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平安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平安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一、保险简介平安机动车商业保险是国内知名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推出的一款专为车辆提供的商业保险服务。
该保险产品为车主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为车主带来更加安心的驾驶体验。
二、保险覆盖范围1.交强险:该保险是法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车辆上路行驶的最基本保障,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之一。
2.商业险: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多种保险责任。
其中,车辆损失险主要保障车辆在发生碰撞、倒地、火灾、爆炸等意外情况下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在道路上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乘坐人员在意外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赔偿。
3.附加险:附加险是在基本商业险的基础上,为车主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附加险主要包括车辆划痕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多种保障责任,为车主在驾驶过程中遇到更多风险时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保险费用计算保险费用的计算主要根据车辆型号、使用年限、驾驶人员驾龄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车辆保险费用分为基本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
车主在购买保险时需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车辆发生意外损失时进行理赔赔付。
四、保险理赔流程1.报案:车主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查勘:保险公司将安排专业的查勘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核实事故情况和责任。
3.理赔:经查勘员确认事故责任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赔付。
4.维修:车主可选择指定的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赔付。
五、总结平安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一款为车辆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产品,为车主带来更加安心的驾驶体验。
车主在使用车辆时,建议购买适合车辆的保险产品,并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理赔流程,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保障和帮助。
平安车险保险条款细则

平安车险保险条款细则第一条保险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条款所承担的责任,将受保险人的车辆机动车损失和损害赔偿以及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费用以合适方式赔偿。
第二条被保险险种被保险的险种包括:(一)机动车损失险:当被保险车辆因遭受火灾、撞击、溺水、爆炸、侧翻、倾覆、暴雨、暴风、暴雪、暴风雪、冰雹、泥石流、冰冻、冻坏、冰块飞起、洪水、风暴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等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车辆损失时损失范围内,在保险条款规定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保险人承担给付赔偿金责任。
(三)法律责任险:保险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保险人被投保涉及的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人承担给付赔偿金责任。
(四)拖车服务:如被保险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行驶时,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规定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担给付拖车服务费用。
第三条承保范围(一)承保范围不包括:1. 无保险资格;2. 刑事行为;3. 精神病及性病;4. 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人的故意行为;5. 被保险车辆出行超过保险条款约定的行驶范围;6. 逃避执行法律判决、仲裁裁决的行为;7. 无关的损害、偷盗和抢劫行为等。
(二)本保险条款未另有规定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行为,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费用你应根据保险条款约定,按时缴纳由本条款规定的保险费用。
当被保险人或其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类刑事法律规定,引起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有权免除其保险责任。
第六条投保流程1. 首先,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车辆的相关信息,向保险人提交保险条款申请表;2. 然后,保险人审核申请表;3. 根据审核结果,保险人可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更多的信息;4. 一旦符合保险条款的条件,被保险人应立即支付保险费用;5. 保险人审核通过后将正式签发保险凭证;6. 通知被保险人可正式使用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近年来,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交通事故的频发,保险行业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我国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我国平安一直以其高品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
其中,其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备受关注,成为广大车主必备的保障项目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了解其承保范围、保险责任以及理赔流程,以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一、承保范围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的承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
在日常的行驶中,车辆难免会遭受意外损失,而我国平安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为车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无论是车辆本身的损失,还是第三者的财产及人身伤害,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保障了车主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责任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保障了车主在不同情况下的权益。
保险公司将对车辆损失险进行赔偿,包括因碰撞、倾覆、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对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我国平安将依法给予赔偿。
对于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盗抢险,也都能够得到保障。
这些保障措施全面而细致,为车主解除了后顾之忧。
三、理赔流程在购买了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后,一旦发生意外,理赔流程将成为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国平安以其高效、便捷的理赔流程而闻名。
在理赔过程中,车主只需准备相应的资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即可获得赔偿。
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会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为车主提供及时、全面的理赔服务。
这种高效率、便捷性的理赔流程,使得车主在面对意外事故时能够更加从容、放心。
总结回顾我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覆盖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多个方面,保障了车主在行驶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其保险责任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能够在车辆遭受损失或导致第三者受到损害时给予充分的赔偿。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是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规范商业车险保险合同的条款,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保险资金安全、合理流通,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等目的而编制的一种示范性文本。
一、保险责任范围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同时,文中还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和免赔额标准,以及对车辆修复和替换的相关规定。
二、保险费支付及退还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明确了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保证了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退费比例将保费进行退还,保证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投保与理赔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的投保要求和理赔程序。
投保人需要提供车辆的基本信息、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并按照约定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选择合适的保险险种和保额。
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或被盗窃时,投保人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理赔评估,并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四、保险事故通知和协助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规定了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进行勘验,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事故处理和保险索赔。
五、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明确了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另外,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可能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如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等。
以上是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的相关内容参考。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的编制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商业车险市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的诚信度和服务质量。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1. 引言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机动车主提供保障,以应对因车辆事故、损失或第三方责任等所导致的经济风险。
本文将介绍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条款,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赔偿范围等内容。
2. 保险责任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车辆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承担机动车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承担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计免赔额险责任:在车辆损失保险责任或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基础上,保险公司将承担不计免赔额部分的损失;•附加险责任:机动车商业保险还可附加其他保险责任,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3. 保险金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赔偿金额的上限。
保险金额的计算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车辆损失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般根据车辆的购置价格确定;•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限额确定;•不计免赔额险金额:不计免赔额险金额与车辆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相同;•附加险金额:附加险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确定。
4. 保险赔偿范围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车辆损失保险赔偿范围:主要针对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意外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范围:主要针对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计免赔额险赔偿范围:与车辆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相同;•附加险赔偿范围:根据具体的附加险种而定,可包括对玻璃、车上人员等的损失赔偿。
5. 其他条款除了以上内容,机动车商业保险还包括一些其他重要的条款,如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合同期限、保险理赔流程等。
保险费支付方式一般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保险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险理赔流程则需要车主在出险后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尊敬的客户:欢迎您选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
当您投保本保险后,我公司将根据您选择投保的主险和附加险险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风险是无处不在的。
应对风险带来的损失,您可以采取控制的方式消除或减少,可以采取自留的方式靠自身力量解决,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但是,作为风险管理的技术之一,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适合或可以采用保险的方法来处理,只有可保风险才是保险公司所能接受承保的风险。
保险公司一般通过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对可保风险予以明确。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通过把保险人不承保的情形和事由予以排除,使保险费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减轻消费者的投保压力和保费负担;同时有利于实现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本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的基础上,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设置了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范围,或减轻保险人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范围和事由。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您填写投保单前,我公司就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做出如下书面说明,请您注意阅读。
同时,我公司工作人员会针对本免责事项说明书的内容以及投保单所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向您进行详细说明。
您也可以随时向我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致电95511客服热线,我们将悉心为您解答。
尊敬的客户,当您已全面了解本免责事项说明书以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的内容后,请在本免责事项说明书的投保人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祝您投保愉快!第一部分责任免除条款概念: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在保险责任内予以剔除的损失和事由。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指属于保险条款列明的保险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原因:1、国家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已有禁止性规定。
如:“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无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等。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一、引言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作为一种为车主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产品,旨在保障车主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意外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的条款,帮助车主了解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相关内容。
二、保险条款概述1.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自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成立。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单及相关资料,同意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结束保险责任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保险期间届满或保险合同解除、终止之日结束。
保险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为准。
3.保险期间的约定保险期间分为一年期、三年期等,投保人可按需选择。
保险期间届满后,如投保人愿意续保,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保险责任的免除保险公司对下列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谎报事故真相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夺期间发生的意外;(3)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4)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免除保险责任的事项。
三、保险责任范围1.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
2.自然灾害赔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停放或行驶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人均意外伤害赔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上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财产损失赔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机动车的购车价格、车型、年限等因素确定。
投保人可选择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或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2.保险费的缴纳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
保险费率根据车型、年限、保险责任范围等因素确定。
投保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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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最新版)
目录
一、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概述
二、保险条款的内容
三、主险种类
四、附加险种类
五、保险责任及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况
六、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
七、保险赔偿和争议处理
正文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是一款为广大车主提供的全面保障保
险产品。
它不仅包括了基本的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全车盗抢保险,还涵盖了多种附加险,为车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保险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保险合同的组成、保险责任、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况、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等方面。
在这些条款中,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明确了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的主险种类共有四种,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这四种主险分别涵盖了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责任和车辆被盗抢等常见的保险事故。
除了主险之外,中国平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还提供了多种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等。
这些附加险为车主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可以满足车主的不同需求。
在保险责任方面,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在机动车损失保险中,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直接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况通常包括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被保险机动车的改装或使用不当等。
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段,通常为一年。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由车主在购买保险时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在保险赔偿方面,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