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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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23年关于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23年关于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本文档旨在概述2023年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以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1. 简介固定资产是企业或个人长期使用、拥有并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资产,例如土地、建筑、机械设备等。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确使用、维护和核算等方面的规范。

2. 资产登记和标识为了便于管理和追踪,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应该进行登记和标识。

登记包括资产种类、编号、规格、数量以及购置日期、来源等信息,标识则是通过贴标签或刻录等方式在资产上进行标记。

3. 资产清查和盘点根据规定,每年都需要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

资产清查是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确保资产的完好性和正确性,而盘点则是核对清查结果和现有资产记录的一致性。

4. 报废和处置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维修费用过高或已无法正常使用时,需要及时报废和处置。

具体的报废和处置程序需按照规定办理,同时要注意环保要求和安全措施。

5. 资产维护和保养为了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保持其正常功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维护包括检修、保养和更换部件等,以确保资产的良好状态和运行效能。

6. 资产价值和折旧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折旧核算是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规定的核算方法,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和折旧计算,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

7. 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执行和质量,相关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必不可少。

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企业或个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以上是对2023年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概述。

企业或个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并按规定履行固定资产管理的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和良好运营。

更为详细的内容,建议参阅正式的法律文本或咨询专业律师。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为概述,如需准确信息,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的计价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2、自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因改、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照和特定事项经评估结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帐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1、下列资产计提折旧1)房子、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4)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2、下列资产不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3、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4、生产中心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5、生产中心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6、财务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或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政策需要做重大调整,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7、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残值率)×原值/ 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8、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及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及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章。

二、管理范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模具等,以及土地使用权、矿藏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公司设置固定资产专人负责管理。

三、财务核算1. 固定资产采购应按规定程序、程序采购,对进口设备应进行特殊审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2. 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和转移等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操作,不得擅自私自。

3. 对于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若有争议,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四、保管与维修1. 固定资产应交由指定保管人保管,定期对资产进行点检、清点和保养维修,确保资产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2. 对于固定资产的大修、改造、报废等事项,应按照公司规章及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处理。

3. 保管人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者,使用情况等信息,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使用与处置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用于他用,不得将固定资产外借、转让或出租。

2. 对于闲置或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记录。

3. 对于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等操作,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处理。

六、责任与制裁1. 固定资产管理专人应履行管理职责,对于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等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3. 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严重违规行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七、其他1. 对于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自己职责领域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保护公司资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包含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其管理范围涵盖购置、验收、入账、折旧、报废、转让等全过程。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应经过充分的立项、预算和审批程序,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需要。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订立购置计划,明确固定资产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六条购置流程包含采购申请、采购审批、招标采购、供货验收、财务入账等环节,各环节需依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携带有效的发票、合格证明和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并进行验收。

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购置的固定资产清单,确保与实际情况全都。

第三章入账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依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应在购置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入账,包含凭证录入、账务处理等操作。

第十一条入账凭证应包含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入账日期等信息,凭证资料应备存妥当。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入账凭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折旧管理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应依据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核算,确保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计提。

第十四条折旧核算应依照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残值率、折旧率等参数进行计算。

第十五条折旧费用应按月计提,并纳入费用核算系统,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准确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情况的核对,及时更新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清单。

第五章报废管理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依照公司订立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任意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标准应综合考虑资产的使用寿命、修复费用、残值率等因素,订立合理的报废标准。

第十九条报废资产应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初步评估并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废后,需进行资产清理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的申报、采购、验收、使用、处置等环节。

2. 定义2.1 固定资产:指公司长期使用、持有、计划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设备、工具、土地、建筑物和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核算:指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登记与管理的过程,包括资产申报、采购、验收、使用、折旧、维修、处置等环节。

3. 资产申报3.1 资产申报流程 - 每个部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应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用途、预计采购费用等信息。

- 部门经理审批后,将《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 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进行资金预算和计划安排。

- 根据审核结果,资产管理部门将批准的申请提交给采购部门。

3.2 资产申报要求 - 资产申报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资产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用途等。

- 资产的采购费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审批程序。

4. 资产采购4.1 采购方式 - 采购部门根据资产申请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 采购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4.2 供应商评估 - 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财务状况、信誉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考察。

- 评估结果应记录并作为采购决策的参考依据。

5. 资产验收5.1 验收前准备工作 - 验收部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准备相应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 验收部门与供应商沟通,确认验收时间和地点。

5.2 资产验收流程 - 验收部门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资产进行仔细检查,并记录验收结果。

- 若发现资产存在瑕疵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

- 验收合格的资产,应及时登记入库。

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摘要随着企业的发展,固定资产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撑。

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展开,从资产管理、资产值的核算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探究。

资产管理1.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需要经过一个标准的流程,包括预算、需求确认、招标、合同签订等步骤。

在采购过程中,需考虑资产性能、维护成本、使用寿命等因素。

同时,也需要制定完善的采购计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产闲置。

2.领用管理在资产领用过程中,需要进行资产凭证登记并保管好资产凭证,以避免资产丢失和出现错误。

同时,还需要进行资产验证,确保资产适用于规定的用途。

3.盘点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独立的盘点,并保持准确性。

盘点时间要定期进行,并在盘点后及时反馈资产状况。

资产值的核算1.固定资产计入成本固定资产需要按照成本计入账户。

如:购买成本、运输费、安装费、试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加工生产所需的机器等)2.固定资产折旧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包括直线折旧和加速折旧等方式。

折旧应按照规定计算和确认。

年度折旧的计算方法为:残值减去资产取得成本,然后按资产使用年限和时间按比例计算。

3.资产更替资产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后,应及时进行更替,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价。

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需要遵循政策法规,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处置的对象需要进行验证,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1.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损坏无法修复等情况下,应报废并进行相关凭证的登记。

2.固定资产的出售固定资产可以通过拍卖、议价等方式进行出售。

资产出售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和流程,并对出售的资产进行凭证登记和存档。

结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制定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资产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关键步骤。

同时,进行资产的准确、规范地核算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经营效率,实现企业发展的快速与稳健。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产、建筑物、器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增加第三条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固定资产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做出下一年度的年度分月、季度分月购置计划和预算。

第四条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管理部门实施采购。

第五条对于计划外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提出正式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七条管理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填写一式四份的“固定资产验收单”。

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二份。

管理部门验收签认后依固定资产的类别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

固定资产的登记应一物一卡办理。

未经验收登记的固定资产不予报销。

第八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签认后移出。

第九条使用部门应尽保管之责,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移拨。

第十条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交接时应将其经管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并由接交人员办理责任签认手续,以明责任。

第十一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应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清楚,如有缺少或手续不清,应予追究赔偿。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检查,并呈报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管理部门人员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办理手续或任意转移、对外拨借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处理。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但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

盘点后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注明盘盈、盈亏原因。

一份自存,一份呈报总经理核准后送财务部。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明确各部职责,保证资产的完整,依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管理内容4.1范围4.1.1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4.1.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软件、商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等。

4.2管理机构4.2.1财务部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核算部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组织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汇总编制清查报告。

4.2.2工程部负责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的管理。

4.2.3设备部负责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电算设备除外)、器具、工具等资产的管理。

4.2.4综合部负责电算设备、软件等资产的管理。

4.2.5各具体管理部门应设置资产实物台账,对资产的使用应落实到使用人。

4.2.6各具体管理部门每年负责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

4.3建筑物、土地管理(一) 日常维护管理1.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内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技术鉴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各单位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负责建筑物的维修预检的编制,上报工程部。

3.工程部负责年度大修计划的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应在上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二) 调拨管理1.各单位使用的建筑物不准自行调剂,确因生产需要时,须向工程部提交调剂申请,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能进行,财务部同时调账。

(三) 建筑物管理要求1.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和增减建筑物的面积和形状,对违反者要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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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产、建筑物、器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三条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固定资产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做出下一年度的年度分月、季度分月购置计划和预算。

第四条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管理部门实施采购。

第五条对于计划外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提出正式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七条管理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填写一式四份的“固定资产验收单”。

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二份。

管理部门验收签认后依固定资产的类别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

固定资产的登记应一物一卡办理。

未经验收登记的固定资产不予报销。

第八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签认后移出。

第九条使用部门应尽保管之责,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移拨。

第十条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交接时应将其经管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并由接交人员办理责任签认手续,以明责任。

第十一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应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清楚,如有缺少或
手续不清,应予追究赔偿。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检查,并呈报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管理部门人员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办理手续或任意转移、对外拨借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处理。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但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

盘点后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注明盘盈、盈亏原因。

一份自存,一份呈报总经理核准后送财务部。

管理部门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属于管理不善或毁损、丢失的,应追究过失人的责任。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十五条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六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第十七条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八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
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第十九条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值估计记账,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一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二条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一)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二)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不少于5年,估计的净残值比例为原值的4%;
(二)固定资产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指固定资产报废、投资、销售、毁损。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报废,由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消账,并注销固定资产卡片。

如需提前报废,应写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毁损,应查明原因,属于责任事故的,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由管理部门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如确实不需要,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对外销售或有偿转让,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事先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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