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单位车辆使用,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车辆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各部门要按照单位的需求,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严格控制车辆开支和费用。
第五条车辆的使用分为公务用车和私人用车两种情况,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私人用车需经单位审批方可进行使用。
第六条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等费用由单位负责,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车辆的油耗、里程等相关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统计和记录,定期向单位报告。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责任由车辆使用人员承担,车辆使用人员需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
第九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需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批,按照用车计划进行安排。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向单位申请使用车辆,申请内容包括车辆型号、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等。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在用车前需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驾驶,不得私自改变。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不得酒后驾车或违规驾驶。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员需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做好车辆加油、洗车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乱丢垃圾。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归还车辆,不得擅自延长用车时间。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归还车辆,保证车辆完好无损。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定期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服务为主,合理使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车辆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第六条车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提倡绿色出行。
第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车辆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车辆登记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使用部门、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当负责对所辖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报告。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车辆台账核查,确保车辆的实时掌控和管理。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车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车辆报废、处置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控。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借用、挪用车辆,严禁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不得越级使用、私自外借。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处理制度,保障车辆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善后工作。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9篇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9篇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11.0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3.1车管员职责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专职驾驶员职责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6篇

车辆管理实施办法6篇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1)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
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
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
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为严格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均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提出用车口头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出示《派车单》,并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出车。
4、公司小轿车驾驶员和车辆及车辆的维护、修理工作(包括货车的修理)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其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5、小轿车原则上只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外来重要客户或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重大、紧急业务时使用。
车辆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首先满足紧急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对城区内路程较近、并非紧急、重大公务的,一律不予派车。
6、总经办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
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7、车辆加油、修理、配件采购、洗车等,均实行统一招标定点,总经办牵头,企业规划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参加联合对其综合实力、技术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考察,实行招标定点,并不定期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择时更换定点。
第二条用车审批制度。
1、车辆(包括货车)调配及使用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
各分公司及部门用车由分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先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事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派车。
即每次出车前由总经理办公室出具《派车单》和定额油票,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派车单》安排出车、报销差旅费。
2、特殊紧急情况下用车,总经理办公室可先行安排出车,返回公司后即按派车程序补办出车手续。
外单位、各分公司及其他情况用车,须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精选14篇)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精选14篇)公司车辆管理方法篇1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省、平安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修理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平安教育等工作。
2、公司全部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安排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
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
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修理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担当并予以重罚。
特别缘由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需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别缘由需公司车队同意。
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需敬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全部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别状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需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
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加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平安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依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燃料油采纳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精确填写公里数。
有特别状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需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修理1、公司全部车辆实行定点修理。
车辆修理必需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修理。
有特别状况需要在外修理时,事先必需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配置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配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预算合理确定,避免浪费。
第五条车辆配置应包括车辆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六条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七条车辆使用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使用公务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
第九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并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应合理控制。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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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的日常管理,以节约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车辆:公司所有由专职司机驾驶的车辆(后简称:公务车);公司所有由高管人员驾驶的车辆(后简称:高管公车);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所有权归高管所有的私人车辆(后简称:高管私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及调度,公司办公室及公司办公室下属部门(制剂药厂办公室、原料药厂办公室)为所属车辆的直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维修保养和司机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公务车原则上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及维护;高管公车由高管本人负责驾驶和维护,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司其他车辆,且必须将该车辆备用钥匙存放在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在公司其他公车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可调用该车辆;高管私车由高管本人负责驾驶和维护,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可调用该私车。
公司办公室设车辆主管一名,负责监督所有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缴纳车辆保险、进行司机安全教育以及车辆卫生检查。
第五条开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各项工作纪律,服从调度,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交由他人使用。
第六条专职司机在未出车时及下班后,应将公务车停放在公司车库停车位,不得乱停或擅自使用。
上班时间内专职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协助处理行政事务,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
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专职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车辆卫生打扫,车辆主管不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卫生状况,一旦发现车辆脏乱现象,应责令车辆责任人立即清理。
第八条车辆主管每季度可采取不特定方式组织司机学习交规,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九条公务车为公务使用,用车单位及用车人申请用车前,需在OA上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报车辆主管部门,由车辆主管部门进行调度,派车优先次序如下:
(一)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申请先派遣、能共用一辆车出行时不再单独派遣的顺序派车。
(二)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需同天用相同车辆出行时,则由各自分管高管相互协商解决;员工外出如遇紧急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使用出租车。
(三)公司员工因公申请用车,应优先派遣公务车;公务车安排确有困难,由车辆主管部门与公车高管协商,可调用高管公车;在无法调用高管公车或调用后仍不能满足需求时,由车辆管理部门与私车高管协商,可调用高管私车。
(四)制剂药厂应按时派发员工上下班班车,班车运行路段为制剂药厂和距离最近的地铁口之间。
上下班时如遇班车因公外出未及时返回或车辆正在维修中不能使用时,由制剂药厂办公室与配备公车高管联系,调用高管公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在无法调用高管公车或调用后仍不能满足需求时,由制剂药厂办公室与私车高管协商,可调用高管私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第十条专职司机每次出车回来填写出车情况确认表,注明出车日期、出车地点、出车时间、返回时间、起始里程数、终点里程数、用车人签字等等,用以统计司机工作时间和行驶里程数,考评每个专职司机的工作量。
第十一条用车人无论何种职级,因私申请使用公司车辆的,必须在使用前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签批,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调度;用车人无法取得公司总经理书面签字时,可在公司办公室得到公司总经理电话确认后进行调
度,否则公司办公室有权不予派车。
第四章车辆的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公务车的费用管理
(一)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配置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
由车辆主管根据车辆实际油耗情况进行充值。
专职司机无法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时,需提前得到主管领导同意,擅自不使用加油卡加油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配置ETC卡,实行“一车一卡”,公务车由专职司机负责申请ETC充值费用。
(三)专职司机必须定期进行公务车的保养及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障公务车车况的良好。
司机在对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前,应由车辆主管确认并监督,由专职司机申请费用报销。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车辆保险进行统一管理,由车辆主管每年通过比选保险公司,完成车辆的保险续费,并对车辆的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及更新。
(五)外出停车费用、车辆年检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由经办人及时申请报销,每周一上报上一周的费用。
第十三条高管公车费用管理
(一)高管公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配置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
由车辆主管根据车辆实际油耗情况进行充值。
汽油费用每月应不高于2000元,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二)高管公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配置ETC卡,实行“一车一卡”,由高管本人自行申请支票充值。
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每月应不高于500元,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使用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公司办公室安排车辆主管协助办理,维修保养费用据实报销。
(四)车辆保险费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据实报销。
(五)外出停车费用、车辆年检费用等,据实报销(因私外出的停车费不予
报销)。
(六)车辆出京或出河北省须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行。
第十四条高管私车费用规定
(一)私车高管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由公司承担车辆的汽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公司不予报销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以及折旧费。
(二)费用限额规定如下:在城里办公的高管,公司承担每车每月2200元费用;在郊区办公的高管,公司承担每车每月2500元费用;在外省办公的高管,公司承担每车每月2800元费用。
上述费用须据实报销,年度内累计报销金额达到年度限额后,当年不再给予报销。
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统计私车高管报销的车辆费用。
(三)高速公路通行费每月不高于500元,可自行安装ETC后申请支票充值或持票报销。
第十五条各办公室车辆主管根据车辆费用报销情况等,及时填写《车辆费用明细表》,记录每辆车的日常加油、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内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十六条公司不予报销或承担以下费用:
(一)因个人原因的交通违章罚款。
(二)因驾驶人本人责任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费用。
(三)因驾驶人本人责任(包含连带责任)造成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
第五章违章及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如因下列情况之一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及事故,由驾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的除外),并视情节予以处分:
(一)酒后驾驶;
(二)因超速、超载、随意停车、闯红灯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
(三)将公司车辆随便交由他人驾驶时发生违章、损坏等导致的罚款或损失;
(四)因自身驾驶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五)因自身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遗失。
第十八条当公司车辆发生事故时,司机应首先作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警示牌、手机拍照、报保险公司、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等),然后迅速与公司办公室联系,依据公司的决定作妥善处理,并于事后提交事故报告。
第六章停车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办公室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统一办理银谷大厦停车证。
公司承担公务、高管公车和高管私车的停车证费用,公司其他人员办理停车证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第二十条银谷大厦临时停车凭证的管理
(一)临时停车凭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办公室做好领用登记;
(二)来公司总部办理业务的车辆,经公司办公室同意,可领取临时停车凭证;
(三)来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可向公司办公室申请领取临时停车凭证;
(四)已办理停车证的员工不得领用临时停车凭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颁发的与此有关的规定自行废止。
附件一
附件二:
用车申请单
附件三:
车辆费用明细表(一车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