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培训重点掌握
银行反洗钱培训内容

银行反洗钱培训内容
一、概述
反洗钱是指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反洗钱的重要责任。
为了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银行需要开展反洗钱培训。
本文将就银行反洗钱培训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二、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洗钱?
(二)洗钱的三个阶段
(三)世界反洗钱组织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三、客户尽职调查
(一)客户分类和风险评估
(二)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收集
(三)客户交易监测
四、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一)可疑交易定义及特征
(二)可疑交易报告程序及时限
五、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二)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
六、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七、总结与展望
以上就是银行反洗钱培训内容的详细介绍。
通过对基础知识、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银行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反洗钱意识和技能,为银行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也可以让银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银行培训知识:反洗钱知识19问精要

如何配合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结词
配合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详细描述
银行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确保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调查 和处理。同时,银行还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反馈洗钱活动的动态和趋势,共同打击洗钱活动和 维护金融秩序。
可疑交易报告的常见情形和处理方式
总结词
了解可疑交易报告的常见情形和处理方式有助于银行 准确判断和应对可疑交易,有效预防洗钱活动。
详细描述
常见的可疑交易情形包括大额交易、频繁交易、异常交 易等,如交易金额巨大、交易对手信息不明、交易频率 骤增等。对于可疑交易,银行应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确认是否符合可疑交易的标准,如符合则进行报告,并 采取措施防止交易的进一步进行。
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与 奖惩机制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反洗钱 工作。
加强反洗钱培训
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
定期组织反洗钱培训课程,提高员工在反 洗钱工作中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的协作 配合,共同打击洗钱行为,提高整个行业 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THANKS
感谢观看
06
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
01
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
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确保反洗钱工
作的有效开展。
02
定期评估和更新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定期评估现有内部控制制度
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更新和完善。
03
加强内部监督和检查
客户身份识别的方法和要求
反洗钱培训提纲精品资料

反洗钱培训提纲精品资料反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措施,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将其非法收益变为合法收益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洗钱风险也日益凸显,因此,反洗钱培训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给出一份反洗钱培训提纲精品资料,以帮助金融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洗钱风险。
一、反洗钱基础知识1. 洗钱的定义及背景介绍2. 反洗钱的意义和目标3. 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及国际共识二、反洗钱风险评估1. 什么是反洗钱风险评估2. 反洗钱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流程3. 风险评估的关键因素和指标三、客户尽职调查和身份识别1. 客户尽职调查的目的和重要性2. 客户尽职调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3. 不同类型客户的尽职调查要求四、异常交易监测与报告1. 什么是异常交易2. 异常交易监测的方法和手段3. 如何正确报告异常交易五、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1. 内部控制的定义和要求2. 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原则3.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的关联和作用六、员工培训和教育1. 反洗钱培训的目的和意义2. 反洗钱培训的内容和方式3. 培训效果评估和后续跟进七、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1. 反洗钱国际合作的背景和重要性2. 主要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反洗钱合作平台3. 信息共享的必要性和挑战八、技术手段在反洗钱中的应用1.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反洗钱中的应用2. 区块链技术在反洗钱中的应用3. 风险评估和监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九、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1. 反洗钱案例分析和启示2. 常见反洗钱问题的解决方案3. 如何应对新兴洗钱风险的挑战结语:通过对反洗钱培训提纲精品资料的学习,金融从业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反洗钱的基本知识,熟悉各项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和流程,提高辨别和应对洗钱风险的能力,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利益。
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我们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学习和提高,与国际反洗钱合作,共同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反洗钱知识培训课件

2
反洗钱法律法规
国际反洗钱公约
公约名称:《联合 国反洗钱公约》
成员国:全球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
签署时间:2000 年
公约目标:加强国 际合作,打击洗钱
犯罪
主要内容:规定了 反洗钱的原则、措
施和合作机制
公约影响:提高了 国际反洗钱工作的 水平,促进了全球 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国内反洗钱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3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4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5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
反洗钱知识培训课件
演讲人
目录
01. 反洗钱基础知识 02. 反洗钱法律法规 03. 反洗钱实务操作 04. 反洗钱案例分析
1
反洗钱基础知识
洗钱的定义
洗钱是指将非法所得的资 金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 和操作,使其合法化。
洗钱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掩 盖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收入。
反洗钱监管机构
01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 实施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督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03
证监会:负责对证券期货业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 监管
05
外汇管理局:负责对跨境资 金流动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 管
02
银保监会:负责对银行业金 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 管
04
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金融 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管
06
公安部:负责对洗钱犯罪案 件的侦查和打击工作
3
反洗钱实务操作
客户身份识别
反洗钱培训内容

反洗钱培训内容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是一项重要的全球性任务。
随着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的增长,合规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和商业实体的首要任务之一。
因此,反洗钱培训成为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反洗钱法规和规定。
反洗钱培训的目标是教育和培养员工意识,使他们能够识别并报告任何涉嫌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活动的迹象。
旨在提高员工对洗钱风险的认知,并帮助他们理解各种洗钱手段和策略。
下面将详细介绍反洗钱培训的内容要点。
1. 法律与法规:培训开始的重点是向员工介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反洗钱法律与法规。
了解相关法律要求的基本知识,包括洗钱的定义、洗钱的风险和后果,以及内部外部报告的义务。
2. 了解洗钱手段:培训将重点介绍洗钱的各种手段和操作方式,例如虚假贸易、虚构公司、假汇票、电子支付等。
员工将学习如何识别这些洗钱手段并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3. 客户尽职调查(CDD):这是一项重要的防范措施,用于确保组织的客户不涉及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培训将介绍如何进行合规客户尽职调查,包括身份验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确认,并了解客户风险评估。
4. 监测和报告:培训将强调对可疑交易和客户行为的监测和报告。
员工将学会如何识别可疑交易模式和行为,以及正确的报告程序和渠道。
5. 内控与合规:培训内容还将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制度,包括反洗钱政策和程序的制定与执行,如何确保其有效性和监督。
6. 风险管理:培训会涵盖反洗钱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
员工将学会如何评估和控制洗钱风险,并了解风险评估和管理工具的使用。
7. 员工配合与反馈:培训将强调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提供了员工可以提供反馈和建议的渠道。
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组织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挑战。
不同组织可能有不同的反洗钱培训内容和形式,但上述要点是一个基本框架。
培训应根据员工的角色和职责进行定制化,以确保他们了解与其工作相关的特定反洗钱风险和控制措施。
反洗钱基础知识培训课件

反洗钱基础知识培训课件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监管领域,旨在防止犯罪分子通过洗钱手段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这一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对于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来说,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本课件将介绍反洗钱的概念、目标、法规、风险评估等内容,帮助听众全面了解反洗钱知识,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
第一部分反洗钱概念与目标(200字)1.1 反洗钱的定义反洗钱是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旨在阻止和打击犯罪分子通过将非法资金转化为合法资金来逃避追踪和打击的行为。
1.2 反洗钱的目标- 削弱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 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诚信- 保护金融机构客户免遭洗钱活动的危害第二部分反洗钱法规与制度(400字)2.1 国际反洗钱法律框架- 联合国《禁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案》(UNODC)- 《金融行动工作组四十项建议》(FATF)2.2 国内反洗钱法律与制度- 《反洗钱法》- 反洗钱监管部门与合规机构- 反洗钱机构的层级与职能第三部分反洗钱的实践与风险评估(500字)3.1 反洗钱的实践- 客户身份验证与尽职调查- 报告可疑交易-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持续监控与风险评估3.2 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合规风险评估流程与方法- 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风险评估对决策的影响第四部分案例分析与技巧分享(350字)4.1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历史上的洗钱案例,帮助听众更好地了解洗钱手法和实际操作过程。
4.2 技巧分享- 如何判断可疑交易并及时报告- 如何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内部合规控制的重要性及提高效率的方法第五部分反洗钱培训的要点与总结(150字)5.1 反洗钱培训的要点- 法规和制度的学习- 实践操作的培训- 反洗钱意识的培养5.2 总结与展望反洗钱是一个持续发展的领域,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防范能力,融合技术创新,以应对犯罪分子不断变化的洗钱手法。
反洗钱培训资料

一、什么是洗钱?答: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往境外等。
二、谁是洗钱活动的受害者?答:国家、企业、个人都是洗钱活动的受害者。
洗钱为犯罪活动转移和掩饰非法资金,使不法分子达到占有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其进行更恶劣、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并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形成巨大威胁。
洗钱活动会造成资金流动的不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大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三、清洗什么钱将构成洗钱罪?答:这主要是指清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四、为什么要反洗钱?答: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
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五、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还有其他部门参与反洗钱管理工作?答:国家反洗钱主管行政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管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在国家层面上,还有公安局、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银监会、证券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与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
六、客户到银行办理哪些业务需出示客户身份证件?答:与客户建立新业务关系时,或金融业务达到规定数额时,金融机构要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保证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根据规定留存客户身份信息。
因此,个人办理金融业务时,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
反洗钱培训资料

反洗钱培训资料一、什么是洗钱与反洗钱洗钱,简单来说,就是将非法所得的“脏钱”通过各种手段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金。
犯罪分子为了掩盖其非法来源和性质,常常采用复杂的金融交易和操作来混淆视听。
而反洗钱,则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二、洗钱的常见方式(一)利用金融机构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复杂的一种方式。
犯罪分子可能会将非法资金分散存入多个银行账户,进行多次复杂的转账和交易,以混淆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或者通过购买高价值的金融产品,如保险、基金等,再将其赎回,使非法资金看起来像是合法的投资收益。
(二)利用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在国内外非法转移资金,避开正规的金融监管。
他们通常以现金交易为主,操作隐蔽,难以追踪。
(三)利用贸易活动通过虚构贸易交易,比如开具虚假发票、虚报进出口价格等,将非法资金混入正常的贸易款项中。
(四)利用赌博在赌博场所,将非法资金投入赌博,然后以“赢钱”的名义获得看似合法的资金。
(五)利用投资和房地产购买房产、企业等资产,然后通过出售或抵押获取合法的资金。
三、洗钱的危害(一)损害经济发展洗钱活动会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导致资金流向不明,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破坏金融稳定大量非法资金的流动会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三)助长犯罪活动洗钱为各类犯罪提供了经济支持,使得犯罪活动更加猖獗,危害社会安全。
(四)损害社会公平非法所得通过洗钱变得合法化,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反洗钱的重要性(一)维护金融安全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可以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防止金融机构被犯罪分子利用。
(二)打击犯罪截断犯罪分子的资金来源和渠道,有助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合法的经济活动不受非法资金的干扰,保障社会的公平竞争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反洗钱基础知识掌握:洗钱的危害、主要方式、我国对洗钱犯罪的定义重点了解: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我国反洗钱组织体系、我国现行的反洗钱法律制度要求洗钱罪的认定4要素:1、行为主体:在中国,法人可以成为洗钱犯罪的主体,上游犯罪行为人不能成为洗钱犯罪的主体;2、行为方式:中国等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3、主观要件:中国过失洗钱不构成洗钱犯罪;4、上游犯罪:(一)洗钱的危害:1、为其他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2、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3、助长和滋生腐败;4、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大量的资金跨境流入流出也容易引起市场的动荡和汇率波动。
5、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6、破坏境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大法律和运营风险。
(二)洗钱的主要方式:1、原始方式:隐匿在家中、购买奢侈消费品、存入银行生息;2、利用金融机构:(1)银行(柜面业务、现金交易、票据业务、银行贷款、网银等);(2)证券市场;(3)保险市场;(4)国际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品);(5)离岸金融中心(原因:自由风人公司法、严格的公司保密法、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宽松的金融规则)。
3、产业投资(洗钱的最好掩护?)(1)成立空壳公司(匿名公司制度使投资来源和投资人真实身份无从追查);(2)向先进密集行业投资(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报税纳税后非法收入成为正当收入);(3)利用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4)商品交易(最快速安全的洗钱?):贵金属、古玩、珍贵艺术品: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交易时有使用大量现金的习惯;更易走私不被查获。
4、其他洗钱方式:(1)铤而走险:货币走私;(2)暗度陈仓: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3)化整为零:利用马仔洗钱。
(三)我国对洗钱犯罪的定义:(详见刑法191、312、349条)概括说:洗钱通常是指为了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四)FATF:1、成立:1989年,西方七国(美、日、德、法、英、意、加)、欧盟委员会、其他他八个国家发起成立。
2、令人瞩目的成果:(1)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建议:反洗钱《四十项建议》;(2)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2006年后FATF不再公布不合作国家和名单,近年来通过主席声明的形式,公布反洗钱和饭恐怖融资体系存在缺陷的国家或地区,督促其不断改进;(3)洗钱类型报告(每年发布);(4)反洗钱最佳实践报告,例如:2012年《没收和资产追回最佳实践报告》、2013年《预防和打击滥用非营利组织最佳实践报告》;3、联合国通过有关反洗钱和饭恐怖融资的重要公约:(1)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犯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2)1999年:《联合国制止项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3)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又称《巴勒莫公约》);(4)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4、联合国安理会发布的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代表性决议:1999年:1267号决议; 2001年:1373号决议; 2002年:1390号决议。
5、联合国禁毒署的全球反洗钱计划:全球反洗钱计划向各国政府提供:国际数据库、信息网络、技术支持。
6、埃格蒙特集团:1995年由若干金融情报机构发起并成立,时各国金融情报机构之间的非政府国际组织,是一个全球化的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
(五)中国反洗钱:体系与职责1、中国反洗钱体系(1)监管部门:1)中国人民银行:2)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
(2)司法部门:1)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等;2)检察机关;3)审判机关。
(3)被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等。
(4)行业自律组织:银行业协会、挣钱也协会、保险业协会、反洗钱协会等。
2、他们各自承担怎样的义务(1)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共同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2)司法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3)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3、人民银行的重要地位是如何确立的(1)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2)被赋予反洗钱职能: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涉嫌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测;(3)200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4)2006年10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具体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4、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哪些职责根据《反洗钱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反洗钱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2)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3)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报告公安机关;(4)审查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对于不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5)提供反洗钱资金监测信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单向信息使用机制;(6)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建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针对建议认真调查处理。
(六)反洗钱:法律与制度1、反洗钱必须知道的法律文件(1)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方面,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1)1990年2月:反洗钱《四十项建议》;2)2001年10月:针对打击恐怖融资提出8项特别建议,后增加到9项;3)2012年2月:整合修订原反洗钱恐怖融资“40+9”项建议;4)2012年《四十项建议》:主要国家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的最新经验总结、国际社会构建有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的主要参考蓝本、新一轮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体系评估的依据。
2、反洗钱法律制度中的“宽”与“严”(1)法律制度内容涉及更宽:预防和打击并重;(2)洗钱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外扩:1)上游犯罪范围不断扩大;2)洗钱犯罪的行为方式认定扩大:隐瞒、掩饰、转换、转让、转移,扩大到获取、占有、使用等。
3)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适当放宽:对“明知”的解释:直接故意:明确知道;间接故意:推定知道;4)责任追究更加严厉:刑事犯罪的行为范围扩大;(3)义务主体范围扩展:从金融机构到特定非金融机构;3、反洗钱法律4+1:首先是发洗钱法律,主要有4部大法和1个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4类涉及反洗钱的犯罪行为:1)洗钱罪;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4)资助恐怖活动罪。
(2)《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4、反洗钱相关的4个金融规章:(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1)反洗钱监管范围扩大;2)统一了本外币反洗钱监管体制;3)规范了反洗钱检查和调查的程序;4)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制度和义务进行了更为清楚和适当的表述;(2)《金融机构的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明确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报告时间、报告方式、报告路径、实践新问题(第一、未发现可疑交易时、10类大额交易可不报告;第二、主动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第三、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分别报告;第四、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分别提交大额报告。
)2)明确两类可疑交易标准和对应处理:第一、怀疑客户、交易、资金涉恐:按可疑交易报告;第二、属于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或属于相关嫌疑人:采取相关措施;向反洗钱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报告。
(3)《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4)《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六)反洗钱:4种犯罪认定《刑法》定义的4种和洗钱、恐怖融资相关的犯罪中,首当其冲的是洗钱罪。
第一、洗钱罪1、《刑法》认定的洗钱罪上游犯罪有哪些《刑法》洗钱罪划定以下7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属于本罪的行为对象(上游犯罪):(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
2、哪些行为构成洗钱罪?为掩饰、隐瞒上述7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下列行为之一:(5种洗钱行为)(1)提供资金账户;(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5)其他方式:通过租赁、买卖、投资、经营、构交易(?)、彩票、赌博等。
3、洗钱罪认定时如何与其他罪区别:(1)洗钱罪1)犯罪对象:7种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2)犯罪行为:为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5种洗钱行为;3)主观方面:主观上明知是7种犯罪赃款赃物,且有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目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犯罪对象:一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2)犯罪行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3)主观方面: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4、根据《刑法》第191条规定:犯洗钱罪的:(1)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2)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20%的罚金。
情节严重的(是指洗钱数额巨大,手段恶劣,一贯洗钱等情形)(1)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并处洗钱数额5%-20% 的罚金。
单位反洗钱罪的:(1)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2)对单位判处罚金;(3)直接负责额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额,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本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