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二〇一二年房地产开发税费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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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2〕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完成前进行销售,由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所属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
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由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工程进度、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予以公布。
武汉商品房办证税费和二手房过户税费详情 教您来如何计算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武汉商品房办证税费和二手房过户税费详情教您来如何计算其实关于商品房办证和二手房过户的税费问题,我们之前已经很详细的为大家解答过,但是最近仍然有不少网友向我们咨询,那么我们简单回顾下,再结合实际案例,为大家计算,让大家清楚了解。
先来谈谈商品房办证税费有哪些?一、契税是商品房办证中税费最高的,具体情况如下:注:目前普通住房标准: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二、维修基金:2008.11.1以前:住宅维修基金2%,非住宅维修基金1%。
房地产开发税费汇总

房地产开发常用税费汇总
1、契税
缴纳标准:土地出让金的3%
2、印花税
缴纳标准:土地出让金的0.05%,销售收入的0.05%
3、营业税及附加
缴纳标准:新楼盘按销售收入的5.6%;土地使用权转让按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的5.6%。
(依据:财税[2003]16号)
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4、土地增值税
缴纳标准:
预缴时,(广州市)普通住宅按销售收入的2%,非普通住宅按销售收入的3%,其他类型物业按销售收入的4%
实征时,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
建造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税。
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纳税
5、企业所得税
缴纳标准:(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25%。
房地产开发过程税费武汉

房地产开发过程税费武汉随着城市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
而在房地产业的开发过程中,税费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武汉地区的角度出发,探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问题。
1. 土地出让金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出让金是最为重要的一项税费。
土地出让金是指开发商在经过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向政府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费用。
土地出让金的多寡不仅会直接影响开发商的经济压力,也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
武汉市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较高,尤其是在城市核心区域。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为:土地出让金= 地块面积× 土地等级× 土地价格× 收益比例。
其中土地等级和土地价格是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规定变动的;收益比例则是武汉市根据具体地段和用途设定的,通常在10%到50%的范围内。
2. 印花税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税费则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当人们进行交易时,需要向国家财政部门支付的一种税费。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印花税涉及到的对象较多,包括了土地、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多个方面。
在武汉市,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需缴纳的印花税为土地总价的0.035%;房地产转让的印花税标准则较高,为购房者付款总额的1.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还有两项不可忽视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两项税费是中国税法中的一种行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城市的基本建设和维护,教育费附加则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于这两项税费在武汉市的具体标准,可以如下总结:(1)城市维护建设税:销售商品住房时,缴纳销售款额的5%;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全部款项,缴纳总金额的7%。
(2)教育费附加:对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购买二手房、房屋出租等,均需缴纳教育费附加税费。
计算标准为销售款额或租赁费用的3%。
4. 其他税费除了以上介绍的几种税费,还有一些小众的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武汉房地产行业行政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招标前
市建筑工 程招投标 交易中心
鄂价房服函[2003]160号 鄂价房服函[2002]34号
1.M≤500
建筑节能设计 2.500<M≤2000
37 技术咨询服务 3.2000<M≤5000
费
M表示工程概(预)算金额M(万
元)
1.M×0.35‰ 2.M×0.25‰ 3.M×0.15‰
建设单 位
经营
办施工许 可证时
市建筑节 能管理办
公室
鄂价房服函[2004]15号 鄂价房字[2004]15号
1.提供施工现场平面设计,确
38
现场文明施工 技术指导咨询 服务费
定施工现场围护方案服务 2.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地质 状况和城市管网情况,提供 施工现场设备冲洗及排水管 网布置方案 3.根据工程所在位置,提供确 定施工粉尘污染防护、施工 噪音防护、施工废弃物焚烧 防毒、防害方案服务
息中心 [2000]47号
19 测绘费☆
详收费依据
详收费依据
建设单 位
经营
报建前 测绘机构
国测财字[2002]3号
4
★经济适
房地产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一用览房表免征 ☆经济适用房减半收 收
序号 项目
收费标准
计算公式
收费 对象
收费 性质
征收时 序
相关 处室
收费依据
20
环境影响咨询 费
收费 对象
收费 性质
征收时 序
相关 处室
收费依据 备注
1.一级网员12000元/年.二级
36
1.网员信息服 务费 2.场地租赁费
网员6000元/年.三级网员 3000元/年 2.大中小会议室300元 (600/1000)/半天.租赁办公
武汉契税标准

武汉契税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武汉市实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武汉市的契税标准如下:
1.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1%,其中个人购买首套住宅的税率为1.5%。
2.非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
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税率为3%。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的具体标准可能随着政策法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同时,契税的计算方法和纳税义务人也有一定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一览表(2010年)

序号收费名称收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前期费用1土地出让金市土地交易中心代市政府收取国务院[1992]55号令商业、住宅、综合用地按建筑面积计收,工业按用地面积计收,依地段等级、用途、建筑容积率确定,商业50-150元/M2,住宅50-130元/M2,工业35-100元/M2代政府征收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市土地交易中心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取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3号、武政[1997]20号、鄂价房服[2002]47号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0.2-0.4%收取,武汉市住宅7元/平方米,非住宅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3水利建设基金市土地交易中心代市政府收取湖北省人民政府第182号令《湖北省水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发[1997]7号、武政[2000]44号耕地2000元/亩,非耕地1500元/亩(按新征用地面积计算)一次性征用耕地100亩以下或其它土地200亩以下1.8%一次性征用耕地100-500亩或其它土地200-1000亩1.4%一次性征用耕地500-1000亩或其它土地1000-2000亩1.1%一次性征拨1000亩以上(含)或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含)0.7%4征地管理费市土地交易中心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取计价格[2001]585号、鄂价房地字[1995]44号、鄂价房服[2002]47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一览表(2010年)5土地登记费市土地交易中心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计价格(2001)1734号、鄂价费字[1992]130号、鄂价房服(2001)300号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地4万元;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房地产开发税费种类

房地产开发税费种类房地产是目前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审计部门重点关照的企业,是很多人心目中的暴利行业。
那么他的税费自然不会少,通常的,项目再开发过程中会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费:1. 契税2. 印花税3. 土地使用税4. 房产税5. 城建税6. 教育费附加7. 地方教育费附加8. 增值税9. 土地增值税10. 企业所得税NO.1 契税契税,是一种一次性税收,是当土地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向新业主征收的一种税收。
契税本身也很好理解,我们在投资过程中,不管是什么形式获得的,都会与原业主之间会形成一份合同或者协议,这类合同或者协议改变了土地产权归属,可以把他看作一种契约,不是财务、税务的专业人员,契税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契约税。
税率方面,目前国实行的是3%-5%(计算基数为土地总价)的幅度比例税率,根据地方经济不同,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简单么?很简单。
好给你来个有难度的,前面我们介绍过了投资拓展中的一些二手地交易方式,那么:股权收购的项目,它的契税怎么算?资产收购的项目,它的契税怎么算?问:例如A项目公司现在本市有一块存量工业用地,当年摘牌价5亿,目前所有土地款及契税已全部缴清,现在B公司欲10亿收购A公司的地块,那么B采用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分别应该补缴多少契税?解:这个问题搞不清的同学记住了(敲黑板),契税针对的是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了,需要征收契税。
而股权收购不存在上述权属发生转移,不收税。
资产收购中,土地产权发生改变,当然要补缴契税了。
NO.2 印花税印花税呢,官方的概念是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般的在财务测算中,表上能够具体体现出来的是土地出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
然而实际过程中,印花税还有以下几个:开发环节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销售环节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印花税这个税种的税负压力比较小,对整体开发环节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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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3万元/亩,其他耕地1.50万元/亩;新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1.60万元/亩,其他耕地
0.80万元/亩
7
土地复垦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湖 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鄂政发
〔1992〕52号、武价函【2000】74号
由用地单位就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各类土
18
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 费
相应资质的工 程造价咨询服 务机构
鄂价房地产字[2000]51号、武价房 字[2000]96号武建价协[2006]1号
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累进计费率6%o,200~1000万 元(含1000万元)累进计费率4.50%。,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累进计费率3%0,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累进计费率1.50%,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累进 计费率0.30%,10000万元以上累进计费率0.10%°。
(4)5000以上1.20
2、 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收费按以上标准的50%收取
3、 如买卖双方均有委托,则各承担50%
序号
收费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标准及计算办法
备注
16
建设工程竣 工档案管理 综合服务费
武汉市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代 武汉市城市建 设档案馆收取
鄂价房服[2004]286号、武价房
[2005]27号
财政部[1992]172号、财综字[1993]159号
用地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冋前按土地出让金2%收取,对
全额上缴土地出让金免收
10
新菜地开发 建设基金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代 武汉市人民政 府收取
武政【1994】3号、鄂价费字【1992】
130号、武政[2007]39号
中心城区1.50万元/亩,新城区0.70万元/亩
代政府征收
11
新征拨用地
勘丈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收 取
鄂政发[1998]60号、国测发
[1993]82号、国测发[1994]3号
10亩以下0.30元/平方米,10.10~100亩0.20元/平方米,
100.10亩以上0.10元/平方米(按用地面积算)
序号
收费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标准及计算办法
地按0.60~2.25万元/公顷
8
土地闲置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办法》,国土资电发〔2007〕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 武价函〔2000〕74号
出让方式:出让金20%以下; 划拨方式3〜5兀/m
9
土地出让业 务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
(5)数字化加工:1元/页(A4幅画)
17
新型墙体材 料专项基金
武汉市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代 武汉市墙改办 收取
财综【2007】77号、鄂财综规
【2009】6号、武建[2009]119号
武汉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按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 积8兀/平方米收费,东西湖区、汉南区建设工程按建筑面 积6元/平方米收费
备注
12
水土保持设 施补偿费
武汉市水务局 收取
鄂政发【2000】28号 武财综【2000】559号
挖掘破坏的地表面积和倾倒土(石渣)实际占地面积1.5兀
/m2交纳;对破坏其他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按其恢复同等标 准工程的现行造价计收
13
水土流失防 治费
武汉市水务局
鄂政发【2000】28号 武财综【2000】559号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按批准的方案所列预算费 用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否则,按2元/平方米交纳,待编
制完成批准后,按实际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14
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
鄂财综复【2002】95号,鄂价费
【2010】98号、武价房【2010】
38号
主城区120元/平方米;周边城区60元/平方米
代政府征收
4
征地管理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收 取
计价格〔2001〕585号、鄂价房地 字〔1995〕44号、鄂价房服〔2002〕
47号
根据征地规模,按其基数的0.70%~2.50%收取,最高不超过
2.80%征地总费用0.70~4%
5
土地登记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收 取
计价格[2001]1734号,鄂价费字[1992]130号、鄂价房服[200.07~4万兀/宗地,个人13~30兀/宗地,证书工本费(个 人普通证书5元/证、单位普通证书10元/证、国家特制证 书20元/证、三资企业20元/证)
序号
收费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标准及计算办法
备注
6
耕地开垦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收 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鄂 政发〔1992〕52号、武价函〔2000〕
1、预收标准:
1万平方米以下每单位工程0.50万兀,1~10万平方米以上
(含)每单位工程1万兀,10万平方米以上每单位工程1.50
力兀
2、结算标准:
(1)纸质材料80元/卷(其中:城市规划、勘测、建设管 理、科技等50元/卷
(2)缩微、光盘:1500元/工程
(3)录像带:800元/工程
(4)照片:300元/工程
0.20~0.40%收取,武汉市住宅7元/M2,非住宅3元/M2(按 建面计算)
3
水利建设基
金
武汉市土地交 易中心代武汉 市人民政府收 取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国 发〔1997〕7号、武政〔2000〕44号《湖北省水利基金征收使用管
理办法》
耕地2000元/亩,非耕地1500元/亩(按新增用地面积计算)
二◦一二年房地产开发税费
序号
收费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标准及计算办法
备注
-一-
建设前期费用
1
土地出让金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代 武汉市人民政 府收取
武政[2004]39号
(1)出让土地为政府储备地块的,公开成交价款与土地储 备整理成本之差为该地土地收益;
(2)出让土地为委托交易地块的,如不改变现状土地使用
条件的,按该地块公开成交价款的40%收取;如改变现状土
地使用条件并进行开发建设的,按该地块公开成交价款的
50%收取。
代政府征收
2
城市房屋拆 迁管理费
武汉市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收 取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
费字13号,武政【1997】20号、 鄂价房服【2002】47号
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
15
土地交易服 务费
武汉市国土局 资源和规划局 收取
武价房[2008]80号、鄂价房服函
[2005]192号
1、按成交价格总额米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行计收,具体收 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2
(2)100以下至1000(含1000)1.80
(3)1000以上至5000(含50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