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

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董事会的规范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高管人员和监事在评价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董事的履职评价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董事指的是银行董事会的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五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包括:(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二)遵循本行章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在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三)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和信息披露及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等情况;(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表建议、提出意见情况;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存款人及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互评称职评价未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同时董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一)董事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二)董事表达反对意见时,不能正确行使表决权的;(三)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董事未提出反对意见的;(四)本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董事未能及时提请董事会有效整改的;(五)本行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六)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出现重大失误,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内部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内部考核管理办法为激发、激励集团监事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确保监事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公正客观评价监事会成员的工作表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集团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兼职工作人员。
因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进行考核,不纳入本办法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工作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监事会主席评价+制度执行情况4个项目开展。
三、组织及考核周期监事会自行组织考核,搜集数据、统计汇总。
每年度初组织对上年度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权重分布考核结果采用100分制,权重分布为:工作完成情况50分;民主测评10分;监事会主席评价30分,制度执行10分。
五、考评细则及步骤(一)工作完成情况原则上采用集团监事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表内容为主,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辅。
凡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每项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
如工作提前、超额完成,表现突出的,可由监事会主席酌情给予奖励分。
(二)民主测评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根据年度工作的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测评表单,在监事会内部或集团公司一定范围内进行不记名的民主测评。
(三)监事会主席评价由监事会主席根据考核人员年度工作情况及表现,对成员进行评价并赋予分值。
(四)制度执行分值来源于考核对象对监事会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酌情扣分。
上述分值经折算后,成为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分值。
六、考核分值的应用本项目考核分值仅作为监事会内部成员评价用途,市国资委对监事会成员的考核遵照市国资委的考核标准。
经本办法考核得出的分值,如被考核人分值低于60分,则由监事会主席或委托专人对其进行训诫性谈话,必要时提请集团公司和市国资委,建议调整其监事岗位。
对于考核分高于90分的成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七、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实施细则

广**银行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事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本行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对监事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评价;监事履职评价按年度进行,由监事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监事履职评价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监事,包括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
第二章履职评价内容第五条监事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了解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履职水平。
第六条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第七条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会议,或每年未能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予以罢免。
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每年在广**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第八条监事应当依法参加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监事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发表意见,但不享有表决权;监事受监事会指派可以列席高级管理层会议。
第九条监事应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依法进行独立调查、取证,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和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监事应当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情况,独立地发挥监督作用,不受利益相关方影响;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在监事会议上独立、专业、客观地提出议案或发表意见;外部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尤其要关注存款人和本行整体利益。
第十一条监事应当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监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任职,应事先告知本行,并承诺其所任职务与在本行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外部监事不得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

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xxxxxxxx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保护本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监事会制定了《xxxxxxxx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尽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评价期内履职尽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尽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对董事的履职尽职评价第四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
本行监事会依照规定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本行按年度对所有在职董事进行履职尽职评价。
对于(四)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十四条监事会应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监事会应于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决议形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通知函送交董事本人。
董事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接到评价结果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复议材料。
第十六条监事会应当将评价结果报告股东大会,并通报董事会、通知董事本人,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对评为基本称职的董事,监事会应与董事会组织会谈,共同向董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并督促董事会组织培训,帮助其提高履职能力。
如该董事于第二年内仍未评为称职,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建议予以更换。
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监事会的履职效果,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
以下是一种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简要描述。
一、评价目标本评价方案的目标是对监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和公司的治理水平。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监事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否合理;2. 监事会成员的资历、素质和独立性;3. 监事会在公司决策和运营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发挥的作用;4.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情况;5. 监事会与其他公司治理机构的协调与配合情况。
二、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1. 定性评价:通过面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监事会成员及公司内外相关人员进行调研,了解他们对监事会履职情况的认知和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2. 定量评价:制定一套指标体系,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和履职行为指标。
- 关键绩效指标:例如公司的经营绩效、风险管控、内部控制状况等,通过对公司相关数据的分析,评估监事会在这些方面的监督作用。
- 履职行为指标:例如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议事质量、议事程序是否规范、监事会在关键事项上的建议和决策是否准确等,通过对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进行评价和分析。
三、评价流程1. 编制评价方案:由相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监事会履职评价方案,包括评价目标、方法、指标体系等内容,并征求监事会和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2. 数据收集:根据评价方案,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数据、内部风控报告、会议记录、与监事会成员的面谈和问卷调查等。
3. 数据分析和评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对监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4. 建议和改进措施: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评价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制定监事会改进措施和计划。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31•【分类】问答正文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答记者问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推动董事监事切实提升履职质效,银保监会发布实施《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银保监会为什么要发文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系统将健全公司治理作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并取得初步成效。
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初步形成。
董事监事忠实勤勉地履职,是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基础。
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不少董事监事存在履职不尽责、不规范的问题,有的甚至违法违规。
比如,有的董事监事独立性严重缺失,盲目屈从于提名股东或机构“一把手”个人意志;有的工作流于形式,基本不发表实质性意见,甚至长期不出席会议;有的董事监事无法获得履职所必需的机构经营管理信息,难以有效履职。
相关问题已成为影响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质效的重要原因,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履职评价作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认可。
《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公司治理原则》、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保险核心原则》中均有相关要求。
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曾出台《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对董事履职评价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借鉴吸收国际良好实践和国内有益探索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出台《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将评价范围扩展到银行保险机构的所有董事和监事,有利于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质效。
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监事会履职评价是对监事会工作的一种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评价内容1. 监事会组织架构及工作机制的健全性评价监事会的组织架构是否合理,成员结构是否完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能有效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2. 监事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评价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3. 监事会履职情况的透明度评价监事会履职情况的透明度,包括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开情况、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4. 监事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评价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包括是否积极参与监事会工作、是否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监事职责等。
5. 监事会履职效果评价监事会履职工作的效果,包括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等。
三、评价方法1. 文件资料分析通过对监事会的文件资料进行分析,包括监事会会议记录、工作报告、决议等,了解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 调查访谈对监事会成员、公司管理层、公司员工等进行调查访谈,了解他们对监事会工作的认识和评价。
3. 绩效评价制定监事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
四、评价结果运用1. 发现问题、改进工作通过监事会履职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2. 提高监事会的透明度通过监事会履职评价的结果,及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提高监事会的透明度。
3. 提高监事会的履职效果通过监事会履职评价的结果,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激励和约束,提高监事会的履职效果,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监事会履职评价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公司能够认真落实监事会履职评价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监事会的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监事会的履职监督(评价)职能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负面清单
监事会依据评价结果将高级管理人员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履职评价负面清单
董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被评为称职:
01 董事表达反对意见时,不能正确行使表决权
履职评价的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内容
依法履职及职业操守; 业务经营及履职能力; 风险管理; 配合内外部监督检查。
履职评价的流程
董事会履职评价的流程
1、董事会自评 2、监事会评价
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的流程
1、高级管理层自评 2、董事会进行评价 3、监事会评价
履职评价的流程
董事履职评价的流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流程
05 公司风险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高管人员未及时纠正或处理 06 监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履职评价负面清单
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应当为不称职之情形:
01 泄露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02 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高管人员地位谋取私利 03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04 监事会认定的其它严重失职行为
02 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议重大事项,董事未提出反对意见
03
公司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董事未能及 时提请董事会有效整改
04 公司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
05 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出现重大失误,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 06 监事会合理认定的其他情形
1、董事自评与互评(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 1、高管人员自评与互评(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