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 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以及江苏省小贷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是由小贷公司开户企业或个人签发,小贷公司承兑,在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下,于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函人的凭证。 小贷公司对其服务区域内的企业或个人经过信贷调查、建立信贷档案后,形成合作关系,其中的小贷公司称为开户小贷公司、企业或个人称为开户企业或个人。

第三条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金融办负责对辖内小贷公司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的组织协调、纠纷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函要素 第五条应付款保函相关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承兑人、收款人、持函人、出让人、受让人,以及系统管理人等: 1、付款人是与收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以延期付款方式接受收款人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并向开户小贷公司申请对延期付款进行承兑的企业或个人; 2、承兑人是承诺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收款人付款的付款人的开户小贷公司,承兑人应在省金融办指定范围内选择银行开立应付款保函业务专用账户; 3、收款人是与付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为付款人提供商品或劳务,同意付款人延期付款,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承兑人收取交易款项的企业或个人; 4、持函人是当前持有应付款保函的企业、个人或小贷公司; 5、出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出保函的一方; 6、受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入保函的一方; 7、系统管理人是受省金融办委托,以开发和维护网络

小额贷款公司账务处理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三)本表“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公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本项目应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公司因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购买债券等应收取的利息,包括贷款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等。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发放贷款”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减去已提贷款损失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已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减去已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公司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已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公司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公司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2009-10-13 15: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臵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臵“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臵“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臵“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论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 日期:2009-08-28 发稿人:admin 【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治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爱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及国家有

关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江苏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汲取或变相汲取公众存款,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爱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以及自身进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治理制度,设置财务治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治理人员,运用预测、打算、预算、操纵、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操纵成本,分配

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治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治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须依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要紧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贷款公司财

小额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 务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

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记账后,应根据借款收回凭证内容,抽出原留存的“借据”,属于按分次还款计划还款的,应在借据“分次还款记录”栏批注×月×日偿还本金数,结计还欠金额,经办人员盖章后,借据继续保管;属于一次还清借款的,应将原借据退借款人。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 苏金融办发〔2012〕58号 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市金融办: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小额贷款公司政策规定,省金融办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 —1 —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农贷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对农贷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改革发展意见》、《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其它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辖内农贷公司应当给予监管处罚的,依照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监管处罚必须遵循依法、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各级金融办作为依法承担农贷公司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管处罚。农贷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章监管处罚措施 第五条本细则涉及的监管处罚措施包括: —2 —

一、诫勉谈话。各级金融办根据农贷公司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对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二、建议董事会对管理层罚款。各农贷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管理层的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及罚款额度,由农贷公司自行制定。 三、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建议农贷公司董事会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四、暂停创新类业务。创新类业务包括“现金池”资金调剂、应付款保函、保险代理、统贷助贷等业务,暂停期限由监管部门酌情确定。 五、暂停担保业务。暂停期限由监管部门酌情确定。 六、限制融资比例。限制比例由监管部门酌情确定。 七、停业整顿。期限由监管部门酌情确定。 八、终止经营资格。 第三章监管处罚权限及流程 第六条各级金融办的监管处罚权限 (一)省金融办对违规农贷公司,可以决定给予本细则列举的全部监管处罚措施。 (二)市级金融办对违规农贷公司,可以决定给予以下监管处罚措施:1.诫勉谈话;2.建议董事会对管理层罚款;3.取消高管任职资格;4. 暂停创新类业务;5.暂停担保业务。 (三)县(市、区)级金融办对违规农贷公司,可以决定给 —3 —

方案-小额贷款公司会计特征及主要经营业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特征及主要经营业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 特征及主要经营业务核算 联盟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特征 (一)会计核算内容的单一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循环过程主要表现为“资金投入(资本金和商业银行借款)——发放贷款—收回贷款”。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并不吸收存款,因此类似储蓄等的负债并不存在;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属于准金融企业,经营货币信用业务,但其只贷不存,一般不允许从事贷款以外的诸如票据贴现、股权投资、代理、租赁、结算、信托等金融业务,因而业务比较单一。 (二)会计核算过程与业务处理的同步性通常情况下,一般 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是由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分别进行处理的。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收付,而货币资金收付必须通过会计部门来完成,所以,小额贷款公司会计部门在处理各项业务的同时就进行了会计核算。如某小额贷款公司向某农户发放贷款2万元,信贷部门同意发放后由会计部门办手续,从材料审核、凭证填制与传递、发放贷款、登记账簿,这一系列过程既是业务处理过程又是会计核算过程,业务活动完成,会计核算也基本结束。 (三)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特性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除会计基本核算方法之外,还包括贷款等各种业务处理方法,具有多样性;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按其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外科目是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无关联,用以记载不涉及资金运动的重要业务事项的科目,如“重要空白凭证”、“抵押有价物品”、“ 质押有价物品”、“已核销贷款呆账”、“表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均为表外科目;在记账方法方面,表内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表外科目则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法;在会计凭证使用方面,采用单式凭证,并以大量的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在账簿设立方面,设置分户账,即按户设立明细账簿,根据凭证逐笔连续记载,具体反映每个账户的资金运动情况。 (四)会计核算对象期限的短期性会计对象是指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具体表现为资金运动。小额贷款公司会计的对象即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小额贷款公司以服务农民、 和农村 为宗旨,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客户数量多、服务覆盖面广。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通常不适合长期贷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对象具有贷款金额较小、贷款期限较短的特点。 (五)会计核算制度的严密性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货币业务的特殊机构,是资金融通的重要部门,其会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必须有严格的内部核算制度。例如,收付款的复核制度、贷款的审贷分离制度、当日轧平账务制度、定期对账制度、信息系统风险防范制度等等,都是为了减少差错和防止舞弊而建立的内部监督和牵制制度,以确保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货币资金的安全。 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一是信用贷款的核算。财务部门发放信用贷款时,按贷款的本金,借记“贷款(本金)”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账户。二是担保贷款的核算。担保贷款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三种形式。(1)抵(质)押贷款的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会计部门对保管

小额信贷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增长速度、社会责任”等多项评价标准,根据数据测评、联席会指导委员会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意见。评选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行榜。共统计了全国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名 排名公司名称省份 1 北京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市 2 北京金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3 邦信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 4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5 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6 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省 7 代县昌誉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 8 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9 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0 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1 包头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3 赤峰市翁牛特旗鑫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融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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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策略-会计核算论文-会计论文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策略-会计核算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与财务制度的改革,我国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规模迅速的扩张与行业选择多样性的延伸,金融市场竞争力不断的增大,为提升公司营业利润及减少费用支出,节约预算成本,会计核算愈加广泛的得到企业的重视。公司的经营与成长总是伴随着风险,内部管理尤其是会计核算控制对保障企业长远稳健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新兴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理管中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内容。小额贷款公司为既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又区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文通过结合我国的经济市场宏观调控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探讨核算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合理化的建设性意见,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达到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与市场经济的运作力的目的。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会计信息质量

一、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对象及方法的概述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立,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其特点就是方便、快捷、迅速、灵活、手续简单,可适应许多企业与个人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归属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其会计核算方式应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业务需要,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与真实为前提,以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为目标,遵循《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核算工作。会计核算作为公司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不仅为企业的投资者与材料的需求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还为满足公司内部管理需要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向管理者对员工进行监察、考核、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因此,会计核算在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的管理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财税处理的主要会计核算包括对贷款发放与回收的会计核算、对日常经济活动所发生费用的核算及税金的预提缴纳核算等。根据国家财政局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实际的需要,制定适当的具体核算办法与相应的会计科目,当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时,应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制度

深圳市汇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主要帐务处理第四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会计准则》、《金融公司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本公司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本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本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公司会计准则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 (一)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而不是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四)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要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必须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必须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收入与其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必须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公司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会计)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最全版

(财务会计)小额贷款公司 的会计核算

小额贷款X公司的会计核算 时间:2012-01-1009:37来源:青岛财税网 小额贷款X公司核算程序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库存现金 壹、本科目核算X公司的库存现金。 X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能够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X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X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且将结余额和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X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壹、本科目核算X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X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X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和“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壹次。月份终了,X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且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X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1002其他货币资金 壹、本科目核算X公司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X公司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X公司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壹、本科目核算X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X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的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壹)X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壹次仍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 的区别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a)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b)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但是有条件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最终是要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的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上均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而专项应付款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是货币性资产,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对拨款有结余是需要返还的。 因此判断政府拨付的一笔款项是政府补助还是专项应付款,关键看政府是否是作为企业的所有者。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办发〔2007〕142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132号)以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经营面向“三农”的小额贷款业务、担保业务以及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三条按照“谁组织试点,谁承担监管责任”的原则,参加试点的市、县(市、区)政府对当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负总责。各县(市、区)与市政府,各市政府与省政府分别签订风险控制责任书,按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域各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的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试点政策、试点范围、试点纪律以及风险处置等工作,协调与监督管理农村小额贷款

公司相关的各政府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第五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合法、稳健、规范、可持续运行,严防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账外经营、采取不法手段收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金融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第六条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各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监督管理人员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保守商业机密。 第七条根据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建立跨省监测与监督机制。 第二章监管机构 第八条省政府授权省金融办全面履行全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 理职责,各市、县(市、区)政府应授权各地金融办负责属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暂没有设立金融办的地区,要明确具体部门代行金融办监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责任,以构成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 第九条各级金融办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纪律。

苏金融办发[2011]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苏金融办发〔 2011〕 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金融办: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 经过三年多努力, 我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发展情况总体较好,运作基本规范,在服务“三农”和县域小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但是,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审计, 小贷公司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小贷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小贷公司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小贷公司虚假做账、账外经营的查处。严禁小贷公司通过各类虚假做账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杜绝账外经营、隐 — 1— 瞒收入、逃税漏税、套取补贴。要重点监控小贷公司冒名贷款、拆分贷款、账外以现金方式收取借款人费用等虚假做账、收入不入账的行为。通过分析、抽查客户情况, 确认小贷公司贷款利率、投向的真实性。对查实的虚假做账、账外经营行为,坚决查处, 绝不姑息。 二、严格小贷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加强对小贷公司关联贷款, 特别是大额关联贷款的管理, 防止小贷公司通过各类关联交易抽逃资本金。未从银行融资且未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发放的股东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小贷公司上一年度资本净额的 20%,单户股东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该户股东实际到位资本金的 50%; 已从银行融资或已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 特殊情况须报经市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发放其它关联方贷款, 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 其中单户余额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50%(含的关联方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前向所在市金融办备案。各市金融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关联方贷款管理细则, 小贷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令2004年第3号。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 - 1 - 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31 应收股利 8 1132 应收利息 9 1221 其他应收款 10 1231 坏账准备 11 1301 贴现资产 12 1303 贷款 1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14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15 1441 抵债资产 16 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7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9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 1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 1601 固定资产 24 1602 累计折旧 2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4 在建工程 - 2 - 27 1605 工程物资 28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9 1607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30 1701 无形资产 31 1702 累计摊销 32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3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4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1、企业会计制度(原准则)相关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新准则的有关补贴核算规定 4、新准则的有关持术开发的有关规定 5、有关业务探讨的例子 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2331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二、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专项应付款。 5201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二、企业实际收到先征后返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0〕10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由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面向高新 —1 —

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经营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各市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均可申请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无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的市可指定一个规模较大的省级科技园区申请试点。每个试点开发区(园区)在试点初期可申请设立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试点市的名称,行业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各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必须是股东自有合法资金,为认缴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首期到位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以上,剩余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按期足额到位。最低注册资本金苏南为2亿元人民币,苏中为1.5亿元人民币,苏北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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