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车管理办法
物流公司派送车辆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派送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基本原则为确保派送车辆的高效运营,物流公司应确立以下管理原则:以安全为基础,追求时效性;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与检查;合理规划车辆使用,避免空驶和重复路线;强化驾驶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达目的地。
二、车辆调度与派送流程1. 调度中心应根据订单需求和送货地址,合理安排车辆及司机资源。
2. 司机需提前了解派送路线,预估所需时间,并按计划执行任务。
3. 派送过程中,司机应实时反馈位置信息,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应对突发状况。
4. 完成任务后,司机需及时提交派送记录,包括送达时间、收货人签字等信息。
三、车辆保养与维修制度1. 定期对所有派送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刹车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
2. 设立车辆保养日志,记录每次检查和维护的日期、内容及结果。
3. 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车辆,并安排维修。
4. 鼓励司机做好日常保养,如清洁车辆、检查油水等。
四、司机管理与培训1. 司机录用前需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包括驾照、行驶经验等。
2. 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驾驶、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3. 建立司机考核机制,根据派送效率、客户反馈等进行绩效评价。
4.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或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损失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应急预案与风险管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车辆故障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2. 为所有车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救生锤、灭火器等。
3.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司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通过保险等方式转移风险,减轻潜在损失。
六、持续改进与技术创新1. 收集客户反馈和市场信息,不断优化派送路线和方法。
2. 引入先进的车辆管理技术,如GS定位、电子运单系统等。
3. 探索新能源车辆的应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企业形象。
4. 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范围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以及公务用其它车辆(公司车辆)2、公司员工的车辆(私人车辆)二、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联系、办理业务2、接送公司宾客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三、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使用者在公司的OA系统行政办公→车辆申请与安排中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选明公司车辆或私人车辆)。
2、使用人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3、公司车辆使用发生用车冲突时,由行政部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协调安排。
四、车辆使用注意事项公司车辆1、车辆的管理错误!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建立车辆档案。
公务车辆除行车必须以外的相关手续、证件等均由公司行政部保管。
错误!车辆所属部门应提前对年审、保险等到期的及时上报办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证件、规费过期及遗失,责任人承担损失。
2、车辆燃料管理规定错误!公司有两辆车即:川A703XU,川AQT156特殊管理,除工作时间以外,由赵钢、魏总使用,燃油费由使用人各自付费。
错误!根据车辆公务使用里程读数,按月统计,川A703XU按每公里1元计算,补贴给车主。
川AQT156按每公里0。
6元计算,补贴给车主。
错误!长途出差在外加油,由驾驶人员认真负责(加油发票核对签字),如实际公里数与所加油料数量不符,多余部分由驾驶人员承担,并提出警告.3、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管理规定错误!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保养责任制。
○,2行政部按车辆行驶5000㎞定期实施保养,每次保养时对车辆进行检查、调校,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并建立检查、调校记录.○,4车辆需维修时,所属部门或用车人必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安排维修保养.错误!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车管负责人联系请求批示。
无迫切需要维修的,不予在外地修理。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6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各部室: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车辆使用原则1、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调派车辆本着是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车辆使用范围1、工地用车工地用车一般办公室集中派车。
各单位早会提出用车要求,办公室汇集用车单位及乘车人数,本着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
2、贵阳市出差用车公司部室人员到贵阳能化公司开会、联系业务等原则上乘金沙到贵阳的大巴;享受车补的人员到贵阳的交通工具自行解决;确实是工作需要乘车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去贵阳能化公司开会、联系业务的,根据乘车状况公司可以考虑派车。
3、其它用车(1)享受公司车补人员除工地用车之外,公司不予派车。
根据情况需要公司可以考虑派驾驶员帮其驾车。
(2)在金沙县城内办公、联系业务原则上不单独派车。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1、每天综合办公室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建立派车单、使用者签字制度,每月月底公示。
2、因工作需要离开市金沙县辖区用车的,由公司领导审批。
3、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1、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用油量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员出差随身携带油卡。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的,须经综合办公室批准。
4、车辆油卡有综合办公室每月统一充值一次。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1、车辆正常保养由司机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
2、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3、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附派车单

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防止发生车辆事故、延长车辆使用寿命、节省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办法1、为便于车辆管理,局车辆的调派和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
2、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科室不再专门配备车辆,需要用车时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3、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确定专人,于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0:00,在指定加油站等候加油;加油前,统计加油车辆公里数。
4、为减少出车次数,节省开支,在多科室同天同方向用车的情况下,可安排乘座一部车。
5、车辆每晚必须停放到单位,八小时以外用车,要向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动车;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动车。
二、司机职责及管理办法1、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证准时准点出车;对不服从安排、无故拒不履行职责的,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对造成工作和经济损失的,扣发年度绩效考核奖。
2、为确保出车安全,司机要爱护车辆,加强保养,保持车辆清洁,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如油表度数、制动性能等);驾驶人要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发生违章罚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过的部分个人承担X%;对违章造成责任事故者,扣发当年奖金;对违章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禁司机饮酒和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婚、丧、扫墓用车,发现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驾驶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室内等候,特殊情况急需处理的个人私事,两天以内的向主管局长请假,两天以上的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三、车辆维修及报销办法1、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为规范车辆管理,局车辆管理人员要将车辆购置时间、车型、牌照号、钢号、架号进行造册登记,以备更新时查验。
2、车辆保险。
局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提醒和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不可延误。
3、车辆维修和装具购置。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1.1凡用于公司公务的小车、皮卡、面包、双排、金龙车、大货车等全部车辆,执行本办法。
1.2公司公务用车的派车和使用均执行公司发布的公务用车派车流程、金龙车临时派车使用流程和集团所属公司公务用小车、皮卡、面包、双排、大货及外地公司金龙车派车使用流程。
2 公务用车用途和费用控制2.1公车使用用途必须与申请用车时填报的办理事项、使用时间、往返地点相符合,用车人私自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公务的,其改变部分所需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
用车人改变申请用车用途办私事或办理与公司公务无关的其他事项的,本次用车全部费用由用车人承担,并处罚用车人1000元;造成车辆或人身事故的,由用车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2.2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用车人对司机负有管理责任。
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处罚司机的同时,用车人应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经济责任,并且每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
2.2.1司机驾驶公务用车办私事或办理与公司公务无关的事项的;2.2.2司机偷盗汽油、柴油、机油、汽车配件等公司财物的;2.2.3司机办私事或办理与公司公务无关的事项过程中发生事故的;2.2.4司机违反交通法和交通规则造成公司损失的;2.2.5司机利用公务车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2.2.6司机在保养或修车时弄虚作假,虚报费用发票或冒领公司财物的。
3 建立公务用车手册和记录3.1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必须建立公务用车手册和如实记录公务用车相关情况。
建立公务用车手册和记录的责任部门为集团车队和所属各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3.2公务用车手册应每车一册,记录的内容为:用车时间、办理事项、往返地点和公里数、加油的时间和数量、加油时的公里表记录、汽车保养及维修的时间和地点、更换汽车配件的名称数量、更换的旧配件回收记录等。
以上所有记录必须有经办人、车队队长或车辆管理负责人的签字,其中汽车配件的更换和旧配件的回收,必须有经办人、见证人和车队队长或车辆管理负责人的签字。
车辆使用调派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调派制度范本一、概述车辆使用调度制度是为了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使用,优化车辆资源的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包括公务车、员工用车以及特种车等。
二、车辆申请与审批1. 车辆申请(1)申请人必须提前在车辆使用申请系统上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包括出发时间、目的地、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
(2)申请人需要提供用车事由、出行人数、路线、里程等详细信息,并附上有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2. 车辆审批(1)车辆使用申请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审批。
(2)审批人在车辆使用申请系统上查看申请信息,并根据车辆资源状况进行审批。
(3)审批人可以对申请进行批准、拒绝或要求修改,并在系统上进行相应的处理。
3. 特殊情况处理(1)如遇紧急情况,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向审批人提出紧急用车申请。
(2)紧急用车申请需提供详细的紧急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在事后补充申请材料。
三、车辆使用管理1. 出车与归车(1)使用车辆的人员应提前到达车辆存放地点,进行车辆检查,并记录车辆状态。
(2)使用人员应按照提前制定的路线和安全规范进行行车,不得超速、违章、疲劳驾驶等。
(3)车辆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将车辆返还至指定地点,并填写车辆归还报告。
2. 车辆保养与维修(1)使用车辆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里程或时间进行车辆保养,并及时记录保养情况。
(2)对于车辆损坏或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报修,并在车辆使用申请系统上填写故障报告。
3. 燃油管理(1)使用车辆的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检查燃油是否充足,并记录燃油余量。
(2)使用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应根据燃油情况及时加油,并保存加油小票或发票。
4. 行车安全(1)使用车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
(2)使用人员应注意行车安全,遵守安全驾驶规范,确保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风险控制与应急管理1. 事故与故障处理(1)发生事故或故障时,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及时报告事故或故障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下乡、出差的管理,保证正常公务用车和公务活动的行车安全,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范围及程序1.机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派车制。
工作人员下乡、出差,要提前在办公室进行登记,以便进行车辆协调安排。
工作人员的自用车辆不作为公务用车,工作人员驾驶自用车辆进行公务活动发生意外,教育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工作人员在县城内进行公务活动不派车,距离单位较远的,工作人员可乘坐出租车进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报销;在乡镇进行公务活动需要派车的,提前半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妥善进行安排。
3.县以外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
除局领导和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派车,提倡坐长途交通车。
因公务确需带车的,由局长批准。
4.机关各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局办公室的指令出车。
二、车辆油耗、保养、安全管理1.公务用车加油要由办公室统一开具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行驶途中确需加油的,必须与办公室联系;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停车后注意锁好车门、车窗,拉紧手闸。
下班后及未出车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带回家中停放。
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要在单位待命,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
2.驾驶员要随时注意车辆的安全状况,必须进行定期保养,车辆需维修、保养的,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保养;驾驶员要经常清理车辆卫生,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严禁酒后驾车,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私自出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有故障隐患车;驾驶员在请病、事假期间,主动将车及车库钥匙交办公室以备紧急用车。
第二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车用车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用车、派车、出车、乘车行为,进一步强化管理,细化责任,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可申请用车条件:1、接送客人;2、到无公交车通行的单位办事;3、突发工伤、疾病人员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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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公务派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公务派车时,适用本管理办法。
3.作业说明:
3.1 权限说明:
3.1.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公务派车的审查;
部门经理不在时,由其上级主管代理行使审查权。
3.1.2 车辆主管:车辆主管负责公务派车、非公务派车及使用外部车辆的审批;
车辆主管不在时,由其上级主管代理行使审批权,或委派指定的人员负责。
3.2 申请派车注意事项:
3.2.1 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1天提出书面派车申请;
3.2.2 处理非紧急的临时业务时,应于派车前提出书面派车申请;
3.2.3 处理紧急的突发事件时,应当面或电话通知车辆主管,在简要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以派车。
但必须在相关事件处理完毕后2小时内补办派车手续。
3.2.4 申请人在申请派车前,应事先向车辆主管确认车辆是否在公司,是否可以派车。
3.3 公务派车流程:
3.3.1 处理可预见业务时的派车流程:
3.3.1.1 派车申请人应于当日16:30之前,提交次日的派车申请;
原则上河南省范围以外不予派车。
特殊情况时,应提前2天提交派车申请。
3.3.1.2 派车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派车单》提出申请,并交本部门经理审查;
3.3.1.3 派车申请人将一式两联《派车单》交车辆主管审批;
3.3.1.4 经审批后,《派车单》中的“司机联”由派车申请人暂时保管,作为次日的派车依据,“存根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派车单》仅在“用车日期”栏所标明的当日有效,因故取消派车的,应于当日将“司机联”交还车辆主管;
3.3.1.5 派车申请人将《派车单》中的“司机联”交给综合管理部司机,司机确认无误后正式出车;
3.3.1.6 综合管理部司机在正式出车前后,需按综合管理部统一要求格式认真填写
本次出车的车辆行驶记录;
3.3.1.7 派车结束后,司机应将《派车单》中的“司机联”妥善保存,并于每月月
初交车辆主管统一归档保存。
3.3.2 处理非紧急临时业务时的派车流程:
3.3.2.1 参照“3.
4.1 处理可预见业务时的派车流程”,于派车前办理派车手续;
3.3.3 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的派车流程:
3.3.3.1 派车申请人当面或以电话形式通知车辆主管,并简要说明情况;
3.3.3.2 车辆主管同意后,由车辆主管通知司机派车;
3.3.3.3 派车完毕后的2小时内,派车申请人应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3.4 派车申请人需要认真填写《派车单》上列出的项目,做到字迹清晰、工整。
3.4.1 应将预定的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填写清楚:实际的返回时间比预定的返回时间延迟30分钟以上的,应电话通知车辆主管并说明原因,以利于其他用车人的事项安排。
3.4.2 应将派车的行程(地点)填写清楚:用车人要求去《派车单》中未填写的地点时,司机有权拒绝。
3.4.3 车辆主管在录入派车信息时,应将派车“事由”栏将乘车人全部写明。
3.5 遇多项派车业务同时发生时,车辆主管应根据派车行程,尽量做到并单派车。
3.6 遇多项派车业务同时发生但无法并单派车时,车辆主管根据以下原则决定优先
派车顺序:
3.6.1 职务级别:优先职务级别较高一方的派车申请;如果职务级别一致,参考下一条;
3.6.2 业务紧急程度:优先业务相对紧急一方的派车申请;
3.6.3 行程远近:许昌市区及长葛市区不予派车,优先派车行程相对较远一方的派车申请;如果派车行程相近,参考下一条;
3.6.4交通条件:优先派车行程地点偏僻、交通不便一方的派车申请;
车辆主管确定优先派车顺序后,需要向未获派车的申请人说明取消派车或延后派车的原因。
3.7 外部人员公务派车时,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但外部人员通勤用车时,不受本管
理办法限制。
3.8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用车人及司机应严格按《派车单》审批的行程、地点进
行往返,不得藉故在外逗留。
3.9 各部门办理各项业务的目的地,有公交车可以直接到达的,可以乘坐公交车前往;距离较近的,可以驾驶自行车、电动车前往办理。
如果天气情况较差,则不受本条限制。
3.10 当本公司公务车不敷调派时,综合管理部也可以联系使用外部车辆,相关的申请流程参照本管理办法“3.4公务派车流程”执行。
外部车辆的费用结算,以《派车单》的“司机联”为结算依据;无《派车单》而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综合管理部负审查职责,财务管理部负监督职责。
3.11 公务车辆在进行例行保养、年检期间,车辆停止调派,但综合管理部应提前
2天通知各部门经理。
3.12 本公司所有公务车由综合管理部指定的专职司机负责保养和维护等工作。
3.13 非公务用车除 3.14指定的情况以外,禁止使用公司公务车辆;未经车辆主
管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3.14 下列情况时的用车属于非公务用车,在公司公务车可以调派的情况下,可以
参照本管理办法的流程申请派车:
3.1
4.1 员工有婚庆等事务时的用车。
3.1
4.2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伤病时,在长葛市区范围就医时的接送。
3.1
4.3 员工节假日回家时,从住所到长葛汽车站、火车站路段的接送。
3.15 非工作时间,公司公务车钥匙,需交公司车辆主管保管。
3.16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所有。
3.16 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4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