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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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三电迁改工程技术方案

变更三电迁改工程技术方案

变更三电迁改工程技术方案一、引言三电是指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三类线路,三电线路的改迁是指将原有的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线路进行整合、改造和迁移,以满足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的需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的三电线路也需要不断改迁,以适应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

在进行三电迁改工程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本文将针对三电迁改工程进行讨论,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可行的技术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二、现状及问题分析1.现状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三电线路的改迁工程也在不断进行。

目前城市中存在着大量老旧的三电线路,这些线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可能无法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因此需要进行改迁工程。

2.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老旧设施:城市中存在大量老旧设施,这些设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可能无法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2)改迁难度大:由于城市建设的复杂性,三电线路的改迁工作常常面临难度较大的挑战。

(3)影响市政工程进度:三电线路的改迁工程可能会影响市政工程的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对市政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要求高:三电线路的改迁工程需要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

综上所述,现阶段三电线路的改迁工程面临较大的挑战和问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三、技术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技术方案:1.调查研究在开展三电迁改工程前,首先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包括现有线路的情况、规划建设的需求、市政工程的进度等方面。

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可以清楚了解迁改工程的具体需求和难点,为后续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合理规划在制定技术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等方面的需求,合理规划迁改工程的施工路线和时间节点,避免对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需要尽可能减少对市民生活和交通的影响,确保城市运行的正常进行。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探析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项目部唐军助理工程师摘要:介绍铁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给排水燃油管道迁改技术要求,以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在铁路迁改施工方案的确定,展开工程施工。

关键词:铁路迁改施工一、电力线路迁改技术要求1.电力线路迁改原则1.1.沿线影响铁路土建及电气化铁路工程实施及运行安全的交叉跨越或平行的电力线路均需进行迁改。

1.2.按电力线路现状技术条件进行迁改,所有迁改后的电力线路原则上不提高技术标准和线路等级。

1.3.迁改后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导线、电缆、电杆等主要材料和电力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尽可能采用定型产品,并有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1.4.对影响高速铁路土建及电气化的电力线路尽可能一次迁改到位,避免二次迁改。

2.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铁路交叉跨越迁改要求2.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与高速铁路交叉跨越时采用电力电缆穿保护管(热镀锌直缝钢管)用地埋方式过轨。

2.2.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铜芯电力电缆。

电缆过轨应穿管保护,为便于维修和事故抢修,减少其对路基的影响,每处穿管采用两根钢管保护管(一根穿缆,一根备用,备用钢管管内穿钢丝,钢管两端封堵),并在保护管两端、高速铁路用地界外各设电缆井一处。

保护管采用热镀锌直缝钢管,内径应不小于管内电缆外径的1.5倍,管壁厚度≥4mm,路基以下不应设置电缆接头。

穿越旱桥时可在桥下采用直埋。

2.3.路基下钢管埋深距路基底面不得小于1.0m(或按路基专业要求),若需同时穿越排水沟,其埋深不得小于沟底面0.5m;路基外电缆直埋部分其电缆外皮距地面的深度:一般地段不得小于0.7m,耕地不得小于1.0m。

城市道路边的电缆径路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规划部门要求。

电缆从高挡墙上引下及从电杆引下入地(地下0.3m至地上2.0m 范围)处应加热镀锌直缝钢管保护。

直埋电缆的上、下面应铺垫不少于100mm厚的砂或软土,并加盖混凝土板或砖,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三电”迁改管理实施办法

“三电”迁改管理实施办法

“三电”迁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的“三电”迁改工程管理,规范和明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行为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电”迁改包括修建铁路引起的路内外电力线路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邮电系统的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油、气管道、油库等设施的电磁防护;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为保证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设施的临时过渡迁改。

第三条“三电”迁改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部分迁改具有比较隐蔽的特点。

要求“三电”迁改工程数量调查清楚,方案可行,施工及时。

第四条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活动并与“三电”迁改有关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第五条“三电”迁改工程重要动迁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与产权单位共同调查和拟定,并经监理单位、迁改工程辖区内指挥部建设指挥部审核,报公司筹备组审查确定。

第六条“三电”迁改承包单位应与迁改的产权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加强协调联系,结合公司筹备组编制的施工组织安排和相关标段工期要求,编制迁改实施计划上报公司筹备组批准后,及时完成迁改工作。

第七条“三电”迁改承包单位要对现场的每个迁改工点的现状、迁改方案、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绘制迁改方案图,对迁改处所改前、改后的情况进行实地拍照,对迁改所涉及的影像资料、合同或协议、预算等均应妥善保管并长期保存。

第八条“三电”迁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对迁改方案、迁改费用与设计相比出入较大的处所,应将迁改方案、数量、迁改费用报监理和建设指挥部确认,对“三电”迁改费用在50万及以上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工程,应将迁改方案、数量、迁改费用报铁路公司筹备组确认,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设计单位、相关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三电”迁改承包单位进行迁改项目调查,及时提供“三电”迁改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动迁方案、工期等),确保一次迁改到位。

高速铁路“三电”与管线迁改

高速铁路“三电”与管线迁改
的设 施进行拆 除 。因此 ,对影 响高速铁路建 设及运行 的
设施迁改 ,其 含义应为迁移改造 ,而不是拆迁 。
2 迁改 费用 的编 制
迁改 的前 期工作 主要 有两方 面 :一是 做好现场 调查
T作 ,确保迁 改] 程数量 准确 ;二是制定经 济可行 的迁
1 “ 三 电” 与管线 迁 改工 作 的内容
些单位都是有地域性 的,以地市 为单位 ,各成一个独立 的 出方案 的建议 和意见 ,以加快迁 改工作 的推进 。迁 改工
系统 ,甚至电力部 门在乡镇都设有供 电所 ,而部分5 0 0 k V 作 的最初 工程数量及 迁改方案都 由设计单 位确定 ,这就
以上超 高压线路 更是脱离 了省市 的概 念 ,以区域进行划 注定和产权 单位最终 的迁改方 案有较大差 距 。在 迁改方

要 :在我 国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 “ 三
电” 与 管线迁 改是 前期 准备 工作 中 的重要环
节 ,与 项 目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密 切 相
关 ,研 究迁 改工作 的规 律 十 分必 要 。介 绍高 速铁 路建 设 中迁 改工作 的 内容 ,阐述如何 准
确 编 制 迁 改 费 用 , 系统 论 述 迁 改 的 施 工 方
加强现场调查 力度 ,确保迁改数量与现场基本一致 。 和 电杆数 量等 ;地 下埋设 的光缆有几道 沟 、每道 沟里有
3 迁 改工作 方法 及步 骤
3 . 1 现 场调 查
几条缆 ,每条缆 的容量 、型号 、产权 单位等 ;地下管 网 要 区分 是石油管 道 、燃气 管道还是 自来水管道 ,其产权 归属单位等 。
设计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基本上是由线路测量人员按照高速铁路线路走向沿线记录管线设施交叉跨越数量迁改方案因未取得相关产权单位的认可则略显粗糙编制的费用也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实际支出费用远远超过概算计列费用加大了迁改工程协调的难度

“三电”迁改管理办法

“三电”迁改管理办法

“三电”迁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的“三电"迁改工程管理,规范和明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行为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计统【2014】97 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部公司《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公司工程管理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办法制订。

第三条“三电〃迁改包括修建铁路引起的路内外电力线路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电信、移动系统的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油、气管道、油库等设施的电磁防护;以及上述迁改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为保证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设施的临时过渡迁改。

第四条“三电〃迁改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部分迁改具有比较隐蔽的特点,要求“三电〃迁改工程数量调查清楚、方案可行、施工及时、资料齐全。

第五条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活动并与“三电〃迁改有关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第六条"三电〃迁改工作由南部公司负责管理和协调组织及负责管段內"三电〃迁改工作的协调管理。

迁改工程数量和动迁方案由设计单位负责调查和拟定,经南部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审查确定。

“三电〃迁改工程由中标的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三电〃迂改工作实施前由南部公司组织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单位对迁改数量进行现场确认并形成五方会议纪要。

第七条“三电〃迂改施工单位要对现场的每个迁改工点的现状、迁改方案、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绘制迁改方案图,对迁改处所改前、改后的情况进行实地拍照,对迁改所涉及的影像资料、合同或协议、预算等均应妥善保管并报南部公司核备存档。

第八条"三电〃迁改工作实施前,由南部公司组织设计单位、“三电〃迁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召开“三电"迁改情况交底会议。

“三电”迁改治理实施方法

“三电”迁改治理实施方法

〃三电"迁改治理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増强铁路工程建设的"三电"迁改工程治理,规范和明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行为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三电"迁改包括修建铁路引发的路内外电力线路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邮电系统的通信机K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油.气管直油库等设施的电磁防护;和上述迁改所引发的相关改造和为保证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设施的临时过渡迁改。

第三条"三电"迁改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必然的技术含量,部份迁改具有比较隐蔽的特点。

要求"三电"迁改工程数量调查清茎, 方案可行/施工及时。

第四条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活动并与"三电"迁改有关的单位,均应遵守本方法。

第二童实施第五条"三电"迁改工程重要动迁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与产权单位一起调查和拟定,并经监理单位.迁改工程辖区内指挥部建设指挥部审核, 报公司筹备组审查确信。

第六条"三电"迁改承包单位应与迁改的产权单位■ ±51施工单位増强和谐联系,结合公司筹备组编制的施工组织安排和相关标段工期要求, 编制迁改实施打算上报公司筹备组批准后,及时完成迁改工作。

第七条"三电"迁改承包单位要对现场的每_个迁改工点的现状. 迁改方案、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绘制迁改方案图,对迁改处所改前. 改后的情形进行实地拍照,对迁改所涉及的影像资料.合同或协议.预算等均应妥帖保管并长期保留。

第八条"三电"迁改费用应严格操纵在概算范围内,对迁改方案.迁应将迁改方案■数量.迁改费用报监理和建设指挥部改费用与设计相较出入较大的处所#确认”对"三电"迁改费用在50万及以上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工程,应将迁改方案■数量.迁改费用报铁路公司筹备组确认,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信。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

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探析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项目部唐军助理工程师摘要:介绍铁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给排水燃油管道迁改技术要求,以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在铁路迁改施工方案的确定,展开工程施工。

关键词:铁路迁改施工一、电力线路迁改技术要求1.电力线路迁改原则1.1.沿线影响铁路土建及电气化铁路工程实施及运行安全的交叉跨越或平行的电力线路均需进行迁改。

1.2.按电力线路现状技术条件进行迁改,所有迁改后的电力线路原则上不提高技术标准和线路等级。

1.3.迁改后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导线、电缆、电杆等主要材料和电力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尽可能采用定型产品,并有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1.4.对影响高速铁路土建及电气化的电力线路尽可能一次迁改到位,避免二次迁改。

2.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铁路交叉跨越迁改要求2.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与高速铁路交叉跨越时采用电力电缆穿保护管(热镀锌直缝钢管)用地埋方式过轨。

2.2.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铜芯电力电缆。

电缆过轨应穿管保护,为便于维修和事故抢修,减少其对路基的影响,每处穿管采用两根钢管保护管(一根穿缆,一根备用,备用钢管管内穿钢丝,钢管两端封堵),并在保护管两端、高速铁路用地界外各设电缆井一处。

保护管采用热镀锌直缝钢管,内径应不小于管内电缆外径的1.5倍,管壁厚度≥4mm,路基以下不应设置电缆接头。

穿越旱桥时可在桥下采用直埋。

2.3.路基下钢管埋深距路基底面不得小于1.0m(或按路基专业要求),若需同时穿越排水沟,其埋深不得小于沟底面0.5m;路基外电缆直埋部分其电缆外皮距地面的深度:一般地段不得小于0.7m,耕地不得小于1.0m。

城市道路边的电缆径路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规划部门要求。

电缆从高挡墙上引下及从电杆引下入地(地下0.3m至地上2.0m 范围)处应加热镀锌直缝钢管保护。

直埋电缆的上、下面应铺垫不少于100mm厚的砂或软土,并加盖混凝土板或砖,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三电迁改施工方案

三电迁改施工方案

三电迁改施工方案1. 引言三电迁改是指将建筑物内的供电、通信和广播电视三个系统进行改造和整合,以提高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

本文档将介绍三电迁改的施工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施工步骤和注意事项。

该方案的目标是提供一种有效、安全、高效的施工方法,以确保迁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2. 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以下步骤:2.1 需求分析首先需要对建筑物的供电、通信和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全面的调研和需求分析。

确定迁改的具体需求,包括电源容量、设备接入数量和位置等。

2.2 施工方案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设计出符合迁改要求的施工方案。

方案应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系统的特点,确保迁改后的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2.3 施工准备在正式施工之前,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施工步骤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可以开始正式的施工。

下面将介绍三电迁改的施工步骤。

3.1 施工区域划分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需求分析的结果,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区域。

每个施工区域应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3.2 供电系统迁改首先进行供电系统的迁改。

包括更换老旧的电线和开关等设备,增加电源容量,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3 通信系统迁改在供电系统迁改完成后,进行通信系统的迁改。

包括更换电话线路、布置宽带网络和安装无线路由器等设备。

3.4 广播电视系统迁改最后进行广播电视系统的迁改。

包括更换天线和接收设备,安装新的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确保广播电视系统的正常运行。

4. 注意事项在进行三电迁改施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4.1 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和设备。

必要时,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2 质量监控施工过程中,应对每个步骤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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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三电”及管道迁改技术要求探析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项目部唐军助理工程师摘要:介绍铁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给排水燃油管道迁改技术要求,以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在铁路迁改施工方案的确定,展开工程施工。

关键词:铁路迁改施工一、电力线路迁改技术要求1.电力线路迁改原则1.1.沿线影响铁路土建及电气化铁路工程实施及运行安全的交叉跨越或平行的电力线路均需进行迁改。

1.2.按电力线路现状技术条件进行迁改,所有迁改后的电力线路原则上不提高技术标准和线路等级。

1.3.迁改后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导线、电缆、电杆等主要材料和电力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尽可能采用定型产品,并有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1.4.对影响高速铁路土建及电气化的电力线路尽可能一次迁改到位,避免二次迁改。

2.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铁路交叉跨越迁改要求2.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与高速铁路交叉跨越时采用电力电缆穿保护管(热镀锌直缝钢管)用地埋方式过轨。

2.2.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铜芯电力电缆。

电缆过轨应穿管保护,为便于维修和事故抢修,减少其对路基的影响,每处穿管采用两根钢管保护管(一根穿缆,一根备用,备用钢管管内穿钢丝,钢管两端封堵),并在保护管两端、高速铁路用地界外各设电缆井一处。

保护管采用热镀锌直缝钢管,内径应不小于管内电缆外径的1.5倍,管壁厚度≥4mm,路基以下不应设置电缆接头。

穿越旱桥时可在桥下采用直埋。

2.3.路基下钢管埋深距路基底面不得小于1.0m(或按路基专业要求),若需同时穿越排水沟,其埋深不得小于沟底面0.5m;路基外电缆直埋部分其电缆外皮距地面的深度:一般地段不得小于0.7m,耕地不得小于1.0m。

城市道路边的电缆径路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规划部门要求。

电缆从高挡墙上引下及从电杆引下入地(地下0.3m至地上2.0m 范围)处应加热镀锌直缝钢管保护。

直埋电缆的上、下面应铺垫不少于100mm厚的砂或软土,并加盖混凝土板或砖,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2.4.电缆应预留一定的裕量,两个端头处预留一定的备用电缆。

2.5.在电缆穿过高速铁路的地点(用地界外)应埋设电缆标识桩,电缆终端杆上金具应全部更换,并加装拉线,电杆应直立,电缆引下部分及钢管应在电杆上固定牢固。

2.6.城市道路边的电缆径路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规划部门要求。

3.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铁路交叉跨越迁改要求3.1.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与高速铁路交叉跨越不满足跨越高度要求、跨越杆(塔)位于高速铁路用地界内时,原则上采用升高、外移方式迁改;升高、外移后的电力线路跨越档导线支持方式应采用双挂点、双固定或耐张型方式,跨越档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迁改后的电力线路导线对轨顶高度采用标高控制方式;导线最大弧垂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

跨越杆(塔)采用固定线夹、热镀锌铁横担;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避雷线采用GJ钢绞线。

3.2.制定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架空跨越高速铁路方案时,充分考虑高速铁路连续桥梁地段较多,迁改后与高速铁路交叉跨越的电力线路必须满足高速铁路架梁机作业、通过的要求。

3.3.如果杆塔形式或绝缘子形式不满足相关规范,原则上要加以改造,以满足规范要求。

3.4.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宜在出站信号机内跨越。

确因升高条件受限制,35kV可采用电缆过轨。

4.平行外移电力线路迁改要求4.1.平行接近高速铁路的电力线路均作外移,平行外移的电力线路,原则上按原线路标准根据地形地貌采用架空方式进行迁改,无径路条件时可采用电缆方式进行迁改。

4.2.平移的电力线路选择新的路径方案时,应经济合理,尽可能控制电力线路的长度。

如平移电力线路长度有所增加,电压损失增大,可考虑加大一级导线截面。

4.3.杆(或塔)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或铁塔),金具采用热镀锌铁横担;导线采用LGJ型钢芯铝绞线。

5.迁改电力线路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根据现行《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SDJ206-87)、《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66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50061-97)、《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中有关要求,结合本段高速铁路电气化技术条件,同时考虑架桥机施工时的高度(根据桥梁专业所提资料,架桥机架桥施工时高度为距顶12.8米,不同铁路线路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对架桥地段的迁改还应考虑架桥机施工时的高度的因素)对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拟定如下主要技术要求,见下表:二、通信(管道)线路迁改技术要求1.通信、广播等线路迁改技术要求1.1.对于在铁路地界范围内,与铁路平行、重叠的通信线路、交接箱及移动基站等设施一律迁出铁路地界范围以外。

1.2.所有通信线路都不允许在电气化铁路上方跨越,凡跨越铁路的电缆、光缆和架空明线,必须在铁路下方通过。

对上跨铁路的通信线路,一般改为地埋(架空明线更换为电缆)并套钢管防护通过,两头终端杆必须距铁路边界40m外,通信线路上下杆处,采用钢管防护并做拉线加固;或利用地形,在隧道顶、桥下、上跨立交桥的桥面上管槽、涵洞等方式过轨;对于与铁路交叉的既有地埋光、电缆,在路基施工时必须做好钢管或钢槽保护,并在路基两端设标识桩。

过轨处的光、电缆应采用绝缘性能良好的缆线;一般不在站、场、段、所内作地埋过轨处理,宜改为绕行。

1.3.对超出电气化铁路影响标准的平行电缆线路,以远迁为主。

1.4.特大桥桥墩受影响的通信管道和通信线路,迁至铁路桥下通过或站房外侧通过。

1.5.在拆迁改建的同时,各产权单位需要扩大规模、容量或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投资,由各产权单位负担。

2.无线站台迁改技术要求2.1.沿线受影响的无线电台、导航台、定向台、雷达站及电视差转台等设施,按照目前国家颁布的GB6364—8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3-92《对海中远程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92《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7-92《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8-92《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和铁道部标准TB/T2679—1995《交流电气化铁道对短波、超短波收信台(站)无线电干扰的防护距离》,TB/T2823—1997《交流电气化铁道对电视差转台的防护距离》,作防护处理。

三、给排水燃油管道迁改技术要求1.给排水管道迁改技术要求1.1.迁改管道的既有使用功能和用途不变。

1.2.管道的材料和技术参数不低于既有标准。

1.3.穿过铁路处设管涵或由就近的铁路涵洞穿过。

1.4.管道一般地段覆土0.7m,过公路地段覆土1.2m,平行于铁路的管道铺设距铁路坡脚外20m。

1.5.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给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

1.6.给排水管道施工应严格按相关给排水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在施工的同时尽量避免影响产权单位管道的正常使用。

2.油气管线迁改技术要求2.1.专用线油库的防护,将严格按照铁道部标准TB/T2832—1997《交流电气化铁道对油(气)管道(含油库)的影响容许值及防护措施》,对油库和卸油线作轨缝绝缘、接地及电火花防护措施,以保证电气化铁道旁卸油区和油库的安全。

2.2.对输油、输气管道的防护,执行铁道部铁基(1987)780号《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采用做特加强型防腐处理、恒电位仪阴极保护、牺牲阳极装置、极性排流等措施。

加装绝缘法兰分隔等措施。

操作人员经常接触的管道部件处(如阀门等)必要时应接地。

2.3.油气管线与铁路线交叉干扰情况有并行、穿越和跨越三种形式,交叉时夹角不得小于30º。

根据前期调查,与海东线交叉干扰的油气管道主要有并行、穿越二种干扰方式,且管道均为埋地敷设。

根据相关设计规范规定,与铁路并行(安全间距不够)及交叉干扰时,处理技术要求如下:2.3.1.并行干扰2.3.1.1.管道埋设时与铁路平行间距2.3.1.1.1.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的管道与铁路平行埋设时,与邻近铁路线路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30m和60m,并应距离铁路用地界3m以外。

2.3.1.1.2.埋地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埋地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中心线与国家铁路干线、支线(单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分别不应小于25m、10m。

2.3.1.1.3.埋地输油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10m。

2.3.1.1.4.油气田内部的埋地天然气集输管道与铁路的防火间距2.3.1.1.5.油气田内部的埋地原油集输管道与铁路的防火间距2.3.1.2.油气管道与电气化铁道平行敷设的安全距离2.3.1.2.1.油气管道接近侧边缘与电气化铁道最外侧带电导体垂直投影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3.2交叉(穿越或跨越)干扰2.3.2.1.在油气管道或铁路选线设计时,应避免交叉。

如需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30º,交叉处均应埋设明显的标志桩。

交叉位置宜选在铁路区间路堤段和管道站间的直线段,应避开岩石带和低洼积水处。

2.3.2.2.油、气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为确保铁路及输油、气安全和便于维修养护,交叉处宜修建专用桥涵,使油、气管道从中通过,或采用套管防护从地面下通过。

2.3.2.3.油气管线穿越铁路线2.3.2.3.1.油气管道穿越铁路时所用之套管尺寸及埋深要求:2.3.2.3.2.管道穿越铁路时,应设置保护套管,且必须在路内通信、信号电缆下方穿过,管涵或套管顶部距电缆槽底部不应小于0.5m。

2.3.2.3.3.套管内径应大于输送管外径100~300mm,钢筋混凝土套管最小内径不应小于1m,套管与输送管之间应设绝缘支撑,保持良好绝缘性能。

2.3.2.3.4.管涵或套管上部距轨底不宜小于2m,并至自然地面不应小于1m,在路边低洼处管线埋深不得小于0.9m,穿越处管道边缘距电气化铁道支柱边缘不得小于3m。

2.3.2.3.5.该类管道铺设在钢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涵内,防护套管、涵两端各长出路堤坡脚护道不得小于2m,长出路堑顶不得小于5m,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端墙;防护套管的一端应设置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通气立管,并距最近铁路线路不得小于20m,管端应高出所在地面4m,但不得小于1.5m,其20m范围内不应有明火和火花散发点。

2.3.2.3.6.严禁在管道两侧各5m内取土、种植深根植物和修建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

2.3.2.3.7.在线路两侧的护道坡脚下行方向的上方侧,距防护套管外壁1.5m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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