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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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是施工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与企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是反腐倡廉,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仓储管理、核算核销、统计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所需的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职责与工作岗位要求第一条公司成本管理中心物资管理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物资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对公司各项目部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组织公司各项目部物资招(议)标采购及供应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各项目部物资合格供方的选择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册。

4、负责公司各项目部物资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5、掌握物资管理的各项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物资管理状态,按期上报物资有关报表(物统表1、物统表2)。

6、总结推广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中先进经验,并表彰好的典型。

7、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物资管理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实施、检查。

8、负责全公司各工程项目部的物资监察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物资部门及施工队材料员主要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上级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部物资供应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贯彻和传达公司有关物资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实现“项目物资总量控制,单项材料总量包干”的管理目标;对项目部所属单位物资管理工作实施检查、协调和服务,对各队领用物资的保管、使用和去向实行全方位监督并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3、负责项目部物资的采购或被授权委托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3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3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物资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物资招标采购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并确保所采购物资质量与数量的合理,并且具备合规的供应商资质和合同履约能力。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本企业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的履约管理工作。

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制约。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为以下步骤:(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书、评标标准等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刊登,明确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交货日期、投标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

(三)接受投标:受标的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书。

(四)评标: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招标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与本企业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具体内容。

(六)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由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跟进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处理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投标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式,以确保评标的公正和公平。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文件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并明确缴纳方式和退还原则。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审查第十一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证书和资料。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采购机构第二条工程物资采购的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托采购机构进行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采购方式根据采购品目的特点和采购规模确定。

第四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四条工程物资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履行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投标与开标第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应当公开、公正、透明。

第六章评标与中标第六条评标标准应当根据采购内容和采购目的制定,评标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第七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七条中标人应当与采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章供应管理第八条供应管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供应方应当按时、按量供应合格的工程物资。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九条采购机构应当对供应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十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文件:招标人制定的包含采购内容、要求和流程的文件。

2:投标人:有意向参与工程物资采购的各方。

3:评标: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4:中标人:评标结果最为优秀的投标人。

5: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人与采购机构之间签订并履行的合同。

公司采购等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等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确保采购及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及招投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及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及招投标信息应公开,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了解相关要求。

2. 公平竞争:对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3. 诚实信用:参与采购及招投标的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4. 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数量、质量、价格等。

2. 组织采购招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 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4. 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到位。

5. 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采购方式:1. 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宗物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等。

2. 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采购项目。

3. 直接采购:适用于小额、常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六条招投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投标项目、需求、时间、地点等。

2. 组织招投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

3. 跟踪招投标进度,确保招投标活动按时完成。

4. 审核投标人资质,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监督中标人履约情况,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

第七条招投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重要项目,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

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特殊需求或供应商有限的招标项目。

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市场竞争激烈的招标项目。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辞退等处理。

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大宗物资、医疗器械、设备、基建工程、总务维修等招标工作,保护国家和医院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推进廉政建设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订本规定。

总则第一条招标工作应自始至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条医院的一切招标活动均要在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承办招标事项并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第三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相关分管院长担任。

招标工作小组由监审科、财务科、经管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专家及与招标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院领导组成,招标会议由招标工作组组长主持或组长指定分管副组长主持。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物资采购项目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物资采购预算,每年年底前编报次年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申请书。

工作急需的采购计划, 需提前一个月报送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标明:项目名称、项目论证材料、货物(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参考价格、技术参数、预计交付使用的时间、期限、安装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准备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采购计划由相关部门、监审进行初审,没有进入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准采购。

对总价在5000元以内的计划,由分管院领导及纪委书记批准;总价5000-20000元以内的,报院长批准;总价在2万元以上的,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所有采购一律招标采购,实行一次性招标常年使用,实现“零库存”。

与中标方签订“零库存供货协议”,要求中标公司及时按照协议要求的规格、型号及质保情况提供医院所需物资,双方沟通确定合理的零库存量。

中标公司不得擅自更改价格,此价格在市场原材料没有大的变动情况下,执行一年,价格不变动。

如果有很大的变动(如原材料涨价或降价、加工费用及运输费用提高等因素等),则需要供需双方协商后重新商定更改价格或重新招标。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保证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按照合规、择优、高效的原则选择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承包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内容。

3、实施办法3.1、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类招投标由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办组织招标并进行备案。

材料及设备等采购项目由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并进行备案。

3.2、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3.3、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3.1、工程建设类:工程项目估算价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按(区办〔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9]68号)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发市[2009]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3.3.2、设计类项目: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设计费在50万元以上的,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3.3.3、监理类项目: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按(区办[20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3.3.4、材料及设备类: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具体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确定招标方式。

3.4、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施工项目,经建设局备案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具体按《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涉及特殊行业有关建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区纪要[2009]117号)文件执行。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确保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及局集团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工程物资的项目工程物资采购申请、项目工程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拨付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分公司推行集中采购,阳光操作。

第四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是采购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明确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采购申请的编制与审核并上报,由分公司审批;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根据项目部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上报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物资管理人员应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章集中采购权限和范围第七条各项目部应积极参与并配合由分公司工程物资部协调组织的重点项目、跨项目部协作项目的大宗物资及通用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项目部负责在分公司工程物资部业务指导下执行项目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九条各项目部所需零星材料采购时,需向分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申请审批表》,分公司审批后,方可由项目部进行采购。

零星材料款支付及发票报销,需手续完善,严格执行单笔采购单笔支付,报销流程依照相关财务制度按时执行,以便于成本统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十条任何部门不得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标前综合遴选、单一来源,询价。

实施项目部应遵循阳光采购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招标、竞争性谈判应作为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是企业为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采购品质与效果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下面是一份的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前言】为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规范采购流程,保障采购品质,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的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

涉及到所有采购活动的采购组织人员应针对本办法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采购招投标的条件】1. 采购规划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制定采购计划(草案)。

2. 采购组织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招标计划,明确采购招标时间和采购决策流程。

3. 本企业采购项目材料和技术要求应明确,依据采购所需的数量、质量、交货期、保修期、技术指标、环保要求等具体标准制定招标文件。

4. 本企业应制定明确的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和时间,向相关供应商提供足够的竞争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招标活动。

【三、采购招投标的过程】1. 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本企业采购招标公告应在本企业官方网站、国家采购网、本地主要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同时发布,并明确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供应商能及时了解信息和参加招标。

2. 投标和标书评审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投标文件,采购组织人员按规定审查、评定及筛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评标、中标等工作。

3. 合同签订及履行本企业采购工程物资,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合同中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期限、价格、结算方式、售后服务等具体信息。

合同生效后,采购组织人员要严格监督物资配送、验收、结算等环节,确保物资降低风险,达到采购要求。

【四、违规惩处】1. 违背招投标守则招投标中如果发现有行业内人员涉嫌与供应商相互勾联、非法变更招标文件、向竞争者泄露招标信息、贿赂招标评审委员或其他类似违规事宜等行为,应坚决查处。

2. 竞争者贿赂舞弊本企业禁止竞争者利用干预机会,协商交易、制订保健措施等非依法行动,对于个人或公司说唱贿赂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竞争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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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1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建立合格供方名单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2《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招投标3.1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3.2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3.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3.4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

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

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3.5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3.6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开标4.1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4.2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4.3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评标5.1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上。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由公司组织统一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和经办人、监察室代表、财务审计部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5至7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5.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单位的资信、实力、业绩、产品质量、投标报价、售后服务以及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评价、投票或打分,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

5.4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应汇总成书面记录,该记录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5确定中标单位后,工程公司仍然可以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与中标单位洽商合同价格或其他合同条件。

5.6招标的工程公司如对评标结果不满意,可对此次物资采购重新组织招投标。

6物资供应商的管理6.1对于公司长期需要使用的物资或小型机具,公司可根据各工程公司的意见统一确定几个资信较好的物资供应商,各工程公司直接在这些物资供应商中进行采购6.2物资采购正式实施后,工程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物资供应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6.3对物资供应商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依据是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6.4在物资采购的实施过程中,如物资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供应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发生问题,工程公司应及时对物资供应商进行不良记录,并督促物资供应商尽快整改,整改情况及结果应记录备案。

6.5在物资采购的实施过程中,如物资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供应时间等方面发生较严重的问题或违约时,工程公司应及时终止与物资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对所造成的损失向物资供应商依法进行索赔,并根据该项物资招投标时的评标情况递补选择下一家供应商继续物资的供应。

7物资供应商的评价7.1每个项目结束或每年年末,工程公司应组织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

7.2评价的内容为物资供应商的信誉、合同履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有无不良记录、出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等。

7.3工程公司应对各物资供应商作出阶段性的评价结论,评价为合格供应商将其继续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将其从《合格供方名单》中删除,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8物资采购信息共享8.1各工程公司应建立物资采购信息的共享,对常用工程物资的采购可进行信息交流,共享供应商、品牌、价格等信息,对于信誉实力较好的物资供应商,可相互推荐。

8.2工程公司还可与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最新的物资采购价格和供应商资料。

8.3根据各工程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单》和《不合格供方名单》,公司总师室建立总的《合格供方名单》和《不合格供方名单》,每半年整理更新一次。

9附件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本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封面)__________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招标单位: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时间:附件: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本)我公司已获得_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资格,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的__________采购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总说明(一)工程概况(注: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简介:。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1、招标范围:(注:写明所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如是设备采购,还应写明原产地、主要零部件是否为进口件、是否负责安装调试、保修服务要求等内容)。

2、供应时间及供应方式:(注:供应方式系指包装方式、运输方式、提货方式、上下货方式、验收方式等内容)。

3、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注:写明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等方面的要求,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2、投标人应出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件证书的原件供我公司查验,不能出示原件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其他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等一切投标行为所涉及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我公司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答疑以及可能发出的补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有偏差导致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1、招标文件的一切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2、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向我公司提出,我公司将统一予以答复。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我公司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我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采购内容的体现。

2、投标报价属于综合报价,包括(注:填写如“物资采购费、运输费、上下货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内容)等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九)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注:此条为选用)(注:如拟采取费用包干、价格在供应期间按市场价浮动等特殊的采购方式,可选用此条,在此条中应详细地说明报价的依据和方法)。

四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注:此条可选用,即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全面响应做出承诺)(2)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单;(4)业绩介绍;(5)售后服务承诺;(注:如是设备等的采购,选用此条)(6)其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

2、未按照上述内容编制的投标文件我公司将确定其为废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装在不透明的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所有骑缝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人印章。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公司。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和修改投标文件。

4、未按照上述内容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我公司将确定其为废标。

(十二)投标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注: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1、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元)。

(注:此条可选用)2、投标人如中标,在中标后须向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在设备供应或安装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注:如为设备采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此条)五开标、评标和中标(十三)开标和评标1、我公司将自行选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不通知投标人。

2、评标方式为内部评标,我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标活动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3、评标依据:我公司将根据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实力、投标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各投标人严禁串标、围标或私下商量投标报价,一经发现查实,我公司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十四)中标确定中标人后,我公司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我公司无须对其作出任何解释。

六合同签订(十五)合同的签订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之内到我公司签订《__________采购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十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条款甲方: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乙方:中标的投标人1、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注:写明需要事先明示的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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