 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首次出口的服装,或产品输入 国(地区)为企业首次出口的。 地区)为企业首次出口的。
出口服装的检验
检验方式一的实施 :
检验方式一应在分类管理和对报检产品质量风险分析 的基础上实施。 施检机构应在评估出口企业具备合格保证能力的基础 上实施检验方式一,评估可采用抽批检验检测、日常 监督管理等方式进行。 施检机构应针对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验证企业合格 保证的符合性。 应审核检测报告与我国或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的符合 性。 发现报检批部分或全部项目不符合出口服装检验依据 的要求,应转换实施检验方式二。
a)外观检验项目 包装:按SN/T0554《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规定执 行。 数量:核对总箱数、装箱件数、搭配是否与报检所附 资料要求相符。 外观品质质量:按照相关产品检验标准执行。 产品的商标和其它标签、挂牌和图案上不得含有欺诈、 误导和反动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和进口国(地区) 的法律法规。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1.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换规则等技术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定义AQL:合格质量水平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I:检查水平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显现缝制不良、整熨不良、脏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峻阻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 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显现缝制不良、线头、脏污等轻微阻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3.抽样3.1 抽样方案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一样检查水平I3.3 合格质量水平AQLA类不合格品AQL=2.5B类不合格品AQL=4.04.方案实施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 表1 一次正常抽验表件(套)表2 一次放宽检验表件(套)表3一次加严抽验表件(套)4.2 检验批的构成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唯独检验批或出口报验批唯独检验批。
4.3 抽箱数量抽箱数量=总箱数的平方根×0.6(四舍五入,取整数)4.4 方法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平均抽取应抽样品。
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限制。
4.5 检查规格检查按所抽样品的1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三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的数字,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
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标准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标准SN/T0553-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换规则等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定义AQL:合格质量水平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I:检查水平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 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整熨不良、脏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重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线头、脏污等轻微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3.抽样3.1 抽样方案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I3.3 合格质量水平AQLA类不合格品AQL=2.5B类不合格品AQL=4.04.方案实施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4.2 检验批的构成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唯一检验批或出口报验批唯一检验批。
4.3 抽箱数量抽箱数量=总箱数的平方根×0.6(四舍五入,取整数)4.4 方法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
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限制。
4.5 检查规格检查按所抽样品的1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三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的数字,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
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6.转换规则6.1 无特殊规定,开始一般采用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可使用加严检查或放宽检查抽样方案。
出口服装检验程序

出口服装检验程序出口服装检验程序出口服装检验工作是指商检机构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外贸出口合同、成交样及检验标准等要求,对出口服装的品质、包装、数量及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进行检验和管理的工作。
1 报验出口服装的报检是整个服装检验工作中的第一个环节,发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申请报验(规定的报验地点是指货物装运口岸,或商品集中产地,或储存地点)。
1.1 出口报验凡是即期出口的服装,报验人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出口报验手续。
办理出口报验时,报验人需向商检机构提供以下单证:(1)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2)买卖双方签订的出口合同及信用证,没有信用证应在报验单上注明结汇方式;(3)服装生产工艺制作单和装箱单;(4)出厂检验的厂检结果单及“标识查验申请单”;(5)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纸箱证书;(6)该批货物出运的发票。
经产地商检局检验的出口服装,在口岸出口报验时应同时提供产地商检局签发的“检验换证凭单”正本。
报验人携带以上资料报验后,应与商检人员约定具体的检验时间,以便安排工作。
1.2 申请预验商检机构为了配合经营单位做好出运前的备货工作,对已生产好的出口服装,尚未确定出运数量、运输工具,或尚未加刷出口标记的,经工厂检验合检后,报验人可向商检机构提出预验申请,并按出口报验手续办理申请预验。
经预验合格的出口服装,签发“预验结果单”,出口时凭“预验结果单”办理出口换证。
1.3 申请重验(1)出口服装经检验合格后,超过检验有效期还未出口的,出口时需要办理申请过期重验。
(2)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服装,经工厂返工整理后,需办理申请重验。
(3)由于分批、并批出运影响原来检验结果,以及保管不良及受其它影响使质量发生变化的产品,出口时需要办理申请重验。
(4)口岸查验时发现不合格的商品,经加工整理后,可向商检局申请重验。
口岸查验时发现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品质项目未检验的必须补验。
出口服装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

出口服装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出口服装是我国的特色商品之一,出口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为了保证出口服装的品质和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
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出口服装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
报检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出口服装报检前,厂家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出口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
1. 产品检测要对出口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色牢度、尺寸标准、纱线密度、洗涤后收缩率等。
该检测可以委托国家权威机构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厂家自行检测。
不论是由哪方进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以确保出口产品质量。
2. 产品包装出口产品的包装一般需要采用符合国际要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以保护产品不受损坏。
标准的出口产品包装应当具备防潮、防震、防腐、防漏的功能。
此外包装材料不得使用特定的危险材料,如五氯酚等。
3. 产品标签出口产品标签必须标注清楚产品名称、材料成分、尺寸、保养说明、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此外,在进行国际市场时,需要以目标市场的语言来标注产品信息,以方便外国顾客使用。
报检要求出口服装报检是通过海关监管机构对出口产品进行检测和鉴定,以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
在进行出口报检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依法报检出口服装必须依法进行报检。
根据海关规定,出口的服装、鞋帽、箱包、毛皮等产品均需要办理报关手续、缴付税金和办理出口许可证等出口手续。
缺乏必要的报关手续和出口许可证等出口手续的商品,禁止出口。
2. 提供报检资料在进行出口报检时,需要向海关监管机构提供相应的报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备案料、出口商品清单、贸易合同、商检防伪标识等。
海关监管机构将根据报检资料和实际抽样检测情况,对出口产品进行质量鉴定。
3. 严格遵守出口质量要求出口服装需要严格遵守质量检测的要求,在符合国际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出口,以保证产品质量。
此外,出口服装不得存在任何色差、异味、加工痕迹等不良现象。
出口服装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

出口服装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一、背景出口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服装作为出口量主要行业之一,其出口商品品质的有保障是极为重要的。
因此,国家对出口服装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出口服装报检管理也成为当前的必要举措。
二、报检概述1. 报检定义出口服装报检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口商,将其出口的服装送往国家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技术、安全等检查并获得检验合格证明。
2. 报检机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也是出口企业必须合法合规报检的机构。
3. 报检目的报检目的是提高出口服装质量、确保出口服装的安全、保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出口企业的信誉。
4. 报检内容报检内容主要包括纤维成分、纱线密度、面料、印花染色,样品测试等多个项目,但对于不同国家区域的报检内容可能会略有差异。
三、报检流程1. 出口商预报检出口商需向CIQ或CQC的预报检中心提交相关信息,包括报检商品的种类、数量,出口国家,装箱、发票等几个基本信息。
2. 送样检测出口商需按照报检机构的指定标准提交组织好的样品到CIQ或CQC的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样品需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3. 报检申请在收到检测结果后,出口商需要办理检验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支付检验费到CIQ或CQC的检验中心。
4. 抽样检验CIQ或CQC的实验人员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对报检商品的抽样检测,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分析等检验。
5. 发送报检意见书CIQ或CQC根据抽样检验结果会给出报检意见书,要求出口商对问题原因的解释、纠正等。
6. 获得合格证明当出口商完整地解决所有报检问题并填写完戳章后,CIQ或CQC出具合格证明供出口商办理清关手续。
四、报检管理规定和要求1. 报检商品规定出口商品需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出口时还需要按照出口国家标准以及CIQ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检测流程。
每批发货均需符合出口国标准规范和需求,出口商需依据各国标准制定质量检测标准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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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 2部位 不允许 3 3 不允许 轻微 轻微 不允许 不允许
5.2.5 成衣规格检验 成衣规格检验按表2
表2
序号 部位名称
测量方法
1 前衣长 由肩缝最高点垂直量至底边
2 后衣长 由后窝居中处垂直量至底边
3 领大 衬衣:领子摊平,由扣眼中心至扣子中心横量;其他上衣:领子摊平,由领子下口横量
表4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明、暗线 三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缝 五线包缝
锁眼 钉扣
针迹密度 不少于8针/3cm 不少于9针/3cm 不少于11针/3cm 不少于8针/1cm 每眼不少于6根线
备注 装饰线除外
5.3 包装检验 按照SN/T0554检验。 6 检验结果的判定 根据外观质量检验结果和包装质量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两项均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 6.1 外观质量判定 6.1.1 根据缺陷影响服装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轻重程度判定A类和B类缺陷。 6.1.1.1 A类缺陷见表5。
出口牛仔服装检验规 程 Rules of the inspection on jean garment for export
SN/T 0558— 1996 代替ZBY76017— 9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前版标准进行修订: — 把标准名称中牛仔系列套装改为牛仔服装。 — 增加水洗疵点定义。 — 补充对称部位互差,A类、B类缺陷规定和包装检验,使标准更加完善。 本标准代替ZBY76 017— 90《出口牛仔系列套装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黄秀芬)。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哲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牛仔服装的外观质量检验、包装质量检验,以及抽样、检验的条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口牛仔服装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 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 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SN/T 0553— 1996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SN/T 0554— 1996 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水洗痕 系指水洗不当,衣服表面出现的条痕。 3.2 水洗不匀 系指水洗不当,同件产品织物表面出现块状或大面积色泽差异。 3.3 黄斑 系指水洗不当,衣服表面呈现大小不等如同锈色的斑点或斑块。 3.4 白斑 系指水洗不当,衣服表面呈现如同雪花状的斑点或斑块。 4 抽样 按照SN/T 0553进行抽样。 5 检验
5.1 面辅料检验 用料单位要对进厂的面料和辅料质量进行检验,保证面料和辅料的质量符合合同或相应标准的要求。
5.2外观质量检验 5.2.1 检验工具
卷尺; GB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5.2.2 检验条件和方法 成衣检验须在正常的北向自然光下进行。如在灯光下检验,其照度不应低于750 lx,检验工作台宽1m以上,长2m以上。检验时将抽取样品平摊在 检验台上,按规定逐件进行检验。检验员的视线与检验产品的距离为50cm左右。 5.2.3 成衣部位划分 5.2.3.1 男女上衣部位划分见图1。
10 内长 由裤裆十字缝沿下裆缝量到脚口边
11 腰围 扣好钮扣(裤钩),沿腰宽中间横量(周围计算)
12 臀围 由腰下前三之二处横量(周围计算)
13 横裆 从下裆最高处横量(周围计算)
14 裤脚口 裤脚口处横量(周围计算)
15
由腰上口沿侧缝量到底边
裙长
16 腰围 扣好裙钩(钮扣),沿腰宽中间横量(周围计算) 17 裙摆 裙下摆边处横量(周围计算)
4
肩宽
有过肩的:由袖缝边过肩二分之一平放横量; 无过肩的:由两肩袖缝最高点平放横量
5 胸围 扣好钮扣,前后身放平,在袖底缝处横量(周围计算)
6 下摆 扣好钮扣,前后身放平,在下摆边处横量(周围计算)
7
由肩缝最高点量至袖口边。统袖由后领中沿着袖中线量至袖口边
袖长
8 袖口 扣好袖扣,沿袖口横量(周围计算) 9 裤长 由腰上口沿侧缝量到脚扣口边
缺陷
6.1.1.3 未列入缺陷,参照表5、表6类似缺陷掌握。 6.1.2 按照SN/T0553对全批外观质量进行判定。 6.2 包装质量判定 按照SN/T0554进行判定。 7 其他 贸易合同和国家法规有特殊要求的,要按照合同和法规要求检验,并结合本标准综合判定。
5.2.6 成衣对称部位检验 成衣对称部位检验按表3。
类别 上 衣
裤 (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领尖大小、领缺嘴大小
表3 对称部位
两袖长短、前后,两袖袖口大小
口袋大小、高低、前后 门襟长短(里襟不能长于门襟) 前后过肩、身嵌拼高低、大小 裤腿长短 口袋大小、高低、前后 串带对称 裤口对称
6.1.1.2 B类缺陷见表6。 表6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线路不顺直、不等宽,缝纫、绣面起皱 缝纫吃势不匀,缝制吃纵 熨烫不平服,折叠不良 2、3部位面料、水洗缺陷超过允许范围 钉扣不牢 线头修剪不净 轻微污渍 里料与面料松紧不适宜 针距密度低于规定3针以下 2、3 部位20cm内跳针两处
表5
序号 1 规格偏差超过允许极限偏差
缺陷
2 1部位面料、水洗缺陷超过允许范围 3 一件(套)内出现低于4级色差 4 缺件、漏序、开线、断线、毛漏、破损 5 缺扣、掉扣、残扣、扣眼未开,扣与眼不对位 6 拉链品质不良、金属附件锈蚀 7 整烫不平、烫黄、严重污渍,异物残留 8 袖筒、裤筒扭曲 9 缝纫吃势严重、缝制严重吃纵 10 辅料与主料不符 11 1部位明线跳线、链式线路跳线,针距密度低于规定3针以上(含3针) 12 缉线线路明显不顺直、不等宽
cm
3部位 轻微
5 5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允许
cm 极限偏差
± 2.0 ± 2.0 ± 1.0 ± 1.0 ± 3.0 ± 3.0 长袖± 1.5 短袖± 1.0 统袖± 2.0 ± 1.0 长裤± 2.0 短裤± 1.5 长裤± 1.5 短裤± 1.0 ± 2.0 ± 3.0 ± 1.5 ± 1.0 90cm以上± 2.0 60~80cm± 1.5 59cm以下± 1.0 ± 2.0 150cm以下± 3.0 150cm以上± 5.0
cm
极限互差 0.5
长袖0.8 短袖0.5
0.5 0.5 0.5 1.0 0.5 0.5 0.5
5.2.7 成衣外型检验 5.2.7.1 各部位整烫平服,无烫黄、极光、水渍等。 5.2.7.2 同件(套)色差不低于4级,件与件不低于3-4级,箱与箱之间不低于3级。 5.2.8 成衣缝制检验 5.2.8.1 各部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松紧适宜。不准有开线、断线、连续跳针(20cm内允许跳1针)。 5.2.8.2 锁眼、钉扣位置准确,大小适宜,整齐牢固。 5.2.8.3 商标、洗水唛、尺码唛等位置准确,整齐牢固。 5.3.8.4 绣花针法流畅整齐,间隔均匀,花位端正,不错绣、漏绣,绣花衬处理干净。 5.2.8.5 包缝牢固、平整、宽窄适宜。各部位套结定位准确牢固,松紧适宜。 5.2.9 成衣针距密度检验 成衣针距密度检验按表4。
5.2.3.2 男女裤部位划分见图2。
5.2.3.3 裙部位划分见图3。
5.2.4 成衣外观疵点检验 成衣外观疵点检验按表1。
序号
疵点名称
1
横档
2
粗纱
3
松紧经
4
破损性疵点
5
水洗痕
6
水洗不匀
7
白斑
8
黄斑
注
1上衣领子部位不允许疵点存在。
2未列入疵点,参照类似疵点掌握。
表1
1部位 不允许
0 0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