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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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四川省欧菲艾蒂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线项目,租用崇州市经济开发区汇兴南路成都汇兴鞋业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车间、部分办公宿舍楼进行建设,无土建施工,只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小。本次环评重点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依托原有雨、污水管网。

(1)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漆雾净化系统废水。漆雾净化系统废水产生量为16.4m3,采用絮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喷漆水池中加入漆雾絮凝剂,漆雾微粒在池中凝聚成蜂窝状结块浮于水面后捞取,捞取的漆渣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漆雾废水循环使用。但长期使用后,水中污染物浓度不可避免有所增加,考虑到实际操作可行性,环评建议将该循环水采取每天补充新鲜水、同时少量排入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的方式处置,排放(补充)水量约2m3/d。经场内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纳入西河。

(2)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厂区职工办公室及卫生间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纳入西河。

1、废水排放量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3.616m3/d,生产废水排放总量为2m3/d。项目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见下表5.2-1。

表5.2-1 项目排水情况统计表

2、纳管可行性分析

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及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新增5平方公里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崇州市经开区,处于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为此,崇州市水务局已开具“关于成都汇兴鞋业有限公司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的批复”(见附件8):同意本项目污水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外排废水总量为5.616m3/d,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96万m3/d,目前已接纳废水约2万m3/d,剩余1.96万m3/d,因此,其剩余容量能够满足本项目污水排放需求。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工程分析可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总排放口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符合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3、对市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影响分析

为保证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正常有效运行,需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企业所排出的废水水质,其接纳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符合其纳管水质标准。

因此,本项目外排水质进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其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4、对地表水的影响分析

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西河,根据污水处理厂排口现状监测资料,西河断面水体的COD本底值为13.2~15.2mg/L,氨氮本底值为0.193-0.310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为5.616m3/d,仅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的0.015%,经污水处理厂后,尾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河。由此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不会改变最终受纳水体水质。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与方法,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场地及周边区域。

1)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邛崃幅》,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堆积砂卵

石层孔隙水。区内地下水pH值一般在6.5-8.5之间,水质普遍较好,无色、无味、透明,多属软水-微硬水,可作饮用、工业和农田灌溉均适宜。成都平原水文地质图见附图9。

2)地下水污染源状况及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无原有地下水污染源,且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

同时,项目地处工业区,周边工业企业及居民办公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均不取用地下水。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通过前文分析,虽然项目所在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弱,但由于该地地下含水层主要为全新统(Q4a1+p1)河流堆积砂、砾石孔隙潜水含水层,水量较富,补给充沛,渗透良好,储水性差,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联系甚弱,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不易受地表水影响。另外项目所在地属于地下水非敏感区域加之项目排放废水量小,若采取上述有效措施隔阻,废水污染物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

(2)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

项目给水水源来自城市自来水厂,自来水水厂取水水源为地表水,本项目未取用地下水。项目排水去向是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故项目排水未与地下水有直接联系。

本项目对全厂按简单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渗区实施防渗工程,重点污染防治区(油漆库房、封边库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为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车间、废料房)防渗层为防渗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地面及道路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了全面的混凝土硬化处理。本项目各设施底部均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堆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3271—2001)的要求进行。项目排污管道均为防渗防腐材料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基本可杜绝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隐患。

由于本项目废水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不进入地下水;同时,在严格执行以上污染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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