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中医科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中医科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1-2次。
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应做好培训记录,以备检查落实。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应随月报表一并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
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终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中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中药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药剂科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为提高药剂科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院从事药学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中药和西药人员。
1. 药剂科制定每年的学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药学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的汇总分析和汇报。
学习培训、考察计划的审议;学习培训、考察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相关部门监督。
职工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并了解出勤状况。
3.药学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各项培训考试或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旷工计算。
4.学习培训的考试测验成绩报告,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职务的参考。
5.培训内容应以中药内容为主,内容包括中药学,方剂学,中药基本理论,及中药毒麻药品的管理等,已经中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6.培训教育原则上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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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中医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宝贵的医学文化,具有历史悠久、理论丰富、疗效显著等特点。
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在我国医药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中医药的需求和认知逐渐增加。
同时,中医药领域也在快速发展,新技术、新理念、新疗法层出不穷。
因此,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的建设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现状目前,我国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的支持力度。
一些高等院校、医药类企业和中医机构,也开始向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化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同时,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也为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开设了一批中医药类在线课程,帮助从业人员更方便地获取专业知识。
需求随着中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首先,中医药费用较高,培训成本也较高,导致一些从业人员因为经济原因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知识有广泛而深入的内涵,培训的内容也不是一般人所能轻松掌握的,这对中医药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中西医学的交流也为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中医药教育培训系统更加开放、创新。
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1.加强中医药教育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入中医药教育培训事业。
2.加强中医药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方法。
同时,鼓励学术大师和实践专家参与中医药教育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
3.结合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中医药在线教育、远程培训等创新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和覆盖面。
4.开展中西医学交流和合作,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
鼓励中医药从业人员参加国际性中医药活动和论坛,与国际学者交流、对接,推动中医药的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对于中医药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努力成才的观念,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公司在职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获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使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公司不断发展的事业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培训工作可以项目形式委托国内外有关院校或专门机构开展。
第四条*****公司在职人员培训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加教育培训是在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教育培训的成绩和综合鉴定是在职人员上岗、考核、定级、转岗、续聘、任职、评先进和晋升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培训制度应与在职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
各单位应根据员工自行拟订的职业生涯规划或组织考察后确定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制度第七条培训分为:学历培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培训、岗位培训、专项培训、任职培训。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指员工通过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校学位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单位的人员和本单位转岗人员新聘岗位前的培训。
*****公司所属单位从大专院校(职校)招聘的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先参加文广集团或录用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对转任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任职前的培训;待岗人员重新聘任新岗位的,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第十条持证上岗培训指广播电视技术行业规定的专业岗位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与考评制度

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与考评制度
(一)培训制度
1、护理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
2、护理部及各科室每年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3、护理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共教育培训。
4、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内容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新理论、新技能、新开展的项目、新修订的文件,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突出专业内涵,注重实践能力,提高人文素养。
5、各科室有计划地安排护理人员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术会议和专业进修,护理部负责审核并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6、积极支持护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为其创造条件。
7、对新上岗护士实施规范化培训。
8、根据临床专科设置和专科护理岗位需求,开展专科护士培训。
9、对护理管理岗位人员进行护理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考评制度
1、科室每月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护理部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
2、护理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与绩效挂钩,并作为年度考核、聘任、评优的重要内容。
3、护理部每年对各科室继续教育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结果纳入护士长年度考核。
中药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中药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 药剂科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
2 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药剂科工作制度、操作常规、用药安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3 岗前教育要经药剂科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
新上岗的药学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药剂科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 药剂科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设专人管理,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解出勤状况。
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解出勤状况。
4 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5 培训内容应以中药内容为主,内容包括中药学,方剂学,中药基本理论,及毒麻药品的管理等,已及中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护理人员在职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
护理人员在职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一、新护士岗前培训1、为培养医德高尚、理论水平及临床技术操作优秀的护士,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对新护士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护理理论自学为主的培训。
2、新护士进院前,必须接受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和“服务规范及技能培训”。
3、护理部制定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
临床培训期间安排全院科室轮转, 出科前进行考核,确保规范化培训的有效实施和培训质量。
4、护土长和带教老师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做好环境、规章制度与各类工作职责的介绍。
5、新护士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积极参加护理部及所在科室的各项业务学习及培训,严格遵守轮转计划和要求,认真执行科室规章制度和临床操作规程,严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护士在职培训1、护理部成立全院“三基”理论及操作培训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全院每年“三基”理论及操作考试考核。
(资料完整:考试总结、计算各科室参考率、合格率等)2、护理部结合医院护士的知识结构,每年制定一系列培训计划,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开展。
3、在职培训注重基本训练与专业技术训练相结合;一般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4、考核小组进行操作培训过程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准备,科室护士长、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后负责培训科室护理人员。
5、护理部考核小组根据“三基”理论及操作培训时间及内容对全院护土进行“三基”理论和操作考试、考核并进行总结,指出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护理人员考核制度(1)护理部制定各级护理人员考核标准,按标准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护士长的考核每月一次,护士长对护士的考核每月一次。
(3)护理部不定期地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其形式:随机抽查,每月一次,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4)护士长对护士的工作质量考核并有记录。
(5)护理部加强全院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成绩存档。
(6)护士长对护士的三基理论和技术操作每月考核一次,并记录。
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新调入及新毕业的护士需参加岗前培训,按《新入职护士培训考核制度》执行。
2、分层培训:对护士进行分层培训,按年度制定的分层培训计划实施。
3、专科护士培训:选工作3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护理技术娴熟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护理人员,为专科护士培训对象。
通过接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并获得相应专科护士资质。
4、培训方法:采取理论讲授、技能演示与训练、情景模拟、案例分析、护理查房、危重病例讨论、科间轮转、自主学习、外出进修、学术交流、论坛等多形式、多途径培训。
二、考评制度
(一)在职培训考核目标
1、理论考核成绩、技能操作均合格。
2、各层次护理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3、考核面达100%。
(二)考核方法
1、各层级人员按计划参加培训与考核。
2、三基理论护理部每季进行考核1次,各病区每月组织考核。
3、专科理论、技能考核由各科、各病区根据专科特点结合每月培训内容组织考
核。
护理部每月抽查1次培训落实情况及效果。
4、对考核不合格者组织培训,补考合格为止。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篇)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职工个体的全面发展,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职工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第三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等,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和安排。
第四条学习方式主要包括面授培训、实践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混合式培训方式。
第五条企业需要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应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并及时公布、通知相关职工。
第六条培训管理机构应按照企业要求,组织和实施培训活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
第二章岗位培训第八条岗位培训是指根据职工的具体岗位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以提高职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九条岗位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流程培训、安全操作培训等,其中安全操作培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岗位培训应由专业的岗位培训师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参与培训的职工应全程参加并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
第十一条岗位培训应根据职工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安排。
第三章职业发展培训第十二条职业发展培训是指为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帮助职工提升个人发展能力,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规划、领导力培养、沟通与协调等,根据职工的具体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安排。
第十四条职业发展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师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参与培训的职工应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求自愿选择参加。
第十五条职业发展培训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相一致,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第十六条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是指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修养、文化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培训原则第四条培训内容与企业发展战略、业务需求紧密结合。
第五条培训形式多样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六条培训时间灵活安排,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七条培训效果评估科学合理,确保培训质量。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八条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目的和预期效果。
2. 培训对象:确定参加培训的员工范围。
3.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
4. 培训方式:讲座、研讨会、实操培训、远程教育等。
5.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工作安排合理规划。
6. 培训师资:邀请内部或外部专家、讲师进行授课。
7. 培训经费:明确培训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培训对象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十二条培训讲师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三条培训过程中,学员应积极参与,提出问题,与讲师互动。
第五章培训评估第十四条培训评估分为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
第十五条过程评估包括: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讲师表现、学员参与度等。
第十六条结果评估包括:学员考试成绩、实际工作表现、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七条培训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奖惩与激励第十八条对在培训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未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对积极参与培训、培训效果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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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本院中药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院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有关的药学人员。
(三)主管部门:药学部
1.本院药学人员年度、月份培训内容的拟定。
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本院药学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的汇总分析和汇报。
4.学习培训、考察计划的审议;学习培训、考察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5.邀请上级药学专家到本院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事项(四).培训的实施
1.药学部依据培训计划定期实施并负责培训活动的全部事宜。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相关部门监督。
3.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解出勤状况。
4.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5.各项培训考试或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
一律以旷工计算。
6.学习培训的考试测验成绩报告,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职务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