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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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经现场调查,租赁厂房已经建成。本项目在已建成的厂房内安装设备,施工期不存在土石方。

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成都华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集中于厂房内部,通过厂房隔声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主要在厂房内部进行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在规范施工的前提下,产生的施工扬尘较少,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其余部门运至指定的建筑废渣堆放场,能做到固废去向明确,不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激光切割烟尘、火焰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以及金属粉尘。

设置1处固定激光切割工位和1处火焰切割固定工位,在激光切割机处设置1个吹吸罩,火焰切割枪下部设置1个集气罩,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固定式烟尘净化器(风机风量3000m3/h以上、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90%以上)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2#)排放。

项目焊接区域新增22台焊机,项目焊接烟尘采取每台焊机设置1个集气罩(共22个)收集后经管道连接目前已有1台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2#)排放。

打磨粉尘通过项目原有集气罩(8个)收集后经已有烟尘净化器(风机风量3000m3/h、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90%以上)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1#)排放。

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其中90%可通过自然沉降过程沉降于地面,通过厂区清扫后统一收集做一般固废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同时

加强厂房通风换气,从而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造成的环境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密闭隔声、减振后能够厂界达标。

(1)污染物估算

1)染物清单

项目污染物清单分别见表1-1和1-2。

表1-2 矩形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1-3。

表1-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3)估算模型参数表

表1-4 估算模型参数表

4)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规定,采用模式AERSCREEN,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经模式计算出的是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保守的计算结果。

本次环评利用预测模式计算废气结果见表1-5。

表1-5 项目废气正常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大气评价分级标准见下表。

表1-6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3)影响分析

由表7-5可知,本项目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14%,根据《环境影响评级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属于三级评价,三级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

同时,本项目1#、2#排气筒均排放颗粒物,#1、#2排气筒之间距离小于30m,则等效为A#排气筒,则A#排气筒排放高度为15m,等效排气筒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23kg/h。等效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得到有效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排放去向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原有项目产生的拖地、洗手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华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白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最终进入长流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可知,该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2)废水处理和排放可行性分析

1)污水预处理池的依托可行性

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华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其责任主体为华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池容积为50m3,目前,预处理池排水量为14.38m3/d,本项目废水日最大排水量为1.56m3,污水预处理系统水力停留时间一般为12h~36h。故华夏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池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水的处理。

2)废水排入青白江污水处理厂可行性

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采用BAF工艺,生活污水处理采用膜法中心岛氧化沟工艺,处理规模为10万m3/d,其中工业废水5.5万m3/d,生活污水4.5万m3/d,通过实施扩建及加强运行管理,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青白江大弯镇城区,处理对象为大弯镇城区生活废水及部分工业废水,目前还有一定的富余处理容量。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同心大道377号,项目所在地归属于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周边道路及污水管网较完善,项目污水能够经管网进入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的废水进入青白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2.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声源源强

本项目噪声源于加工机械、空压机等,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防治措施处理后,经处理后的噪声源强详见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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