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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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的特征是: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

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种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不同于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除违约责任外,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民事责任、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合同担保的民事责任等。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尽管根据约定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作为合同的履行主体,但由于该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违约责任仍然由债务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不论是在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场合,还是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场合,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在《合同法》中设有专章规定违约责任。

但是当事人在具体的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

如果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则可以发生效力。

5.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设立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补救债权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利益损失,给予违约方一定的经济制裁。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违约责任是需要违约的⼈进⾏承担的责任,⼀般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就是⽀付违约⾦,但是往往⽀付违约⾦不能够挽回损失,那么还有没有其他⽅法进⾏违约责任的承担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继续履⾏1.继续履⾏的概念。

继续履⾏也称强制实际履⾏,是指违约⽅根据对⽅当事⼈的请求继续履⾏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1)继续履⾏是⼀种独⽴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般意义上的合同履⾏。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义务,这⼀点与⼀般履⾏并⽆不同。

(3)继续履⾏以对⽅当事⼈(守约⽅)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判决。

2.继续履⾏的适⽤。

继续履⾏的适⽤,因债务性质的不同⽽不同:⾦钱债务:⽆条件适⽤继续履⾏。

⾦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不存在履⾏不能。

因此,应⽆条件适⽤继续履⾏的责任形式。

⾮⾦钱债务:有条件适⽤继续履⾏。

对⾮⾦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履⾏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强制履⾏或者强制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3.继续履⾏的构成要件:(1)存在违约⾏为;(2)须有守约⽅请求违约⽅继续履⾏合同债务的⾏为。

守约⽅的请求⼀般应当明⽰地通知违约⽅,但通过主张抵销等⾏为,⼀般也应视为请求违约⽅继续履⾏。

(3)须违约⽅能够继续履⾏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论是法律上不能履⾏还是事实上不能履⾏,都不可以再发⽣继续履⾏责任的承担。

4.继续履⾏的表现形态:限期履⾏。

在拒绝履⾏、迟延履⾏、不完全履⾏的场合,守约⽅可以提出⼀个新的履⾏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在该期限内履⾏合同义务。

5.不适⽤继续履⾏的情况(1)不能履⾏。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交易,在达成交易的时候,为了让双方的承诺真实有效,并且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以及保障,我们往往要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并不是随随便便履行的。

那么,合同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讲讲合同履行原则主要内容。

▲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实际履行原则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因此,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

▲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如: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几种方式

合同履行的几种方式

合同履⾏的⼏种⽅式在我们的⽣活中,有很多的⼈都会签订合同,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我们⼀定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进⾏履⾏,除⾮合同是⽆效的,那么合同的履⾏⽅式包括哪⼏种?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的⼏种⽅式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第 2 款:当事⼈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的和交易习惯履⾏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应将⾃⼰履⾏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当事⼈。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应协助对⽅履⾏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的义务。

③⽅便义务:指为对⽅履⾏合同义务提供⽅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损失扩⼤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使⼀⽅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损失的扩⼤。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负有将通过确⽴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正确履⾏:也称适当履⾏,是指当事⼈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合同义务。

①履⾏主体正确(亲⾃履⾏规则);但在第三⼈履⾏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时候,第三⼈接受合同义务的履⾏不损害债务⼈利益的时候,第三⼈作为合同履⾏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标的正确(实际履⾏原则);③履⾏时间正确;④履⾏地点正确;⑤履⾏⽅式正确。

3、亲⾃履⾏: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向合同债权⼈履⾏,不得由第三⼈代替。

4、条款约定不明的履⾏: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62条1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业标准履⾏;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62条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合同时履⾏地的市场价格履⾏;依法应当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62条3款:履⾏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所在地履⾏;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其他标的,在履⾏义务⼀⽅所在地履⾏。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些知识供⼤家参考⼀下,⼀起来看看下⾯的内容吧。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般构成要件即违约当事⼈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1、违约⾏为《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的“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为,所以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有违约⾏为。

(1)违约⾏为是指合同当事⼈不履⾏或者不适当履⾏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违约⾏为的发⽣以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违约⾏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条件。

⽆违约⾏为即⽆违约责任。

违约⾏为的特点在于:其⼀,违约⾏为的⾏为⼈是合同当事⼈,这是由合同相对性规则决定的。

其⼆,违约⾏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主要通过当事⼈之间的约定,具有任意性。

对约定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为。

但是,对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根据诚实信⽤原则产⽣的附随义务的违反,也可能构成违约⾏为。

其三,与合同义务相对应的是合同,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2)违约⾏为形态,是根据违约⾏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特点,对违约⾏为所作的分类。

⼀般⽽⾔,违约⾏为可以分为不履⾏和不适当履⾏两⼤类。

所谓不履⾏,是指当事⼈根本没有履⾏合同义务,包括拒绝履⾏和根本违约。

不适当履⾏,是指当事⼈虽有履⾏合同义务的⾏为,但履⾏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不适当履⾏包括质的不当(瑕疵履⾏和加害给付)、量的不当即部分履⾏、履⾏⽅法不当、履⾏地点不当和履⾏时间不当(提前履⾏和迟延履⾏)等。

就违约⾏为发⽣的时间⽽⾔,违约⾏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履⾏期限届满之前,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

实际违约,是指期限届满后发⽣的违约。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导读: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

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责任。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责任。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责任。

一、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

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都并非违约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人承担责任。

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09—111条还规定无论是不履行金钱债务还是非金钱债务抑或是质量责任,违约人都承担严格责任,不得以自己无过失作为免责条件的抗辩。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后款规定,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说明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是与合同责任制度紧密相关,所以其决定往往具有严格条件。

另外,合同法第118条更明确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严格责任原则的精神。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其主观并无过错,无论采取过错抑或过错推定责任,债务人应对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承担责任,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而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则不论违约行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只要不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承担责任。

所以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正是严格责任的具体体现。

二、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一) 全部违约。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根据不履行的时间,有先期不履行(预期违约的一种)和实际违约两种;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态度,又可分为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的行为若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则为预期违约,若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则可能构成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确定)。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如:债务人选择最经 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 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 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生命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承认了该原则,在我国《合同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规定,但该法在最后通过时删除了情事变更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 债务的履行原则。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 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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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其民事活动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双方当事 人是需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的。那么,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店铺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 体内容。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doc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doc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

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二、当事人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

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

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

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

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要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同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支付违约金(4)支付赔偿金2、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途径有的合同方故意利用和解和调解拖延时间,使一些当事人的权利超过司法程序确定的时效。

为了不至于落入这种圈套,合同当事人应加快和解与调解的时间,如果久调不决,应当机立断诉求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3、选择有利的索赔案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有违约行为发生时,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违约”或者“侵权”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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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

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

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实际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

不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

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与不能履行两种情形。

拒绝履行是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是故意毁约的行为,自然构成违约责任。

二是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要求。

包括履行迟延和不完全履行等。

不完全履行,即债务虽然已经履行,但是履行没有完全按照债务的内容进行,而且造成不适当履行的原因是债务人方面引起的。

可以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等。

瑕疵履行,主要指标的物的质量含有瑕疵,也可以指履行的数量、规格、方法、地点等不符合要求。

加害给付是债务人的给付不但含有瑕疵,而且其瑕疵还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害,例如因电梯安装不合格而导致商场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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