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的几点建议_周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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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全分析: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覆盖范围不全的问题。

较为显著的表现为,尽管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作了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人并没有养老保险,这主要涉及到新法律尚未普及、区域性的问题、缺乏继续支付保费的能力等问题。

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公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鼓励城乡居民购买养老保险,使之覆盖面更加广泛。

并且应加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贫困人口,加大保险补贴力度,以提高公民的购买参与度。

二、问题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乏分析:由于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支付周期长,加之部分基金使用不合规范,导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比较严重,这可能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资金缺口和危机。

建议:政府应该通过外部资源等方式合理配置养老保险基金,使之充足稳健。

另外应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投资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加强监管,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

三、问题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运营能力较弱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在资金运营方面的能力还较弱,不能应对资金的需要,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水平不高,不能有效利用养老保险基金。

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运营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另外,可以逐步探索基金的社会化投资模式,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参与,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四、问题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分析: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相对比较低,很难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另外,由于不同地区的收入和经济水平不一致,养老保险待遇也出现差异化问题。

建议:政府应加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度,特别是针对收入较低的老年人进行适当的补贴,并探索并引导各地实施差别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待遇更能适应各地经济条件的差异。

五、问题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问题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的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经济金融知识,管理能力较弱,导致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等领域出现了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困境与对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困境与对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困境与对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着一些困境。

本文将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困境和对策两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1. 资金缺口问题突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逾9000亿元,但缴费基数的增速明显大于基金支出的增速,基金运行压力不断增大,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2. 资金投资效益低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益一直不尽如人意,大部分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储蓄和国债等低风险低收益的金融产品,而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类产品投资比例偏低,导致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偏低,长期以来,基金积累效果不明显。

3.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漏洞尽管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监管存在一定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导致部分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出现了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问题,对基金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1.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金投资效益针对基金投资效益低下的问题,建议加大对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类产品投资力度,提高资金投资回报率。

在资金投资组合中,应适当增加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样化投资,控制好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2.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基金监管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基金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加强基金的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提高基金管理的规范化程度,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3. 健全制度建设,提高基金运作效能应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改革建设,完善基金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的基金运作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基金运作的效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与对策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逐渐凸显,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全国统筹的一项民生保障计划,其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现状及其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监管现状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主要由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其中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基金征缴、账务核算、资金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拨付和监管。

但实际上,在监管工作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1.制度建设不完善。

由于养老保险体系在我国发展历程中逐步完善,因此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

如《养老保险条例》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等,均亟需进一步完善,以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监管手段不够科学。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自查、检查等手段进行的,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种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多元化的监管需求。

因此,必须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3.人员培养仍需加强。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人员,现行制度规定要求其必须了解基金的组成、流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但实际上,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和素质还需要大力加强,以适应更复杂和更高效的监管工作。

二、监管对策面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可以参酌以下对策:1.加强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应当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监管标准,落实好各项监管政策,明确各方职责,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完善监管手段。

在监管工作方面,应该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管手段和工具,如大数据、智能监管等,以便更便捷、更精确地进行监管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

3.人员培训和提升。

为了适应现代化的监管需求,监管人员的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素质提高都需要得到更足的关注。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越来越重要。

养老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保障机制,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福利和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

本文将从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优化管理、增加支出等方面,提出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并以具体案例加以阐述。

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1.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因此,应该有计划地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保险制度纳入到更广泛的人群中,提高制度的公平性。

除了将制度扩大至更多的农民外,还需要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外部覆盖,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实现对接。

2. 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透明度和可持续性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指标。

要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应当建立健全的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等。

另外,还要加强财政保障,通过政府帮助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形成起码的财政储备金,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稳定,确保老年人能得到稳定的养老保障。

3. 加强对低保老年人的保障低保老年人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关注的对象,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这类人群的保障。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专项养老保险基金等方式,补充其养老保险金,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当积极引导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为低保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4. 增加新农保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运作缺乏透明度,监管机制也不完备,容易引发不公和违规行为。

为此,需要加强新农保基金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构,实行规范的基金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尽可能地避免基金流失、腐败和违法等问题。

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养老社保制度建议

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养老社保制度建议

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养老社保制度建议
1. 统一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制定一项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包括养老金缴纳、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2. 加大农村养老保险金缴纳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提高缴纳比例和缴纳期限,并建立灵活的缴纳方式,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3. 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农民的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农民的养老生活质量。

4. 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确保养老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基金滥用或挪用现象的发生。

5.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多样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6. 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农民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7. 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和改进。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养老社保制度,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主要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两种类型,但已经无法满足居民不同的需求。

我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分类细化,将农村养老保险划分为基础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个层次,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养老需求。

基础养老保险由国家负责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或社会团体提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由个人自愿选择购买。

其次,完善养老金发放机制。

目前,农村居民养老金的发放主要以社区为单位进行,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养老金水平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完善养老金发放机制,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度确定养老金数额。

同时,还可以根据地区差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对养老金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养老金水平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降低农村居民的缴费负担。

同时,还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认知度,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

此外,政府还可以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养老保险基金,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的保障。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政府需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具体来说,应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基金的资金管理和投资运营监督,严禁挪用和滥用养老金。

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政策研究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是几点建议: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要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

应该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调,统筹安排,形成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同时,还要建立统一的户口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监管,以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

拓展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还比较有限,只涉及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部分农民。

因此,应该拓展保险的覆盖面,确保所有农民都能加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增加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为了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吸引力,应该增加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使之与城市的相当。

同时,还可以根据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制定不同的支付标准。

这样可以让农民有更多的积极性加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多方合作在养老保险的运作中,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多方合作是十分必要的。

这些机构可以提供智能化的服务平台,帮助政府管理养老保险,支持保险公司的发展,同时也使得农民的缴费和理赔更加便捷和快速。

加强宣传和推广要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存在和优势,政府和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加强宣传和推广。

比如,可以在村级或县级开展推广活动,利用各种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以及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让每个农民都有相应的认知和了解。

结论以上就是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拓展覆盖面,增加支付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多方合作以及加强宣传和推广,可以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吸引力和实际效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人口结构逐渐发生转变,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在数量众多的老龄人口问题面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成为国家与政府部门重点关注的课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此应运而生。

对于城镇农民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出,使他们的养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1]。

但如何采取有效的手段,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准确落实到位,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是目前相关部门值得深度思考的话题。

本文以下内容将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展开深入剖析。

一、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一)减轻养老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改革发展迈出的关键一步,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终”为目标,帮助社会居民减轻养老压力,改善老龄人口生活水平所采取的政策手段。

可以说,城乡居民养老政策的出台与推行,可以有效降低农村地区老龄人口的养老难题,这对他们未来生活,家庭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普通家庭中,老人赡养问题始终被视为重点难题,也是一项比较大的家庭支出,而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出后,此类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改善,尽管与城市居民的保险额度略有差异,但仍然能够得到一定的政策补贴,在极大程度上节省家庭费用支出,使普通家庭的可支配收入逐渐增多,老人养老问题得以解决,其家庭生活质量与水平也会得到显著提升。

(二)建设社会和谐风尚创造和谐家庭氛围在以往的家庭养老模式中,随着老人劳动能力的逐渐丧失,家庭子女的生活压力日渐增加,养老责任成为他们的最大难题。

但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在相对落后的地区中,许多家庭的经济收入偏低,而赡养老人的家庭负担较重,家庭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老年人很难得到相应的照顾,一系列的家庭不和谐问题也就随之而来[2]。

而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现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养老困难的问题,促进社会保障的调节与再分配,有助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进一步缩小了城镇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保证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的基础上,使社会经济得到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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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00)
摘要:2012年湖北省将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现“全民社保”。

因此,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进程中,制定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保险基金筹资机制来缓解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文章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管理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加强制度衔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投资运营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建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管理不仅是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也是养老保险逐渐发展壮大的最终趋势。

但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和初步启动运行阶段,法规政策尚不完善、各级政府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依然存在,基金实行省级管理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制度衔接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是仅转移个人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全额转移。

由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二)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均由各级政府制定,各地存在的差异较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其衔接的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的失地农民参加的就是有别于国家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模式的另一种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收入来源主要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三部分组成,待遇按照当年城市低保水平的130%进行发放。

(三)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因身份转换导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等该如何核定。

二、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有一个可持续发展资金筹集渠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明确了资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湖北省目前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地区集体经济没有财力对参保进行补助,因此,个人和政府就成了居民养老保险筹资的主要主体。

财政的补助力度和到位与否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

这就要求,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财政补助应按时足额到位。

另一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也应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分税制改革以来,资金层层向上集中而从事权则层层下放,导致地方政府无足额财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补助,这就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才能减轻地方财政的支付压力,才能保证该项造福于民的新制度顺利运行。

三、建立多渠道的运营投资机制
据统计,5年中,一年期存款的利率平均为3.148%,而湖北省黄冈市近五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水平为5.8%,一年期存款利率远远根不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幅度。

而湖北省黄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仅为0.5%,基金严重贬值。

因此,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下一步需积极拓宽基金的投资运营途径。

成立一个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内的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范围可覆盖基金、债券、银行、保险、信托等,通过选择多品种不同性质的投资产品,分散风险,通过长期投资抑制短期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发生,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自2003年建设实施“金保工程”以来,各地已初步完成了社会保险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这对提高基金的征缴、支付以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转的透明度和知情度,减少业务经办过程中的人为干扰,防范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由于各地区相关机构硬件条件差异,社会保险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信息化管理滞后,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增加了基金管理的风险,因此应加快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五、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只能实现基金向上集中、法规统一、口径统一,但是保险的宣传、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依然需要村(街道)级、乡镇级、县区级政府部门积极配合与参与。

因此,在这种层级环节较多、经济环境较复杂的大背景下,构建一个主次分明、多重监管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经办操作流程。

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规定,重点关注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

三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

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核查等工作。

综上所述,只有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利用基金高度集中的规模效应和完善的投资营运机制才可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由于当前资本市场不够稳定、各地制度存在差异、信息平台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管理的基础上,利用省级管理的职能完善投资运营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颁布统一的制度法规、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基金监管体系等均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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