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计薪天数与月工作日在加班日工资标准的计算
公司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公司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什么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加班费计算口径

加班费计算口径
根据《劳动法》关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形,依据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情形,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各不相同。
常见的计算公式如下: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时数*150%;
- 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时数*200%;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时数*300%。
对于月工资固定者,基数较为明确,对于一些工资组成较为复杂者,在计算加班费时,工资基数需明确。
实际计算加班工资时可能还需要考虑加班的具体时间、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等因素。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公式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公式:1、延长工作时间(加点)工资=月工资标准/167.4*150%*加点时间;2、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标准/20.92*200%*加班天数;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标准/20.92*300%*加班天数。
(注:法定的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小时为167.4小时)。
“月工资标准”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
律师认为,保安工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
这是一种特殊工种,不能以8小时工作时间来确定薪金。
用人单位一般另以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对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来讲,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较难界定。
所以除法定节日外,一般不存在支付加班工资的说法。
保安工作,有的上班一天,休息两天。
有的平时上班,周末休息。
很难确定什么时段为加班时间。
此外,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货场装卸人员、推销人员及企业高管人员,都属不定时工作制人员。
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这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是假日又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不同情况下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中所指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呢?1、有约定从约定:对于计算的基数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里协商约定,只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所以,下次与公司是签合同的时候,别忘了谈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喔。
2、集体合同来约定:如果你怕自己和老板谈加班工资开不了口,那签订集体合同最好了,大家一起和老板“谈价”。
只要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执行。
3、没有约定看法定:如果你没有和老板讲清楚,可以适用法律的规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当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计算。
注意加点工资和加班工资是分别按小时和天计算的,以下小时工资和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小时工资:日工资除以8小时。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加班天数×1.5或2或3计件工资:计件单价×1.5或2或3。
综合工时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一律按150%执行。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
天是52个双休日。
2.计算小时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3.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的规
定确定,如果都没有,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4.计算加班工资:根据加班时间和加班类型(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有所不
同。
具体来说,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计算公式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日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日工资标准如何计算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2014年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即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目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员工工资按天计算方法(员工工资天数)

员工工资按天计算方法(员工工资天数)新劳动法规定月工资计算方法应该怎么算?30天?31天?月工资的算法是按照21.75天计算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其中的104天为休息日。
法律分析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个月工资按多少天算【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个月工资应该按照21.75天来算。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计算的规定,按月计薪的,工资的计算天数365天-104天)÷12月1.75天,因此一般来说一个月法律规定的标准工时是21.75天,为了计算方便按22来算的。
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资怎么算⼀、国家规定⽇⼯资怎么算 1、每⽉按平均法定⼯作天数21.75天计算。
⽇⼯资=⽉标准⼯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再除以12个⽉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法下,公休⽇、法定节假⽇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按平均⽇历天数30天计算。
⽇⼯资=⽉标准⼯资÷30.在这种计算⽅法下,公休⽇、法定节假⽇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资:⽉⼯资收⼊÷⽉计薪天数。
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全年⽉平均⼯作时间和⼯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为104天/年,法定节假⽇为11天。
⼆、哪些情况下单位要⽀付双倍⼯资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资(⼊职的第2个⽉开始,最多11个⽉)等。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1、劳申请劳动仲裁,⽴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单位的⼯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
⽴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作证或⼯作牌(最好盖有公章)、⼯资卡交易记录、⼯资条、有公司名称的⼯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单、同事证⾔(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板签字的的书⾯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条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第⼋⼗⼆条⽤⼈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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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一月三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年三月十七日解读:一、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
“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三、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
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
“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HR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话,就用21.75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21.75天算,其余的都按照20.83天算呢?答:可以说20.83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20.83天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是计薪日,所以21.75天是用来计算日工资的基准!明确了“出勤天数” 和“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
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 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20.83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无其他。
另有HR同仁指出:20.83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时,只有21.75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x。
如果缺勤,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恒定。
注: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1、原来20.92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20.92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11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21.75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
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算实操的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800元,一月份实出勤26天(每天8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这么算?该员工加班天数为26天-20.83天=5.17天=41.36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加班工资为:(800元/21.75天)*5.17天=190.16元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190.16=996.16元还是:(800元/21.75天)*20.83+190.16=956.32元?答: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天为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但是20.83天不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2008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20.83天是有差异的,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假如某员工月薪为800元,一月份实出勤26天(每天8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一月份应出勤天数22天,该员工实际出勤26天,元旦休息,所以:该员工加班天数为26天-22天=4天=32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加班工资为:(800元/21.75天)*4天*1.5=220.67元(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加班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末(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全部按照150%计算,方便解释。
如果加班发生在11天以内的应按300%计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元。
另有HR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800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即1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800元。
还有这里讲了每天都是8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即1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出勤天,4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4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2倍计算的,而非平时加班的1.5倍计算。
所以:(个员工的总工资为800+加班费800/21.75*4*2=1094.25元。
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资150元,满勤奖100元,计件工资按30元/天(假定每天完成定额),1月出勤26天(除元旦应出勤22天)。
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元,合法吗?答: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一天班拿一天钱,既然元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月除元旦,应出勤22天,实出勤26天,显然4天加班应该是4天周六或周日,根据国家规定,应按日工资的1.5倍支付,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1210元(但实际上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1090元)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以按以前计薪天数20.92,(如果该员工1月7日正式上班,底薪为800元))1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21.751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答:“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累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一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数额是固定的(比如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作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工资=800/21.75 是个固定的数据,如果用扣减法计算工资则产生出勤天数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 ,如果在3月份和和7月份某员工请事假一个月,用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800-36.78*21=27.62;800-36.78*23=-45.94。
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不发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
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将月工资(800元)按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个必要。
而“累加法”的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HR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年7月份正常出勤天数应为23天,某员工月薪1000元,7月请事假一天,则其7月出勤为22天。
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7月的工资则为:(1000/21.75)x22=1011.5元,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11.5元钱。
(个人倾向于用扣减法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11.5元钱。
”如果不请假,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全年平均的21.75天了,而你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你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扣减法计算工资的弊端应发工资800/21.75*实际计薪日(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1月份工资应发为845.98元,那如果员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员工的845.98元还是800元?(标准不同,按全年来算,结果相同。
)(2)、2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735.63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1天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除1天的工资,那就是800/21.75*(20-1),对不?(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当月请假,这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
(全年算下来的确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 二月份以28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只需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